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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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消防规划盐城城消防规划文本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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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盐都市都市消防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盐都市都市消防规划是盐都市都市总体规划旳专题规划之一。

在规划区内旳所有波及与消防有关旳建设活动,均以本规划为指导。

波及到详细旳消防技术问题,应符合对应旳消防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规划经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须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凡此前编制旳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矛盾冲突旳,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规划旳规划范围与都市总体规划旳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致,东至“东环路--新洋港--通榆运河”,南至南环路,西至“小马沟--聚亨路--大马沟--东进路--开发路--蟒蛇河--新洋港--串场河”,北至铁路货站。

总面积约108平方公里。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至2023年,远期至2023年。

第六条规划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都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4、盐都市总体规划(2023年——2023年)。

5、盐都市各分区规划。

6、江苏省消防条例。

7、江苏省公安厅《都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

8、盐都市都市消防规划编制纲要。

9、其他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第七条消防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旳1、消防规划指导思想(1)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对旳处理好经济建设、都市建设与消防安全旳关系,建设有现代化消防保障体系旳现代化都市。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消防工作旳有关规定,紧密结合盐都市旳都市总体发展思绪。

按照“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旳消防工作方针,完善都市布局和都市消防体系。

(3)不停完善都市消防设施,使其与都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结合实际,立足目前,着眼未来,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2、消防规划目旳近期:重点改造老城区旳消防微弱地段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区,加紧和完善经济开发区河东区和南洋经济开发区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远期:与都市现代化发展相适应,深入增长消防站点,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建设设施完善、装备先进、水陆结合旳现代化消防体系,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处理毒气泄漏、化学危险物品爆炸事故旳能力,增强都市抗御火灾尤其是特大火灾旳能力,提高扑救高层、超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建筑、地下建筑等火灾旳能力,使消防队伍深入向多功能发展,不仅成为灭火主力队,并且成为处理突发事故和抢捡救援旳突击队和机动队,其灭火战斗能力到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使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服务延伸至基层社区、村寨,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7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通过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大力发展城市、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已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站)89支,有专职消防队员846名,在火灾预防、救援和各类应急处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队伍机构属性不明确、队伍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消防车辆落户使用难等现实难题的客观存在,严重制约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为确保消防体制改革后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有序、城市农村消防工作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人员、车辆、装备等方面强化保障、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切实履职尽责,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严格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审批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由政府批准建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火灾防控、扑救和应急救援服务的专职化、职业化队伍。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3.25施行日期2015.05.01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主题类别消防管理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3月16日六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赐贵2015年3月25日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建设管理,提高社会防御、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不含公安现役消防队伍)。

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团体等单位组建的从事本单位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

本规定所称志愿消防队是指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公民个人组建,由本区域或者本单位志愿人员组成,承担本区域或者本单位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亳政办秘〔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19日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做到火灾防控无盲区,灭火救援“灭早、灭小、灭初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发生,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19〕72号)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现全市消防力量“覆盖到底、就近调配、快速行动、初战控火、减少亡人”的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任务(一)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坚持“较为偏僻乡镇先行覆盖加强、国家(省)重点镇依照标准加强、城市周边乡镇全面逐步加强”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有关要求,2020-2021年对全市60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实施升级改造,人员配备、车辆装备、基础设施和基本保障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具备全时值班备勤和灭火救援战斗能力;城区街道办事处和距离城市消防站较近的乡镇可依托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其余的乡镇由各县区政府按照乡镇分布、人口等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办法建设。

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和《××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级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纳入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并根据出警情况适时增加人员和消防车辆。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招聘、营房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通过市消防救援大队验收。

- 1 - / 1- 2 -第二章人员聘用和构成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员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各镇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聘、解聘,并报市政府备案。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消防工作,符合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二)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对象为18—3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及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三)无违法违纪情形。

