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来饼往--月饼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餐饮企业销售月饼如何纳税
餐饮企业销售月饼如何纳税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又要来了,各大餐饮企业也已经开始着手月饼销售了,根据相关政策,不同销售模式下月饼所纳的增值税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政策。
一、餐饮企业自制月饼销售政策依据: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该政策的推出对餐饮服务业绝对是个减税好消息。
终结了外卖食品按“货物”17%缴税,堂食按“餐饮服务”6%缴税的奇葩规定,餐饮业可以不再纠结“外卖”与“堂食”的分开核算计税,统一按一个“餐饮服务”税目核算计税就可以了。
值得注意的是,税务政策要求“外卖食品”必须是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根据以上规定,餐饮企业自制月饼在店内销售,按餐饮服务纳税,适用增值税率6%。
由于制作月饼的相关材料适用的税率是17%,也就是说抵扣进项按成本的17%计算,那么对于该项业务来说很可能会出现进项大于销项的情况,此种模式下销售月饼的税务成本较低。
二、餐饮企业购入月饼销售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有关兼营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第十七的规定:按照财税[2016]140号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外卖食品”仅指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会计实务】以月饼谈财务精细化核算
【会计实务】以月饼谈财务精细化核算中秋佳节还有几天就要到了,本是大家开心吃着月饼,看着月亮的时候,可财税圈的一些人总会让“月饼税”定时跑出来刷屏朋友圈,让口味繁多的月饼,增加一种复杂的口味。
我曾也属于财务圈中的那一些人,四五年之前我曾就“月饼税”相关问题,写过文章《饼来饼往月饼来去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因财税圈某位前辈说,这类税务问题写一次就够了,于是再没写过,但是财税圈每一年中秋节关于“月饼税”的文章还是会定期发作。
甚至朋友圈某个财税老师说:“以后谁中秋发关于月饼税的文章,直接拉黑”,似乎大家都对此问题都有些厌烦,因为涉及月饼财税问题,税法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又是一回事,所以写来写去都不是那么一回事。
但是笔者今天为何还要写月饼有关的财税问题呢?一则本文不讨论月饼理论山和实务上到底征税了还是没征税,二则只是借用月饼这个引子,讨论企业财务精细化核算的问题。
直白点说就是蹭个月饼的热度,说说财务精细化核算的事情。
一:财务核算之前的规范工作在进行财务核算之前,我们不应该是直接拿着发票和相关单据,直接就敲入相关分录。
而应该是将核算之前的基础工作做好,核算之前的工作比如相关制度,相关核算指引,相关预算等基础问题。
有人可能说了,我们公司没有什么核算指引,全凭具体岗位自己去操作,如果常年干这个岗位的可能问题不大,但是如果生手操作,很多时候会发现对于一笔业务,这个月这么处理,下个月又变成另外一种处理。
这是很多企业存在的问题,比如一项管理费用该具体列入二级科目哪一个,很多时候企业都只有一个大概,具体入哪个科目,更多的时候都很任性,笔者了解的某上市公司既然也是如此,财务经理说:“岗位人员自己按照准则来就可以了”。
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企业需要精细化核算,类似乎管理费用二级科目就需要具体指引,一则方面日后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二则各集团类分子公司统一口径,方便数据后续使用。
笔者刚毕业在某港资企业做会计,集团的管理费用下二级科目多达三十四个,且每个月有专人审核相关人员是否准确输入。
中秋节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如何做账?注意3个涉税点!
