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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多元平等与公平教育

幼儿园教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多元平等与公平教育

幼儿园教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多元平等与公平教育在开始探讨幼儿园教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公平性,是指在资源分配和对待上不偏不倚,对每个个体都给予合理的机会和待遇;而公正性,则更偏向于对待上的公义和人道,注重在平等的基础上给予额外的照顾和帮助,以弥补社会不公平的现象。

幼儿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是社会教育公平与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幼儿园是孩子接受教育的起点,也是未来学习和成长的基础。

保障幼儿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至关重要。

多元平等是实现幼儿园教育公平与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

多元平等是指在教育资源和机会的分配上,不偏向于任何一方,尊重和承认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提供适合不同孩子需求的教育方式和资源。

幼儿园应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满足不同家庭、不同地区的孩子的需求,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公平教育是确保幼儿园教育公平与公正的关键。

公平教育是指对每位孩子都给予同等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不因家庭背景、经济地位或其他社会因素而影响教育的质量和机会。

这意味着政府和学校需要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包括师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金,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公正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

公正教育是指在公平的基础上,给予一些特殊群体额外的帮助和关怀,以弥补他们因各种原因而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比如针对贫困家庭的孩子,政府可以提供补助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帮助,以保障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

幼儿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是一个复杂而且长期的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多元平等、公平教育和公正教育是其三大支柱,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平等、公正的幼儿园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幼儿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政府、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中国,幼儿园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相关的政策和举措,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待遇。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一、公平的教育机会教育是每个人都应该平等享有的权利,而学校教育的公平与平等制度对于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正的教育机会至关重要。

公平的教育机会意味着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不受种族、地域、性别、财富等因素的限制。

只有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才能打破贫困与地域的限制,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与平等,学校教育制度应该确保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

这包括教育设施、师资、教材等资源的公平分配,无论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如何,每个学校都应该有相同的资源保障。

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不仅包括学生所在的校园环境,还应涵盖教学质量、实践机会等方面,确保每个学生获得同等待遇和发展机会。

三、公正的招生考试公平的教育制度必须建立在公正的招生考试基础上。

招生考试是学校选拔学生的方式,应该公正、公正、透明。

考试的内容应该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避免仅仅以分数为导向。

同时,也应该多样化招生渠道,给予具有特殊发展需求的学生更多的机会,让每个有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四、个性化教育的实施平等制度下的学校教育应该秉持个性化教育原则。

学生是有差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特长和兴趣。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个性和需求,灵活调整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教育方案。

只有在个性化的教育模式下,每个学生才能得到最适合自己的教育,实现最大的发展潜力。

五、关注弱势群体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需要特别关注那些弱势群体,包括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少数民族等。

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应该加大资助力度,通过提供奖学金、补贴等方式,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获得良好的教育。

同时,学校也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特殊教育资源,确保弱势群体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六、师资培训与发展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需要重视师资培训与发展。

通过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教育资源和交流平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公正的三个原则理解

教育公正的三个原则理解

教育公正的三个原则理解教育公正,听起来就像个高大上的词,其实它跟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今天就来聊聊教育公正的三个原则,顺便唠唠那些有趣的事儿,让咱们的理解更加生动,也轻松点儿。

走着,咱们开始吧!1. 平等机会原则1.1 什么是平等机会?平等机会这个词,听上去就像是在讲“人人都有饭吃”。

不管你出生在城市还是乡村,不管你爸妈是干啥的,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同样的机会去接受教育。

这就像是比赛,大家都要在同一起跑线出发,不能有的孩子提前站在起点,真是太不公平了!1.2 为什么重要?要知道,机会公平真的很关键。

想象一下,如果小明和小红同样聪明,但小明住在偏远的农村,学校条件差得可怜,小红却在城市里的优质学校,学习资源一箩筐。

长此以往,小明的潜力就被埋没了。

这种情况就像是给小明的种子埋了石头,小红的种子却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教育要公平,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绽放自己的光彩!2. 教育公平原则2.1 教育资源分配说到教育公平,咱得谈谈教育资源的分配。

现在有些地方的学校硬件设施简直像星辰大海,有些地方的学校却连个教室都不够用,这可真是让人心疼啊!教育资源就像水,得均匀分布,才能滋润每一棵小树苗。

如果大家都在同一片阳光下,才能一起成长,成为参天大树!2.2 保障弱势群体别忘了,还有一些特殊的孩子,比如那些有学习障碍的,或者家庭条件不太好的。

对于这些孩子,咱们更得给予关注和支持。

就像是在一场马拉松比赛中,咱们不能只看那些跑得快的,还得为那些在后面努力追赶的加油!设立奖学金、提供心理辅导,都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追上来。

就算跑得慢,心里也要有奔跑的勇气!3. 结果公平原则3.1 教育成果评估最后说说结果公平。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就需要公平评估孩子们的学习成果。

现在很多地方的考试就像是高高在上的“天书”,很多孩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这时候,咱们得想办法让考试变得公平透明。