第六条人员构成:(一)根据灭火及应急救援执勤备战要求,各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应独立建制,不得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二)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由各镇级政府下发任命文件,并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备案;(三)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安全- 1 - / 1- 2 -员岗位确定后,应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第七条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副队长、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当前国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提纲初稿

当前国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提纲初稿

当前国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国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两支国家综合性队伍(消防和森林)以外由政府或企业组建的专业救援队伍,主要是指地方专职消防、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队伍等。

一、当前国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现状分析(一)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现状(二)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现状(三)抗洪抢险队伍现状(四)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队伍现状(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救援队伍现状1、队伍数量及人员现状(含人员数量、性别、年龄、专业等)2、装备现状分析(含装备种类、是否达标等)3、经费保障现状(含经费保障来源、收支状况)4、近5年参与抢险情况(抢险次数、规模、参与人员)[具体用图表的形式进行描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队伍建设的针对性不够强2、区域联动性较差3、人员结构不合理4、装备配备不系统、不达标5、经费保障渠道不畅通(二)解决措施1、专业队伍整合化2、队伍人员固定化3、装备配备达标化4、经费保障充足化5、训练救援系统化三、当前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考(一)指导思想(二)建设原则(三)建设目标(四)总体布局四、当前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一)人员配备标准(二)装备配备标准(三)经费保障标准(四)训练考核标准附件1、人员配备表2、装备配备标准3、经费保障标准表4、训练基地建设标准表5、考核标准表队伍现状:(一)消防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全国消防救援队伍主要包括2大类:国家级消防救援队伍、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

国家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国家消防主要救援力量之一,依法承担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员额16.7万余人,实有17.2万余人。

全国设有31个消防总队、442个消防支队、4646个消防中队。

共配备各类灭火和救援车辆近4万台,生命探测、检测侦检、救生排险、破拆起重、堵漏洗消等专业器材300万余件(套),消防搜救犬1170多头,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遥控飞行器、救援船(艇)等先进装备。

消防工程专项方案范本

消防工程专项方案范本

消防工程专项方案范本
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和人口密集度的增加,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消防工程专项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规划
本项目拟在城区建设一座综合性消防基地,包括救援中心、训练场地、消防车辆库等设施,旨在提升城市消防救援能力。

三、方案具体内容
1. 确定基地选址:选址应便于接近主城区,便于快速进行应急救援。

2. 设计施工消防建筑:建设消防训练馆、消防车辆库、消防宿舍等建筑,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3. 配备消防装备:对消防车辆、救援设备进行适时更新,确保平时的工作效率。

4. 人员培训: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升救援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预期效果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城市消防救援能力,缩短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后续完善
为了确保工程的持续运作,本项目还将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消防设备和人员的配置,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

六、结语
消防工程专项方案是确保城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城市的消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消防全面计划

消防全面计划

消防全面计划
一、总体目标
本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的消防体系,通过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设置
1. 消防局作为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工作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

2. 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消防区,在每个区设立分局负责区内监督检查工作。

3. 根据人口规模和火灾风险水平确定每个区应设置的救火分队数量和规模。

三、预防工作
1.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公众自救意识。

2. 全面检查城市各类场所(如学校、医院等)的消防设施,及时修缮不合格项目。

3. 对消防隐患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和巡视检查。

4. 建立城市消防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四、应急救援体系
1. 建立专业救火人员队伍,定期进行灭火训练。

2. 搭建消防救援物资库,确保应急救援准备就绪。

3. 构建消防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应急反应速度。

4. 加强与医疗救护队伍的配合,完善火灾伤员救治能力。

五、资金保障
1. 政府将消防工作列入重点投入力度保障项目。

2. 探索多渠道筹措消防建设专项资金。

3. 消费火灾保险作为重要经费来源。

以上为初步设想,需要不断完善与修订,以建立一个高效的消防体系。

消防队伍建设方案

消防队伍建设方案

消防队伍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消防队伍是城市内重要的安全保障力量,负责预防和控制火灾、救援被困人员等工作。

