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特别节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7]55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9
【实施日期】2017.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特别节目实施方
案》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7〕5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特别节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29日亳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特别节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服务、高效、廉洁政府,自今年开始,在市长热线的基础上,增设“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特别节目,由市长、副市长带队一季度接听一次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热线贴近社会、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上线时间
播出周期按轮次设置,每一轮由市政府领导带领分管部门分别上线,第一轮上线从2017年第二季度至2018年第三季度,上线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的周一(逢节假日顺延),节目播出时间7:30-8:30。
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7年4月6日(周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带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局主要负责。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4日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3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作出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活动,适用本规定。
对政府内部管理事务和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作出决定,不适用本规定。
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及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等作出决定的公众参与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下称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决策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承办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第四条决策承办单位在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先行听取所涉及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起草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亳政办秘〔2017〕205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9日亳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强协同监管,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公正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切实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检查任性等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亳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亳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亳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2011年3月14日2010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宏观环境,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扩内需、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为主线,全力打造园区、融资、环境三大发展平台,加快培育现代中药、能源化工、白酒及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大力推进产业、城乡、民生等各项建设,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512.7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7.15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91.56亿元,增长23.9%;第三产业增加值184.07亿元,增长10.6%。
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28.4:34.1:37.5变化为26.7:37.4:35.9,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0.2%,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十一五”全市生产总值及增长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比上年同期上涨2.8%,上半年上涨2.6%,前三季度上涨2.7%,全年上涨3.0%。
全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3.9%,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6.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0.9%。
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14.95万人,比上年增加0.17万人;城乡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43.7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94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
二、农业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854.06千公顷,比上年扩大10.67千公顷,其中优质专用小麦面积355.6千公顷,扩大16.9千公顷。
油料种植面积14.29千公顷,减少2.83千公顷。
棉花种植面积18.56千公顷,扩大0.55千公顷。
蔬菜种植面积86.77千公顷,扩大3.99千公顷;药材种植面积36.65千公顷,扩大6.95千公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近期召开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迎检,针对县区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及市政府重点领域部分栏目内容发布不规范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梳理。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县区政府(一)做好新增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做好政府债务、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解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政府债务要准确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及有关政府债务的相关文件。
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解读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等方面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制作专题充分阐释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要依照“五公开”要求设置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8类信息目录,制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专题,分别按项目、按环节、按责任单位多维度进行展示,体现重大项目建设成效。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要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并设置相关栏目,公开内容要覆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亳政〔2015〕3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亳政〔2015〕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风行风保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求深化,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求深化,在向基层延伸上求深化,狠抓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一)政风建设重点抓效能,努力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1. 问责“不作为”。
主要解决消极履职,工作不到位、不重视、推进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或责任事故,群众反映强烈,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 惩治“乱作为”。
主要解决违规、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包括违法行政、弄虚作假、吃拿卡要、项目建设中故意刁难客商和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等问题。
3. 追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主要解决对党委、政府的决定、决策和安排部署阳奉阴违、推诿扯皮、不执行、不落实等问题。
(二)行风建设重点抓服务,努力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谁牵头、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民主评议、落实服务承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亳州市网上办事指南和政府机构窗口服务情况督查的通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亳州市网上办事指南和政府机构窗口服务情况督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亳政办秘〔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亳州市网上办事指南和政府机构窗口服务情况督查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11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亳政办明电〔2018〕9号)要求,市信息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编办于5月21日至29日,对全市范围网上办事指南和政府机构窗口服务情况开展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于2014年开通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实体性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15年6月底停用。
为解决基层群众不会办、不能办的问题,网上办事大厅设置了基层代办点。
同时,对于因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部分单位仍保留部分实体窗口。
经过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市直部门存在实体窗口7个;涡阳县直存在实体窗口13个、基层服务窗口470个;利辛县直存在实体窗口20个、基层服务窗口462个;蒙城县直存在实体窗口15个、基层服务窗口307个;谯城区直存在实体窗口11个、基层服务窗口308个;市经开区管委会存在实体窗口1个、基层服务窗口16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优化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根据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要求,我市持续推动本级公共服务项目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速审批环节,开展自动审批。
市公积金提取、各县区民政局高龄津贴认证等业务,做到系统自动审批、资金实时到账,真正实现了“秒办”、“秒批”,极大提升了办件效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亳政办[2011]11号【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10【实施日期】2011.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亳政办〔201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单位的不懈努力,我市政府系统在政务督查、公文处理、应急管理、市长热线办理、市民论坛在线回复、政务信息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政府系统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蒙城县政府办公室等30个先进单位和周涛等6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政府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自我加压,锐意进取,发奋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不断为开创我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附件: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政务督查工作(一)先进单位(5个)谯城区政府办公室蒙城县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先进个人(10名)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周涛利辛县政府办公室陶力市财政局汪鹏忠市农委王利市发展改革委谢国芳市卫生局邓华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亳政办[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亳政办〔2010〕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政策措施,推进科学发展、加速亳州崛起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一)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面向城镇居民乱收费、乱加价,切实减轻城镇居民负担四项工作。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摸清强农惠农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开展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保持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厉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亳政办[2012]19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亳政办〔201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加速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一)着力抓好6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分配发放政策、范围、人员,推行网上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及时发放到位。
