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桥惠都家园人才房受理通告10-13doc
安楹苑售樓資料簡介 - 房屋委員會说明书
15–26
單位 Flat 1–14, 19–24
1–24 1–15, 18–24
選購單位地點
香港房屋委員會 (下稱「房委會」) 居屋銷售小組 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房委會客戶服務中心 第一層平台
Venue for Flat Selection
The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HA) Home Ownership Scheme Sales Unit Podium Level 1, HA Customer Service Centre, 3 Wang Tau Hom South Road, Kowloon
施工中 Works in progress
施工中
安泰邨 O安n泰T邨 ai EOsntaTteai Estate
Works 施 in 工pr中ogress Works in progress
施工中
Wo施 rk工 s i中n progress
Works in progress 安茵街
O安 N 茵YA街N
沒有被略去的樓層號數)
no omitted floor number)
B座 28層 (地下(住宅大堂,長者鄰舍中心及 商舖)、1樓至26樓及天台;
沒有被略去的樓層號數)
Block B 28 storeys (G/F (Domestic Lobby, Neighbourhood Elderly Centre & Shops), 1/F to 26/F and roof; no omitted floor number)
住宅物業數目
Number of Residential Properties
26.2 (282) – 44.4 (478)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京建法〔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管理,简化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精准保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简化家庭复核申报材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在轮候期间组织开展资格定期复核工作。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
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参加复核时,应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442号)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
家庭收入仍符合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填写复核情况说明书(附件1)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无须重复填写家庭情况。
二、明确定期复核家庭申报期限(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在轮候期间应当自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之日起每满24个月,并提前1个月向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情况;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进行申报。
在申报期限满前,家庭因资格变更或摇号分配已申报家庭情况的,应自此次申报审核通过之日起重新计算申报期限。
(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定期复核申报期限满2个月前,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纸质邮件(挂号信或邮政快递)等方式,主动告知家庭主申请人复核申报期限、内容、方式、地点等事项(附件2)。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报告时间:
2023-08-13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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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 万元到 100 万元区间,占总中 标数量的 40.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29 个。 近 1 年(2022-08~2023-08):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4 1.5 行业分布 ...........................................................................................................................6 二、竞争能力 .................................................................................................................................8 2.1 中标率分析 ......................................................................................................................8 三、竞争对手 .................................................................................................................................9 3.1 主要竞争对手....................................................................................................................9 3.2 重点竞争项目....................................................................................................................9 四、服务客户 ...............................................................................................................................10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10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11 五、信用风险 ...............................................................................................................................13 附录 .............................................................................................................................................20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鑫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成均台”5#、10#楼的批复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鑫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成均台”5#、10#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龙建房售〔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鑫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成均台”5#、10#楼的批复福建鑫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司申请预售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龙门镇赤水村“成均台”5#、10#楼的报告及资料收悉。
申请预售总建筑面积14289.48平方米,计132套(其中5#楼住宅建筑面积10133平方米,计100套;10#楼住宅建筑面积4156.48平方米,计32套)。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批复如下:1. “成均台”5#、10#楼预售材料齐全,符合预售条件。
经审查,同意核发“(龙)房预售证(2023)第39号”预售许可证,批准你司预售以上所列项目。
2. 商品房预售资金(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并接受监管银行、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预售款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监管专用账户:171100100100927715本项目在监管银行共设立五台POS刷卡机:商户号为89835081520806T,终端号为8JG9S3LD、ACHW7L15、D9M2NP7W、KD3XQE6C、2CTDQ5HM。
3.你司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800202300072号)规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要求实施建设。
本项目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健身活动室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建立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制度,解决人才阶段性、过渡性住房问题,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7〕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结合杭州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扎实推进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条件,提升人才发展环境,为吸引留住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二、总体目标2018—2021年,杭州市区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三、基本原则(一)指标计算。
