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省级教改课题管理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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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改进和加强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改进和加强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电校考[2001]1号)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管理,促进考风考纪建设,深化课程考核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特提出改进和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简称电大)课程考核工作的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课程考核工作在远程开放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教学和教学管理反馈信息的重要措施,是重要的教学评估手段和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课程考核工作的好坏,考风考纪的好坏,关系到电大的教育质量和办学声誉,关系到电大的生存和发展。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课程考核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

二、全面理解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的关系课程教学工作的好差是考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是考风考纪建设的基础。

抓考核工作要从抓教学工作做起,抓考风考纪建设要从抓教风、学风建设做起。

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观念,对教学过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把考核工作放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设计、管理和监控。

三、不断完善课程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形成性考核是深化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重要措施。

各地电大必须认真实施形成性考核,要在中央电大制定的原则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本校的形成性考核制度。

要抓好记分作业的设计、布置、收缴、批改、讲评,以及成绩的评定工作,积极探索计算机网络化形成性考核办法。

要克服利用形成性考核以提高学生课程及格率的错误认识,使形成性考核这一重要的考试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达到加强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馈学习信息、指导教学,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目的。

四、扎扎实实做好课程的终结性考试工作1.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管理制度要结合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考核管理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各种制度、措施和办法,修订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重视在终结性考试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情况统计分析等制度的建设。

2.组建学科命题组命制试题要设计好考试内容,科学命制试题,保证考试信度,提高考试效度。

[4]关于转发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4]关于转发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鹰职研字[2014]04号关于转发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各系部:根据赣教高字〔2014〕11 号文件精神,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

为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提高学院广大教师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今年我省的省级教改课题立项仍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

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

立项重点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鼓励教师将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和卓越人才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本科综合改革试点、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实训中心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教改成果。

二、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要求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学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应向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倾斜。

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的申报项目数应占上报项目总数的80%以上。

申报人应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盲审要求)填写《课题活页》。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一、省教改课题结题的一般程序1.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完成情况,决定向所在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书,填写《结题鉴定表》,并将全部结题材料汇集成册,交学校课题管理部门。

2.学校课题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照课题申报书设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及管理要求,对课题主持人递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结题鉴定会。

对研究时间少于2年的课题,原则上不受理其结题申请。

3.省教改项目倡导集体结题的结题方式,加大“现场结题、答辩评审”的工作力度,发挥省教改课题在促进全省高校教师科研能力建设、教学质量提高中的作用。

省教育厅、省评估所不接受单个课题的结题申请。

4.省教育厅对省教改项目的结题采用两种方式。

对立项、结题数量较多的,实施以校为单位集中结题。

对立项、结题数量较少的,由高校集中把需结题的课题材料上交省评估所。

5.以校为单位集中结题,采用现场结题鉴定会的方式,由高校的课题管理部门(教务处或科研处,或高等教育研究室)提出申请。

结题鉴定组由3~5名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占2/3以上)。

校外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校内专家由各高校提出建议名单,省教育厅授权省评估所审核、聘请。

课题组所有成员原则上需要到会陈述、答辩。

要把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鉴定会作为课题质量把关评审会议,又办成期末(年末)的教学改革研讨会、高校教师科研素质培训会。

对结题鉴定专家提出“整改后结题”的课题,各高校的课题管理部门应督促课题组对照专家一件认真整改,严格要求,对整改到位,达到专家要求的,再上报省评估所。

高校将结题鉴定专家签署一件的《结题汇总表》连同其他结题材料(其中《结题鉴定表》3份,其他材料1份)上报省评估所审核。

6. 立项及结题数量较少的高校,则以学校为单位,将需要结题鉴定的课题上报省评估所组织评审,由省评估所统一安排结题。

7.省教育厅对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学校的结题意见进行终审。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211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211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教育科学水平的提高,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社会经济、教育决策与教育实践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教育科研管理体制制定。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受江西省教育厅的委托,负责全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制订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以及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推广等工作。

