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拨、激励办法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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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关于印发《***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制定了《*** 中医院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申报和选拔。

附件:***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其继承人才选拔与激励机制******2015 年11 月19 日***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需要优秀的带头核心人物及继承人,优秀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能够凝聚整个科室的力量,能够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带领整个医疗科室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医疗质量及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工作人员由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科抽调人员组成**** 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造就一支在县、市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修订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XXX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和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在医务科,工作人员由院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抽调人员组成,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1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5、科室业务骨干,县及以上名中医优先。

(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临床工作,获得中级(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主治医师)技术职务资格满3年以上;②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满3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

(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医院重点学科确立后,就需要对专科进行研究与发展方向的定位,并努力打造一支训练有素的学科人才梯队,包括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全体员工。

学科带头人不仅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权威,而且是该学科建设中的管理者和建设者,其素质和水平将直接影响到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做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是学科建设的关键环节。

一、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标准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为学术带头人,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坚持党性,遵守原则,热爱祖国,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医院学科建设、事业发展有强烈的献身精神和责任感;要作风端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惯于实干;而且,要谦逊而有个性,霸气结合大气,有眼光,有气度,并坚持学术民主,要有识才的慧眼和纳贤的胸怀,要全心全意地扶持后人,甘为人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要善于以自己较强的凝集力吸引和聚集人才,带领团结学科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使学科水平不断提高、学科结构不断合理,成为团结奋战、比例恰当、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总体效能的学术群体。

2、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学术威望学科带头人是某一学术、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因此,要在该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学识渊博、医疗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精深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成就,被同行所公认,并享有较高威望;由于医院服务的主体是患者,所以,学科带头人需要具有很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对处理疑难杂症有坚实的功底。

不仅如此,学科带头人需要形成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在学术上起指导和带头作用。

思想活跃、思路开阔,勇于开拓创新、探求未知,有较强的获取最新科研信息和跟踪前沿学术研究的能力,对学科发展有预见性及战略思想,善于瞄准科学研究前沿和突破点,及时正确地指明学科研究的主攻方向,不断开拓进取,勇攀科技高峰以适应竞争的需要。

学科带头人选拔及激励机制

学科带头人选拔及激励机制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专科秘书管理考评办法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一支以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三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医疗投诉。

(3)具备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省级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或市级中医药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4)处方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5)月门诊人次不低于200人次,月收治住院病人不低于15人次,临床治愈好转率90%以上。

(6)带领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在培养青年医师,指导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指导过三名以上青年医师。

2、专科(学科)秘书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具备主治中医师技术职务,或本专业研究生学历,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专业才能,能协助科主任完成各项工作,勇挑学科建设发展重任。

XX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学术继承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XX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学术继承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XX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学术继承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为加强专业技术人オ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与使用的长效机制,促进我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西学中培训2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教学考核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①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③获得省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本人排名为前三名。

(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研究生或本科毕业,事业心强,工作突出,专业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

3、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

三、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

2、人才引进:根据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及医院人才建设计划与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人事科负责进行人オ引进。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三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三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引言: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发展对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个学科领域需要优秀的带头人来推动学科的发展。

因此,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对于学科建设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选聘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一、选聘制度(一)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在选聘制度中,首先应该明确不同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

学科带头人应该是学科团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研究实力的人才,同时也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

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需求,可以设立不同级别的带头人岗位,如学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等,并在工作职责中明确他们的具体任务。

(二)选拔标准和程序在带头人选聘中,应建立一套科学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选聘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选拔标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科发展能力和管理经验等。

选拔程序应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评审、综合评价等环节,并由专门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

(三)选拔评价机制为了确保选聘结果的科学可靠性,应建立一套完善的选拔评价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专家评审组、组织面试和考核笔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和比较。

同时还可以引入同行评议、学术争议和外部评价等机制,增加选聘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管理制度(一)权责明确学科带头人在管理中应具备明确的权责。

学科带头人需要负责学科的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教学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同时,他们还需要负责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指导,提升学科团队的整体水平。

(二)考核评价为了推动带头人的积极工作态度和创新能力,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

可以从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效果和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期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

同时,考核评价结果也应该作为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学科带头人积极工作,可设立一套激励机制。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努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领军人才,为重点专科培养储备优秀的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争取造就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专科队伍,为我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经院研究决定,制定本选拔与激励措施。

