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的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的论文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的论文法学毕业论文写作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意义重大。
然而,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的逻辑问题非常严重,影响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
正视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显得非常迫切。
关于法学毕业论文写作问题的论文并不少,但是从逻辑角度进行分析的并不多见。
本文从逻辑角度,分析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有学者认为,法学毕业论文的现状是“不能严守学术规范、学术视野狭窄、逻辑思维紊乱、论文格式混乱”.这些逻辑问题体现在选题、论文结构、格式和语言表达方面。
下面就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选题方面的逻辑问题选题方面的逻辑问题主要包括论题含糊、文不对题。
第一,论题含糊。
如果毕业论文的标题含糊不清,就会产生歧义。
论题含糊反映作者对论题外延的认识不明确,思路不清晰。
例如,论文题目“计算机犯罪及其对策”会产生歧义:论文要探讨的是“犯罪对策”,还是“犯罪预防对策”?第二,文不对题。
论文内容与论文标题不一致,违反同一律。
有一篇论文题目是“论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兼论我国关于跨国公司国际管制的立法完善”,主标题是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是关于国际法的,而文章内容是我国关于跨国公司的国内法,主标题与副标题相互矛盾,显然文不对题。
(二)论证过程方面的逻辑问题法学毕业论文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构成。
其中,出现逻辑问题最多是论证。
第一,违反同一律,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①如果前部分的内容与论题相关,后半部分内容则是在论述另一个论题,前后不一致,会犯“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第二,违反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自相矛盾”在毕业论文中主要表现为在一段论述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同时都予以肯定。
第三,违反充足理由律,犯了“推论失当”的逻辑错误。
论据是真实可靠的,但论据的真实性与论点的真实性不相干,当然不能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
法律毕业论文提纲三篇
法律毕业论文提纲三篇法律毕业论文提纲三篇篇一:法律毕业论文提纲(1)仅供参考(结业论文提要之法律毕业论文提纲(1))标题:xxxxx一:法律毕业论文提纲(1)的前言提出我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奇特又正常的征象。
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首先提出执法要求证人作证的使命。
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载>1997年第6期,崔敏:>载>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征象之稀疏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评释这种征象之紧张。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证人缺席将使执法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正当职权造成侵害,同时将侵害执法公正。
重要表现在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统一性。
统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更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统一物。
引用张卫平主编>清华大学出书社;3褫夺了正当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源头分析诉讼是一种执法举动必须依法举行,执法的健全是诉讼运动的保障,这是诉讼的客观要求。
诉讼必须由人即诉讼主体来实验,诉讼主体的意志必将在诉讼历程中打下自身的烙印,这是诉讼中的主观体现。
因此证人不出庭作证作为诉讼中的征象,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探求答案。
即证人不出庭题目的剖析必须置之于整个诉讼的配景下举行——这是本文的重要论点。
五、我国执法在实体方面和步伐方面临质人出庭的范例都存在肯定的缺陷篇二:法律毕业论文提纲(2)前言一, 法学毕业论文提纲(1):超期羁押的界定二,法学毕业论文提纲(1):超期羁押的危害性(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1):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篇三:法律毕业论文提纲(3)1.有合理的项目一般在毕业论文题目之下,编制出两个或三个层次的小项目。
例如,写明:第一,题目(中心论点);第二,三至四个分论点(下位论点);第三,一至四个论据。
2021年法律论文:论法律中逻辑
法律论文论法律中的逻辑一、引论“逻辑”一词由英文“Logic”音译而来,源于古希腊语“Logos”(逻各斯),原指;那种与一切运动和变化联络着的规律,是支配着言语、语词理性的依据”,直到近代才被用来指逻辑学这门学科。
关于究竞何谓法律逻辑,学界至今未获得共识。
一些学者以为。
法律逻辑并没有与方式逻辑不同的特殊对象,它的任务在于把方式逻辑普通原理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工作的实践中来。
我国传统上所了解的法律逻辑也常常指方式逻辑推理在法律中的应用。
另一些学者持相反观念,以为法律逻辑应当有基本不同于传统逻辑的框架体系,由于传统逻辑理论并不特地以法律范畴中的推理与论证为对象,没有涵盖法律思想范畴里的全部推理与论证。
亦有学者对两种观念停止综合,以为法律逻辑学的概念有双重含义在广义上,逻辑学指的是办法论,在狭义上则仅仅触及方式规则。
笔者以为,综观各国司法理论,法律对逻辑的运用(后文将细致论述)并未为逻辑学发明新的研讨对象,而是将方式逻辑的办法,亦即推理的办法,运用到法律之中,作为法学理论研讨及理论的工具。
因而,本文所讲的法律中的逻辑,也主要指方式逻辑。
二、逻辑在法律中的位置注重逻辑在法律范畴中的作用是西办法律的传统。
逻辑与法律之间的亲密最早能够追溯到古希腊。
早期逻辑思想的产生是与法庭上的论辩以及亚里斯多德所说的“会战”严密联络的。
自然法学家试图从五花八门的法律中追溯肯定的准绳作为自然法公理,他们“自信心百倍地开端系统论述社会和政治关系固有的正义准绳和合理准绳,精心构建旨在从几个公理动身,以欧几里德般的准确性,推演出人类全部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
逻辑公理化的办法关于西方制定法典也有很大的影响。
拿破仑就以为“将法律化为简单的几何公式是完整可能的” ,这一思想无疑对由他掌管的法典化运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世纪的剖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特别强调逻辑剖析在法律中的作用。
他们经过把某些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其理论的动身点,并以归结的办法从该法律制度中提取一些根本观念、概念和特性停止比拟,以肯定共同要素,再从这些根本要素演绎出系统的法律理论。
如何写一篇法律研究论文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
如何写一篇法律研究论文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一、引言法律研究论文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是其中常见的两种写作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编写一篇法律研究论文,包括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的写作要点。
二、法条解读的写作要点1.选题和准备在写法条解读之前,首先需要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法条。