按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做地主体2018—2021年住宅计划出让用地总量的5%,确定其四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供地指标。
已开工建设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不计入总量。
(二)指标调剂。
市级做地主体之间、市级做地主体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之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调剂供地指标。
(三)出让要求和区块设置。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单独出让。
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各做地主体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出让用地选址时,需充分考虑产业结构、人才分布等因素,向人才集聚区域倾斜,同时要注重考虑地块周边的交通便利和配套服务功能,重点布局在各地铁沿线站点的周边地块。
(四)户型结构。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应科学合理进行套型设计,以中小户型单身公寓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7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住房套数占项目总套数比例一般不低于80%。
2024年创建第三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
2024年创建第三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方案旨在通过创新政策和引导市场发展,促进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居住品质。
一、背景
“双居”工程是我国提出的一项旨在鼓励城市居民将自有住房交易为商品住房,然后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
前两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第三批方案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目标
第三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提高城市居民住房选择的灵活性,同时保障居民权益,促进城市居住环境的改善。
三、主要内容
1.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双居”交易,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双居”项目投资建设。
2.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合理控制住房价格,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场秩序健康。
3.提升租赁住房质量:加大对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住房质量,严格监管住房租金。
4.保障民生: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确保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四、建议
为了有效推进第三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认清政策目的和意义,共同参与
推动“双居”工程的顺利落实。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政策执行效果,提高居民满意度,为城市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慈溪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交易审批表
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此表一式二份,由市人力社保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各留存一份。
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所需材料:1、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公寓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后继续在慈溪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在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其中社保需实时缴纳,个人补交不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在慈缴纳所得税证明等。
咨询电话:63938248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所需材料:1、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公寓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后继续在慈溪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在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其中社保需实时缴纳,个人补交不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在慈缴纳所得税证明等。
咨询电话:63938248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所需材料:1、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公寓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后继续在慈溪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在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其中社保需实时缴纳,个人补交不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在慈缴纳所得税证明等。
咨询电话:63938248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所需材料:1、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公寓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后继续在慈溪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在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其中社保需实时缴纳,个人补交不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在慈缴纳所得税证明等。
咨询电话:63938248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所需材料:1、慈溪市星光家园人才公寓上市交易审批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公寓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后继续在慈溪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在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其中社保需实时缴纳,个人补交不作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在慈缴纳所得税证明等。
杭州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地点及电话
杭州⾼层次⼈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地点及电话
对于杭州⾼层次⼈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地点及电话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杭州⾼层次⼈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地点及电话:
上城区审核部门
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区委⼈才办
惠民路3号
区⼈⼒社保局
缸⼉巷15号
区住建局
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厦A座
上城区⾏业主管部门
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涵盖⾏业
区住建局
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厦A座
上城区⾏政服务中⼼
建筑业,房地产业
区发改经信局
后市街47号
采矿业,制造业,电⼒、热⼒、燃⽓及⽔⽣产和供应业,⾦融业,⽔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区教育局
梅花碑⽔亭址3号
教育
区科技局
惠民路26号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区民政局
惠民路26号
社会⼯作
区商务局
惠民路26号
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餐饮业
区风景旅游局
解放路54号
住宿业
区⽂⼴新局
惠民路3号
⽂化、体育和娱乐业
区卫⽣计⽣局
建国中路华藏寺巷21幢西单元
卫⽣