比如,除了考试,还可以通过平时表现、项目作业等多种方式来评估孩子的能力。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教育公平是指在教育领域中,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不论其出身、性别、种族、经济状况等个人特征。

它是一个基本人权,也是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平等机会。

教育公平的原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

这意味着,不论个人的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种族或性别,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和完成教育。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普遍而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获得教育资源和机会。

第二,多样化和包容性。

教育公平的原则还要求教育体系要多样化和包容性,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和背景。

这意味着,教育应该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才能和兴趣,提供不同形式的教育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特长。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和专业路径,鼓励学生参与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能力。

第三,公平分配资源。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在教育领域中公平分配资源,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

这意味着,政府应该投入足够的资金来改善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中。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建立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提供公共经费和补助金,以确保每个学校和学生都能获得足够的资源。

第四,公正评估和评价。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和评价。

这意味着评估和评价不应该仅仅依赖于考试成绩,还应该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如创造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社交能力等。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包括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机会平等。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提供包容、无偏见和机会平等的教育环境。

这意味着每个学生不论其出生背景或个人特征,都应该被平等对待,没有歧视和偏见。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包容性的学校文化和教育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

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大家好!我是一位文学家,今天我要和大家聊聊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朋友来说,教育是我们成长道路上非常重要的一环。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有些孩子为什么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而有些孩子却无法享受到相同的机会呢?这就涉及到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的问题。

教育的公平指的是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就拿上学这件事来说吧,无论你住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你出身贫寒还是富裕,每个孩子都应该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不论世界多大,教育的大门都应该为每个孩子敞开,让他们都能够通过知识的大门走向更加美好的人生。

然而,真正做到教育的公平并不容易。

在一些偏远的地区,学校的资源很有限,老师也不够。

而在一些城市,优质的学校却成堆,就像蜜蜂围绕着蜜罐一样吸引着优秀的学生。

这样的现象使得一些孩子无法享受到与他们才能相称的优质教育资源。

这就是教育公平的一种缺失。

那么,如何实现教育的公正呢?教育的公正意味着每个孩子都能够得到一样的教育机会和待遇。

无论你的家庭条件如何,无论你的背景如何,每个孩子都应该被一视同仁地对待。

而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特别是在偏远地区。

建设更多的学校,提供更好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为那些更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更多的机会。

其次,教育应该注重发现和培养每个孩子的特长和潜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自己的优势。

有些孩子善于艺术,有些孩子喜欢科学,有些孩子对体育很感兴趣,教育应该为每个孩子提供多样化的发展途径。

除了政府的努力,每个人也可以为教育公正做出贡献。

比如,如果你是家长,你可以鼓励孩子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

如果你是学生,你可以与同学们共建和谐友爱的学习环境,帮助那些学习困难的同学。

如果你是老师,你可以关注每个孩子的学习需求,用心去教育每个学生。

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关乎着每个孩子的未来,也关乎着整个社会的进步。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政策意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政策意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政策意义一、平等原则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原则包括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即受教育权平等和教育机会平等两个方面。

受教育权平等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

权利平等不承认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一切权利主体享有相同或者相等的权利。

权利平等废除了基于性别、身份、出身、地位、职业、财产、民族等附加条件的限制,体现了社会对所有成员的“不偏袒性”和“非歧视性”。

机会平等是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所设立的制度,保证社会成员有平等的参与机遇,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和享受机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机会平等实际上是一种过程的平等。

利益的实现是一个持续追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要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同样的机会。

首先,参与起点要机会均等;其次,在参与的各个阶段,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力大小不同,利益实现的水准也会有区别,但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尊重和关怀、提供的帮助应该是同等的。

4在制定、实施教育公共政策,落实教育公平的平等原则时,必须谨防进入两个误区。

其一,过分强调起点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均衡。

让所有的孩子都有机会受教育还不够,还应该使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同等地接受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平等应该成为教育政策的主导目标。

美国的教育改革政策对我国有诸多启示。

1988年,美国教育部长向总统提交了《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报告》,认为“教育机会均等”是美国民权运动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真正的教育机会均等意味着对所有学生实行同等的教育。

如果仅仅扩大入学机会而不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无异于变相地执行种族歧视。

“对于处于不利境地的学生,我们没有向他们提供他们应入的第一流中小学,这种情况太多了。

我认为,提升教育质量是摆在民权运动面前的中心任务,也是我们当今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要实行教育机会均等,我们就必须在学校里为我们的学生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

”199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是一个系统的教育改革方案,其目标在于“保证所有的学生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和学业的高质量水准”。

公证服务规范

公证服务规范

公证服务规范公证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公证服务规范是指在公证活动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从公证服务的定义、公证书的制作、公证人员的职责、公证活动的程序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公证服务的定义公证服务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事实以及行为进行确认、证明和鉴定的活动。

公证服务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公证服务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 公正公平:公证人员应当在公证活动中保持中立、客观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确保公证结果客观、真实。

