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1
防爆电气检查标准60条
防爆60条一、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总则1、随着集团公司井下电气设备不断改进更新,为适应井下电气安全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原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特编制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
3、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电气设备防爆面一、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 mm,否则为失爆。
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局、国标和煤炭工业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1、鸡爪子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2.5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m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注)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4)、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5)、防爆检查工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区域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6)、安装地点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7)、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8)、需停电检查时,首先确认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查。
(9)、需打开隔爆外壳检查时,必须先测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须做到以下三条:a、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牢固、无锈蚀,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注)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4)、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5)、防爆检查工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区域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6)、安装地点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7)、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8)、需停电检查时,首先确认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查。
(9)、需打开隔爆外壳检查时,必须先测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须做到以下三条:a、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牢固、无锈蚀,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煤矿机电设备防爆60条
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器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个子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铭牌”。
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七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八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³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大于100cm³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划痕深度小于1mm 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的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的宽度:表1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为失爆。
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注)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4)、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5)、防爆检查工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区域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6)、安装地点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7)、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8)、需停电检查时,首先确认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查。
(9)、需打开隔爆外壳检查时,必须先测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须做到以下三条:a、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牢固、无锈蚀,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挡板 金属圈
密封圈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2mm
21、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 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 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 内径之差不大于2mm,厚度不小 于2mm,否则为失爆。金属挡板、 金属圈生锈或涂有油漆为失爆。
油漆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17、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 的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 (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 磷面脱落或并未涂防锈油为失 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 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 好。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18、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应采用 浇铸固化密封的方式,填料的填 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 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 失爆。不得采用铠装电缆套密封 圈进喇叭咀的连接方式,否则为 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10、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 于下表规定 ,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 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 否则为)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煤安标志
防爆标志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产品铭牌
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 (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 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 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 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 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 格证”为失爆。
最新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5、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 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 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 爆。
锈迹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是矿山、隧道、地下工程等特殊场所所必须的,它承担着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因此检查标准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描述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标准1、防爆等级:首先要明确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同地下环境及器材类型对设备的防爆等级要求不同。
要按照相关规定和验收标准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进行检查。
2、电气连线:检查电气设备的电源、电缆和大电流接口的接线是否牢固、是否符合业界标准等。
3、内部压力:内部压力高低、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也是需要检查的一个方面,这可以帮助防范类似爆炸等情况的发生。
4、标志与铭牌:检查电气设备的标志与铭牌是否清晰、是否正确指明了该设备的规格、防爆等级、时效性等信息。
5、耐压试验:一般电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需要经过特定的耐压试验,如正常耐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等。
检查各项试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验收规则。
6、保护措施:检查各项防护措施是否完整,例如相关防爆件、进气口、排气口等是否完好,并注意检查其遮盖是否严密。
二、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步骤1、确定检查任务:深入了解井下设备情况,确定检查动作,确定检查的内容范围。
2、制定检查计划:根据检查任务,制定整个检查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工具和设备要求等方面细节。
3、检查前准备:对需要检查的地下设施进行安全考虑,比如可以与当地矿场进行联系,确定好地下通风情况,同时需要准备好所需工具设备。
4、现场调查:核查任务所涉及的井下设备区域,抽样检查电气设备及附属建筑物等,逐一清点记录。
5、数据整理:针对检查发现的数据进行规范化整理,建立各设备的档案,明确外观状况,重要性能指标等信息。
6、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理数据,制定整改方案,确定验收标准并记录下来,首先要查看地下设施的沟通记录和验收情况。
7、复查确认:按照整改方案进行修补或更换,确认其成果并逐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潞安集团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明火。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
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备防爆合格证要求的使用地点使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维修及维护的人员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员资格证书。
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防爆检查合格证更换周期为6个月),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设备未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且无“入井许可证”按失爆论处。
第二章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壳体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体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因变形、锈蚀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盖检查的,按失爆论处。
第六条隔爆壳体开焊为失爆。
锈蚀严重且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壳体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宽度不得小于12.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第三章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 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图1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L —隔爆面规定宽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第十一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合理的修改和补充意见,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维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煤矿机电质量检修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1、准鸡爪子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2.5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m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防爆电气设备查抄尺度一、隔爆结合面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需符合表Ⅰ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附表Ⅰ:Ⅰ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⑴、对于把持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⑵、如果把持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Ⅰ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把持杆或轴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⑶、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Ⅰ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那么孔与外壳表里侧间的距离最大值满足:①、当L<12.5mm时,I≥6mm;〔L为接合面宽度〕;②≤L≤25mm时,I≥8mm;③、当L≥25mm时,I≥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不该发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075mm;用滚动轴承布局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Ⅰ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的最大间隙的2/3。