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同时接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业务指导,承担本省范围内申请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是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第五条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委)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结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教育科研工作,协助省教科规划办管理本地区规划课题以及做好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可以设立教育科研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课题第六条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政策专项课题;专业组重点课题、专业组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第七条通常每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申报评审五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年的第四季度申报评审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省教科规划办在课题申报前的三个月向全省公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第八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主要采取依据课题指南的基本要求,自由申请,公开竞争,全省统一评审的办法确定。

专项课题属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根据需要单独设立,或通过招标方式立项。

省教科规划办对有创新意义和明显效益的课题将优先立项。

第九条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同类级别单位)组织的本地(本系统)集体申请项目可不受受理时间的限制,单独受理、单独评审。

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引导语: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多途径、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及经费,保证我院(校)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科研项目类别及第一条依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及开发研究。

第二条按项目可分为:(一)纵向项目1.国家级项目:包括科技部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等科研项目。

2.省、部级项目:包括教育部、国务院各部委基金等科研项目、自治区科技厅项目、自治区教育厅项目、中央电大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等科研项目。

3.厅局级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宣传部、教育厅之外的其他委、办、厅、局科研项目。

(二)横向项目1.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参与其他单位合作取得的项目。

2.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三)校级项目院(校)科研发展基金的资助项目。

各类课题均凭委托书、协议书、科研任务书或合同书列入学校科研计划。

二、项目的申报及审批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申请,由课题组提出并按要求(或项目指南)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科研处。

第四条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申请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研究目标的可能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研究队伍的稳定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有不同意见的或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上报。

对弄虚作假项目,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并追究责任。

第六条对上报后获准资助的项目,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计划任务书”、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并督促其严格履行。

第七条横向项目在签订合同后,须报科研处备案,纳入学校的科研计划,否则,学校对其工作将不予承认。

三、项目的实施及检查第八条为保证科研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赣教高字[2009]20号(附件10)】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称“省级教改课题”,可简称“省教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教改课题,是指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构建全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它是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实施的一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全省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省教育厅对省教改课题进行综合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高等学校要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指导、管理工作纳入本校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为教学研究创造良好的条件,并对教学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奖励。

二、申报与立项第五条省教改课题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

课题分重点课题(含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3类。

3类课题中的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采用现代科研手段,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攻关研究项目。

另外,教育决策部门急需研究的少数重要课题,以省教育厅特别委托课题的方式,单独立项。

第六条省教改课题每年申报1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自省教改课题立项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各高校的课题申报,受理期限为1个月。

高校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

第七条申请省教改课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对江西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价值;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3.能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4.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5.课题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合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6.为了体现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应用性特点,发挥课题对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作用,课题研究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年。

2023年江西省教改课题指南

2023年江西省教改课题指南

2023年江西省教改课题指南引言教育改革一直以来都是教育界的重要议题。

江西省作为中国的一个教育大省,在推动教育改革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省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发展,2023年江西省教改课题指南针对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教改课题,旨在引领教育改革发展,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指导,促进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课题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1.1 背景江西省教育资源配置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充分的问题,一些优质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教育质量相对较低。

因此,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是当前教育改革的紧迫任务。

1.2 目标和措施•目标: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下,提高教育质量。

•措施: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力度,建立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推行资源共享和互联网教育,加强不同学校之间的合作交流。

课题二:创新教学方式2.1 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传统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和培养创新能力的要求。

因此,创新教学方式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关键课题。

2.2 目标和措施•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措施:推广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倡导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制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团队合作的能力,提供多元化的教学资源。

课题三: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3.1 背景教师是推动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

然而,目前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提升。

3.2 目标和措施•目标: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措施:加强教师培训和培养,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支持。

课题四:完善学生评价体系4.1 背景学生评价是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规范和完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技术研究的发展,根据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的各类课题。

第三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倡导竞争,择优立项。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江西省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省电教馆”)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并发布《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指南》;审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指导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受理其它省级以上教育技术立项课题的上报备案工作;受中央电教馆的委托组织实施中央电教馆在我省各类立项课题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电教馆设立省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专家组(以下简称“省课题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评审列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指南的各类课题,提供学术咨询,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技术实验研究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各设区市电教馆应有相应部门负责本地区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的申报、管理等组织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课题研究工作,协助省电教馆做好本地区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三章选题第七条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通常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一季度发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立项申报。