2. 法律合规:公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法律为依据进行操作,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保密性:公证人员要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 专业性:公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规范,确保公证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公证书的制作公证书是公证服务的重要产物,是公证人员对公证活动和公证结果的书面确认和证明。

公证书的制作需要遵循以下规范:1. 内容准确:公证书应清楚、准确地表达公证事实和结论,确保内容不虚假、不夸大、不误导。

2. 格式规范:公证书的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包括文字的字号、字体、排版等,以便于当事人和有关机构的阅读和理解。

3. 语言简练:公证书的语言应简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长、专业难懂的术语和句子。

4. 签章齐全:公证书应当由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签署,并加盖公证机构的公章,确保公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公证人员的职责公证人员是进行公证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持中立:公证人员在公证活动中要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进行公证活动。

2. 遵循程序:公证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证活动,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教学中如何落实教育公平公正

在教学中如何落实教育公平公正

在教学中如何落实教育公平公正
在教学中落实教育公平公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供平等的机会: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论其身份、背景、性别或其他因素。

教师可以创建一个平等的学习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例如,轮流回答问题、分组合作等。

2. 个体化教学:根据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材料来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风格和能力水平。

3. 多元化教材和资源:使用多元化的教材和资源,包括不同文化背景的内容、性别平等的材料等,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身影和受到鼓励。

4. 公正评价:采用公正的评价方式,不只关注纸笔考试成绩,还要考虑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和潜力。

教师可以使用多种评价方式,如项目作业、口头报告、小组讨论等,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5. 公平进行赏罚制度:确保赏罚制度的公平性,不偏袒某个学生或群体。

教师需要使用公正的标准来管理学生的行为,不论
其背景或身份。

6. 培养共同方向和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责任感,培养公平、公正和平等的思维方式。

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讨论、角色扮演等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公平意识。

以上措施并不具体,具体的教学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应用。

教师应该持有公平公正的态度,并积极落实这些措施,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教育公正的原则教资科一

教育公正的原则教资科一

教育公正的原则教资科一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来开展教育活动,要遵循“教育公正”的原则,处理好小学生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问题。

(一)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也是以所有学生的发展为本,或者说以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本,必须坚持“教育公正”原则。

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入学机会均等,一个是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二)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1.学生的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性别作为一种自然状态,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

遗传基因的差异,会给不同性别的人带来发展的差异。

2.学生的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在我国小学教育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注意到民族差异,做到不同民族的学生共同发展,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学生的发展。

3.学生的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地域发展的差异。

坚持“以人为本”,也要做到不同地域的学生得到共同发展。

教育者要对于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不同的发展状况,有正确的认识。

正确地对待可能由于地域造成的学生发展差异,不能因学生所处地域的差异而歧视一些学生,要促进来自不同地域的小学生共同发展。

4.学生家庭背景的差异与共同发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然而社会中的家庭却千差万别。

家庭有经济情况的差异,有家长社会地位的差异,有家长文化水平的差异,有家长性格的差异,有家长教育子女水平的差异,还有家庭结构的差异。

家庭的种种差异,可能会影响小学生的发展。

教育者不能因为学生家庭的种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学生发展带来的困难而歧视学生。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与共同发展最有可能影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资源分配的因素,就是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

从学生的自然状况看,他们的生理发展情况会有差异。

从学生的社会文化素质状况看,也会存在学习水平的差异。

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教育公正原则互换原则

教育公正原则互换原则

教育公正原则互换原则教育公平有三个原则: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

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原则包括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即受教育权平等和教育机会平等两个方面。

受教育权平等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

不承认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体现了社会对所有成员的“不偏袒性”和“非歧视性”。

机会平等是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所设立的制度,保证社会成员有平等的参与机遇,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机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教育结果的完全平等是不存在的,不能把结果平等作为教育政策的目标。

要慎重对待并正确解释结果公平的问题,明确“结果平等”和“结果公平”之间的不同,引导舆情舆论,反对对待教育公平问题上的平均主义、民粹主义和浪漫主义倾向,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对待教育公平问题。

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原则是指,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表现为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性,它反映的是“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原则,即不是平均或平等分配教育资源的份额。

教育要考虑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要反映“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原则,受教育者的先天禀赋或缺陷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建构和改进教育体系时必须考虑的前提。

不同主体具有不同需求,是理论研究、政策制定、教育立法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

所以要尊重学生的选择,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类型、教育形式、课程类别让学生能够选择,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和禀赋得到充分发展。

日本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进行第三次教育改革。

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打破教育中存在的划一性、僵死性、封闭性等弊病,树立尊重个人、尊重个性、自由、自律、自我责任感意识,也就是确立重视个性的原则。

《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关于教育改革的第三次审议报告》认为:“重视个性,就是看到人的能力是多种多样的,要对人们所特有的侧面,即某一方面的能力给予积极的评价。