一、重点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条件参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重点专科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考核及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献身科技事业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学术、技术新领域,为本专科的发展和成果转化做出较大贡献;3、中医基础理论雄厚,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掌握国内外信息,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善于把握本专科的动态和发展方向;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专科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梯队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本专科、专业的特色和扩大专科优势的同时,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5、是我省某一专科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专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善于出思想、出题目,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6、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7、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国家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对象;3、现担任省级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二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专家;4、省级名中医;5、获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者;6、现承担部级和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7、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德艺双馨”名医。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重点专科学科的带头人进行选聘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重点专科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学科建设质量,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术进步。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带头人选聘标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学校要求,制定带头人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经验等要求,确保选聘的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 选聘程序:设立选聘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和评选带头人。

选聘程序包括申请、初评、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确保选聘认真、公平、公正。

3. 带头人责任:明确带头人的职责和权力,要求其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等工作,推动学科的发展。

4. 带头人奖励机制: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进行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励其积极投入学科工作。

5. 带头人考核评价:定期对带头人进行考核评价,评估其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6. 绩效管理:引入绩效管理机制,对带头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学术水平。

7. 发展机会和培训:提供丰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机会,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帮助带头人扩展学术视野,提升专业能力。

以上是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学科建设和研究水平,为学科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ⅩⅩ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中医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中医理论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学科带头人条件:(1)热爱中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

(4)积极开展新技术和科研,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5篇;或获得卫生系统新技术奖项或科技成果奖。

(5)指导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重点专科激励考核方案 2

重点专科激励考核方案 2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根据业绩考核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1、完成医院对重点专科(肛肠科.康复科)打造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得到病员患者的认可,同时提高重点专科经济效益,并环比上年增加收入30%以上的专科科室,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并奖一千元奖金。

2、对重点专科带头人及负责人每月给予300元补助,同时为了鼓励继承人员多学习业务知识,对继承人员考核合格者给予每月200元奖学金。

3、重点专科医院在电视、外协办等宣传广告方面较非重点专科多投入30%的经费支持,同时医院在设备、房屋、人员培训给予优先。

4、对康复、肛肠等重点专科取得的科研成果,医院可以报销其科研经费及差旅费,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政策。

5、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不符合医院相关规定及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奖金和补助,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学术带头人选拔与激励制度

学术带头人选拔与激励制度

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省、市知名的中医重点专(学)科人才队伍,实现“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目标为: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有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的能力,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继承人系统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理论和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三)“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对象为院内在职的中医、中医西结合、西学中医师。

(五)每名中医重点专(学)科带头人配备1~3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独立临床实践、小课授课、研读经典和文献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

二、选拔条件(一)带头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学)带头人的选拔,按照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院级重点专(学)带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3)胸怀宽广,豁达开明,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4)治学严谨,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5)学术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市内、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4.服务量位居全院前列;5.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论文两篇、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中医药课题1项。

(二)继承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工作认真,患者认可,有一定临床经验,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3.从事临床工作,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尊师重道、谦虚勤奋、吃苦耐劳;5.三年内未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6.硕士以上学历优先。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措施一、背景中医药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历史和丰富的理论体系。

中医专科在现代医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中医药的发展,中医院需要培养出一批优秀的中医专科带头人及其学术继承人,以推动中医专科的发展与传承。

二、选拔标准中医院选拔中医专科带头人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术水平:带头人必须具备高超的医术水平,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进行诊疗,并能够解决一些疑难杂症。

2.学术研究:带头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够进行一定水平的科研工作,发表相关领域的论文,并在该领域享有一定的声誉。

3.师德师风:带头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对学术继承人进行悉心指导和培养,并能够传承正确的中医药思想和方法。

4.业务能力:带头人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管理好自己所带领的团队,保证中医专科的平稳运行。

三、选拔方式在选拔中医专科带头人时,医院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招聘:医院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医专科带头人。

2.内部晋升:医院可以从现有的中医团队中选拔合适的中医专科带头人,通过内部晋升的方式来选拔带头人。

3.评比选拔:医院可以组织评比选拔活动,根据医术水平、学术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选拔出优秀的中医专科带头人。

四、激励措施为了鼓励中医专科带头人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医院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激励措施:1.提供学术研究支持:医院可以为中医专科带头人提供一定的学术研究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设备和研究场地等,以帮助他们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2.提供教学机会:医院可以安排中医专科带头人进行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等教学活动,并给予一定的激励费用。

3.提供职称晋升机会:医院可以根据中医专科带头人的学术表现和教学工作,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机会,并提高其待遇水平。