第八条省电教馆确定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重点课题,向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或申请立项。

第九条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的选题原则:为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服务,以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的实践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创新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赣府厅字[2009]167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8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创办30年来,发展迅速,为社会培养了21万本专科毕业生,已经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大教育覆盖面广、办学成本低、国际化程度高,是具有特殊功能和特色优势的现代开放远程教育,是又好又快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我国将力争做到“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

这为电大教育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的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创建学习型社会,充分发挥电大在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形势下电大教育的地位及改革发展的紧迫性(一)电大是运用广播、电视、文字和音像教材、计算机课件及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我省电大自1979年创办以来,以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和覆盖全省的教学、管理系统,构建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并采用多种形式办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开课自开课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开课自开课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省开课(自开课)考试命题、制卷工作暂行规定考试是检验教学质量,督促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命题、制卷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命题、制卷工作的质量是保证考试工作质量的前提。

为了加强命题、制卷工作的管理,提高命题、制卷工作的计划性与科学性,规范命题、制卷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命题工作(一)命题的原则:1.教学大纲是命题的主要依据。

试题、试卷的编制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其内容、范围、深度不得超出教学大纲的要求。

2.必须保证试卷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努力做到试题题型与考试内容一致,试卷容量与知识覆盖面相当,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兼顾。

3.试卷内容必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并与学校对学生在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要求相一致。

(二)、命题的基本要求:.1.试题内容应以考核基本理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有一定的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试题和具有一定难度的综合试题,三者的分数比例为6:3:1。

2.试题要求内容准确,条件充分,语言简明,不生歧意。

解题指导语要简明易懂,不产生误解。

3.试题结构要合理,要难易适度,分数分配比例要恰当,题型要注重多样性。

试题排列应由易到难,先客观性试题后主观性试题。

4.题型的选用要适合课程的特点,题型不可过多,也不能过少。

一般不少于4种,不多于8种。

5.同一套试题,各个试题之间必须彼此独立,不要使一道试题的叙述与另一题的答案相互牵连,相互提示。

6.一门科目的考试卷、补考卷应同时完成,以便两次考试保持相当水平。

但应防止两次考题的内容出现雷同。

7.每份试卷必须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正确无误。

一题多解时要加以说明。

评分标准要公平合理,计算题、综合题要分步给分。

8.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时间为2小时。

考试形式是开卷还是闭卷、或需要增加时间的,均应加以说明。

9.命题教师在完成命题工作后,原则上应按正式考试时间进行试答,以进一步了解答卷所需时间及难易程度,并将试卷交审题人审核。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文件赣电大校字[2004]8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各市电大(分校)、省属工作站: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几点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开放教育教学意见通知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04年5月9日印发共印30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几点意见随着开放教育试点的不断深入,各试点电大通过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采取适宜当地实际情况的各种措施,严格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学生规模、专业和层次不断的增加与生源日趋分散、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教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搞好开放教育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组织形式,规范课程教学内容,严格课程考核标准,使课程教学能按照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进行。

现将有关内容规定如下:一、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提高网上教学活动的质量。

利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提高网上教学活动的质量,是保证开放教育模式下教学质量的前提。

1、省校要将网上教学活动作为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要组织好省开课程双向视频课程的教学,包括课程的系统讲述、串讲、期末复习;组织网上答疑、平时答疑、网上教研活动;组织本课程的师资培训及必要的教研活动。

2、加强教学资源的整合。

具体包括相关课程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组织、协调工作;双向视频课程、网上答疑、平时答疑、网上教研活动、网络课件、网络课程的制作和转换成VCD光盘。

3、加强教学过程的检查和监督,特别是教学资源的质量和数量、使用效果检查和监督和反馈,提高其监管力度。

4、市县电大要提高教学资源利用效果,特别是双向视频课程的收视率。

(1)、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学习,并保证教学活动的质量。

教学活动包括面授辅导课、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双向视频课程、网上答疑活动,特别是师资比较缺乏的试点电大,要将双向视频课程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确保每门双向视频课程的开通,并组织学生参加,对于参加教学活动少于50%的学生,试点电大要应按每缺一次至少10%的比例减少其形成性考核的成绩。

