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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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

为适应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模式转变,规范护士夜班管理,确保护士夜班安排的公平、公正、合理、高效、安全,护理部将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临床科室实行双人夜班制,各科室根据护理工作量、危重患者数、手术人数及护士意愿来选择适合本病区的排班模式。

二、护士长根据护士的资历、工作能力分层次搭配,保证各班次(白班和夜班)护理人力资源均衡配备。

三、临床护士如遇以下情形之一,可不参与倒夜班。

1、孕 28 周以上;

2、小孩满一周岁之前;

四、年龄<45 周岁的病区护士长每季度完成中夜班一套。

五、护理人员完成的中夜班情况应如实记录在排班表上,年终汇总统计后上报护理部审核备案。

六、护理人员完成中夜班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及晋升的重要和必要条件之一。

七、临床护士夜班费每班为 50—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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