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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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大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3年新大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第五章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提升个人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大纲(2013年版)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第一节适应人生新阶段一、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二、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学风三、确立成才目标,塑造崭新形象第二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一、思想道德与法律二、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三节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一、认识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二、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方法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一节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一、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二、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一、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第三节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一、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二、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三、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第一节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第二节新时期的爱国主义一、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二、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四、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第三节做忠诚的爱国者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二、促进民族团结三、维护祖国统一四、增强国防观念五、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一、人生观的科学内涵二、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三、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四、正确认识人生价值五、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第二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一、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二、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三、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第三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三、道德的历史发展第二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一、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第三节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三、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第四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一、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第五章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第二节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第三节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至上地位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第一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意义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三节培养法治思维一、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二、正确理解法治建设的基本关系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提升个人素养第一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三、公共生活中的主要法律第二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二、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三、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第三节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恋爱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主要法律第四节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一、个人品德及其功能二、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三、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 0117001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类型: 公共课适用专业:普通高职各专业总学时:48 讲课学时:32 社会实践学时:16学分:3先修课程:第一部分课程概述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础必修课程。

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要目的,以增强大学生进行修养的自觉性为着力点,为更好地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及能力适应社会生活、自我发展及幸福人生奠定深厚的基石。

二、课程定位在遵循中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有关精神的前提下,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课程以面向社会的职业人、社会人的培养以及高职各专业学生所应共同具备的职业能力与素质要求为目标,确立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以“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人生指导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实践体验参与相结合”为基本理念,指导课程改革和建设,促使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传统的学科型向职业型转变,逐步实现理论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的一体化。

三、课程设计思路1.课堂教学:遵循“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辅以现代教育技术,形成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的立体教学模式。

课程教学中体现“三贴近”原则,使教学内容、方式、选材进一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用专题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

在具体教学环节中,教师们更加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辩论、演讲、社会调查、模拟法庭等多种方法形式,彻底改变传统的灌输,借鉴使用西方德育的渗透和价值澄清理论,遵循认识规律,启发学生思考,有助于学生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素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目标与评价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目标与评价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目标与评价标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必修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任。

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本我,以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为依托,按照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循序渐进地对大学生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信主义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力求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使之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更有效地服务社会。

根据相关文件和教学要求,并结合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应达到以下目标:第一,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

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塑造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围绕理想与信念问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的关系,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规律,追求崇高的理想,树立科学的信念。

【85分以上,说明学生对人生价值观有正确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有高度的认同,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70-84分之间,说明学生对人生价值观有较正确的认识,能认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体系,能正确看待人生价值问题和社会发展规律问题;60-69分之间,说明学生在理论上基本接受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确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但没有很好地与实践结合;59分以下,说明学生对该问题认识模糊,理解有偏颇,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确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第二,弘扬民族精神,做坚定的爱国者。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历尽磨难但始终以独立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关键。

引导学生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做坚定的爱国者。

【85分以上,说明学生对爱国主义有正确理解,对全球化问题有正确看法,在现实中坚持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做坚定的爱国者;70-84分之间,说明学生对爱国主义有较正确的理解,对全球化问题有较正确的看法,能体现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60-69分之间,说明学生对爱国主义有较正确的理解,但对全球化背景下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存在模糊认识;59分一下,说明学生不能正确对待爱国问题,对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理解。

2013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2013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主线、以人生观教育为重点,遵循大学生思想道德变化、形成和发展的规律,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思想、政治、道德、心理和法律问题,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其它多种学科的知识,旨在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而设立的一门思想品德课,是落实德育内容、实现德育目标的一门重要课程。

三、知识点(一)基本知识点适应大学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做坚定地爱国者;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道德观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学生的恋爱观教育;大学生的法制观教育。

(二)重要知识点适应大学新生活,认识当代大学生历史使命,明确成才目标,塑造大学生的崭新形象,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做坚定的爱国者;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创造有价值的人生;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网络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要求;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爱情与人生;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四、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熟练掌握、掌握、理解、了解)1、帮助大学生了解大学学习生活的新特点,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树立明确的成才目标;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意义和在本课程中的主线作用;了解本课程的特点、内容及学习方法,激发起学习本课程的兴趣和热情。

2、帮助大学生认识理想信念在成长成才中的重要意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马克思主义信念,正确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理想与实践的关系,把握实现理想的基本条件,促进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9)实施方案,于2006年实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

一、背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根据“05”方按,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和学科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校开设的“两课”之一,是高职大学生的必修课程。

是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

是为各专业实现其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未来工作岗位素质要求而起到支撑作用、在整个课程体ZYB-B型可调式渣油泵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课程。