”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威尔士事务部1985年3月向议会提交的白皮书摘要《把学校办得更好》中认为“教师指导常常是针对中等能力水平的学生,最好的学生受到限制,最差的学生又得不到帮助”。

教育机会公平的三个层次

教育机会公平的三个层次

教育机会公平的三个层次
教育机会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这种平等机会的实现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考虑。

第一层次是教育资源的平等。

这指的是每个地区、每个学校都应该有相同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师、教材、设备等等。

这个层次需要政府加强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和管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同的教育条件。

第二层次是学生的机会平等。

这指的是每个学生都应该有相同的机会接受教育,不论他们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或其他社会因素。

这个层次需要学校和社会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扶持,鼓励他们参与到教育中来。

第三层次是教育成果的平等。

这指的是每个学生获得教育的成果应该是相同的,不论他们的背景如何。

这个层次需要学校和政府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成果。

综上所述,教育机会公平需要从多个层次来考虑和实现,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合作,才能够实现教育机会的真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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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公平教师师德的公正原则

公正公平教师师德的公正原则

公正公平教师师德的公正原则教师是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肩负培养学生成才的使命。

为了保证教育的公正公平,教师必须遵循一定的师德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本文将探讨公正原则在教师师德中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尊重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师德中的首要原则。

教师应该认可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不应因学生的社会背景、性别、种族或外貌对其进行歧视。

教师需要关心并真诚倾听学生的需求和问题,给予每个学生公正的对待。

二、公平对待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必须公平对待。

他们应该基于学生的具体表现和努力程度来进行评估,而不是仅仅根据学生的外表或其他偏见来评判。

公平的评估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三、教育平等教师应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他们应该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并根据学生的需求提供适当的教学方式和资源。

教师不应把重点仅仅放在优秀学生身上,而应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进步和成长。

四、诚信正直教师应该以诚信和正直为核心价值观。

他们应该遵循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不应抄袭他人作品或作假数据。

教师应该坚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对学生不公平。

五、公正公平的纠正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要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教师应该遵循一定的纪律和教育规范,不应任意惩罚学生或对其进行不公正的评价。

纠正学生行为时要注重方法和态度,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

六、专业发展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他们应该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和最新的教育理论。

通过不断学习,教师能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

综上所述,公正公平是教师师德中的核心原则。

教师应该始终尊重学生、公平地对待学生,并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同时,教师要以诚信正直为核心,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只有在遵循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教师才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教育公正的类型及其实现的认识和思考

教育公正的类型及其实现的认识和思考

教育公正的类型及其实现的认识和思考教育公正是现代社会中政府在教育公共资源(机会、权利、利益、条件等)供给或配置过程中所应坚持的“应得”原则和所应实现的“相称”关系,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教育资源的平等、均衡、合理安排与有效利用,以保障和促进不同的个体或社会群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其所应得。

教育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重要途径,被视为是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一、教育公正的类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教育公正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根据政府在教育公共资源供给或配置过程中所坚持的“应得”标准和意图实现的“相称”关系的不同来划分,可以划分为权利公正、能力公正、需求公正三种类型。

1.权利公正权力公正把政府法律所赋予公民平等权利的实现看成是衡量公共教育资源供给或配置是否实现了公正的核心标准。

权力公正在教育方面表现为受教育权利的公正,这种公正的缺失在国内表现非常突出。

例如将学生按照测验成绩排名分为快慢班,给予不同水平的教学配置。

同样的卷子,北京户口的学生上北京重点大学只需五百分,而河北户口的学生却需要六百多分等等。

实现权力公正的关键在于消除制度歧视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给予所有学生公平的受教育的权利。

2. 能力公正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正把个人能力大小作为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特别是优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标准。

能力公正的缺失在中国也是比较突出的,比如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可以可以获得更好的教学条件,可以坐在更前排的位置,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只能坐在最后排,老师也不予关注,这样导致差生对自己越来越失去信心,处于被遗忘的边缘。

要想实现能力公正就要一视同仁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以成绩的优劣来左右对待每一个鲜活个体的态度。

3. 需求公正基于需求标准的教育公正,把个人多样教育需要的满足作为评价公共教育政策是否公正的指标。

需求公正在中国正越来越好的得到实现。

基本上县级以上各地区都建立了特殊儿童学校,保证了具有不同需求的教育的实现。

公平与公正 小学教育中的平等原则

公平与公正 小学教育中的平等原则

公平与公正小学教育中的平等原则公平与公正: 小学教育中的平等原则小学教育是孩子们迈入学校生活的第一步,也是塑造他们未来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石。

在小学教育中,公平与公正是至关重要的原则。

本文将探讨小学教育中的平等原则,包括平等的教育机会、公正的评价与奖励、多元化的学习环境和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

一、平等的教育机会小学教育应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不论学生的背景、性别、种族或财务状况。

每个孩子都应有权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学校应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公平的学习机会。