赣电大教字[2003]55号

赣电大教字[2003]55号

赣电大教字[2003]55号关于印发“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电大(分校)、省属工作站:现将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名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报省电大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电大。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意见为了做好“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依据中央电大试点专业有关集中实践环节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实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它是完成教学计划,使学生达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其目的是较全面、系统的对学生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的训练,它对培养和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试点电大应充分认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切实抓好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组织管理1、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组织领导实行省电大、市电大两级管理体制。

省电大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整个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全省毕业论文(设计)政策规定;(2)部署全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3)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名单;(4)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5)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行使终审权;(6)检查、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作出小结;(7)根据中央电大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8)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并报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核后予以选聘;(9)指导参与并检查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工作;(10)解决所管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11)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论文选题和验收工作。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条例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条例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条例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的需要,充分挖掘我校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理论研究的潜力与优势,活跃学术气氛,鼓舞富有创新性的科研功效的产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的整体实力与教职员科研水平,标准和完善学校科研治理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围绕我校办学方向、学科建设、教学和教学治理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社会效劳、技术咨询研究和综合研究等。

第三条我校科研工作必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家争鸣”,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方针;坚持科研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效劳,为江西的经济建设与社会进展效劳,为电大事业进展效劳的原那么,增进教育教学的改革、学科建设的进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科研工作实行统筹计划、分类研究、分层治理、研教互动的原那么。

科研部门和学术集体第五条科研治理处是学校专门从事现代远程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推行普及的科研工作治理部门。

其职责是成立一支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队伍,计划我省远程开放教育理论研究课题和我校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要紧通过远程开放教育理论研究功效和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功效等为学校的办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通过开展科研推行普及工作,提高我省电大系统教职员工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理论水平及我校高职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第六条教师是学校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实践研究的主力军,其科研工作主若是通过学科研究功效推动学科建设;通过教学实践推动教学改革,并在研究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

第七条学校鼓舞教职员结合本职位工作,开展相关研究,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

第八条江西省远程教育学会,是学校团结我省远程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群众性学术集体。

学校期望通过研究会的活动,扩展远程开放教育研究的群众基础。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制度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制度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制度教材建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央电大《教材建设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教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统一全省电大教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设立“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由主(分)管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理工财经部、文法部、教材发行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江西电大教材建设发展规划;对申报拟编教材进行可行性项目论证;对批准编写教材完成定稿后进行质量论证;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及资费标准;决定教材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奖惩等。

委员会下设教材建设办公室,由教务处、教材发行中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有关处室工作;对教材编审工作提出建议;向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定期报告教材编审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有关部门教材的出版、印刷等具体业务工作。

教材建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综合科。

二、教材建设规(计)划的制定编审一部教材并出版发行,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对此,规(计)划好教材建设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在制定教材建设规(计)划时,因着重把握以下几项原则: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编写电大自用教学用书,对非电大教学用书一般不纳入我校教材建设规(计)划中。

2、规(计)划中编审的教材要有前瞻性,应避免自编教材出版之日便是技术过期之时。

3、教材建设规(计)划重点是:(1)因教学改革需要而满足特殊要求的;(2)学校的重点学科和强势专业;(3)中央电大长期使用的过时教材而市场又无理想的替代教材。

4、审定编写教学用书,应以社会效益为主,可适当考虑经济因素。

教材建设规划一般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制定,3—5年制定一次。

教材建设计划一般每年制定一次,主要根据下一年拟定的招生专业及教学计划,提出拟编教学用书计划,教师可依据该计划进行申报编写。

三、申请及编写要求申请教材编写人员应根据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教材建设计划进行申报,填写《江西广播电视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并提供拟写教材写作大纲及每一章节教学主要内容。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赣电大校字〔2016〕199号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批转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学校同意高职学院制定的《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12月29日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全面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中央、省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框架内,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二五”期间,学院在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和江西电大的领导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完成稳规模和促发展两大任务,学院各项事业取得重要成绩,为“十三五”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办学规模发展稳定,办学效益充分显现。

