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整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1、如何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重大而深远。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深刻地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决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和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必须深入领会《决定》提出的“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的深刻含义,重点要把握以下3个方面。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
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面临的一个永恒课题,也是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执政能力建设。
从掌握全国政权的那一天起,就为掌好权,执好政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走过不少弯路,甚至出现了严重失误。
总结新中国成立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历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摒弃人治,厉行法治,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系问题,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依法执政促进和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将“一个共同推进”和“一个一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更加重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
1.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我们党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二是党领导立法,三是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四是党确保宪法法律实施。依法行政是法治状态下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二)规划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领域,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定》针对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从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等方面对法治体系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方面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问题作了全面系统部署,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并指出为实现这个总目标所必须坚持的原则。
本文结合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对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四个原则作了一些分析与探讨。
标签:法治原则党的领导人民主体人人平等中国实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问题作了全面部署和系统规划,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
为实现这个总目标,《决定》同时还提出了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现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来具体谈一谈我们应当坚持的几个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宪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并由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认的。
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建设最坚实的领导力量,是国家富强、民族进步、人民幸福的最根本保证,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离开了党的领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将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宪法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将无法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将难以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将成为空谈。
因此,《决定》特别强调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也要求党必须做到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
《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180多项依法治国改革举措。
为了加深理解和落实这180多项举措,理论工作者分四个方面20个大项做了梳理和解释。
(一)有关宪法、立法和人大的新举措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的法都要跟宪法保持一致。
每年12月4日为宪法日。
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违反法律,违宪是最大的违法。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有宪法实施和监督这样的职权,可以考虑至少要先搞一个宪法监督委员会。
3.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对于宪法,怎么去理解、怎么去执行,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解释宪法的权利。
4.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我们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来进行立法,当然,要让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的立法活动。
(二)有关执法和党、政府实施法治的新举措5.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6.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7.健全依法决策的机制――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8.健全执法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要跟刑事司法衔接起来,也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纠错问责制。
(三)有关司法和司法系统与法治队伍的新举措9.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牢牢树立“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的意识,自觉地把它作为一个要求。
10.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这一条能够保证我们司法公正。
1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建立追究制度――有了这样一个制度,谁再打电话、递条子,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12.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
13.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14.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5.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执法考试题目及答案(9)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以( )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标记正确答案:AA.审判B.立案C.侦查D.检察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标记正确答案:CA.依法执政B.以德治国C.依法治国D.依法行政3.以下内容不属于公共服务的有:()标记正确答案:CA.法律援助B.棚户区改造C.房产中介D.科技服务平台建设4.某县交警大队以鲁某违章停车为由,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暂扣鲁某驾驶执照一个月。
交警大队暂扣执照这一行为属于:()标记正确答案:A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监督检查5.2015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3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标记正确答案:B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刘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乡政府逾期不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6.李某在闹市区聚众斗殴,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处以2500元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AA.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李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B.处罚决定自作出时,即刻生效C.若李某申请举行听证会,公安机关可以决定不举行D.两年后公安机关才发现李某的聚众斗殴行为,仍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7.赵某大学毕业后自谋职业,在县城开了一家餐饮,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生意兴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AA.赵某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去办理工商户登记B.若赵某和几个好友共同出资开的该餐厅,其未委托共同代理人,则可以推选代表人参与个体工商户登记C.若赵某和几个好友共同出资开的该餐厅推选出了王某为代表人参与该行政登记程序,后来王某因为健康原因不能活动,则更换代表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工商局D.赵某和他女朋友去结婚登记,后来因为几千万的业务去不了,他可以委托一下他的孪生兄弟赵某某去代办一下登记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答案
B.公平正义
C.稳定
D.小康社会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6、(单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 )向党中央报告。
A.全国人大党组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
D.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12、(多选题)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主要包括以下( )方面。
A.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8、(多选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的一体建设。
A.法治政府
B.法治国家
C.法治环境
D.法治社会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ABCD
19、(多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主要说明了( )问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31、(判断题)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32、(判断题)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可法外设定权力。
A.对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25、(判断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导致审判接访压力增大,息诉罢访难度增加,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不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是十八届四中决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背景。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深入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着力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是我们必须清晰认识的重大问题。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主权在民原则最直接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宪法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在我国,依法治国当然必须首先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因为只有这样,宪法所承载的人民意志才能体现,所体现的主权在民原则才能得到保障,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本质要求才能实现。
维护宪法尊严、实现宪法权威,是落实依宪治国的首要问题。
《决定》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因此,必须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进一步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蕴含的内容博大精深,意义深刻。
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公民理解和掌握宪法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领会依宪治国的重大价值和深远意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宪法、贯彻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法宣在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布局答案
.1、(单选题)我国的诉讼制度以( )为中心。