这包括提供免费的教科书和学习材料,提供补习课程和辅导,以满足每个学生的学习需求。

此外,学校还应制定包容性政策,做到对学生的个别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支持,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二、公正的评价与奖励在小学教育中,评价与奖励应基于公正的原则,给予每个学生公平的机会参与。

教师应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考试、课堂表现、项目和作业评价等,并确保评价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不同的评价方式能够更好地展现学生的多样化才能和潜力,避免了对单一标准的过分依赖。

此外,奖励制度也应公正合理,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努力和成果进行评价,鼓励他们持续进步。

三、多元化的学习环境小学教育应创造多元化的学习环境,充分尊重和接纳不同背景和能力的学生。

学校应提供包容性的教育,鼓励学生了解不同文化、价值观和观点。

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和活动有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他们的宽容和包容心。

此外,学校应提供平等的机会给予学生参与各类课外活动、社团组织和项目,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各个领域得到发展。

四、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小学教育中,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对于学生成长至关重要。

教师应以公正和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和需求。

教师应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重视他们的参与和贡献。

同时,学生也应学会尊重教师和其他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不论他们的种族、性别、经济状况、地域背景或残障状况如何。

在教育公平的理念下,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权力和机会去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从而发展出自己的潜力、实现个人目标,并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如下:1.平等的机会:教育公平的首要要求是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的机会去接受教育,不论他们来自的社会阶层或家庭背景如何。

公共教育资源应该得到公正的分配,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

2.充足的教育资源:教育公平需要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设施、教育课程、教师和教育技术。

每个学生都应该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来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并使他们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3.公正的招生机制: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教育招生应该基于公正的选拔标准。

招生政策应该避免偏见和歧视,并以能力和潜力为依据,鼓励和培养每个学生的个人才能。

招生程序应该透明、公开,并通过公正的评估来选择合适的学生。

4.适应个体差异:教育公平要求教育系统能够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学习风格、兴趣和能力,教育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来制定教学计划和学习支持,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5.提供经济支持:教育公平需要提供经济支持,使弱势群体的学生有能力接受教育。

这包括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等经济援助,以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教育机会。

6.消除性别不平等:教育公平还要求消除性别不平等。

教育系统应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以确保男女学生都能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并有平等的学习和竞争机会,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职业发展中。

7.推广特殊教育:教育公平还要求推广特殊教育,以满足身体或智力上有残障的学生的教育需求。

特殊教育应该提供适应性的教学方法和资源,以确保这些学生能够获得有效的教育和发展自己的潜力。

8.促进社会包容:教育公平应该促进社会包容和多元文化教育。

论师德的重要范畴——教育公正

论师德的重要范畴——教育公正

论师德的重要范畴——教育公正“ 一定的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教师职业道德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也给师德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历史课题。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主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

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所存在的管理混乱、政令不畅、法制疲软、腐败滋生、罪恶肆掠、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等现象一时难以扼制,行业不正之风无“行”不入,渴求社会理性、正义和秩序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势下,把倡导和实践教育公正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端正教育行业风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拟从教育伦学范畴和师德行为的角度,对教育公正作肤浅论述。

一、教育公正是师德的重要范畴公正是人类的始终追求。

在社会教育关系中实现公正,历来是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们竭力倡导的价值目标和籍以发挥著述的传统领域。

就我国而论,从孔圣人主张“有教无类”的教育公正思想算起,也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

但略感意外的是:何谓公正?何谓教育公正?人们总是一语带过,包括目前已出版的众多伦理学辞书,均未列入条目正面予以阐释。

据笔者对中外有关公正思想史资料的审视认为,公正是指一种社会关系状态。

尽管人们对公正的理解,感觉和判断在不同时代、不同人群中会有不同,但构成“公正”的“要素”却为人们所公认。

即:“平等”是公正的基本原则;“相同的情况同样对待”是公正的示例(也称“公式”);现实的“价值取向”、“道德标准”是衡量公正的尺度或具体内容。

所谓教育公正,就是公正的根本要求在社会教育关系或教育过程中的实现。

教育公正在概念上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公正,是指社会教育关系中的公正。

其基本内容,诸如社会教育制度的公正、教育立法与司法的公正,社会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等等。

教育法中的公平与平等原则促进教育公正的法律策略

教育法中的公平与平等原则促进教育公正的法律策略

教育法中的公平与平等原则促进教育公正的法律策略在现代社会中,教育的公平与平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各国纷纷在教育领域立法,明确规定了教育法中的公平与平等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策略。

本文将探讨教育法中的公平与平等原则以及促进教育公正的法律策略。

一、教育法中的公平原则公平是教育公正的基石。

教育法中的公平原则旨在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不受个人背景、经济条件、性别、种族、残疾或其他不公因素的影响。

教育法通常通过以下措施来促进教育的公平:1.1 平等准入平等准入是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它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进入适合自己的教育体系。

教育法往往规定,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个人身份特征为由进行歧视,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

