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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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
选拔与激励机制
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造就一支在县、市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修订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X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在医务科,工作人员由院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抽调人员组成,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
(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
1
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5、科室业务骨干,县及以上名中医优先。
(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临床工作,获得中级(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主治医师)技术职务资格满3年以上;②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满3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
(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
(三)选拔程序
1.“重点专科带头人”的选拔、评审,遵守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地点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XXX 学科扶植与指南的相关条款提出举荐名单;
2.候选人填写《XXX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申报书》,提供近3年来反映其学术程度和成果的论文、掌管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材料由科教XXX同人事科资历考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院领导班子审议。
4.医院最后核定、公示、正式发文。
2
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
1、每名专科(学科)带头人配备1-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研究,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2、带头人及继承人优先享有外出进修、研究、深造的机会,同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政策。
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公费国内外进修研究及参加省外各类学术活动。
3、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
4、“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培养期限为5年,采用分段培养方法,首期为3年,3年期满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医教研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期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资助。
5、“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院科教科,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及考核,对考核合格及业绩特别突出、对医院医疗水平做出较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
6、“重点专科带头人”所在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优秀专科带头人顺利开展医、教、研等工作。
7、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历。
①首期考核不合格者。
②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③调离医院者。
3
④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
8、本方案由科教科、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