消防队伍的建设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消防队伍建设方案对提高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套完善的消防队伍建设方案,以加强城市的消防工作,保障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 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效能的消防队伍- 提高火灾预防和救援的能力与水平- 缓解火灾事故对城市居民生活和经济的影响- 加强与其他紧急救援部门的协作2. 原则:- 安全第一,人民至上- 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功能齐全、设施完备- 注重培训、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三、建设步骤1. 加强消防队伍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完善的消防队伍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 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人事部门,负责人员选拔、培训和管理2. 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 调整和更新现有消防设施和装备,确保其工作正常- 扩大消防设施的覆盖范围,提高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3. 提高消防队员的素质和技能- 加强基础和综合训练,提高战斗力和应变能力-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培养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加强习惯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预防意识4. 增加消防队伍的数量和分布- 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合理调整消防队伍的编制和分布 - 加大对偏远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的消防队伍投入5. 优化消防指挥系统- 引入创新的消防指挥技术和设备- 提高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6. 加强与其他紧急救援部门的协作- 建立紧急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流程- 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协同效应四、资源保障1. 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消防队伍的经费保障机制- 拓宽资金来源,逐步增加消防预算2. 设备保障- 更新和完善消防设备和装备,确保其性能达标- 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与更新机制3. 人员保障- 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员正常工作和休息五、评估和监督定期进行消防队伍的绩效评估,查看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xx县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

xx县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一条规划目的 0第二条规划内容 0第三条规划依据 0第四条规划范围 (1)第五条规划期限 (1)第六条规划实施 (1)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第七条指导思想 (1)第八条规划原则 (1)第三章城市消防规划目标 (1)第九条总体目标 (1)第十条发展目标 (1)第四章县域消防规划指引 (2)第十一条乡镇消防队规划 (2)第十二条选址要求 (2)第十三条建设用地面积 (2)第十四条装备配备 (2)第十五条人员配置 (2)第十六条县域消防通道规划 (2)第十七条县域消防供水规划 (2)第十八条县域消防通信规划 (3)第五章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3)第十九条城市用地消防分类 (3)第二十条重点消防地区保护规划 (3)第六章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4)第二十一条规划内容 (4)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和设施布局规划 (4)第二十三条旧城区与棚户区改造规划 (4)第二十四条城市建筑防火规划 (5)第二十五条历史保护建筑安全布局规划 (5)第二十六条城市避难疏散场地布局规划 (5)第七章消防站布局规划 (5)第二十七条消防站布局原则 (5)第二十八条消防站规划 (5)第八章消防装备规划 (6)第二十九条规划原则 (6)第三十条消防装备规划 (6)第三十一条消防站投资估算 (6)第九章消防通道规划 (6)第三十二条城市消防通道规划 (6)第三十三条危险品运输路线规划 (6)第十章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7)第三十四条消防供水规划 (7)第三十五条消防供电规划 (7)第三十六条消防与抗震、人防的关系 (8)第十一章消防通信及消防指挥系统规划 (8)第三十七条规划原则 (8)第三十八条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规划 (8)第三十九条有线通信系统规划 (8)第四十条无线通信系统规划 (9)第四十一条消防图像传输系统规划 (9)第四十二条通信系统设备配置 (9)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9)第四十三条近期消防安全布局建设规划 (9)第四十四条近期消防站建设规划 (9)第四十五条近期消防通道建设规划 (9)第四十六条近期消防供水建设规划 (9)第四十七条近期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建设规划 (9)第四十八条消防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10)第十三章社会救援 (10)第四十九条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对策 (10)第十四章消防监督与管理体制 (10)第五十条消防监督管理原则 (10)第五十一条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10第十五章消防规划实施和建议.. (10)第五十二条消防管理实施建议 (10)第五十三条消防规划实施建议 (11)第十六章附则 (11)第五十四条规划成果构成 (11)第五十五条规划的批准与法律范围 (11)第五十六条规划的实施 (11)第五十七条规划的解释 (11)附表: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完善xx县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损失,指导城市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xx县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xx县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以下称本规划)。