同时,教育机构也要制定公平的招生标准,避免以财富、关系等非客观因素来影响招生结果。

1.2 公平的资源分配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教育法规定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政府应该制定全面、公正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保证各地区的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同时,教育机构也要采取措施,确保各科目的教学资源充足,不偏袒某些学科或专业。

1.3 差距减少与多元发展为了减少不同地区和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教育法往往强调多元发展。

教育机构应提供丰富的教育课程,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教育的个性化发展。

此外,教育法还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帮助他们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教育法中的平等原则平等是教育公正的基础。

教育法中的平等原则追求的是每个人在教育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在教育法中,平等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平等权利与义务教育法保障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无论是男女、残疾人、少数族群还是其他特殊群体,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同时,教育法规定了每个人的教育义务,保证每个人都有义务接受教育。

2.2 平等的待遇与机会教育法中的平等原则要求教育机构在教育过程中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教导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

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教导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

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教导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教导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引言: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一个重视平等和公正的人。

因此,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有责任以身作则,教导孩子正确的价值观。

本文将探讨如何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教导他们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

一、塑造家庭环境1. 提供平等的待遇:在家庭中,父母应该对待所有的孩子都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个。

例如,分配家务或者奖励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孩子,不给任何一个孩子特殊待遇。

2. 鼓励分享与合作:父母可以通过组织家庭活动来鼓励孩子们分享与合作。

例如,一起玩游戏、做手工或者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等,这样可以让孩子们体验到平等与公正的重要性。

3. 建立公正的规则:在家庭中,建立公正的规则对培养孩子的公正观念非常重要。

父母应该与孩子们一起制定家规,确保规则的公正性,同时也要让孩子们明白规则的重要性和合理性。

二、教育平等的重要性1. 培养孩子尊重他人的意识:父母应该教导孩子要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们的背景或者身份如何。

通过讲述具体案例或者阅读相关的故事,让孩子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2. 鼓励孩子参与平等公正的活动:父母可以鼓励孩子参与一些与平等和公正相关的活动。

例如,一起参观义卖活动、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听取平等公正的演讲等等,这样可以让孩子们亲身感受到平等和公正的重要性。

3. 提供积极的榜样:父母本身就是孩子们最重要的榜样。

因此,父母应该展示自己对平等和公正的重视。

例如,在与他人交往时,父母要坚持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个人,孩子们会从中学到很多。

三、教导孩子如何处理不公正情况1. 鼓励表达意见:父母应该鼓励孩子表达自己对不公正情况的看法。

在面对不公正对待时,孩子们可以学会用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呼吁公正和平等。

2. 教导冷静思考:当面对不公正的情况时,父母要教导孩子要冷静思考,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人,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教师公正或教育公正的必要性

教师公正或教育公正的必要性

教师公正或教育公正的必要性教师公正既表现为教师对自己的公正,也表现在公正对待同事、领导及学生家长等方面,更表现在正确对待教育对象上。

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教师对自己的公正、同侪性公正、对象性公正。

教师公正的核心是对学生的公正,重点则是对自己、对同事和对学生的公正。

以下谈谈这三个教师公正的重点。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公正视为一种人际关系的“中度”。

孔子和孟子也提出了“中庸”的理论。

教师公正实际上就是要在以师生关系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处理上实现某种中度。

教师应当对得起自己,所以必须有一种对自己的公正。

它包括对教师自尊、荣誉以及合理的经济利益等等合法权益的要求和维护。

教师对自己的公正不仅是“我—我”关系,也涉及到教师与社会的关系。

在中国社会中,也许是人们对教师的职业期望较高,一方面社会在舆论上普遍赞同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但另一方面人们包括教师本身往往又认为教师应当羞于言利,只做蜡烛,只问耕耘。

要求教师做苦行僧无论是社会还是教师本身,都是一种不公正,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看这一心态应当予以纠正。

在自尊、荣誉以及其他利益的处理上,教师的同侪关系也必须保持适当的“度”,这是一种同侪公正。

许多教师对于自己的领导人往往做不到公正对待,要么恭敬有余,唯上主义,要么恃才傲物、目空一切。

而实际上教师同他的领导人之间除了管理关系之外,人格上是完全对等的。

这一对等性决定着前两种态度都是不公正的。

所以教师在与领导的关系处理上最关键的是要在工作上服从分工,相互配合,在人格上相互理解、彼此尊重。

教师与自己同事的关系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同志”关系。

在处理同其他教师的关系上,主要是要公正地评价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到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的使命。

教师之间常常出现的“文人相轻”的现象,从根子上看,往往出自教师在同侪关系上的不公正。

教师对学生的公正的主要含义是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性别、年龄、出身、智力、个性、相貌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够作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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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9期(总第344期)EDUCA TIONAL RESEARCHNo.9,2008 General,No.344教育公正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平等3冯建军 [摘 要] 教育平等是教育公正的重要方面,但对于什么是教育平等,需要科学合理地把握,否则会流入平均主义,反而有悖于公正。