备注:上城区各⾏业主管部门涵盖⾏业以外的区属⽤⼈单位⼈才,统⼀由“上城区发改经信局”受理。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杭州2016年出让土地明细
所在区域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西湖区 下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 下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 下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 下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
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主城区年内具备出让条件地块一览表
地块名称 文晖单元F-R21-03地块 文晖单元J-C2-(02B)地块 文晖单元城市之星地块 半山田园C2-05地块 庆隆单元GS04-01-R21-09地块 米市巷单元FG03-C2-04地块(电工 器材厂) 铁路北站单元FG27-R21-28地块 塘北单元R21-C26地块 桃园单元R21-09地块 铁路北站单元FG27-R/B-27、FG27R22-22地块 彭埠单元R21-33地块 丁桥单元R21-02地块 景芳三堡单元JG1201-R21-17地块 丁桥单元R21-04地块 彭埠单元B1/B2-35地块 长睦单元R21-12B地块 彭埠单元R21-25地块 长睦单元R21-04地块 丁桥单元R21-05地块 杭州市艮北新城商业核心区西地块 南星单元D-05地块 三墩北单元A-U29-01地块 规划用途 住宅 商业 住宅、商业 商业 住宅 商业商务用 地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商业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加油站 出让面积 (亩) 30 8 104 31 23 11 124 48 27 43 114 39 96 44 9 88 56 122 36 171 48 7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0.08.04
•【字号】青建办字〔2020〕92号
•【施行日期】2020.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的
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我局经过认真梳理,编制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附件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楼盘深度评估统计表
项目 800户(以上) 600-799户 楼盘规模 400-599户 200-399户 200户以下 3个月左右 2个月左右 交房时间(距 今) 4个月左右 前一个月左右 5个月左右 3000-4000 2500-3000 价格 4000以上 2000-2500 2000以下 80%销售量 70%销售量 销售比例(现 60%销售量 在) 50%销售量 50%以下者 单位房(集资房、福利房) 楼盘性质 纯商品住宅 商住两用 经济适用房 谈判感觉较难,但通过沟通与公关费用,仍可达到目的 公关壁垒 公关谈判容易 谈判空间少,态度强硬 暂时没有竞争者 竞争状态(有 有1-3家竞争者 公司规模性动 4-10家竞争者 作) 10家以上 离公司近 与销售、物业关键人物已有关系的 做过楼盘样板间或已有业主样板房的 属多期交付楼盘,而公司在前几期做的不错的 有可能单位采集的 开发优势 有熟人介绍业主的 网络前期已接触该较多楼盘的业主 与销售、物业一般人员已有关系的 该小区已有客户信息的 在周围楼盘(1.5公里内)有成功开发的楼盘的 在小区已做过活动宣传的 合计得分: 1 3 11.5 5 指标 分值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5 3 2 1 5 3 1 5 4 3 1 5.5 7.5 15.5 13.5 19.5 9.5 17.5
余杭区f类人才租房补贴预售合同
在撰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余杭区f类人才租房补贴预售合同进行全面评估。
在评估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流程、预售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保障措施等。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些方面展开文章撰写。
一、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余杭区对f类人才提供租房补贴的政策是什么?关于补贴的具体金额、发放标准、时间等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在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的内容。
通过对政策的具体解释,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补贴政策的具体概况和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和流程f类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这些信息对于准备申请补贴的人来说至关重要。
在文章中我们会详细介绍申请条件和流程,并给出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注意事项。
三、预售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保障措施在租房补贴政策中,预售合同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合同中包含了哪些具体的条款?对于f类人才来说,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在文章中详细探讨的内容。
我们将从保障措施的角度出发,为读者解析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并给出一些建议和建议。
在文章的结尾,我将共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余杭区对f类人才提供租房补贴的政策是非常具有社会意义和价值的。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区的建设。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f类人才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在撰写文章的过程中,我会遵循知识的文章格式,以序号标注的方式进行文章的撰写。
我会在文章中多次提及余杭区f类人才租房补贴预售合同,以确保文章的相关性和深度。
以上是对文章撰写的一些基本思路和要求,希望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余杭区f类人才租房补贴预售合同的相关内容。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欢迎随时和我交流。
期待你能够满意这篇文章的撰写成果。
海淀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名单
家庭 人均住房 人口 使用面积
2 1 2 2 3 2 3 3 4 3 2 3 3 4 1 3 3 2 2 1 3 3 3 2 3 3 3 3 3 2 1 3 1 2 3 1 1 1 1 5 3 4 3 2 2 2 3 4 3 1 3 1 3 3 3 3 3 3 2 3 3 1 1 3 3 1 3 1 3 2 0 0 9. 7 0 0 9. 68 9. 3 9. 7 6 8. 32 8. 42 0 10 8. 95 8. 58 9. 3 2. 3 7 5. 58 10 0 3. 3 8. 61 8. 82 0 5 3. 75 8. 93 4. 36 8. 6 0 8. 57 0 0 9. 4 6. 5 0 0 6. 25 8. 22 5 9. 9 8 9. 12 0 0 0 8. 82 0 0 6 0 7. 18 3. 63 3. 33 0 7. 96 0 7. 5 6. 6 0 0 9. 9 0 0 0 5 0 8. 62 5. 74
姓名
何建新 班菊宏 郭正芳 刘兵 刘慧敏 徐增勤 何永成
地址
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 号楼 12层 6 号 海淀区甄家坟村 49 号
海淀区北太平路 18 号 1 楼 306号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40 号院 12 栋丙 15 号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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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完成后公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及社会各界人士:您好!经过精心组织、严格施工,我司承建的[项目名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顺利完成。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址:[项目地址]3.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4. 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名称]5.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名称]6.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7.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8.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规模]9.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金额]10. 工程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二、工程质量1.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我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和“五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放过)的原则。
3. 工程施工过程中,多次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4. 工程验收合格,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