中秋节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如何做账?注意3个涉税点!中秋节快到了,我公司订制了100箱月饼,发放职工,取得厂家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增值税4800元,如何做账?01会计分录怎么做?1.发放福利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元贷:银行存款 34800元2.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8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元02这些涉税点要小心!1.作为福利费的月饼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若公司是将自产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则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公司是将外购的月饼用于员工福利,则这部分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2.发放职工的月饼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期工资代扣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以企业发放月饼属于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公允价值并入发放当月的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入月饼的费用是记做企业员工的福利费,如果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超过部分的金额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税务部门回应月饼税质疑 称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一)
税务部门回应月饼税质疑称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一)税务部门回应月饼税质疑称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2011年09月01日01:56京华时报赵鹏我要评论(1115)字号:T|T 中秋节将至,单位发放月饼须缴个税的说法备受质疑。
近日,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证实,该说法非始自今年的新鲜事,按照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
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所以应该缴纳个税。
事实上,包括月饼券、螃蟹券、超市代金券、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缴税范围内。
疑问有网友称,月饼是公司给员工过中秋节发的福利,福利还要征税吗?2疑问单位发月饼将折合成市值加入工资缴税,是否会使个税起征点“升档”?>>回应“月饼税会影响个税起征点,但影响很小。
”相关负责人说,一盒月饼的价格通常也就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
例如个人月薪在5000元以下,加了月饼的价格,月收入变成了5009元,税率确实升了一个档次,但只是对这多出来的9元钱按高税率来计算缴纳个税,5000元以下部分还是按相应的低税率计征个税的,总体看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3疑问一盒月饼已缴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单位发放还须再缴个税,这不属于重复征税吗?>>回应税务部门表示,对于一件商品,在不同环节可以征不同的税,这是我国税法明文规定的,这种情况属于“复合税”的问题,也是国际惯例。
“复合税”是对某一商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
这种税制有利于为政府取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发挥各种税的不同调节功能。
现代各国普遍采用复合税制,我国实行的也是复合税制。
4疑问单位发放福利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构成偷逃税款?怎么处罚?>>回应如果单位、企业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发放月饼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发放月饼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中秋佳节将至,在这传统的节日里,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此时向员工表达关怀,月饼是绝佳的选择。
小小的月饼,承载着浓浓的心意,但在其背后,却隐藏着无情的税务风险,企业财税处理稍有差错,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怎样才能避免这些风险呢?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发放月饼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属于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该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企业以其生产的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2、以外购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二、发放月饼的增值税税务处理1、企业以自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因此,企业以资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在增值税方面,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
2、企业用外购月饼发放给职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因此,企业用外购月饼发放给职工,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增值税方面,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发放月饼的具体的账务处理(1)企业以自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月圆公司是一家月饼生产企业,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决定将公司生产的月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公司100名职工共发放100盒月饼,账面价值8000元,公允售价10000元。
中秋都到了,月饼的税务问题赶紧弄清!
中秋都到了,月饼的税务问题赶紧弄清!▲中秋佳节临近,一大波月饼、水果福利正在逼近!除了年终岁尾的“红包”,中秋福利也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情感成本,多的时候价值200到300块,少的时候100多块。
很多企业、单位筹备发给员工月饼或者月饼券,但却不晓得公司向职工发放的月饼需要根据月饼的价值缴纳“月饼税”。
除了“月饼税”以外,还有哪些涉及月饼的税事呢?老板那个,张会计,打点钱去,咱们中秋节买点月饼回来发福利吧,大家都开心一下。
买月饼记得要专票,咱是一般纳税人,听宝哥说多拿进项多抵扣!会计小张啊?!老板发月饼要交个税啊!这个即使拿了专票也是不能抵扣的呢……老板怎么可能?公司发点月饼还交个税?拿专票也不可抵扣?你有没有认真看节税宝公众号!会计小张我就是看了啊!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相关其他所得。
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月饼属于受雇相关的实物所得,而且是分发到个人头上。
因此,并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计算个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可以理解为公司交际应酬)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老板够了!憋说了!你天天除了背条文,你还能干什么?其他企业都如实缴纳了?你再看看,理论要和实际结合。