μμ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外表的凸起局部磨平后,不得超过以下规定: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呈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 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发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包管残剩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置。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干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陈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陈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本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执行。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包括定期检查、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应有明确的检查人员、时间、地点和检查内容。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要求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包括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运行情况和电气设备的防爆装置等方面。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没有损坏、老化、漏电等现象。
(二)设备的运行情况应正常,没有过载、短路等故障。
(三)电气设备的防爆装置应齐全、有效,能够防止电器设备因外界环境引起的爆炸。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并保留至少五年。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流程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组织检查:设备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
(二)检查准备:检查人员应准备好相应的检查工具、仪器和防护用品。
(三)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应依次检查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运行情况和电气设备的防爆装置等方面,并记录检查结果。
(四)问题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记录保存: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检查结果。
第四章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范例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范例如下:(一)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受潮、腐蚀、老化等现象;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漏电等问题。
井下电气设备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试行)为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合理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上炭水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科人员经过充分研究,在原基础上制定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试行)”,各用电单位参考以下标准认真执行。
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1)电缆不合格接头: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①鸡爪子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b.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②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③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④破口a.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b.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2)机械闭锁装置: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3)隔爆外壳结合面:①隔爆外壳结合面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3.2,否则为失爆。
②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③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m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④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文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文一、背景介绍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能够安全运行并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等危险情况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并介绍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保障井下工作区域的安全。
二、检查标准1. 设备标志: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明显标注符合防爆要求的标志,以便操作人员迅速辨认。
标志应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磨损,标志样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密封性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接线盒等部件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外界可燃气体进入设备内部。
检查时需要确保密封件完好无损,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润滑。
3. 接地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规定,接地电阻应在允许范围内。
检查时需测量接地电阻,并及时修复有缺陷的接地设施。
4. 绝缘电阻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不会产生漏电。
检查时需使用适当的绝缘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试,并进行记录。
5. 过载保护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应配备过载保护装置,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以确保设备在过负荷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6. 短路保护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应配备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短路故障引起火灾或其他危险。
检查时需验证短路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并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更换。
7. 温度保护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应配备温度保护装置,以防止因超温引起火灾或其他危险。
检查时需验证温度保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更换。
8. 防爆工艺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位置和布线应符合防爆工艺要求,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发生爆炸危险。
检查时需确保设备的安装和布线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必要的修复或改进。
9. 定期维护计划: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检修。
定期维护计划应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件的检查等内容,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0. 相关记录的保存: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的所有相关记录应保存完整,并可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文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井下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
第三条定义1. 井下电气设备:指在井下作业场所中使用的各类电气设备。
2. 防爆检查:指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符合防爆要求并处于正常状态的工作。
3. 防爆要求: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防爆检查工作过程第四条防爆检查单位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井下电气设备检验单位负责,其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第五条防爆检查周期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防爆检查周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主要设备或关键部位每年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2. 次要设备或非关键部位每两年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3. 隐患较多的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第六条防爆检查内容防爆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设备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是否符合要求。
2. 设备的外壳、接线盒等部件是否存在损坏、变形等情况。
3. 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达标。
4. 设备的接地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5. 设备的温度是否过高。
6. 设备的接线是否牢固,电缆是否磨损。
7. 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无异常声音、异味等。
第三章防爆检查程序第七条计划编制防爆检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爆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工作。
第八条检查组织防爆检查单位应组织受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
第九条检查准备检查小组在进行防爆检查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工具的准备、检查资料的整理等。
第十条检查过程防爆检查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内部检查和设备运行检查。
1. 设备外观检查检查人员应仔细观察设备的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标志是否清晰,设备的外壳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
关于《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几年来,省直属局(矿)在执行“晋煤机字(1983)第91号”文(即井下防爆检查三十条)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合理的修改和补充意见,省局于二月下旬召集七大局(包括大同局)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防爆检查员,经过充分座谈、讨论,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局“国标发(1983)361号”和煤炭工业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本补充规定的修改权属于山西煤管局。
1、鸡爪子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2.5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关于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提高机电设备的运行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凡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两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
无以上任何证书或标志的设备不得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范围:防爆型、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兼本质安全型、特殊防爆型、小型电气设备设施(包含矿灯)、以及上述设备的电气连接。
地面库房的防爆电气设备等。