“十二五”期间是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和生源数量持续下滑的矛盾凸显期。

学院坚持“不求最大,但求更强”的发展理念,按照稳定规模,强化内涵,提高质量的办学思路,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科学调整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就业服务,新生报到率和生源质量稳步提高。

2011年招生1050人,2012年1132人,2013年1069人,2014年2023人,2015年2118人。

目前三年在校生总数为5147人。

“十二五“期间,学院共录取新生7392人,毕业学生8227人,高职办学规模稳定在5000人左右,办学效益充分显现。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经费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经费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赣电大校字〔2012〕1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我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11】104号)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科研课题经费根据其来源,分为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校级科研课题经费三类。

“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者专项项目以及在中央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立项的课题取得的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取得的经费。

“校级科研课题经费”指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以及用于资助在职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学校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经费。

第四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计财处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会计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同时有利于教研人员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科研课题经费的开支要符合开展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不得开支与课题无关的费用。

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1.资料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译、查询、检索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2.材料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江西电大教务处教务管理业务知识竞赛

江西电大教务处教务管理业务知识竞赛

江西电大教务处“教务管理业务知识竞赛”(必答题每题10分)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依据是文字教材吗?答:错省级教改课题的结题鉴定要经过教育厅专家组的结题答辩吗?答:是只要通过地方电大和中央电大的审核就能获得学位?答:不能开放教育的考点都要经过中央电大的批准吗?答:是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主持人要经过中央电大的培训吗?答:是学生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与原始证明同样的毕业证吗?答:不能04年3月1日后在开放教育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要参加“网院统考”吗?答:是开放教育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要在良好以上吗?答:是在校教职工学历进修的申请和奖励是否需要经过教务处审核和在教务处备案吗?答:是开放教育的学生可以跨省转学吗?答:可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是2004年秋开始试点的吗?答:是我省开放教育是从2000年春季开始招生的吗?答:是试卷代码“1”开头的,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统设课程试卷吗?答:是中央电大目前颁发的毕业证书只有独立颁发和合作颁发两种吗?答:是网院统考合格证,是否可以替代教学计划中相应的课程吗?答:可以。

我省共有11所设区地市级电大吗?答:是法学专业的学位证书是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的吗?答:是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践性教学和集中实践性教学吗?答:是音像教材主讲教师是否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是省级电大可以调整中央电大教学计划中限选课程的学分吗?答:不可以。

集中实践环节能申请免修吗?答:不能开放教育学生毕业审核一年安排两次吗?答:是开放教育中课程开放专业的学生能申请免修免考吗?答:不能开放教育学生的学籍可以保留8年吗?答:是课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是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吗?答:是新教务管理系统可以通过选课来转报考吗?答:是形成性考核包括了到课率、作业、实践和考试吗?答:是每门课程文字教材的参编人数原则上是不能超过5人吗?答:是。

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厅课题与基地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广大教师业务素质,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课程、教材改革,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管理,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教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把深入研究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受教育厅的委托,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有关课题的评审、验收、奖励等工作,主要职责是:1.制定并发布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2.评审和确定各类省级课题;3.组织鉴定各类省级课题的研究成果,推广具有实践意义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与基地办)是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的各项任务和日常工作的开展,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课题申报工作;2.组织各类课题的评审工作;3.负责重点课题的成果鉴定、验收和推广等具体组织工作;4.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的具体组织工作;5.组织有关的学术研讨活动。

第三章申报第五条课题指南一般每3年发布一次,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每期(批)受理期限为三个月。

上半年受理截止到6月30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

课题指南发布后,申报者可向课题与基地办索取《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第六条申报者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直接寄交课题与基地办。

迟于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出的申报书,一律不进入当期(批)评审。

第七条由多人参加的课题必须注明承担人,承担人仅限承担一项课题。

申报书须由承担人签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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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省级教改课题管理的暂行办法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2008-6-25 14:32:09 | 浏览次数:195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电大系统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和完善省级教改课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研究成果的水平和质量,结合江西电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改课题管理,是指省级教改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研究、检查、报销、结题、鉴定等管理。