巩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推进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
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活动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亳政办秘[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活动的通知(亳政办秘〔2010〕25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从2010年3月份起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活动,现场接听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听时间(一)从2010年3月30日开始,每月安排2次接听活动,时间为1小时(见附件)。
(二)从2010年起,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年底前排出次年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活动具体时间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接听地点市政府六楼市长热线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长热线监督员参加旁听。
四、有关要求(一)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电话提出的问题,能现场答复的,现场解释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由接听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市长热线办公室。
(二)市长热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接听活动的事前安排、事中服务、事后办理工作,对处理结果认真审核、及时回复,对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呈报市政府领导审阅。
(三)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接听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接听活动。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市属新闻媒体对接听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9•【字号】亳政办[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亳政办〔20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督查责任主体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督查协调分级负责制,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的督查督办主体责任,发挥各级领导抓落实的主体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市政府秘书长主管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二)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落实情况;(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务督查日常工作,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情况、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四)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谁办文办事,谁负责督办”的原则,对职责内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
(五)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承办的督查事项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分管负责人负责督查事项的落实和催办工作,承办单位或业务科室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理和反馈工作。
二、突出督查工作重点以推动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交办事项落实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决策实施中不落实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加以改进。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3•【字号】亳政办秘[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08〕1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工协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及公布工作。
二、编制主体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
三、编制内容(一)目录编制。
1. 政府及政府部门(1)单位简介;(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3)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4)政府规范性文件;(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1)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5)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皖政办[2010]57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9.11【实施日期】2010.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0〕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同时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对象(一)政风评议对象。
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1. 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1个)。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
2. 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22个)。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民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管局、省外办、省法制办、省人防办、省监狱管理局、省国防科工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亳政办[2009]17号【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4.27【实施日期】2009.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亳政办〔2009〕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统筹推进,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新进展,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迈出新步伐,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2009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一)突出抓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加大对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等问题的行政问责力度。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方面: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责任。
同时,按照中央部署,今明两年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药品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强行政、技术监督,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亳政办[2012]44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亳政办〔201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4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 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议对象(一)政风评议对象。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1. 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6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局、市农机局。
2. 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17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地震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体育局、市外办、市法制办。
(二)行风评议对象(22个)。
市供电公司系统、市邮政局系统、中国电信亳州分公司系统、市移动公司系统、市联通公司系统、中国银行亳州分行系统、农业银行亳州分行系统、工商银行亳州分行系统、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系统、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徽商银行亳州支行、亳州药都农村合作银行、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人寿保险亳州中心支公司、平安保险亳州中心支公司、国元农保亳州中心支公司、市石油公司系统、亳州火车站、安广网络亳州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人民医院、亳州一中。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83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政府“四个清单”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实施细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逐项制定监管实施细则按照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的要求,针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依照“颗粒化”后的权力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政府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应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具体细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信用管理、风险监测防范、责任追溯等监管措施,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二、明确监管重点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权力事项,明确重点监管内容。
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重点针对纳入网上运行、依法办理、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办理时限、跟踪问效、公开公示,以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4•【字号】亳政办[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亳政办〔2009〕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与公众利益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程序、标准、结果等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应实施信息公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范围。
(一)各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三)邮政、通信和铁路运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四)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检查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监察、法制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条公共企事业单位对下列内容应当主动公开。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
布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1.23
•【字号】亳政办明电〔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精神,现就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编制发布本地区、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二、方式和时间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1月31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同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通过填报单位进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
工作机制,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年报发布情况纳入政府网站绩效考评。
联系人:郝亚,联系电话:5555840。
:附件
1.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表)
2.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写说明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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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2010]75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7
【实施日期】2010.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
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加速亳州崛起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政风评议对象。
1.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5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粮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17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药业发展局)、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房产局、市招商局、市接待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地震局)。
(二)行风评议对象(12个)。
亳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亳州市分公司、市邮政局,中行亳州市分行、农行亳州分行、工商银行亳州市分行、建行亳州市分行、市自来水公司、市人民医院、亳州一中。
三、评议内容
(一)政风评议内容。
共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4项,个性内容1项。
共性内容:1.依法行政。
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情况;落实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情况;认真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