可以选择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法律问题,或者针对具体领域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在选题之后,要对该法条进行仔细研读和理解,包括背景、目的以及相关解释和司法解释。
2.结构和格式法条解读可以采取自由文体或正式文体,但无论何种形式,都应确保结构清晰。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来展开写作:(1)引言部分:简要介绍所选法条的背景和重要性,概括该法条的内容。
(2)主体部分:针对该法条的核心概念进行详细解读,包括解释、适用范围、相关案例等。
可以结合具体实例或引用法律文献来支持解读。
(3)结论部分:总结对该法条的解读,指出存在的问题或争议,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3.语言表达和引用在法条解读中,要注意使用准确、明确的语言表达。
避免使用太过专业的术语,应该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汇,以保证读者能够理解。
同时,在论文中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时,应注意格式规范,避免引用错误或忽略引用出处。
4.参考文献和引用格式在法条解读的论文中,参考文献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
应根据学术要求,遵循相应的引用格式和标准,包括作者、出版时间、书名、页码等内容。
参考文献的引用应放在论文的最后,形成完整的参考文献列表,并按照字母顺序排列。
三、案例分析的写作要点1.选题和准备在进行案例分析之前,需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
可以选择涉及到当代热点问题的案例,或者针对特定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在选题之后,要对案例的背景、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准备。
2.结构和格式案例分析的结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引言部分:简要介绍所选案例的背景和重要性,阐述该案例的争议焦点。
浅谈以法律视角审视法律逻辑在法律应用中的作用
浅谈以法律视角审视法律逻辑在法律应用中的作用[论文摘要]对于法律逻辑是什么,在法律逻辑学界是一直从未停歇争论的问题。
然而,时至今日尚无定论。
文章介绍了不同学者对于法律逻辑的认识和态度,并通过阐述法律逻辑在法律适用当中的重要作用,得出了法律逻辑的重要性。
[论文关键词]法律逻辑司法实践现代逻辑一、何为法律逻辑目前,法律逻辑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体系,提到法律逻辑学,仍被视为一个怪异且冷门的研究,许多个人学术观点大量存在。
由于法学家们不愿意把精力放在一种方法论上,而那些熟通方法论的人,又未必对法律有兴趣,所以法律逻辑学的困难使其裹足不前。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其理论基础就是形式逻辑所阐述的原理。
”同意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并不具备什么特定的研究对象,其只是在形式上,运用逻辑原理在法的理论、法的规范和法的实践中的应用。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在法律规范或法律活动中的应用。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应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
现在很多学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这些学者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是应该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的,而其作为逻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研究应是与一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应、相关联的。
由支持后一种观点的学者们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简单地将法律逻辑定义为: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
法律逻辑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应用于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的证立之中。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反映,即大学生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下是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法律论文篇一(一)缺乏法律理论知识法律理论知识是高校学生在现代的社会环境中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在一定的反应过程中形成的系统化以及整体化的一种理性思维体系,也是现代法律观念在理论上的表现。
具体来说,它具有形态系统化以及指导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学生能够树立起科学的法律意识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础与前提、如果没有对于法律知识的全方位的了解与科学的认识,就无法形成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学的法律意识。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整体上缺乏对于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并且他们对于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部门法律的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都不容乐观。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随着在我国公民中深入进行,大部分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过思修课的学习和其他的相关途径,他们了解并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能够了解到依法治国方针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
然而,在思修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时较少以及课程的安排不多等情况,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仍旧偏重于对于基础法律知识的讲授。
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学生仍然缺乏对于法学中的理论知识的深层次的了解。
在发生日常纠纷的情况下无法用法律理论知识将其解决。
同时,大部分的大学生不仅缺乏对于法律本质的认识,还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
一部分的高校学生错误的认为学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也就是这部分学生只有被动的法律意识,并没有主动的法律意识。
(三)欠缺法律能力这里所说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够体现出大学生的具体的法律素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护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个要素。
在当下,大部分的高校学生在这三个能力上都有所欠缺。
法律论文的写作技巧和结构
法律论文的写作技巧和结构在法律领域,论文的写作是一种常见的学术活动。
一篇优秀的法律论文不仅要结构合理,还要具备清晰的逻辑思维和精准的表达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律论文写作的技巧和结构,帮助读者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一、选择合适的题目选择一个合适的题目是法律论文写作的第一步。
一个好的题目应该能够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和重点,同时具备一定的研究价值。