第三条教改课题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教改课题由江西电大教务处负责管理。

第二章申报、评审及立项
第五条凡是江西电大系统在编在岗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省校教务处申请教改课题立项。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教改课题系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时产生明显效果的方案,其内容包括:(一)按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书育人,进行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过程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现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有所创新和发展。

第七条教改课题立项的程序是:
(一)省校教务处参照当年度的省级教改课题立项指南,拟定年度课题指南;
(二)省校教务处下发通知,组织教师申报;
(三)申报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申请表》;
(四)省校教改课题评委会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评审;
(五)省校教务处根据评委会的评审意见,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的项目名单,并草拟省级课题立项申请文件,由省校分管校领导签发后报江西省教育厅批准。

第八条主要申请立项人,指申请教改课题的主持人。

每人每次只能以课题主持人身份申报一项课题,但不限参与多个课题研究。

符合下列条件,并直接参加课题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的,可作为项目的主要申请立项人: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二)承担学校的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职称人员担任课题主持人,须有两名具有正高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

第九条
申请立项时,每个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包括课题主持人),外单位参与课题研究一般不超过2人;课题组成员所学专业、任教专业或现行工作岗位必须与课题研究的专业和方向相关、相近。

第十条原则上对同一项目不进行重复资助,下列项目不得再申请教改课题立项:
(一)己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己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三)己获得国家级、省级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的项目;
(四)己经发表的论文,完成的课件、软件,其它已经完成的、有成果的项目;
(五)己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
第十一条教改课题立项申报每年一次。

教改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之内。

第十二条正在进行教改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没有结题,不得申报立项主持课题。

第十三条教改课题如到期未结题又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
第十四条己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给予批评教育,并撤销其立项并追回研究经费。

第十五条己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五年之内未能结题的,撤销其立项并追回研究经费。

第三章结题鉴定
第十六条对获准立项的教改课题,在项目实施期间,省校组织专家检查或抽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七条
省校教务处每年组织一次教改课题结题鉴定,聘请有关专家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组进行结题答辩。

通过专家的评审答辩和省教育厅批准,颁发《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课题结题证书》后,方可视为课题结题。

第十八条
课题主持人按规定填写《省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表》,撰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并附相关的材料(立项申请表)、学术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一式三份报省校教务处,并按课题研究经费总额(含配套经费)的20%交纳结题鉴定费。

第十九条
课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结题。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到省校教务处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又未办理延期手续超过半年的,作为自动放弃课题处理。

该课题终止,取消立项,核销经费。

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教改研究课题立项。

第二十条
课题组应保持稳定,合作完成课题研究。

己立项的课题组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变更或增加的,应及时填写《省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调整申请单》,并报教育厅批准。

变更或增加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如申请增加人员,应经课题主持人签字同意,并且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

(二)如申请替换人员,课题负责人、被替换人、替换人均需要签字同意,但在集中组织进行省级课题结题鉴定的前两个月之内,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也不办理课题组成员变更、增加手续。

第四章课题级别与待遇
第二十一条江西省教改研究课题属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由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组织结题。

第二十二条
教改课题是教师对学科、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过程的研究和探讨。

学校对于省级教改研究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级人文课题、省级社会科学课题等同等级的研究课题同等对待。

第五章研究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上级有资助研究经费的教改课题,且主持人为电大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根据上级有关的精神,由所在学校按上级资助研究经费的额度给予每个课题1:1的比例经费配套(最高经费配套不超过10000元);上级没有资助研究经费的教改课题,且主持人为电大系统在编在岗教师,由所在学校给予每个课题1000元研究经费配套。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课题研究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教改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否则不予支报。

第二十五条
教改课题为重点项目课题的经省校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先从研究经费中垫支50%,经省教育厅批准结题后,方可办理研究经费支报手续;教改课题为一般项目课题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结题后,方可办理研究经费支报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江西电大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编辑: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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