oA.事实oB.审判oC.法院o正确答案:BD.证据用户选择:B2、(单选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 )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害。
oA.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oB.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oC.权利公平、规则公平o正确答案:AD.权力公平、机会公平用户选择:A3、(单选题)“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即建立健全( ),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oA.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oB.法律援助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oC.法律援助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法律服务机制oD.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法律服务机制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4、(单选题)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 )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oA.工作程序oB.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oC.立法体制..o正确答案:BD.体制机制用户选择:B5、(单选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是( )。
oA.综合执法oB.提高效率oC.多重执法oD.公正司法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D6、(单选题)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 )执法。
oA.阳光oB.高效oC.严格o正确答案:DD.综合用户选择:D7、(单选题)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是( )。
oA.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oB.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oC.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o正确答案:CD.对行政权力进行科学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用户选择:C8、(单选题)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 )参与。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分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还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要求。
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绝不是直接干预司法,而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来保证。《决定》指出,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在思想领导方面,就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为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植根于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深处,成为广大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意识。在政治领导方面,就是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反映到立法之中。在组织领导方面,就是要加强法治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目标就是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的丰富内涵。
简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简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反映了目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决定》突出了依宪治国这个核心、科学立法这个前提、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公正司法这个防线、全民守法这个基础、依法执政这个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这个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立法工作,党中央、人大、政府和公众都需各司其职。
《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在《决定》中,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决定》在这几方面下了功夫。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针对司法领域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4、全民守法是基础“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守法首先是意识层面的。
《决定》里提出,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同样重要。
《决定》中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这需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个原则的提出,回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依法治国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
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定》给出了精辟的答案,那就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发展和提升,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来讲,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法律实施还存在诸多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些地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的问题还很严重,人民群众对这些问题意见还很大。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具有最坚实的支撑力量。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无论是党的执政权,还是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都具有权力的天然属性,那就是,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确保宪法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心得体会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xx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依法治国再一次提上了中央的议事日程,依法治国主题令人期待。
近年来,人们的眼光总是被那些典型的案件所吸引,总是批评那些典型案件的违法之处。
殊不知,在这个社会里,不仅仅违法案件是坑人的,还有许多看似合法的案件也是违反公序良俗并损害公民正当利益的。
例如这些年来,许多地方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为由收回了许多公民、法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进行商业开发。
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不服而诉讼,则无胜诉之可能,其原因是有法律作为该行政侵权行为的支撑。
当然,该法条第(一)项“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由也创造了同一法律条款内部的矛盾。
至于不同法律之间的矛盾则是举不胜举。
从上面这个十分典型的法律内容矛盾的例子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要真正依法治国,就无法回避立法缺乏科学性的问题。
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过程缺乏民主,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不到位,从而导致立法的前瞻性与现实性统一的不理想。
要解决科学立法的问题,必须解决立法公正性、公开性、效率性、群众性、统一性五个问题。
立法的公正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绝大多数法律的制定都有行政立法痕迹。
其中多半法律是由行政主管部门先行起草,经国务院法制办审查,然后由国务院报立法机关审定成为法律。
而行政法规层面,部门立法的比例更高。
行政机关立法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原因。
在效率优先的指导思想的背景下,行政机关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相比,所具有的执行性、补充性、技术性、灵活性、应急性、具体性、先行试验性和效率性等特点被夸大,造成了中国法律体系内外冲突的局面。
2023年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25
一、单项选择题(1.00分/题,共35题)到页底1.《中共中央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旳决定》提出,(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旳特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最主线旳保证。
标识对旳答案:DA.依宪执政B.民主执政C.依宪治国D.党旳领导2.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彭某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制作了现场笔录,但彭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请问行政执法人员该怎样处理? ()标识对旳答案:AA.在笔录中予以注明B.继续强行规定彭某签字C.执法人员代彭某签字D.执法人员签字即可3.某地为了维护集贸市场秩序,对客户数量进行限制。
李某和张某都申请许可进入该市场经营,且都符合法定旳条件。
不过名额只剩余一种。
下列处理措施中错误旳是:()标识对旳答案:DA.行政机关应根据两人申请旳先后次序作出准予许可旳决定B.法律另有规定旳,根据其规定C.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旳,根据其规定D.应当根据当地方旳地方性法规作出决定4.甲市某造纸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旳规定,超标排放污水。
经群众举报,该县环境保护局实地查处后,于2023年12月11日决定对其处以1万元旳罚款。
2023年12月13日该罚款决定送达该造纸厂后,在规定期间内,该造纸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提起救济,期限届满后,该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关1万元旳罚款决定,如下说法不对旳旳是( )标识对旳答案:BA.其性质属于行政惩罚B.其性质属于行政强制C.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罚款决定旳县环境保护局旳印章D.罚款决定中应当告知造纸厂若不服罚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旳途径和期限5.某市交通局公布文献,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旳是:()标识对旳答案:B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献提起行政复议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规定审查该规范性文献D.徐某不必通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某药厂在获得了某种药物旳生产许可证之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停止了生产该种药物。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 来源:人民日报
2014/10/29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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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新华社10月28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什么】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什么】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深入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着力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是我们必须清晰认识的重大问题。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主权在民原则最直接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宪法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在我国,依法治国当然必须首先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因为只有这样,宪法所承载的人民意志才能体现,所体现的主权在民原则才能得到保障,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本质要求才能实现。
维护宪法尊严、实现宪法权威,是落实依宪治国的首要问题。
《决定》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因此,必须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进一步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蕴含的内容博大精深,意义深刻。
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公民理解和掌握宪法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领会依宪治国的重大价值和深远意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宪法、贯彻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依法治国
中央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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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
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