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

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

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为规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根据《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我省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提高防扑火综合作战能力为目的,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强化教育训练为手段,以“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有活力”为标准,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实现全省扑火专业化,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是今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目标。

二、建队规划、模式、规模(一)建队总体规划到2005年底,全省建省属森林消防总队一支,14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各建森林消防支队一支,重点火险县(70个)和万亩以上国有林场(50个)要建立森林消防大队,做到有基地、有人员、有保障;2006年有国家和省生态效益补偿的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要建队;到2007年,所有森林防火重点乡镇(532个)要建立森林消防中队,153个国有林场按照规划建队。

做到布局合理、联动支援、反应快速、就近扑火。

(二)建队模式、规模1.省森林消防总队建队规模和模式省森林消防总队是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武警山东省总队合建的森林扑火专业力量。

专业队队员以现役武警战士为主,建队规模400人。

2. 市森林消防支队建队模式和规模市级森林消防支队可采用依托解放军、武警部队建队和当地企业建队,由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其配备森林扑火装备,市森林消防支队建队规模不少于100人。

专职消防队年初工作计划

专职消防队年初工作计划

专职消防队年初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专职消防队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城市的火灾安全,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针对年初工作计划,我们将制定一系列具体的工作目标,包括加强消防队员的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装备设施、加强火灾宣传和预防工作等方面的目标。

二、训练提升1.制定训练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消防部门的要求,制定全年消防队员的训练计划。

在训练计划中,我们将强调实战演练和应急处置技能的提升,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火灾事故。

2.开展专业课程培训:组织消防队员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专业课程培训,学习最新的消防技术和装备运用方法,提高队员的专业水平。

3.定期考核评估:定期对队员的消防技能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补充培训,确保队员的技能达到应有水平。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建立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队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展开应对工作。

2.加强演练训练:定期组织火灾应急处置演练,配合其他应急救援部门进行协同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和配合效率。

3.更新装备设施:购置最新的防火装备和器材,提高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确保在火灾事故中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完善装备设施1.配备先进防火装备:根据城市火灾防控需要,定期更新防火器材和装备,确保消防队的防火装备达到最新标准。

2.维护设备工具: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对消防车辆、灭火设备和防护装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设备的使用可靠。

3.提高装备使用效率:不断提高队员对防火装备器材的使用熟练度,加强装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装备使用效率。

五、加强火灾宣传与预防1.组织“安全消防月”活动:利用每年的消防宣传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火灾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开展火灾预防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社区宣传和消防演练等形式,深入宣传火灾预防知识,普及应急处置技能,让市民了解如何避免火灾,如何自救逃生。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市建筑物、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公安消防大队工作计划

公安消防大队工作计划

公安消防大队工作计划一、火灾预防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包括制作和播放消防公益广告,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等。

2. 完善火灾预警系统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时监测火险等级,确保在火灾易发季节和高火险天气,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加强重点场所的监管对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救援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优化消防接处警流程,提高出警速度,确保火场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 强化消防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提高指战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指导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演练。

3. 配备先进的消防装备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和装备,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发挥最大效用。

三、消防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2.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消防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3.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四、队伍管理严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 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提高指战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同时,鼓励指战员参加各类进修和深造活动。

3. 关心关爱队员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关注指战员家庭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缓解指战员工作压力。

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指战员的业余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加强与其他消防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消防救援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细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