3、专、兼职防爆检查员的职责:(1)矿安监科、机电科专职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负责全矿井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失爆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严厉处罚;罚金按各矿井机电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违章处罚细则》相关条款执行;(2)各生产工区必须配备1名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机电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的维修电工(通信、监控专职维修工)既是电气检修工又是防爆电气设备兼职检查工,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检修、维护负责;(3)各机电设备司机对本设备的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和保养负责;(4)专、兼职防爆检查员,机电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证件的人员担任;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及安装验收:(1)新到或大、中、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由安监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检查、验收,合格后贴上《防爆合格证》入库备用;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设施严禁入井;(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入井前必须到设备库房(专职防爆检查员)办理出库登记手续;(3)防爆合格证管理要求:①防爆合格证必须由安监科专职防爆检查员保管;②防爆合格证上必须有、编号、验收人签名或图章、签证日期。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运行中,各区队对所管辖区的设备每天应进行维护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凡入井的电气设备,经防爆检查员检查,检查合格后,粘贴设备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三条每周星期六,随同全矿安全大检查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设备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条设备发现一处失爆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罚款。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条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
有故障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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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检查的规定
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一、防爆外壳防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MA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者。
2、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3、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4、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为失爆;5、(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为失爆;6、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二、隔爆接合面1、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隔爆绝缘套管隔爆接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W和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螺钉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转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2、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3、对于操纵杆和杆孔的隔爆接合面,当杆径d不大于6mm时,接合面长度须不小于6mm;杆径d不大于25mm时,长度L须不小于杆径d;杆径d大于25mm时,长度L须不小于25mm。
4、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的相应W值的三分之二。
表一L为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1为螺钉通孔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W为隔爆接合面轴与轴孔的最大直径差5、隔爆接合面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否则为失爆。
6、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L1)范围内,如发现以下缺陷,不算失爆: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砂眼,在40、25、15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超过2个。
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三分之二,但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必须磨平。
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注)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4)、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5)、防爆检查工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区域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6)、安装地点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7)、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8)、需停电检查时,首先确认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查。
(9)、需打开隔爆外壳检查时,必须先测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须做到以下三条:a、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牢固、无锈蚀,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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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补充规定(试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局“国标发(1983)和煤炭工业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1、鸡爪子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2.5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m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
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①转盖式或插盖式的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大于0.5mm;②隔爆外壳静止结合面的间隙与宽度如下表:14、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15、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6、密封圈须采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朝向接线腔里面,否则为不完好(但煤电钻除外)。
17、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均属失爆。
①密封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4mm2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
③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④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18、密封圈用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19、不使用的进出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后封堵,否则为失爆。
螺旋式进出线嘴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于失爆。
20、挡板直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mm,否则均属失爆。
21、进出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进出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应不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
22、当进出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充填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接线嘴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接线嘴也只限装接一个金属圈,否则均属失爆。
23、卡兰式进出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进出线嘴上下左右晃动时,进出线嘴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进出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24、如进出线嘴外部缺损,且不影响防爆性能者为不完好。
25、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
26、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螺母、螺栓)其规格要求一致。
螺栓的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
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
27、隔爆外壳结合面的紧固件(螺栓、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均属失爆。
28、隔爆结合面紧固件(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2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腔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接线嘴严禁进出动力线。
否则均属失爆。
30、橡套电缆的护套伸入接线腔器壁内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当粗电缆穿不进接线嘴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的护套锉细。
31、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圈(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
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否则出现以上不符合要求之一者均属不完好。
32、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mm;500伏以上不小于10mm。
否则为失爆。
33、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线板接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34、接线腔接地线的长度应适宜,以松开接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根火线拉紧或松脱时,以接地线不掉下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均为不完好。
35、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包上,或者用绝缘胶浇灌至三叉口以上。
未使用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盘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36、接线腔(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
否则为不完好。
37、隔爆电气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始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38、防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
39、防爆开关的保护装置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不完好。
40、防爆开关和电磁元件的安放应平、直、稳。
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接线嘴严禁朝上,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为不完好。
4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
42、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用(最少)两道U型卡子连接。
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垫或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mm。
4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为不完好;变电峒室、配电点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开拓工作面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要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副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的防爆电气设备为不完好。
44、硐室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与实际不符者,该防爆电气设备为不完好。
4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风电闭锁(三专两闭锁),在局部通风机的专供电源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
46、对于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防爆电气设备也属于防爆检查范围。
47、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48、防爆检查中发现防爆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时,应当场积极处理,但仍按失爆计算。
49、本补充规定,如与国家标准和煤炭工业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有抵触时,应以国家标准和煤炭工业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为准。
本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机电运输部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