做为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本门课程以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及其相关科学知识,依据高职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信等职业道德素质ZYB系列渣油泵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基本理念本课程的基本理念主要突出高职教育教学特点,按照高职学院确定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以及课程设置要求,依据“必须”“够用”的原则,把工学结合的思想贯穿在课程的教学过程当中。

借鉴专业课模块化教学经验,打破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专职教师为中心,以理论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把理论教学、自学和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了“重点讲授,自学辅助,德技互溶,强化实践”的教学理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59020103课程性质:必修课课程类别:B类(一)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学生的公共必修课课,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

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为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课程总体目标是从学生的专业、行业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出发,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着重培养学生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职业价值观和较完善的职业法律素质,为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积淀人文素质和思想观念。

(二)课程目标1.基本任务本课程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从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结合专业教育,着重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使大学生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较完善的职业法律素质,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学生的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基本目标(1)能力目标:1)能用正确的学习方法进行大学阶段的学习;2)能用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艺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更好地融入集体。

3)能用正确的恋爱观、爱情观指导大学阶段的恋爱实践。

4)能用心理健康标准判断和分析自己与他人的心理状态,用心理调适方法调节自己的心态。

5)能用正确的是非观和良好的道德标准判断、约束自己和他人的言行;6)能用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提炼本专业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好在校期间的训练和准备;7)能用正确的人生观指导和设计自己的人生,并做好三年大学规划,努力实践;8)通过对热点法律问题的讨论,初步具备以案说法的分析能力和评判能力;9)通过观摩或参与模拟法庭,能基本了解司法程序。

(2)知识目标1)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明确高职学生成才目标。

2)了解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领会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使学生懂得勇于实践和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3)了解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认清弘扬爱国主义的必要性,掌握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要内容,懂得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课程总学分:3学分学时:48学时(理论教学32学时,实践教学16学时)适用专业:2013级三年制高职所有专业开课学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使用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3年修订版。

一、课程概述(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XXX、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二)教学目标与任务本课程以、、和“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有关人生、理想、道德、法律等方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增强识别和抵制错误思想行为侵袭的能力,确立远大的生活目标,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课程的基本要求1.该课程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核心来展开教学内容。

引导大学生完善四种认识(认识社会、高校、职业和自己),学会四种技能(如何研究、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和如何交往),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帮助学生了解时代对他们在思想、政治、道德、法制观念和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

因此,要求任课教师要以本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并力求达到科学性、创新性、思想性、启发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2.在教学中要实际联系实际,贯彻“心灵上有触动,思想上有感悟、动作中有体现”的教学理念,力争融知识传授、本领培育、素质提高于一体。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在教学设计上,要体现实践教学的理念,把服务研究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全员参与,扎实推进,同时开展课内主题教学实践活动,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把思政课实践教学落到实处,促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

20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20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信息1.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在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是对我国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

课程隶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

本课程以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法制观教育为主线,着重解决大学一年级学生面对新生活、新转变所出现的思想困惑与理论不足的问题。

课程既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也有突出的理论性、知识性,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与实践性,是体现我国高等教育本质特征的、旨在培养和提高新时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职业核心能力课程,是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2.课程设计理念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型高技能人才为目标,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两种途径,重点塑造四种素质,即: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律素质。

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为主线,设计了日常行为跟踪、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参观、社会调研、法律咨询等实践教学形式;以培养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合作能力、自律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竞争能力为核心;从而使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情感,化知识为行动,促进学生的知行合一。

根据国家的规定,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本课程学分为3学分,理论学分2学分,实践学分1学分;总课时为48学时,理论学习32学时,实践教学16学时。

3.课程目标3.1知识目标(1)了解大学生活的特点。

(2)明确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的关系,理解和掌握大学学习的特点与方法。

(3)明确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4)理解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意义,理解最高理想、共同理想;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及实现理想的条件和途经。

(5)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培养爱国情操。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130900103课程类型:理论课课程性质:必修课适用专业:各专业总学时:44一、课程性质与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由过去“两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整合而来,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

该课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大学生陶冶道德情操,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帮助学生明白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健康成长。

二、课程目标设计课程目标的依据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1、知识目标: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继承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弘扬新时期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高尚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规范与法律程序,掌握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民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2、能力目标:在了解高职生活的特点、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能力;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将道德理论内化为自觉意识、自身习惯、自主行动,提高辨别、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3、素质目标: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学会适应社会、学会自我调节、学会沟通,学会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20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20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编码:适用专业:各专业专业带头人:院(系)审批:教务处审批:院领导审批:二○一三年六月一、课程性质与定位课程性质与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作为高校德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我院高职学生必修的公共课、基础课,是提高我院高职生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

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高职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最终促进我院高职生把专业职业的发展和科学的理想信念相结合,实现高职生未来人生价值的一门课程,帮助高职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者和传承者的目地。