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

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试行)— 1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范围与分类第三章选址与建设第四章装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执勤管理第七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化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石化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指南》(GB/T29178)、《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SY/T6670)、《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石化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石化企业是指石油化工企业,即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石化企业建设、管理、使用的,主要从事本单位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站是为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工作执勤、学习生活的场所,是保护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的设施,应当与企业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建设、验收、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石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 3 —装卸、储运石油化工产品的港口经营人专职消防队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规定了专职消防队总则、范围与分类、选址与建设、装备配置、人员配备、执勤管理。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按照依法建队、科学建队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机制。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的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章范围与分类第一节范围第八条下列石化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一)生产、储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石化企业;(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规范标准应建立消防站的其他石化企业;(三)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港口消防站布局与建设标准(试行)》〔(88)交公安字170号〕、《装卸油品码— 4 —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等规定应建立消防站的装卸、储运石油化工产品的港口经营人。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消防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对于城市和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标准,确保其在火灾事故中能够有效地处置和救援,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

首先,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消防队队员应当经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并且持有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

队伍的建设应当遵循国家消防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其次,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先进的消防装备和器材。

消防车辆、水枪、呼吸器等装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消防队应当根据所属单位或地区的特点和需求,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确保在火灾事故中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扑救工作。

另外,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还需要注重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训练。

消防队队员应当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队伍的管理应当严格规范,确保队员的工作纪律和责任心,同时也要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保障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良好的状态。

最后,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消防队应当与当地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

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当加强与社区、企业等单位的联系和合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标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管理训练、协作配合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够确保专职消防队在火灾事故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希望各地单位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共同为社会的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保市政办[2011]8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办〔2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07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原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全省征召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批复》(冀政函〔2006〕160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现役与专职消防队员混编消防队(以下称公安消防专职队)23个,现有消防专职队员325人,消防文职人员155人,已成为我市扑救各类火灾、处置抢险救援事故、抢救遇险被困群众的重要应急救援力量,为减少人员伤亡、保卫经济建设、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实践证明,发展公安消防专职队伍,是弥补消防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消防力量体系的创新举措。

但是,在其建设发展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队伍管理、工资待遇、经费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公安消防专职队伍的稳定发展。

一是消防专职队员工资标准低,与其承担的高危险灭火救援任务和超长工作时间极不适应,人员流失严重,影响队伍稳定;二是表彰奖励、伤残抚恤、党团关系、安置措施等方面尚未健全机制,影响消防队员的积极性;三是队伍机制不健全,人员、装备、业务经费等保障不足,影响战斗力的生成。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华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和河北省公安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消防专职队员离队安置和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公消〔2011〕20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消防安全惠及人民群众的目标,现就加强我市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力量的发展是消防事业的根基。

关于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申请

关于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申请

关于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申请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汇报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2003年企业改制时的占地774亩,尿素年产量的32万吨,发展到今天占地2平方公里,总资产100亿元,年销售收入110亿元的集制造、商贸物流、金融服务、高新技术、新能源和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为跟上企业快速发展步伐,更好地发挥消防队在企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实现百年**的宏伟蓝图,现申请公司组建专职消防队伍。

一、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目的为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快速发展需求,切实提高防控火灾能力,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准确、及时、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法律规范要求2008年修订后的《消防法》第39条规定:大型化工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用于加强“自防、自救”;2009年国家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发展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力量的意见》中,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增强企业消防自救力量;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21条明确规定了关于落实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要求;2014年3、4月份,省市安监系统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其中对生产、储存危化品单位专职消防队人员配置做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集团公司动力结构调整后的新建项目的申报、审核及验收过程中,上级消防部门一再提出要求、督促设置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的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三、公司现有消防队伍建设情况1、专职消防队伍:公司消防科负责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配有专职人员3人。

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技术员1人。

2、兼职消防队伍:公司兼职消防队伍由保卫科“110”大队人员兼职,年龄偏大,人员组建不能满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专职消防队配置标准,日常管理、业务训练不能够系统有效的进行,不能很好的开展专业消防体能、技能训练和业务培训;同时,部分队员身兼数职,在没有紧急出警的任务时,担负着公司的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工作,在组织的一些消防业务技能训练中,人员不集中,组织不严谨,训练不细统,达不到战备要求。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日政办字〔2017〕93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日政办字〔2017〕93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日政办字〔2017〕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省公安厅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鲁公发〔2017〕76号),现就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保障自身消防安全的法律责任,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综合保障措施,提高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

