广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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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XJDLCG-2014-016#
投标单位: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授权代表:谭元飞
投标日期: 2014年1月21日
一、报价函(格式)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玉山县教育体育局采购玉山县公办幼儿园广播系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DLCG-2014-016#)的要求,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授权谭元飞(姓名)业务经理(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采购要求,我方愿意按照本次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保证所投设备有稳定的货源(即报价有效期为报价后七个工作日内),并承诺如在报价有效期内无法保证供货,则接受以下处罚:(1)通过上饶市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布本公司的违规行为;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对我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我方提交的报价如下:
政府采购报价表
3、我方承诺的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后 20 日内;
4、我方承诺的交货方式为:免费送货上门;
5、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的采购原则和方法及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的方式。
报价方单位名称(公章):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
报价方法人代表:刘三湘
报价方代表人(签名):谭元飞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日期:年月日
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XJDLCG-2014-016# 的采购活动。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9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签章):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
授权代表(签字):谭元飞
年月日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解放路18号(投标人住址)的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刘湘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谭元飞(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玉山县公办幼儿园广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JDLCG-2014-016#,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湘三
投标人代表签字:谭元飞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上饶市信州区飞跃专业音响经营部
年月日
四、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商务条款包括响应时间.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谭元飞________ 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文件应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投标,并说明中标后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涉及此次项目的资质证明文件、等须提供原件备查)。
六、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XJDLCG-2014-016#
甲方(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玉山县公办幼儿园广播系统项目,编号为:XJDLCG-2014-01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
1、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及招标、谈判记录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根据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设备清单单位金额:元
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元)。
该报价金额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软件维护、硬件保修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
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第二条交货
1、交货地点:乙方免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天内供货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第三条验收:
1、产品交货验收:自甲方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交
货验收,并在乙方发货单上签收,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二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交货验收合格。
2、甲乙双方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后,报政府采购办备案。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供方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及运行,调试及数据迁移等服务,以检验软件的全面情况;
2、保证货物(安装盘)是当前最新版本的原厂合格正品;
3、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4、对用户技术服务不仅包括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支持,也包括软件保修期内对用户的技术请求的支持(包括电话,远程,上门服务);
5、供货商在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应该结合现场的设备,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保修期内供货方或原厂家对设备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并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和专人直板手机、从接到甲方电话0.5小时响应,故障8小时上门服务(法定假日除外)
7、保修期内,xxxxxxx上门检查;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和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上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后,由上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20天以上未按约支付货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
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计算,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因质量问题延迟交付货物时,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
5、乙方逾期2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上饶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诉讼时,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饶市政府采购办一份,招标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单位代表(签字):单位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