张会计哭丧着脸走出去,喃喃自语,这不是理论和实际结合的问题,是龟腚!我去看看宝哥怎么说。
宝哥1分钟前这要看月饼是在公司吃还是带回家吃了。
吃饼地点不一样,会有不一样的惊喜!如果月饼是用于企业中秋晚会,就是在公司吃,属于集体福利,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但如果是大家各自带回家,就要将月饼购入价(自制月饼按市价)合并计入工资,然后计算个税。
由此可见,聚众吃饼方为上策!月饼的其他税事7月1号后,发票品名需要开明细,那么卖月饼的就不能笼统的开“食品一批”啦,商品编码要选糕点,票面品名要写月饼,然后数量、单位、金额写好,ok自制的月饼发给员工,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交税吗?要!自制的月饼通常是用于销售交增值说的,但是你却用作了员工福利,增值税链条到这里就断了,所以发福利这环节就要交增值税了!确认了收入还要交企业所得税……外购的月饼发给员工,要视同销售吗?要确认收入吗?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会计账上不确认收入,但是企业所得税法上要求确认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又由于福利费可以在工资总额14%以内税前扣除。
中秋节发放月饼入账涉税问题
关于中秋节发放月饼入账及涉税问题中秋佳节,企业关爱员工,一般会发放节日礼品或者超市购物卡,那么节日里可能涉及的业务有哪些呢?他们的账务及税务问题又有哪些呢?中秋的月饼,端午的粽子,春节的米面油等等节日里是各个企业不可避免的。
下面以中秋的月饼为例,整理出几种情形导读:1、外购月饼送员工指的是购买月饼给每位员工,人手一份。
(1)案例账务处理分录:大毛买了100箱月饼发放给员工,取得了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5000元,税额1950元。
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15000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1950贷:银行存款 16950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16950贷:库存商品1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50期末统一计提职工薪酬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16950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16950需要发票,发放时需要应附上员工领取签字的凭证。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需要增值税发票作为扣除凭证,个人零星业务低于500元除外。
(2)增值税●若取得专票,其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两种方式处理:第一种发票没有抵扣,可以按含税金额入账,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选择“不抵扣勾选”,选择原因“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第二种发票抵扣了,做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的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若取得普票,正常入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所得税:企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汇算清缴时,需要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按照购入的价款),进行纳税调。
同时公司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员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中秋节发月饼涉税处理
中秋节发月饼的涉税处理企业常常依据我国传统,购买时令节目食品(如:粽子、月饼等)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如果金额比较小时,一般税务机关常常可视而不见,任凭企业作为成本费用处理在税前扣除。
但是现在企业常常也拿这些时令节目食品作为企业交际消费,这样金额会比较大,会引起税务机关的观注和重视,这样企业会计如何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成一个头疼的事项。
现俺依据相关规定总结如下:一、如果企业购买时令节目食品时,对方开具的是服务业营业税发票的这样企业账务处理只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做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在年度汇算时,按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0.5%内据实扣除。
二、如果企业购买时令节目食品时,对方开具的是商业增值税发票的1、会计规定《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同时《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2、涉税规定(1)所得税,《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但又规定“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八)企业处置资产确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
公司过节发福利文案发的月饼会计分录
公司过节发福利文案发的月饼会计分录公司过节发福利文案发的月饼会计分录一、引言在中国的传统节日,尤其是中秋节和春节等重要节日,很多公司会选择发放福利给员工。
其中,发放月饼作为一种传统福利方式,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作为财务人员,需要对公司发放月饼的财务处理进行会计分录,以确保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1. 从财务角度看,公司发放月饼属于一种员工福利支出。
根据会计准则,员工福利支出属于公司的管理费用,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核算。
对于公司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2. 当公司购买月饼作为员工福利时,需要在财务上确认相关的支出。
假设公司购买了1000盒月饼,每盒月饼成本为50元,那么公司的支出金额为50000元。
此时,会计分录应当记录为:借记“员工福利支出”账户50000元,贷记“银行存款”账户50000元。
3. 在发放月饼给员工时,需要进一步处理会计分录。
假设公司共有200名员工,每位员工发放一盒月饼,那么公司的支出金额为10000元。
此时,会计分录应当记录为:借记“员工福利支出”账户10000元,贷记“银行存款”账户10000元。
4.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购买月饼和发放月饼时,应当保留相关的凭证和发票,并严格进行账务处理。
这样做可以确保公司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同时也有利于日后的审计和监管工作。
5. 除了核算员工福利支出外,公司还需要注意月饼礼品的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发放月饼给员工,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在会计分录中,还需要对月饼礼品的税务处理进行核算和处理。
具体的税务会计分录,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三、总结与展望发放月饼作为一种员工福利方式,不仅能够增进员工之间的情感交流,还能够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
然而,作为财务人员,在处理公司发放月饼的财务核算时,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只有做到了财务记录的准确无误,公司才能够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也能够保证员工福利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中秋福利发月饼和购物卡,企业如何缴税和入账?