三、工程安全1. 本项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程进度1. 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了各项施工任务。
2. 施工过程中,我司严格执行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五、后续工作1. 工程交付使用后,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确保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
2. 对于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司将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敬请广大业主、住户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施工单位名称][公示日期]特此公示。
关于报送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的通知
关于报送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的通知标题:关于报送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的通知亲爱的各位单位和个人: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为了规范人才周转房的分配和使用,现向各单位和个人通报报送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的相关事宜,请各位积极配合和及时报送所需信息。
一、报送对象本次报送的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不具备自有住房的人才,包括各单位内部的员工、个体经营者、新毕业生等。
二、报送内容1. 个人报送:个人需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联系方式等。
2. 单位报送: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单位名称、人数、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员工需住房的时间期限等。
三、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和个人在10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将所需信息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的邮箱地址(邮箱地址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获取)。
四、报送方式1. 个人报送:请各个人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所需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请填写“个人报送-姓名”。
2. 单位报送:请各单位将所需信息整理成附件形式,包括单位名称、单位人数、人才需住房的时间期限等,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请填写“单位报送-单位名称”。
五、注意事项1. 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轮候资格。
2. 报送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人才周转房的分配和使用。
3. 若有进一步的资料需要补充或核实,相关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4. 报送成功后,将在一周内公布轮候名单,请被选中的个人和单位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完成后续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获取)感谢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报送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特此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各位单位和个人:感谢您对本市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报送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才的住房需求,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人才周转房轮候需求的报送工作。
乐余分房告知书
乐余分房告知书尊敬的乐余社区居民:您好!为了保障您的住房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我社区将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分房。
为确保分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分房相关政策及具体安排予以告知。
一、引言住房问题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焦点,分房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广大居民的支持与理解。
为了确保分房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分到合适的房源。
二、分房政策概述1.分房原则:本次分房将遵循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确保房源合理分配。
2.分房对象:本次分房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本社区居民,包括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等。
3.分房流程:分房流程分为报名、审核、公示、分配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三、分房具体安排1.房源信息:本次分房房源为XXX小区,共计XXX套房源,包括各类户型。
2.分配方式:本次分房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每位申请人有且仅有一次摇号机会。
3.分配时间:分房工作将于本月启动,预计本月内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社区公告。
四、分房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请务必按照规定准备齐全。
2.分房过程将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居民监督。
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我们将严肃处理。
3.对于恶意扰乱分房秩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分房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联系方式与咨询渠道如有疑问,请致电社区服务中心,电话:XXX-XXXXXXX。
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
六、结尾语感谢广大居民对分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分到满意的房源。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分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祝大家生活愉快!。
保障房中心会议通知范文
保障房中心会议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房屋保障中心成员:大家好!为了加强房屋保障工作的协调与交流,推动保障房中心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特召开保障房中心年度会议。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XXX年X月X日(星期X)上午X时地点:XXX大厦X层会议室二、会议议程1. 主题报告:保障房中心的工作回顾与展望在会上,核心成员将就过去一年的保障房中心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并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和规划。
2. 保障房政策解读与学习会上,将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大家解读最新的保障房政策文件,传达国家政策要求,并组织学习交流,确保各成员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贯彻。
3. 技术创新与信息共享保障房中心致力于提升技术水平和信息化建设,会议上将推介相关技术创新项目,并分享保障房信息共享的经验和做法,以促进合作与共赢。
4. 成员单位工作交流会为了更好地推动各成员单位工作的对接和协同,会议将组织成员单位就保障房中心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进行分享和讨论。
5. 优秀个人及单位表彰本次会议将对在保障房中心工作中立下汗马功劳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以鼓励大家更加积极地投身保障房事业。
三、会议参会人员1. 省级保障房主管部门领导2.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3. 保障房项目推进、技术研发、数据分析等相关人员四、会议注意事项1. 请各参会人员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2. 请各成员单位派出具体责任人参会,并提前报备会议需要的材料和报告。
3. 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务组织安排。
4. 会议期间如有紧急情况,请主会场提前做好疏散预案和安全措施。
五、会后活动会议结束后,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座谈会,就会议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以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地和实施。