教育平等有完全平等和比例平等、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之分。

要做到教育公正,就是要根据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等的性质不同,实现完全平等和比例平等、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统一。

[关键词] 教育公正;教育平等;完全平等;比例平等;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作者简介] 冯建军,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南京 210097) 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寓于某种平等之中,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

自亚里士多德始,平等的要求一直被认为是公正诉求的基本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平等实现与否意味着公正是否实现。

罗尔斯甚至把社会公正与社会平等看做是等价的命题,德沃金把“平等的关切”看做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

因此,教育平等成为了教育公正的第一要义,追求教育平等,也成为实现教育公正的必由之路。

然而,作为一个政治哲学术语,平等是一个内涵与外延都比较模糊的概念。

教育公正要致力于实现教育平等,需要清楚什么是教育平等,教育平等的边界与范围、类型与性质。

否则,盲目、激进地追求绝对的平等,容易导致平均主义,反而不利于实现教育公正。

一、教育平等的内涵与理据何谓平等?萨托利认为,“平等表达了相同性的概念……两个或更多的人或客体,只要在某些或所有方面处于同样的、相同的或相似的状态,那就可以说他们是平等的。

”[1]美国学者艾德勒通俗地解释到,“当一个事物在某一认同的方面不比另一事物多,也不比另一事物少时,我们可以说这两个事物是平等的。

”[2]如此看来,平等就是“无差别”、“等同”、“齐一”的状态或结果。

这种完全平等的概念不完全适合教育。

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人是有差异的。

从个体发展上看,根本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人。

无论人与人之间有多大差异,但在区别于物上,他们有着共同的类特性,即人性。

在人性上,他们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是一种绝对的种类平等。

在种类平等的前提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程度上的差异。

先天的差异是由遗传造成的,是一种自然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但后天的发展是一种社会事实,是社会选择和分配的结果。

正如卢梭所言,起因于自然的平等与不平等是不可选择的,不能进行道德评价。

[3]个体先天的差异无所谓公正与否,但个体后天的发展,起因于社会和教育影响的平等与否,则是可以选择的,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它3本文系教育部2006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高中阶段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配置研究”(项目批准号:07J A880044)的阶段性成果。

存在着公正与否。

所以,我们讨论的个体的平等和教育平等,不是指向自然平等,而是社会平等,是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马克思就指出,“平等,一向指社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每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

”[4]教育平等必须既关注人的社会性平等,又关注个体发展的差异。

前者我们可以使用完全平等的概念,后者则不能。

我们必须根据个体差异程度,公正地给予相应的教育。

这个公正的砝码是另一种平等———比例平等。

比例平等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概念。

“根据个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

[5]对相同的人应该给予平等的对待,对不同的人应该给予不平等的对待,同样都是公正的。

英国的米尔恩继承亚里士多德的比例平等思想,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比例平等原则:(1)某种待遇在一种特定的场合是恰当的,那么在与这种待遇相关的特定方面是相等的所有情况,必须受到平等的对待;(2)在与这种待遇相关的特定方面是不相等的所有情况,必须受到不平等的对待;(3)待遇的相对不平等必须与情况的相对不同成比例。

[6]他在这里明确表述,一个人是否应该拥有某种待遇,取决于与这种待遇相关的特定方面。

这一特定的方面因分配的对象不同而不同,它杜绝与待遇无关的因素在分配中的作用,例如,在教育资源分配中,种族、家庭出身、性别、宗教信仰等都是无关因素,教育资源的分配就不能受到它们的影响。

因此,教育平等也有两类:一类是完全平等,它对应于人的种类平等,即人性的平等;另一类是比例平等,它对应于个体发展程度的差异。

教育的完全平等基于人的发展的基本需要和人性平等的要求。

满足现代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要求受到基本的学校教育。

无论人与人之间有多大差异,但只要他作为现代人,其最低的基本教育应该都是相同的,这与他的智力、技艺、才能、财富和信仰等无关。

教育的完全平等作为一种自然权利、一项基本人权,是人性平等的必然要求。

艾德勒对平等的论证就建立在人性平等的基础上。

他说:“作为人,我们都是平等的。

我们作为个人是平等的,在人性上也是平等的。

一个人,在人性和个性上都不可能超过他人或低于他人。

我们认为,人所具有的尊严是没有程度差别的。

世间人人平等,是指他们作为人在尊严上的平等。

”[7]人与人在尊严上的完全平等,在终极上可以说源于康德“人是目的”的先验道德体认。

教育的完全平等是基于所有人在种类上的平等,基于他们建立在人性内在需要基础上的同一自然权利。

教育的比例平等是基于个体发展差异的要求。

人人生而平等,只限于人的类属性和基本的发展需要。

除此之外,人与人之间体现得更多的是发展程度的差异和不平等。

原则上说,人的先天自然差异是无法控制的,能够控制的是影响人的发展的后天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家庭影响和学校教育等。