中秋福利发月饼和购物卡,企业如何缴税和入账?企业购买月饼如何做账企业给员工订制月饼作为中秋福利,假如取得专票,能否直接认证抵扣增值税?这笔费用如何入账?处理及入账:购买月饼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认证,但是不得抵扣增值税。
认证后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注意:1、对于发给员工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于将月饼送给单位之外的人员,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购买购物卡如何做账企业采购了一批购物卡作为中秋福利发放给员工,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如何入账?处理及入账:购物卡用来作为中秋福利发放给本企业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注意:1、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2、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3、购物卡发放给员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中秋送月饼送卡实务涉税问题
中秋送月饼送卡8个实务涉税问题1.自产的月饼(含其他实物礼品,下同)用于企业中秋晚会和发放给职工,应做视同销售,按照企业售价确认销售额,同时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2.外购的月饼用于企业中秋晚会和发放给职工,不需要视同销售,如果取得专票认证了,其进项税需要转出。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3.自产和购买月饼用于企业中秋晚会,属于集体福利,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自产和购买的月饼发放给职工,要将月饼合并计入工资薪资交个税。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第十条规定4.自产和购买月饼送客户应做视同销售,自产的月饼按照企业售价确认销售额,自产的月饼其生产过程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外购月饼按照企业购买价确认销售额,外购月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5.自产和购买月饼送客户,分两种情况:(1)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月饼,不需要代扣代缴缴纳个税政策依据:财税[2011]50号(2)其他非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时,向非本单位员工赠送月饼,需按照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代扣代缴缴纳个税。
其中自产的月饼按照企业售价确认个人所得额,外购月饼按照企业购买价确认个人所得额。
政策依据:财税[2011]50号6.企业购买购物卡发员工作为中秋福利(1)购买购物卡时取得售卡方的普通发票作为做账依据,无法获得专票,也就是说,不管购物卡以后什么用途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用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也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2)购物卡直接发给员工当做福利,按照职工福利费核算,需要合并计入工资薪资交个税,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按照购物卡面值合并到工资薪金,是按照购买购物卡的金额合并到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
【例】中秋节给每位员工发面值500元的购物卡,每张面值500元的购物卡购买价格是480元,则按照480元合并到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
中秋给员工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
中秋给员工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中秋佳节临近,很多公司已经开始向员工发放月饼了。
想必拿到月饼的小伙伴们都很开心,但这时候会计人员因为要做账报税,就比较发愁了。
那么中秋给员工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快来了解下吧。
情形一、购买月饼用于集体福利1、会计处理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2、税务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购买月饼用于集体福利时,不得抵扣进项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时,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但由于购买月饼用于集体福利,其资产所有权属并没有改变,所以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3)按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二、购买月饼发放给职工1、会计处理购买月饼发放给职工的会计处理同情形一。
2、税务处理(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属于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由于购买月饼发放给职工,其资产所有权属已经改变,但不是内部处置资产,因此应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范围包括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给员工购买月饼会计分录
给员工购买月饼会计分录咱来聊聊给员工购买月饼的会计分录这事儿哈。
一、为啥要做会计分录呢。
咱公司给员工买月饼,这可是个暖心的事儿呢。
但在财务上,得把这笔支出清清楚楚地记下来,这就需要会计分录啦。
就好比我们写日记,要把每天发生的重要事儿有条理地写出来一样。
会计分录就是财务的日记,它能告诉我们钱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了,每一笔账都有个说法。
二、购买月饼的情况分类。
1. 如果是用现金购买月饼呢。
- 咱先看借方。
借方是啥呢?借方就是表示钱花到哪儿去了。
给员工买月饼,这月饼是给员工的福利呀,所以借方就记“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这就好比我们说,这笔钱是专门用来给员工发福利的,已经从公司可以支配的福利资金里出了。
- 再看贷方。
贷方表示钱从哪儿来的。
咱是用现金买的,那贷方就记“库存现金”。
就像我们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买月饼一样,钱从我们的现金库存里减少了。
- 完整的会计分录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2. 要是用银行存款购买月饼呢。
- 借方还是“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因为不管钱从哪儿来,这月饼的用途是给员工的福利,这个性质不变。
- 贷方就变成“银行存款”了。
因为钱是从公司的银行账户里划出去的呀。
这就好比我们在网上买东西,从银行卡里扣钱一样。
- 完整的会计分录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三、关于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
这个科目可重要啦。
它就像一个大口袋,专门用来装公司要付给员工的各种钱,像工资、奖金、福利啥的。
当我们把月饼的钱记到“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这个科目里的时候,就表示公司已经在福利方面有了支出。
而且呀,这个科目还能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公司在员工待遇上花了多少钱,是个很有用的小账本呢。
四、税务方面的小提示。
买月饼给员工还有税务的事儿哦。
一般来说,这种职工福利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有一定规定的。
如果符合规定,这部分支出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的。
月饼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月饼如果是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则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当视同销售。