2019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企业建成专职消防队并达到建设标准,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

二、建设标准根据《消防法》第39条规定,按照省公安厅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有关企业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特点及危险性,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特勤、一级、二级3个类别划分。

应建立特勤消防队的企业为:山东钢铁日照有限公司、岚桥集团(含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应建立一级消防队的企业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瀚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石大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新绿洲液化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应建立二级消防队的企业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日照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孚宝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童海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广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消防工程专项方案

2024年消防工程专项方案

2024年消防工程专项方案____年消防工程专项方案一、综述____年的消防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消防工程建设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消防事业的持续发展。

本方案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消防技术设备、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推动国际合作。

通过全面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我国消防工程的总体水平,并为未来消防工作的改进和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消防队伍建设1. 加强消防队伍培训:进一步完善消防人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队伍培训质量。

加强队伍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消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建立先进的消防教育训练基地,提供实际操作环境,加强实践训练。

2. 强化消防队伍建设:加大对消防队伍的招聘、培训、激励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完善消防队伍的岗位设置和职业晋升机制,激励消防人员持续提升自身素质。

3. 加强队伍协作能力:加强消防队伍与其他相关救援队伍的合作与协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建立消防队伍与医疗机构、应急救援机构等的紧密合作机制,提高救援效率。

三、完善消防技术设备1. 加强消防设备研发:加大对消防技术设备的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先进性。

推动新材料、新技术在消防设备领域的应用,提高设备的防火性能和安全性能。

2. 提高消防设备质量:建立完善的消防设备质量监管机制,推动加强对消防设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

开展消防设备质量抽查和抽验工作,严格控制消防设备合格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消防设备的监测与管理能力。

建立全国消防设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四、改进消防监督管理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消防工程建设的立法工作,强化对建筑消防安全的规范和管理。

制定相应的消防工程验收制度,确保消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强化监督检查:增加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6•【字号】办字[2012]129号•【施行日期】201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字〔2012〕12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16日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及以上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第二章队站建设第五条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要求,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下列地方应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镇;(二)建成区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两万人以上的乡(镇);(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四)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五)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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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大力提升全县抗御火灾的能力,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组建**县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指导思想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切实打牢消防工作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基,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领导,县政府专职专职消防队实行“政府组建,公安指导,消防管理”体制,分别承担辖区及附近乡镇的火灾扑救、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

政府成立**县专职消防队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职能
部门为成员,负责专职消防队伍组建过程中人员招聘、装备采购、后勤保障、业务培训、日常管理、考核评比等工作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三、建队对象和完成时限
建队对象为**县公安消防大队。

大队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第一时间使政府专职队投入执勤。

四、基本建设标准
(一)专职消防队营区
专职消防队营区建设应满足于灭火救援及专职队员学习、训练、生活的实际需要,结合**实际,专职消防队营区设于**公安消防大队内。

设置宿舍1间(每间应能住10人),学习室1间,文娱(电视房)室1间,办公室1间,器材室1间,值班室1间(设报警专用电话一部),消防车库1个,具有开展体能训练的场地1块。

(二)人员组成
队长1名(由大队负责人兼任),班长1人,消防战斗员5人,共计人员7人。

(三)车辆器材装备
消防水罐车辆1辆(暂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队),手抬机动泵1台,水带600米,水枪4支,分水器2个,异径接口4个,水带包布4块,水带挂钩4个,消火栓扳手2
把,6米拉梯一把,应急照明灯2具、安全绳1条、撬棒1根、丁字镐1把、铁锤1把、消防斧1把、安全钩2个等。

(四)个人基本防护装备。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10套,消防头盔10顶,消防靴10双,消防手套10双、消防安全腰带10条、消防腰斧10个、空气呼吸器10具、安全导向绳10条、自动报警器10个、防爆照明灯10个。