在选择题目时,可以参考当前的研究热点、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等方面,确保题目既有研究价值,又能保持自己的兴趣和动力。
二、明确论文的结构一篇法律论文通常包含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是整篇论文的开篇之作,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提出研究问题。
在引言部分,作者可以介绍论文的背景和意义,概括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自己的研究目标和方法。
正文是法律论文的核心部分,用于详细阐述和论证研究问题。
在正文部分,作者可以分成若干段落依次进行论述,每一段落都应该有明确的主题句,并通过引用相关法律条文、案例和学术论述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时,作者还可以使用图表、数据和统计分析等方法来展示研究结果。
在论述时,要注意逻辑的严密性和表达的准确性,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和夸张的修辞。
结论是法律论文的总结部分,用于回答研究问题并归纳研究结果。
在结论部分,作者可以通过总结自己的研究发现,提出进一步的展望或者政策建议,以增加论文的实用性和学术价值。
三、合理引用文献在法律论文中,合理引用相关文献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可以增加论文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在引用文献时,要注意准确标注出处,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此外,要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引用方式,如直接引用、间接引用、文中引用等,以保持文章的流畅和一致性。
四、保持逻辑清晰和语言准确在写法律论文时,要保持逻辑清晰和语言准确。
整篇论文应该有明确的观点和脉络,每个段落要有鲜明的主题,并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
在表达方面,要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和专业词汇,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和主观的评价。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8000字范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8000字范文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摘要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信仰良法作用一、前言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
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
”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
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一)法律信仰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
”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
”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在法学领域,毕业论文是每位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重要学术任务。
毕业论文既是对所学知识的总结和运用,也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验。
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毕业论文题目,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看一篇关于《刑法中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界定》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出发,对故意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论文首先对故意犯罪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界定,然后对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要素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整篇论文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民法中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民法学的角度出发,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
论文首先介绍了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然后对合同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论文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篇关于《行政法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毕业论文范文。
该论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论文首先介绍了行政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然后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论文逻辑严谨,观点明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通过以上三篇毕业论文范文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一篇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要选择一个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研究课题;其次,要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学术素养;最后,要有扎实的案例分析和数据支撑。
希望以上范文能够给即将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祝愿大家都能够顺利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取得优异的成绩!。
关于法理学的论文
关于法理学的论文标题:法理学的发展与应用摘要: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旨在探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适用。
本文通过梳理法理学的发展历程、讨论其主要理论与方法,分析了法理学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导言:法理学作为法学的核心领域之一,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及其适用方法的学问。
它不仅是各国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理论基石,也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首先探讨法理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进而阐述其主要理论和方法,并重点分析法理学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理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法理学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即有雏形,随着法律制度与规范的不断发展,法理学逐渐演化为独立学科。
在中世纪,法理学成为教会法教育的一部分,承载着神权和君权的合法性。
现代法理学的崛起与启蒙时代的思想解放密不可分,法理学逐渐摆脱了对神学和宗教的依附,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