课程设计思路:依据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办学理念与目标,结合本课程严谨理论性、鲜明实践性、具体针对性的特点,按照时代对高职学生应具备的道德和法律素质的要求,着眼于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确立以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合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服务社会为目标,实现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转变,最终促进学生把专业职业的发展和科学的理想信念相结合,服务学生未来的人生发展。

通过课程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心理、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二、学习领域课程描述包括学习领域名称、学年及学时、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见表1。

三、学习任务设计与描述1.项目设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的实际状况,以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点为逻辑主线进行课程的学习情景设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2560001学分 3.0 总课时 48制定人陈恩润制定日期 2014.09一、课程性质及任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要求大学生认识到:只有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把个人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课程主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对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强化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帮助大学生分析大学生活的特点,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珍惜大学美好时光,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知识教学目标♦认识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了解高职教育的内涵、特征、发展趋势,明确“基础”课性质和目的。

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做新时期坚定的爱国者。

♦系统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关人生是什么、人生意义是什么等基本问题,领悟人生真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投身人生实践,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了解社会主义道德基本理论、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公共生活中道德与法律规范。

♦了解社会主义法律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等主要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具体规定,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明确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了解职业道德的涵义及养成、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掌握择业与创业的方法,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维权的途径。

20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20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前言1.1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课,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

它是对我国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

课程隶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

其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

本课程属于公共必修课,它与“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其它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关系密切。

它的体系建立在众多的学科基础之上,以伦理学、法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政治学、人才学、美学、历史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为依托,又为大学生顺利学好其它课程提供精神动力,思想性与知识性统一、科学性与针对性统一、系统性与多学科融合性统一是这门课程的鲜明特点。

1.2课程设计思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多学科知识,解决学生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围绕高职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其具体任务应包括:1、按照高职学生思想道德形成和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向学生系统讲授思想道德修养的意义、内容、方法和基本理论;2、从当代高职学生的实际思想道德状况出发,回答高职学生在人生、事业、理想、爱情等方面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有关德行修养问题;3、对青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培养学生对法的信仰、人格平等、自治自律精神,提高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法律素养;4、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道德评价标准,自觉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职业认同,树立人生观、价值观,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的实践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2.课程目标2.1知识目标:(1)了解大学生活的特点。

(2)明确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的关系,理解和掌握大学学习的特点与方法。

思修课程标准

思修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1课程性质与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的必修课。

1.2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思路本课程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基本理念,针对现实,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增强针对性,对他们着重进行以“有志、有德、守法”为内容的“现代道德人格”教育。

联系学生的专业实际,着眼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与学生的专业实践结合,将道德、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2、课程目标通过该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一、能力要求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自觉培养优良学风;认清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明确成才目标,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认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和作用,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相关知识(一)大学生活特点。

(二)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及成长目标。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

(四)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三、教学重点、难点(一)引导新生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依据时代大背景和社会大舞台,确立自己新的成长与发展目标,把个人立业成才的追求与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尽快进入新的人生阶段。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理论品质。

四、实践教学内容(一)现场调查:采用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特别是他们进入大学以后的感受、对大学生活的憧憬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3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3版

根据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面向大学一年级学生开设、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它的主要内容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

包括绪论和八章共九部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引导当代大学生对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做出科学的认识和解决,培养其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本课程的教育和训练,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为大学生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基础。

本课程建议总学时为48学时。

本课程设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德育为先,实践育人。

设计的总原则是:从高职学生特点出发,紧密围绕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注重思想教育内化效果,融“思想性、实践性、知识性、开放性”于一体。

无论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都坚持以下四大理念:第一、立德树人的教育服务理念。

即让本门课程能为我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思想政治素质支撑。

第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理念。

即本门课程不能让学生仅仅停留在懂理论这个水平上,还要让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思想觉悟都得到提升。

第三,重于实践的知行合一理念,即通过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精心设计实践项目,改变大学生存在的“知易行难、知而不行”的现象。

第四,时空结合的教学改革理念。

即打破传统教师、教室、讲授的静态教学模式,将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教师与学生、教材与影视、书本与网络结合起来,营造一个活泼、立体的教学环境。

使学生对本门课真学、真懂、真信、真行。

本课程针对职业岗位和社会的需要,结合学生情感、意志、能力产生过程,选取了适应大学生活、树立职业理想、规划精彩人生、提升道德品质、强化法治观念等内容,安排48学时,把课程内容整合成四个学习情境、14个项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1 课程基本信息(表1-1)表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课单位管理工程系适用专业所有专业课程编号00GB0111课程总学时/学期总学时48/48课程总学分/学期总学分3/3先修课程思想品德后续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制人思政教研室审定人制定/修订日期2017年9月4日审定日期1.2 课程性质与任务1.2.1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是一门面向所有专业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公共理论必修课。

