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守则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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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完税凭证

海关完税凭证

海关完税凭证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
1、专用缴款书号码:录入纸制《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右上角括号后面的数据,括号及括号中的数字不录入,例如No:(0309)123420031234567890-L02则录入123420031234567890-L02。

要注意的是:其中“-”要在英文状态下以半角形式录入,“L”要录入大写字符;
2、填发日期:要严格按照《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填发日期”录入,与其保持一致(其中“-”要在英文状态下以半角形式录入);
3、税款金额:按照《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税款金额”“合计”栏数字填写;
4、进口口岸名称:按照《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名称填写,例如“广州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录入“广州”;
5、进口口岸代码: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为22位,则录入号码的前四位,例如:123420031234567890-L02,则录入“1234”;
6、海关编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海关编码进行填写。

7、设置本企业基础信息时,要按照税务登记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单位名称。

关于海关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说明

关于海关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说明

关于海关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说明第一篇:关于海关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说明《关于海关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3年第31号公告规定,从7月1日起海关票将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现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1、纳税人自2013年7月1日起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将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政策,但因系统升级调试,请纳税人于7月征期结束后开始及时录入、上传数据;2、仍通过现有的采集模式录入海关缴款书;3、正常情况下当天录入当天通过网上申报(或到国税机关大厅报送)上传数据到国税机关,报送后可在数据接收结果查询里查询相应数据,打印接收结果通知书;同时稽核系统按日稽核比对,纳税人一般在第二天即可查询比对结果;4、纳税人因录入错误的可以重新录入上报(但是纳税人一定要重视录入质量,否则将影响自己抵扣);5、纳税人申报抵扣前请一定要先查询稽核结果,再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否则在确认后参与稽核比对的缴款书只能在下期抵扣;纳税人可在征期(通过网上登入系统或到国税机关大厅)查询、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最迟可在征期结束前2天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确认,国税机关将在征期结束前2天自动强制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6、对已经确认的稽核比对为相符且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确认当月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7、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8、其他,请纳税人及时缴纳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否则会影响海关的清算、第四联数据的传送,进而可能导致缴款书稽核比对滞后,最终影响纳税人自己的进项抵扣。

第二篇:海关完税凭证先比对后抵扣办法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海关完税凭证先比对后抵扣办法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一、实施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并同步启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培训讲义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培训讲义

徐汇区税务局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一、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即“先比对后抵扣”的操作模式)二、总体流程三、纳税人申请稽核比对的期限、方式及须报送资料(一)纳税人申请稽核比对的期限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注意:企业取得符合抵扣时限规定的海关缴款书后,可于每月的任意一天申请稽核,注意区别申报期。

举例1:A企业:收到一张2012年1月1开具的海关缴款书,2013年7月5日申请稽核比对;B企业:收到一张2013年5月1日开具的缴款书,2013年7月5日申请稽核比对;C企业:收到一张2013年7月1日开具的缴款书,2013年7月5日申请稽核比对;2013年7月1日起:A企业收到的海关缴款书由于已超过180天的期限,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B和C企业收到的海关缴款书申请稽核的时间为2013年7月,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二)申请稽核比对的方式及须报送的资料纳税人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第一联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1、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方式有三种:(1)网上申请(etax电子申报客户端);(2)办税大厅申请(分局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3)ARM机自助申请;建议纳税人收到海关专用缴款书后即时录入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及时参加稽核比对,以免影响抵扣。

2、申请稽核操作软件(1)网上申请:etax电子申报客户端;(2)办税大厅申请、ARM机自助申请: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文件上报税务机关);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3、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格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程一、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二、由于海关传递海关缴款书数据时限一般在缴款成功后10-25个工作日,我公司需先在电子口岸确认抵扣经营单位,客户先不要急上传海关缴款书。

(最好在缴款书日期后25个工作日之后才上传比对)。

三、纳税人应按要求完整规范采集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号码在通关系统中共有22位,可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号码第20位必须是“L”。

纳税人在采集海关缴款书时号码应完整规范录入,其中:数字、字母、符号以半角录入;大写英文字母“L”在内的22位号码必须填写完整;其中“—”不能以“/”代替;英文字母“L”一律为大写;通关系统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上行打印的括号和四位日期不属于缴款书号码,不应录入;开票日期应录入票面填发日期;如企业取得同一号码多张海关缴款书,税额应按末张海关缴款书最后一栏合计数录入。

四、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查询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查询方法应先选择海关缴款书上报月份,然后再点击“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

具体操作请看《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或咨询税务局技术服务公司。

纳税人应注意网上比对查询方法,避免由于操作错误,导致错过抵扣期限,造成损失。

五、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纳税人每月1-13日前可选择是否确认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通知书)。