二、法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法理学主要涉及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研究。
法律规范是法律制度中相对稳定、普遍适用的规则;法律原则则是指对法律价值与意义进行归纳和总结的基本理念。
法理学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逻辑学、形式逻辑、分析哲学等方法,以推理和辩证的方式进行论证和推断。
三、法理学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法理学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官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常常需要借助法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确保法律的公正、合理和稳定。
法理学对于判例法和法律解释的形成和发展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使法律具备灵活性和可塑性。
四、法理学的发展趋势展望随着法律环境的复杂化和社会发展的变革,法理学也持续发展和演进。
未来,法理学将更加注重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吸纳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以适应复杂的法律问题的解决。
同时,法理学还将更加关注法律原则的研究和应用,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结:本文综述了法理学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其主要理论和方法,分析了其在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应用,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法律逻辑论文
法律逻辑实践应用探讨【摘要】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它理所当然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勾践其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及多个维度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通过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进行初步认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来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今本问题,进而探讨法律思维工具和方法论意义。
关键字:法律逻辑应用法律思维法律逻辑是法律领域的一种思维工具,在法律领域内逻辑的运用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作为作为法律领域中的思维的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地以基本观念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随着法律逻辑的应用研究的深入,我们必须解决诸如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的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丞待解决的研究,以使法律逻辑学更好的发展。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领域内的一种思维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立足于法律,以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为目的,构建独立的理论体系。
逻辑学可分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经典逻辑从真值意义上看,它只具有真假二值,它所指的蕴含是实质蕴含,它遵循矛盾律和排中律,追求推理的确定性与保真性,且不包括模态词。
经典逻辑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类形式逻辑,如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和谓词逻辑。
而非经典逻辑通常缺乏一个或多个经典逻辑所具有的特性,非经典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实际应用的需要或者是对经典逻辑的修正和扩充,或者是将逻辑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其他具体学科。
在研究逻辑学这一门基础学科时,当然会强调其工具性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并且它所追求思维体系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是不变的。
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中对逻辑的解释:“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我并不打算通过映入不一致,无关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糟蹋法律结构的对称性。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研究-法律逻辑论文-法学论文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研究-法律逻辑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是当代法哲学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
究竟是权利本位还是权力本位?是从权利的角度思考和构建国家主权、公共权力、社会和法律秩序的基础、限度和规范,还是从权力的角度强调和论证宪政、法治、和的前提、保障和救济?这是当今社会不断引起学者乃至公众激烈争议的重要问题。
现代权利学说的奠基人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
〔1〕正是霍布斯第一个将社会和个人的正当性奠定于权利之上,创立了第一个权利学说.国家、主权、社会、社会契约、自然状态、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等一系列和法律的经典概念,以及人本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平等主义、绝对主义、宪政主义乃至法律实证主义、法律现实主义和法律功利主义等一系列和法律的现代观念,都离不开霍布斯的理论创造。
〔2〕霍布斯致力于思考的核心问题是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3〕更为确切地说,是人为什么必然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从财产共有变为财产私有:〔4〕当我将思想转向对自然正义的探究时,正义(其意味着给每个人以其权利的一种永恒意志)这一名称提醒我首先要问的是,一个人怎么会声称一个事物归其自己而非他人所独有;并且在正义显然不是源于自然而是源于人为约定(因为人类已经瓜分了自然安排的人人共有的事物)的情况下,我被引导着转向另一个问题:在万事万物同属于所有人的情况下,人们赞同每个人应该独有仅属于他自己的事物,这究竟对谁有利和有何必要。
本文无意评价霍布斯权利学说的实质内容,而是关注其论证方法和推理逻辑。
本文认为,霍布斯的理论论证,并非通常人们认为的机械论的形式逻辑,而是一种从矛盾到扬弃的辩证逻辑。
霍布斯的论证方法是一种权利的辩证法.这一辩证逻辑,深刻揭示并深远影响了现代社会中权力与权利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形式推理的逻辑悖谬霍布斯的论证方式,通常被认为是机械论的、以自然权利为大前提的形式逻辑推理。
法学经典案例分析论文
法学经典案例分析论文导言法学经典案例是法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和指导意义的典范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各个法律领域,对于理解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实践起到关键作用。
本文将选取一位著名的法学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从中探讨案例的背景、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以及对法律现象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影响。