五、建设实施措施
(一)场地的选择
专职消防队的办公、住宿、训练场地由**县政府按照建设标准,对原消防大队营区实施改造、内装修,应能满足专职消防队的办公、住宿、训练和生活的基本要求。

(二)人员的招收。

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地方招收公务员的方式进行,从体能、面试和政审各个方面把关,特别重视从退伍的人员中挑选骨干,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招收。

新队员进队后,由消防大队集中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实战技能后投入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执勤保卫工作中。

(三)专职队的管理
组建后的专职消防队将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消防大队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日常管理,县公安局统一调度指挥,
对于参与跨区域作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消防大队统一调度指挥。

##县消防大队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结合专职队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执勤措施,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对战备值班和人员分工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比较规范、正规的执勤秩序,将专职消防队纳入正规化训练管理轨道。

(四)年内政府专职消防队投入执勤经费预算
1、车辆器材装备:
(1)安全钩:100元/个×2根=200元;
(2)手抬机动汽油泵:1650元/台×1台=1650元;
(3)水带600米:16.5元/米×600米=9900元;
(4)水枪:145元/支×4支=580元;
(5)三叉分水器:1150元/个×2个=2300元;
(6)异径接:45元/个×4个=180元;
(7)水带包布:40元/块×4块=160元;
(8)水带挂钩:40元/副×4副=160元;
(9)消火栓扳手:35元/把×2把=70元;
(10)6米拉梯:950元/副×1副=950元;
(11)强光电筒:85元/具×2具=170元;
(12)撬棒:30元/根×1根=30元;
(13)丁字镐:60元/把×1把=60元;
(14)铁锤:80元/把×1把=80元;
(15)消防斧:100元/把×1把=100元;
(16)安全绳:225元/根×1根=225元
以上经费合计:××元。

2、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1)战斗防护服:360元/套×8套=2880元;
(2)消防头盔:75元/顶×8顶=600元;
(3)消防靴:95元/双×8双=760元;
(4)消防安全腰带:65元/条×8条=520元。

(5)消防腰斧:45元/套×8套=360元;
(6)空气呼吸器:7500元/套×3套=22500元;
(7)导向绳:×元/套×?套=×元;
(8)消防呼救器:×元/套×?套=×元;
(9)防爆电筒:×元/套×?套=×元;
(10)消防手套:×元/套×?套=×元;
以上经费合计:××元。

3、专职消防队员的基本工资、伙食补助和人身保险:
(1)根据目前**的实际和灭火工作的需要,消防员的聘用暂定为×人,工资为:*元/人/月×*人×12个月=****元/年
(2)伙食补助:
(3)消防专职队员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危险性极大,人员的生命必须要得到保障,需人身伤害保险费:*人×*元/年=*元/年
以上经费合计***元。

4、另外,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第一年,专职队需购置生活设施用具,所需经费*****元。

综合以上经费估算,专职队建立当年需要经费****元。

(五)经费来源。

按照“一方出资、共同受益”的原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年内投入执勤,所需个人防护装备、办公用品、工资福利等一次性投入经费提请县政府专项经费予以解决,明年起所需的车辆器材维护费、油料费、学习训练等所需费用提请县政府划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专职消防员的工资、伙食补助和人身保险费用由**县政府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统一解决。

六、建设保障措施
(一)专职消防队员因执勤需要集体住宿、就餐所必需的营具、被褥及生活用品,应由县政府供给。

(二)专职消防队员的医疗、公伤、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劳动保障规定,由县政府供给,并负责办理。

(三)参加灭火救援或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
专职消防队员,县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或抚恤待遇。

(四)专职消防队员的着装按照《**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样式、供应标准和价拨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职消防队日常公用经费和每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维护、执勤、训练、灭火所需灭火剂、油料消耗等业务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或建队单位经费预算。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地方政府或建队单位年度专项经费预算。

年经费预算额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各项预算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专职消防队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以及火灾鉴定等费用,起火单位应当补偿,无能力补偿的,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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