因此,企业外购的月饼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需要视同销售。
取得专用发票的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一、会计处理(一)月饼送给员工1.自产或委托加工月饼(1)购买原材料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做月饼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完工入库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4)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注: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中秋礼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5) 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月饼”相关税收政策整理
“月饼”相关税收政策整理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信息来源:江苏省苏州地税局字体:【大中小】每逢中秋佳节,送月饼、吃月饼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重要习俗,藉此机会,我们就月饼的相关涉税问题为您作个解析。
一、个人所得税(一)送单位职工企业购买月饼,不管送职工,还是送客户,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个人所得税问题。
最近新闻网络上广泛流传的“月饼税”其实就是指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了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第十条也提到:“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月饼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依据以上规定,企业发放月饼给本企业职工,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月饼)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后不到3500元的,将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所谓的“月饼税”并非只向“月饼”征收。
事实上,企业向员工发放的任何实物奖励或者有价证券均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送客户对于赠送给非本单位人员的月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此外,根据50号公告,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何中秋节发同样的月饼有的公司交个人所得税,有的公司不交个人所得税
例如:甲乙两个公司中秋节买了一批盒月饼作为员工福利,各花费5万元。
甲公司会计根据领取月饼清单及月饼发票入账计入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
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按月饼实际买价并入当月工资总额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
乙公司会计在摘要栏注明是组织员工在食堂或者办公室集体联欢,现场吃掉了这些月饼,并
附上活动内容清单,根据月饼发票入账计入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未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秋节甲乙两公司员工获得的实质同样福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导致不同的税务结果。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1、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
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
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
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见,甲公司明显是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实物福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乙公司明显就属于不
可分割的集体消费,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中秋节发放月饼交不交个税,关键点用于发放给个人还是集体消费,如果想不交个税,那么摘要栏要写清楚是联欢聚餐使用月饼,并附上活动内容清单证明活动的真实性,不要附
每个人员领走月饼的清单就行了。
公司一发月饼,“税“和“费”就附体了,好神奇
公司一发月饼,“税“和“费”就附体了,好神奇一、员工取得月饼要缴纳个税二、月饼要不要纳入社保缴费基数?(一)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2、下列收入不列入缴费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补助、误餐补助。
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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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来饼往--月饼的会计和税务问题关于月饼的会计和税务问题,媒体以及会计人员更多的是关注月饼征收个税的问题。
每年这个时候媒体大肆报道所谓的“月饼税”今年可能又要抢占汪峰的头条了。
本文从月饼进去企业到离开企业(非自产月饼)这个来去的过程之间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可能也是利用月饼这个热点话题,本人胡想了一下问题,不知道是否正确,特向大家请教以下相关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喜板砖,指正,纠正,勿批斗,攻击。
谢谢!一:饼来1.购买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贷:现金/银行存款现实中不少人歪脑子想法:开发票开办公用品或清洁用品,甚至在酒店购买月饼要求开会议费,培训费的。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清洁用品/会议费/培训费贷:现金/银行存款啥都不想,比如在酒店购买月饼,酒店直接给你几张餐饮费定额发票。
然后你拿回来直接分录一写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银行存款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A:酒店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进行明确,“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按道理酒店需要给你增值税发票,实际中目前来说都是手撕几张定额发票。
B:各地税局稽查中,对于餐饮类发票都特别关注,存在调整为业务招待费的可能,虽然没有道理,但是裁量权在税局那,**。
个人想法: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以上都存在风险,比如办公用品各地税局要求提供清单。
2.非货币性交换A----物换物形势假如:甲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9 000元、公允价值为10 000元的苹果,换入乙公司账面价值为11 000元,公允价值为10 000元的月饼,甲公司支付运费300元,乙公司支付运费200元。
甲乙两公司均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值税率均为17%。
假设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换入月饼和苹果均非其生产经营所用。