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每月14日前纳税人实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通知书)功能。

除了海关稽核系统每月1日自动导出上月所有稽核结果外,纳税人还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导出,即给予纳税人自行选择“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时间的权力。

最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最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2、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份数、税额填写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
6、主要变化——会计处理改变
• 新规定: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 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 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 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 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 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 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 记相关科目。
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或通过网上申报系 统查询和获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
前台办理的:由税务机关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使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自行打印《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三.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要点
(三)申报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
3、数据采集报送要求改变
• 新政策规定: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 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先向主管税务 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 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相符才能抵 扣。
• 具体要求就是:必须在申报抵扣的前一个月 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
• Hale Waihona Puke 规定为在纳税申报抵扣时一并采集报送。
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 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 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 请数据核对。
(四)关注重点
(四)关注重点: 1、 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申请稽核、获
取稽核结果及申报抵扣),避免超期,影响税款抵扣。 • 申请稽核: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流程:(1)纳税人数据采集报送进口货物,自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纳税人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第一联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2)数据接收校验通过办税大厅稽核系统客户端或网上申报接口,接收《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提供接收《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接收校验功能可发现部分数据采集错误和重复报送问题,并规范数据接收工作。

(3)稽核数据比对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2013-7-20正式启用)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1)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3)“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5)“填发日期”: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缴款书报送日期-填发日期)小于等于180天。

(6)“税款金额”:大于0,且保留2位小数。

(7)“备注”字段长度为10个字符。

(8)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9)允许多次发送。

3、发送报表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缴款书号码错误○填发日期错误○税款金额错误(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1日系统未自动确认稽核结果的纳税人,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2日之间,可以根据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情况,对上月产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查询,不限次数每月只能发送1次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2 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2)点击“确认”强调:每月只能发送确认1次,一旦确认无法更改。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
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署税发[2016]186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09.26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2016年9月26日署税发[2016]18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打击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行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以下简称“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的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

第三条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用“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

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

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

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尊敬的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实行后,国税机关将对纳税人采集上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与海关总署汇总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四联数据信息运用稽核系统进行按日比对。

为保证您能及时抵扣,请您务必做好以下工作:1.守法经营,取得真实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及时缴纳进口增值税税款;3.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申请抵扣;4.在每月底前,运用总局免费下发的通用采集软件,正确、完整、及时录入数据,生成《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通过办税大厅或网上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5.及时查询比对结果,对产生比对异常的数据信息,在下一个申报期前及时采取重采、修改核对或申请核查措施进行修正。

6.在下一申报期内通过办税大厅或网上申报方式,及时取得稽核比对结果,按稽核比对结果中相符数据,在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税款。

比对异常数据不得抵扣税款;当月纳税申报期内不申报抵扣的相符数据,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下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尊敬的纳税人:《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31号)明确,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现将纳税人网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明确如下:一、采集(一)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如下图)。

(二)采集完毕,按指定路径,开始导出(如下图)。

(三)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如下图)。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实施工作操作指南尊敬的纳税人:根据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实施工作的相关技术文档,现将与您日常申报抵扣有关的操作告知如下:一、更新电子申报软件核定信息(初次使用时)7月16日后,市局会在电子申报系统中增加核定信息,所有需申报增值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其电子申报客户端的“涉税事项”模块中,将增加“海关完税抵扣清单”一项,纳税人在打开电子申报软件后,正常情况下本项核定内容将由电子申报软件自动更新后取得。

二、填写“海关完税抵扣清单”纳税人通过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海关缴款书明细数据,只需在电子申报客户端的“涉税事项”功能中,点击“海关完税抵扣清单”,直接按照原有的采集规范录入即可,也可导入使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采集的数据。

因此,代理申报的纳税人可事先采集数据后,将采集数据提供给代理点工作人员,由代理点工作人员导入“海关完税抵扣清单”。

录入完毕后,点击界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软件将根据海关缴款书采集规则进行简单校验,校验无误的即可顺利保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2)填表规则1)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3)“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577-L02序号位数用途规则1 第1-4位4位口岸代码数字,不能全为02 第5-8位4位年数字,第5-6为必须为203 第9位进出口标志数字,不为0。