案例背景选取的经典案例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起重要判例,即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该案件于1954年在美国发生,是一个涉及种族隔离的教育案件。
当时美国南部各州存在严重的种族隔离制度,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在教育设施上被分隔开来,黑人学生只能上被称为“黑人学校”的劣质教育机构。
案件审理过程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审理历时几年。
原告方代表着13名非洲裔美国学生及其家长,共同指控堪萨斯州托皮卡市的教育局存在种族隔离行为,并要求废除这种不公平的制度。
原告方在法庭上提出了大量证据,证明黑人学生遭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包括教育资源的不足以及教育质量的差异。
被告方辩护称,这种种族隔离的办法是为了保持社会和谐,而非直接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
他们认为,州政府有权对教育系统进行管理和安排,包括对学校分区的决策。
最终,该案件在1954年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并做出了重要判决。
判决结果及影响美国最高法院在该案中作出了历史性的判决,宣布种族隔离制度在教育领域的实施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中规定的平等保护条款。
法院认为,这种制度剥夺了黑人学生的平等教育机会,破坏了教育的公正性。
该判决案成为了一个里程碑,标志着美国扫除种族隔离制度的起点。
它对于整个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改变了教育领域,也为其他领域的种族平等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个案例,美国最高法院表明了其对保护平等权利的坚定立场,也向全国发出了一个强大的信号,即种族隔离不再被容许。
此后,美国多个地区陆续废除了种族隔离的制度,开始推动种族平等和多元融合。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成为了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倡导和维护平等权利的重要参考。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全面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法学论文研究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研究方法,才能够使研究结果更加准确、科学和可信。
本文将从文献调查、案例分析、逻辑推理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法学论文研究方法的具体内容。
首先,文献调查是法学论文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文献、法学专著以及相关的学术期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某一法律问题的历史渊源、理论观点和学术研究现状。
在进行文献调查时,我们需要注意筛选文献的质量和可信度,避免受到低质量文献的影响,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其次,案例分析也是法学论文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对相关法律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法律规则的适用和司法裁量的特点,为法学论文的研究提供实证支持。
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我们需要注意案例的选择和比较方法,确保案例分析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结论的产生。
此外,逻辑推理也是法学论文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运用逻辑学原理和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为法学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在进行逻辑推理时,我们需要注意逻辑推理的严密性和连贯性,避免逻辑错误和谬误的产生,确保研究结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献调查、案例分析和逻辑推理是法学论文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运用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法律问题的本质和特点,为法学研究提供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支持,推动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法学研究方法的学习和探讨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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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实践应用探讨
【摘要】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它理所当然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勾践其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及多个维度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通过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进行初步认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来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今本问题,进而探讨法律思维工具和方法论意义。
关键字:法律逻辑应用法律思维
法律逻辑是法律领域的一种思维工具,在法律领域内逻辑的运用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作为作为法律领域中的思维的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地以基本观念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随着法律逻辑的应用研究的深入,我们必须解决诸如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的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丞待解决的研究,以使法律逻辑学更好的发展。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
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领域内的一种思维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立足于法律,以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为目的,构建独立的理论体系。
逻辑学可分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经典逻辑从真值意义上看,它只具有真假二值,它所指的蕴含是实质蕴含,它遵循矛盾律和排中律,追求推理的确定性与保真性,且不包括模态词。
经典逻辑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类形式逻辑,如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和谓词逻辑。
而非经典逻辑通常缺乏一个或多个经典逻辑所具有的特性,非经典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实际应用的需要或者是对经典逻辑的修正和扩充,或者是将逻辑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其他具体学科。
在研究逻辑学这一门基础学科时,当然会强调其工具性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并且它所追求思维体系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是不变的。