1.2.2 课程任务本课程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密切配合,共同承担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接班人的任务。

该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本课程的主要学习任务和要求如下:(1)主要学习任务:①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到“基础”课与自己的成长密切相关,能否学号这门课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激发起努力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尽快适应新阶段的生活;②了解理想、信念、信仰的基本特征及相互关系,懂得人生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帮助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信念,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远大理想;③帮助学生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涵,充分认识人生态度在人生中的重要意义,并使学生逐步认识到实现人生价值的意义;④使大学生在正确理解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内涵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⑤掌握健康素质的含义及对高职学生成才的意义、增进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掌握人际交往及其意义、原则和艺术;⑥了解伦理道德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提高其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的作风;⑦使学生充分认识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特点,明确维护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即道德和法律;教育学生认真学习社会公德的内容,在实践中增强公德意识;⑧掌握职业生涯中法律规范的意义及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增强自身道德修养,了解各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用法律要求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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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130900103
课程类型:理论课
课程性质:必修课
适用专业:各专业
总学时:46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由过去“两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整合而来,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

该课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大学生陶冶道德情操,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帮助学生明白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健康成长。

二、课程目标
设计课程目标的依据是高职生身心发展特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依据时代对大学生的道德、心理、法律和职业素质要求。

1、知识目标: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继承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弘扬中国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高尚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民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2、能力目标:
了解高职生活的特点,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尽快适应高职生活;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将道
德理论内化为自觉意识,自觉践行道德行为,提高辨别、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3、素质目标:
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学会适应社会、学会自我调节、学会沟通,学会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三、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以中宣部、教育部有关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本课程具有严谨理论性、鲜明实践性、具体针对性的特点,在生命化德育理念的引领下,贯彻“课程即人生”的思想,以时代对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道德、心理、法律和职业素质要求为核心,以服务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依据,遵循德育立足生命关怀、为学生生命发展阶段性课题服务、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三原则,坚持“四贴近”——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职业,充分发挥教师引导与学生探究的双主体作用,运用体验式教学等多种方式,力求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增强教学的直观性、生动性,真正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的行动教学转变,服务于专业与职业教育,服务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幸福人生。

在“大德育”背景下,依托校内、校外两个阵地,形成以“生命化德育”理念为指导,以体验式教学构建课堂教学,课内与课外实践并重的教学模式。

1、课内实践教学
通过体验式教学,如互动游戏、角色扮演、情景剧、情景模拟等多种多样的教学活动,将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行为训练连接,从而较好地实现德育目标。

目前有德育工作者将“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分为校内与校外、课堂外与课堂内实践,校外与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由于时间、经费、安全等综合原因,往往只能在有限的学生中开展,从而限制了受教育面和效果。

体验式教学充分利用课堂这一德育的主阵地、主渠道,方便、省钱、安全而又产生实效,是课堂内实践化教学的理想选择,也成为我们教学的一个亮点。

2、课外实践教学
课外实践教学分校园内实践和校外实践。

校园内实践教学,如:绿化校园、义务劳动、模拟法庭等。

这种实践教学是在开展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开展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
的活动。

校外实践教学,如:参观学习、假期社会调查等。

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实践教学的选题突出教学重点,体现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注意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具体务实,避免流于形式。

通过实践教学,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实现思想道德和法律规范上的知行统一。

四、教学进程安排
五、教学内容与要求
六、考核评价
本课程为考查课。

根据学院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关于学生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特点,结合教学实际,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注重过程考核,提高过程考核比重,我们制定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考核办法”,即“四、三、二、一”的考核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理论测试:占比百分之四十;平时作业:占比百分之三十;综合表现:占比百分之二十;社会实践:占比百分之十。

通过这种办法,能比较客观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效果较好。

七、教学条件
(一)实践条件
1、社科部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

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

2、经费保障。

学院逐步加大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投入,将实践教学经费列入学院经费的年度预算。

3、学院已经按照专业实训课的标准,核定思政课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工作量和发放课时津贴。

4、建设了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

(二)师资条件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已逐步建设了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专任教师队伍。

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13人,助教2人,45岁以上2人,35—44岁5人,34岁以下教师15人。

课程组成员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均比较合理。

(三)其它
1、教材使用:
本课程使用的教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经中央政治局常委审阅,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2、教材的建设:
在教材的使用过程中,我们对教材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围绕教材内容收集典型案例,以增强教的材说服力和感染力。

(2)为学生推荐阅读书目,以开阔学生视野。

八、实施建议
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注重体验式教学,充分发挥教师引导与学生学习的“双主体”作用,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课堂讨论、读书报告会、辩论赛、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充分发挥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的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实际、职业特点,以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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