“穷人的子女或那些遭受民族歧视或社会歧视的集团的儿童们,从一开始就处于困难的地位;他们或是由于缺乏儿童早期所需要的身体上或心理上的适当照顾,或是由于缺乏学前教育。

同那些比较富裕阶级的儿童相比,或者同那些生长在较为有利于正常成长和发展的背景中的儿童相比,他们都是处于不利的地位,这种不利的程度有时达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8]所以,社会的公正就是要致力于消除这些不平等,为儿童的发展创造一个平等的起点。

在这个平等的起点上,儿童的发展程度取决于个体的天赋和自致性努力。

教育是影响个体后天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教育资源中度匮乏的前提下,教育不能充分满足每个人的需要,我们就要根据个体的发展为每个人提供适合其发展需要的教育。

正如经济资源的分配以贡献为标准一样,教育资源的分配以才能(广义上包括品德、能力等)为标准,根据个体才能的差异按比例给以不同的教育,使所给予的教育适合个体发展的要求。

这就意味着,“教育上的平等,要求一种个人化的教育学”[9]。

二、教育的完全平等和比例平等教育平等的对象指向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等诸多直接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

1.基本教育权利的完全平等与非基本教育权利的比例平等权利有多种分类,从作为个体发展因素的角度看,权利可以分为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所保证的起码的、最基本的必要权利,是满足现代人的发展最基本需要的权利,是维持现代人的尊严和生活必需的权利,所以,基本权利可以称为现代人的人权、现代人的自然权利。

非基本权利,也可以说是高级发展的权利,是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高层次需要的权利,是满足人的舒适和完满生活需要的权利。

基本权利是一种底线的权利,是必须给予的权利;非基本权利是一种追求高层次享受的权利。

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政治的民主化,为教育权利的平等提出了客观要求和实现的条件。

它在满足所有公民基本教育权利的基础上,再满足其中一部分人的非基本权利。

一般而言,基本受教育权利与非基本受教育权利的划分,大致以各国法律形式确立的义务教育为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视为基本受教育权利领域,义务教育后续教育视为非基本受教育权利领域。

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完全的平等。

非基本教育权利,是接受义务教育之后,个体继续发展的一种需要。

鉴于制度化教育所具有的筛选性,非基本教育权利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实现完全平等,而只能是一种比例平等。

那么,非基本权利比例平等的原则是什么?有学者认为,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的大小与自己所做出的贡献大小之比例应该是完全平等的。

[10]社会应该根据个人的贡献大小分配其非基本的权利。

对受教育的个体而言,还没有走出校门为社会做贡献,似乎不宜直接采用贡献原则,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才能是每个人潜在的贡献因素,是决定一个人未来贡献大小的充分条件。

所以,对非基本教育权利来说,应该根据个人才能的高低进行不平等的分配,以使人们所享有的非基本教育权利与他所具有的才能的比例达到平等,这就是非基本教育权利比例平等的原则。

比例平等虽然使人们获得的非基本教育权利不平等,但它使一个人所受的教育与其才能相匹配,这不仅符合制度化教育的精英取向,也使教育符合个体发展的需要,使教育适合每个人,因此是公正的。

对于才能差异的人,要按照其不同的才能给予不同的教育权利。

但必须明确,这项比例平等原则要服从于按每个人最低限度的需要进行完全平等分配的原则。

这也就是说,基本权利的完全平等应优先于非基本权利的比例平等。

平等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教育权是最基本的教育公正,是教育公正的底线。

我们不能本末倒置,置义务教育于不顾,而发展非义务教育后的高中教育。

我们必须保证所有人基本的受教育权利,这是教育公正的第一优先原则。

21共享教育机会的完全平等与差别教育机会的比例平等机会是指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或余地。

机会,有的是可以共享的,但有的是需要竞争的。

前者是一种普适性的机会,可以人人拥有;后者则是一种适度匮乏的机会,只能为部分人所有拥有。

前者是一种“共享的机会平等”,后者是一种“有差别的机会平等”。

“所谓共享的机会平等,是指从总体上来说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的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

而所谓有差别的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不可能是完全相等的,应有着程度不同的差别。

”[11]对教育机会而言,哪些是可以共享的,哪些是有差别的,这也与教育性质有关。

义务教育阶段,每个个体应当具有完全相同的教育权利,因而在教育机会面前也应是人人完全平等。

这种平等不仅是从形式上提供了个体发展的可能,而且要实现实质上结果的平等。

所以,义务教育阶段要保证全体适龄儿童入学,提供均衡的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国家义务教育的统一质量。

义务教育的机会是不需要竞争的,是国家必须予以保证的一种完全平等。

但对非义务教育就不是这样了,尤其是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是需要竞争的,它遵循的原则是才能原则,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发展机会向才能开放,只给那些有才能的人。

但仅有此还不够,还必须加上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

对高等教育而言,这里面就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机会平等:竞争入学的机会平等和发展才能的机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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