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中对逻辑的解释:“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我并不打算通过映入不一致,无关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糟蹋法律结构的对称性。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理由,我就必须符合逻辑,就如同我必须不偏不倚一样,并以逻辑这一类东西作为基础。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以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基本问题包括:法律概念的确定性;法律规范的完整性;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有效性;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的一致性等问题。
(二)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的研究理论众说纷纭,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界定“法律逻辑是形式逻辑推理在法律中的应用”只局限于在普通逻辑领域所探讨的推理。
另外一种界定“法律推理就是法律人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一种法律思维方法”重点研究法律人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思维活动,它是以形式逻辑为基础,但又不局限于应用形式逻辑推理,如运用辩证逻辑推理。
虽界定不同,但三种观点本质是一致的,都有一般到个别的逻辑推导过程。
所以,法律研究的和心仍是以形式逻辑为基础的法律推理。
(三)法律逻辑的性质。
因对于法律推理有不同的认识,这决定了对于法
律逻辑的性质也有不同的理解,仍然有多种观点。
但总的说来,法律逻辑是法律领域中的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思维的工具,逻辑应用问题在实践中应与法律逻辑的方法论紧密地结合,从而在实践中运用。
二、法律逻辑的理论指导与现实意义
(一)法律逻辑的理论指导。
法律逻辑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的法律思维特性,有助于我们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从而更提高推理和论证的正确性。
(二)法律逻辑的现实意义。
逻辑学在社会实践中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在现实实践活动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都离不开一定的方法,需要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或方式,思维活动也一样。
逻辑学关于如何正确运用这些思维形式的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
对实物的判断有两种途径,一是感知,二是推知,推理是一种特定的判断联接方式,同时也是一种认知手段,它的应用本身也具有方法论意义。
而法律推理中法律逻辑可以避免把人们的认识引入歧途,特别是法官非常严肃而又复杂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律逻辑可以在方法论意义上来确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被滥用。
在实践的研究中,只有将法律逻辑的理论指导意义与方法论价值二者统一起来,才能对法律逻辑这门学科功能有更深刻的认识。
三、法律逻辑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法律逻辑应用的必要性。
首先,法律领域内的逻辑应用是顺应逻辑学的发展需求,法律逻辑因其与法律适用的密切相关性,确定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的应用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
对于法律适用进行逻辑分析的意义在于:在法律领域中,法律适用需要逻辑的工具,逻辑在实践领域中才能获得生命力。
然后,法律逻辑运用的可能性来源于实践要求,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是顺应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迫切需要。
从我国对法律推理的研究中不难看出,逻辑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中,都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
就形式案件来说,立案侦查和审判过程,都是运用科学知识和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已是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的过程。
此外,无论是运用证据查清事实,还是依据法律审判案件,都离不开逻辑推理的思维活动。
因此,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不仅是法学理论日渐成熟的一种标志,而且是法律实践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逻辑应用的可能性。
首先、思维实践经验也思维材料的积累,法律工作者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中有一定的思维实践经验与思维材料的积累,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才能成为可能,法律逻辑学是顺河逻辑科学发展的,自对法律逻辑研究开始至今,法学界和逻辑学界所做的尝试和取得的有益成果,都为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做了必要的准备。
其次、应用逻辑与相关方法论研究的凸显。
在法律领域中,从逻辑应用到应用逻辑,还有解决方法问题,要贯彻思维内容与形式具体同统一原则,运用逻辑理论具体分析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
法律逻辑作为一种应用逻辑,随着法律逻辑的兴起与发展,以逻辑的视角重新审视社会实践中的逻辑应用,从而为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提供了方法论意义上的可能。
同时,方法论的凸显也为研究
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提供了方法上的可能,就法律领域而言,法学方法论虽然具有理论形态,不是时间本身,但主要还是归属于实用性学科,而且也只有强调其实用性,才能把法学研究与法律实用性匹配起来。
三、法律逻辑在实践中的应用
(1)法律适用中的逻辑问题。
随着法律逻辑的发展,人们逐渐突破传统形式逻辑基本理论应用,开始试图深入到法律本身中去研究法律逻辑。
法律适用的过程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思维过程,主要表现在法庭的辩论活动与对判决正当性的论证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当然涉及论辩技巧和思维艺术等问题,及法律适用中的逻辑问题。
因此,法律逻辑必须从实践出发。
(2)法律领域中的逻辑应用。
逻辑学是以人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在法律领域中,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必须运用和遵循人类共同的思维形式和思维发展规律,用逻辑的眼光审视法律领域的思维,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法律领域中法律人思维特征的认识把握其具体内涵和实质,为探析思维形式的复杂多样提供一个窗口,也为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提供有效思维方法和逻辑工具。
在研究法律逻辑领域的逻辑应用时,我们需要用逻辑的眼光来审视法律领域的理性思维。
总结: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地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来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在实践中有其运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其目的在于法律领域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