1:进口0:出口4 第10-18位报关单编号数字,不能全为05 第19位征税标志必须为:“-”(正常征税标志)或“/”(补税标志)6 第20位税种标志必须为字母“L”(增值税)7 第21-22位2位缴款书顺序号数字4)“进口口岸代码”格式为:四位数字。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说明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说明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 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第一联数据滞留期的判断条件:
滞留期:2个月,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月份为海关缴款 书填发日期当月及次月,这个时间段为滞留期。
对于企业报送及申请数据核对且原票采集错误的第一 联数据,若稽核月份与填发日期的填发月份超过2个 月且仍未找到未找到对应第四联数据则为缺联,否则 为滞留。
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 其核对后的缴款书滞留期延长为6个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同 海关进行核查。
同一个纳税人在相同稽核月份内对同一份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 对,则以该缴款书最后一次核对所产生的稽核结果为准。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 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税款金额、填发日期四项要素均相同的第一联数据。
数据采集的规则
序 号
字段名称
1 专用缴款书号码
2 税款金额
校验规则
不能为空且符合22位海关编码规 则 不能为空且大于0
3 填发日期
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
不能为空,且必须属于本机关管 4 抵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辖(关联专用发票稽核系统的纳
税人档案库)
系统每月在纳税申报截止期的前两日自动将尚未确认下载稽核 结果通知书的企业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批量导出操作,以生成 该部分企业的最终稽核结果。
下载的纳税人稽核结果信息包括:对该纳税人 的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结果清单(相符、留 待继续比对、稽核异常)。
申报抵扣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一、海关缴款书录入、上传、查询、打印通知书等操作纳税人登录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点击工具栏中的“海关缴款书”按钮,选择“缴款书管理”,如图1.1(图1.1)缴款书管理功能包括对海关缴款书的采集、数据上传、查询结果、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打印结果等。

1、海关缴款书的采集缴款书的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手工录入,二是批量导入。

1.1:手工录入:点击左下角的“增加”按钮,上方输入框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录入完成以后,点击“确定”按钮,此海关缴款书即添加到软件中,然后再进行下一张海关缴款书的录入。

(如图1.2)1.2:批量导入:批量导入要借助税局开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先进行海关缴款书的数据采集,然后通过税务采集软件生成一个XML文件,然后通过软件上方的“导入完税证”按钮,进行数据导入。

(如图1.3)(图1.3)2、海关缴款书的上传用户采集好海关缴款书以后,可以进行上传数据进行比对(可以边采集边上传,或者全部采集好再统一上传),具体操作如下:在要上传的海关缴款书前面的方框内打钩,然后点击软件上方的“稽核管理——上传比对数据”,将数据上传到服务器。

(如图1.4)由于海关缴款书的稽核与专用发票认证不同,所以当天上传的海关缴款书要到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

3、海关缴款书结果查询缴款书比对结果查询包括了对当月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以及以往月份海关缴款书结果进行查询。

3.1、当月比对结果查询纳税人当天上传了海关缴款书数据以后,第二天才能查询比对结果,操作为点击软件上方“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如图1.5)(图1.5)查询比对结果信息中可以详细的显示出用户海关缴款书的结果信息,包括有多少相符的、多少留待继续比对的、多少稽核异常的。

3.2:往月比对结果查询此功能是针对用户海关缴款书在上传的当月没有结果回来,跨月以后进行对以往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查询。

软件上方有一个报送月份的显示框,默认是当前月份,如果要查询2010年1月份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结果,可以点击后面的下拉框,选择2010年1月,然后再点击后边的“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操作。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系列讲座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系列讲座

5、纳税人取得稽核比对结果的时间和申报抵扣的期限规定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 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 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 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 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 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6、稽核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
4、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分类
稽核比对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 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 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 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 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 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 上传数据 • 查询稽核结果 • 申报
例:8月
例:9月
xx月
xx月 xx月
xx月 xx月
xx月
xx月
1日
…… 31日 1日
……
12日 13日
15日
……
31日
海关完税凭证 抵扣清单报送 【上传】
稽核结果系 统批量确认 【查询】
稽核结果 明细查询 确认
稽核结果 下载
• 首先在网上报税软件中申报海 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3、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的流程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 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 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 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 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 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 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 稽核的当月。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 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 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 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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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目录 (2).新增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报送 (5).新增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 (7)新增海关稽查结果通知书下载修改增值税申报表 (8)1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JH001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报表2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选择填写:JH001 1()点击“涉税事项”)填表规则(2 )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12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填发日期”、(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34位一致。

4)“进口口岸代码”格式为:四位数字。

且与专用缴款书前(填发日期)小于等于-YYYY-MM-DD日期格式,(缴款书报送日期(5)“填发日期”:合法天180 2位小数。

大于0,且保留)(6“税款金额”:个字符。

“备注”字段长度为10)(7 8)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允许多次发送。

(9、发送报表33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收取回执4 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2 缴款书号码错误○填发日期错误○税款金额错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44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可以根据-2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日之间,对1日系统未自动确认稽核结果的纳税人,1?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情况,对上月产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查询,不限次数? 1次?每月只能发送、选择报表1 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JH002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1(5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点击“确认”2(“确认”成功后,收取明细查询确认回执)(36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三、下载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通知书样式:单位名称:份,以前月份报送留待继续月报送的海关缴款书XX你单位于XXXX年XX 份。