请各位成员单位按照会议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积极参与会议,共同探讨促进保障房中心工作的有效发展之路。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保障房事业的支持和努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保障房中心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选房通知
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选房通知
为做好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入住人员选房工作,明确选房原则和流程,根据《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入住申请公告》和《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入住申请补充公告》,结合人才申报和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人员及房源情况
2020年滨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申请人员中,经审核有48人符合入住条件。
房源:玉龙湖和中心城区人才公寓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0年10月25日18:00
地点:中心城区人才公寓(原世纪金源宾馆,渤海十路黄河三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五楼会议室
三、选房流程
1、签到。
提前15分钟入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在签到处确定选房身份。
2、抽取顺序签。
根据得分情况,选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得分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并在《选房顺序号确认表》上签字。
3、选房。
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后先在房源展板上签名,然后在《选房确认表》上签字,最后领取《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和《人才公寓入住协议》。
4、签订协议。
确认选房后,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申请单位、入住人才及滨州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才公寓管理方)三方共同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押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不按期签订入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
电话(略)
中共滨城区委组织部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5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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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惠都家园人才房申购登记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缓解区内部分单位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余杭区人才专项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余政办〔2009〕208号规定,现将惠都家园人才房受理申购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购范围及对象
惠都家园人才房申购范围为:余杭区区域范围内且税收关系在余杭区的单位引进人才(有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单位除外)。
惠都家园人才房申购对象为:
1、企业单位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的人才,或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技师(含)以上的技能人才。
2、机关事业及同行业的民营机构、国有企业、中介服务业单位等引进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
3、符合人才房优先认购资格企业单位(第2条规定的单位除外)内的特殊人才。
二、申购条件
单位引进人才申购人才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区内常住居民户口或已取得区内的《人才居住证》;
2、服务年限(以余杭区内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及引进时学历(学位)、职称属下列情形之一:
(1)、在余杭区工作满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2)、在余杭区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或夫妻双方均在余杭区工作满1年以上,均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
(3)、在余杭区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或夫妻双方均在余杭区工作满3年以上,均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
3、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现有房产总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在本区未以批建人身份批地建房及农居多(高)层公寓安置。
单位推荐的特殊人才,须符合以上3、4两项条件。
三、申购程序
属第1、3两类申购对象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申购人才房,须以企业为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经工商备案的企业章程。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统一到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经发部门领取《杭州市余杭区人才房申请审批表》,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个人资料。
单位盖章确认并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区住房保障办。
属第2类申购对象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申购人才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单位确认汇总后送各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送区人事局。
属第2类申购对象中的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购人才房,由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经工商备案的企业章程。
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办领取《杭州市余杭区人才房申请审批表》,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经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由单位汇总后报送区住房保障办。
特殊人才除按以上程序申请外,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特殊人才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主要事迹及人才作用,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单位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及主管部门到相关职能部门出具人才房优先认购资格单位证明,并对推荐的特殊人才进行调查核实并确认。
申请材料汇总到区住房保障办后,由区住房保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流转审核;特殊人才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企业单位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根据企业规模、科技含量、社会贡献、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评定企业等级并制定初步分配方案,机关事业及同行业的民营机构、国有企业、中介服务业单位等引进人才通过资格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房源分配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房源及申购办理期限
本次推出的惠都家园人才房位于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以南,宣杭铁路以西,套型建筑面积大部分在60~90平方米。
人才房销售价格按余价〔2011〕14号批复,享受面积部分销售基准价为4250元/平方米,超出享受面积部分市场价为5950元/平方米。
本批次房源申购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止,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在此期限内办理相关申购手续。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42号。
区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86231522 89186526 89186505 区人事局咨询电话:86223642。
特此通告。
余杭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