分析:由于双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因此,此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且甲乙公司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甲公司:借:原材料——月饼9 3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10 000×17%)贷:原材料——苹果9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10 000×17%)银行存款300乙公司:借:原材料——苹果11 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10 000×17%)贷:原材料——月饼11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10 000×17%)银行存款200B:货物换取劳务假如:甲传媒公司2014年8月与乙月饼企业协议,甲为月饼公司免费刊登价值10万,电视广告,乙月饼企业免费为甲提供价值10万月饼。
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税率为6%,乙企业税率为17%。
双方互开专用发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传媒公司:借:应收账款–乙公司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2.借:库存商品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贷: 应付账款–乙公司1060003.借:应付账款—乙公司106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60003.债务重组方式假如:甲企业于2014年7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材料,价值400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乙企业于2014年9月5日尚未支付货款。
由于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
经与甲企业协商,甲企业同意乙企业以一批月饼偿还债务。
该批月饼的账面价值250000元,公允价值300000元,公允价等于计税价。
增值税税率为17%。
甲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0000元。
假设债务重组过程中未发生相关税费。
税务处理:如确定不是用于销售,生产用,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的税额,对方开具专票也不能抵扣。
存在现象:送月饼方不开发票也不做账务处理,而收月饼方也根本不做账务处理。
直接把月饼发了。
呵呵5.上市公司分的新闻背景:青青稞酒3日公告称,公司拟向发起人股东以外的股东,每位赠送“股东礼品盒”一套,赠送预算345万元,包含产品、宣传册及物流费。
上述公告显示,凡2014年7月9日在册的股东,均可登录公司官网,提交股东身份资料和邮寄地址后,完成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5日。
2014年第一季度期末,青青稞酒股东总数为29330人,人均预算约为113元。
对此有投资者分析称,“花约1595元买一手青青稞酒股票,就可以获得价值约113元的青青稞酒礼品,如果折现则投资回报率达到7.08%,超过不少理财产品。
”2013年,生产芝麻乳的南方食品向在册的股东,每持有1000股派发一份礼盒(12罐装)黑芝麻乳产品品尝,广泛征集股东对公司新产品的意见。
作为“回报”从这些出发,本人假设某个上市公司某天发月饼,来探讨业务。
会计处理:涉及分红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此,所有上市公司不作为股东分红处理。
因此可能采用作为销售费用来处理这个事情。
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月饼借: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得月饼方作为营业外收入。
二:饼往1.无偿赠送假如:2011年6月,甲公司将一批外购的月饼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灾区,实际成本80万元,同类货物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会计处理: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借:营业外支出970000 贷:产成品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法:借:营业外支出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产成品800000税务处理: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因此对于货物的对外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按视同销售来处理。
则对于货物的对外捐赠业务,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方法相同,如属于公益性捐赠且捐赠数额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2.送员工(在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当时购买时候可做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现金/银行存款发放时:借:管理费用/成本等相关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当时购买做这分录:借;库存商品贷:现金/银行存款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成本等相关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计算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A:企业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本年度工资薪金的14%内据实扣除B:增值税不视同销售,进项不得抵扣。
企业外购月饼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则不作为视同销售货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C: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了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第十条也提到:“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月饼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依据以上规定,企业发放月饼给本企业职工,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月饼)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D: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上需要做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属于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第三条又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但以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即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相等,该事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零E: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月饼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送客户等非企业内部人员当时购入月饼借;库存商品贷:现金/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或直接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现金/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A:对于赠送给非本单位人员的月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B: 据50号公告,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C: 如果作为礼品赠送非本单位人员,则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0.5%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