经稽核系统比对,比对相符的海关缴份,合计XX比对的海关缴款书XX XX元,其中以前XX元;比对异常的海关缴款书XX份,税额款书XX份,税额XX元;留待继月份比对相符本月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XX份,税额XX 份。

对于本通知中稽核相符且符合增值税抵扣续继续比对的海关缴款书XX月申报期结束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规定的抵扣凭证,你单位应于XX年逾期不得抵扣。

稽核结果详细情况见本通知所附清单。

税务局XXXXX日XXXXXX 年XX月1、点击“收取回执”7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四、填写申报表SB10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根据稽核结果,填写申报表相关内容变化:PB004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功能(1)去掉,添加附件“行加校验,与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比对,应小于等于稽核结果通知书5(2)附表二,第中数据。

否则,提示修改。

(辅导期纳税人也不再填该行,改按第(30行封闭。

2)条规则申报)(3)附表二,第先比对后抵扣”企业操作指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年第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先比对后抵号文件的规定,长宁区税务局将推广实行海关缴款书“31 ”管理办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扣一、执行时间日(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月2013年71自需经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中抵扣。

二、操作流程(一)海关缴款书抵扣清单报送应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通过电子申180天)填发日期≤(报送日期180当在开具之日起天内-报软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8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包括辅导期一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条件:般纳税人。

涉税事项入口:报软件--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申报软件直接录入《海关完税凭证清单》,所。

可多次报送)(属期为本月度。

录入完成后报送稽核比对附图一:《海关完税凭证清单》》:报送完成后可接收并打印《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附图二:《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9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7月7)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在月2013年8(税款所属期日就采集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日至31月1 申请稽核比对。

以后月份按此类推。

(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全部已产生比对结果的,每月1. 1日由电子申报系统自动确认并生成《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中尚有留待继续比对的滞留2.日至申报期结束前两日于系统自动批量确认票的,纳税人可在每月1 后自行确认,并自行导出《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中尚有留待继续比对的滞留3.稽核系统自动票且纳税人未作自行确认的,在申报期结束前2日内,将未确认的数据生成《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15附图三:稽核结果导出时间说明(以申报截止日为日为例)10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每月只能对稽核结果确认一次,如存在“留待继续比对”的数据,提前确认稽核结果将导致部分海关缴款书无法在当期抵扣。

确认成功后,纳税人可直接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附图四:《稽核结果通知书》11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三)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人不再在申报时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但需将已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辅导期纳税人不再填写附表二5栏。

(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的第,申报要求同一般纳税人。

行待抵扣栏第30应小于等于稽核结行需与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比对,附表二第5 果通知书中的数据,否则将申报失败。

四、稽核结果的处理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不符,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12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滞留,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一)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天1801)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小于等于(企业可修改后直接报送海关缴款书抵扣清单,的,重新进行稽核比对。

天的,)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大于180(2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一所窗口日内,纳税人可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 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申请数据核对需提供材料:《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单》,《稽核结果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需进行数据核对的海关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窗口受理人员应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原件收取复印件,并与海关专用缴款书180日内,查看申请时间是否在产生稽核结果的再修改对稽核系统中对应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及明细作认真比对,13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再进行稽核窗口审核人员应认证审核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应数据;申请。

附图五:申请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流程复核不通过:复核通过:该第一联数据写入第该第一联数据返回到“核一联已核对数据的数据库对申请修改”,修改后再参与之后的缴款书稽核次提交复核。

中,比对。

纳税人应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自行对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后,比对相符的在请数据核对的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结果进行查询并确认,稽核结果产生当月进行进项申报。

纳税人如申请数据核对的稽核比对结果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同时还需向管理所专管员申请海关专用缴款书核查。

《海关专用缴款书核查申请单》申请海关缴款书核查需提供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纳税人、管理所、货劳科各留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需进行数据核对的海关缴款《稽核结果通知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4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海关缴款书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会同海关进项核查。

经核查,《海关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逾期的其进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纳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经核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海关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税人应在收到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四)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五、会计处理规范明细科目,用”“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明细待抵扣进项税额”应借记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交税金—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待抵—“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待抵扣进项税额—六、注意事项15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业务操作手册(一)收到海关专用缴款书后应改变以往月底前集中录入方式,即时录入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及时参加比对,以免影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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