4.设立奖项和荣誉称号:医院可以设立中医专科带头人的奖项和荣誉称号,表彰他们在中医专科学术发展和传承上的突出贡献。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办法

兴化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办法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一支以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模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工作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动态,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重视中医药知识学习与临床应用。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每年连续请假不超过5天,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一)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医疗投诉。

(3)具备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省级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或市级中医药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2020

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2020

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省、市知名的中医重点专(学)科人才队伍,实现“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目标为: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有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的能力,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继承人系统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理论和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三)“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对象为院内在职的中医、中医西结合、西学中医师。

(五)每名中医重点专(学)科带头人配备1~3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独立临床实践、小课授课、研读经典和文献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

二、选拔条件(一)带头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学)带头人的选拔,按照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院级重点专(学)带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3)胸怀宽广,豁达开明,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4)治学严谨,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5)学术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市内、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4.服务量位居全院前列;5.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论文两篇、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中医药课题1项。

(二)继承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工作认真,患者认可,有一定临床经验,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3.从事临床工作,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尊师重道、谦虚勤奋、吃苦耐劳;5.三年内未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6.硕士以上学历优先。

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于已被确认为国家级、省、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科室,在其任期内,奖励办法如下:
1.国家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16万元,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8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1.
2.省重点专科每年奖励8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3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

3。

3.市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4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1.
4.因重点专科科室建设发展需要所购置的大型设置(30万元/件及以上)的折旧率由医院与科室共同承担,比例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70%,省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50%,市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30%。

第二条加强医院医学重点专科专项经费的管理,精简重点专科经费支出程序.专项经费由医务科、财务科、专科科室共同管理,经费专用账册由医务科专人负责。

凡因专科建设发展需要(如学术会议、进修、发表论文、订阅医学杂志期刊以及相关协作费用等)的支出,由学科带头人及科室行政主任共同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核实,经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办理支出,其中协作费用的总额不得大于总项目金额的10%。

第三条重点专科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在处理结束后,必须经科室核心小组成员集体分析,并以书页报告形式如实向医务科上报纠纷的
成因,并明确责任。

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分管院长主持,医务科协助组织院内相关专家集体讨论明确,必要时可以外聘专管参与讨论。

对于无医疗责任的纠纷,其补偿(或赔偿)的金额由医院与科室按五五比例分担;对于有责任的纠纷,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南京市医院医务科。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重点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医院重点学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选拔条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获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5、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科教科提交申请书;12、资格审核:由科教科会同人事科,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3、评审和聘任: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并报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人事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四、职责和达标任务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定双向目标打算书。

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位置,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发明前提,确保打算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形制定发展打算,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打算;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打算;5、每年向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形。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三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三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高质量的教学和研究活动,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校的整体发展而设计的。

以下是一个可行的选聘与管理制度:1. 选聘程序:1.1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带头人职位空缺;1.2 学校组织成立选聘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1.3 学校公开招聘,并广泛征集应聘者;1.4 选聘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和面试,评估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及领导才能;1.5 选聘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和面试表现,确定最终候选人。

2. 带头人职责:2.1 带头人负责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2.2 带头人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2.3 带头人负责培养学科人才,指导和监督学科成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4 带头人负责与其他学科和相关单位进行合作和交流,促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2.5 带头人负责申请和管理学科的科研经费,推动学科的研究成果转化。

3. 评估与管理:3.1 学校定期对带头人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3.2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任期续聘的依据;3.3 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包括教学设备、科研经费、人员配备等,以提升带头人的工作效果;3.4 带头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科的发展情况和工作进展。

以上制度仅作参考,实际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重点专科学科的带头人进行选聘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重点专科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学科建设质量,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术进步。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带头人选聘标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学校要求,制定带头人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经验等要求,确保选聘的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 选聘程序:设立选聘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和评选带头人。

选聘程序包括申请、初评、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确保选聘认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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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中医医院
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激励办法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和激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理念,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旨在通过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使我院涌现出一批在我市乃至我省本学科前沿领域有较高学术
地位和较大学术影响的专家。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廉洁、学风严谨、务实创新。

(二)基础理论雄厚,专业知识深博,学术造诣深,业务水平高,有学术创新能力,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相应的学术地位和一定的知名度。

(三)有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以身作则,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能调动
学科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团结大家共同搞好学科建设。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翻译科研资料。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能运用网络信息和技术为科学研究服务。

(五)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务要求: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含副高级)。

(六)科学研究、医疗等工作成绩显著,在我市或省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常务委员或省级学会中担任委员职务。

(七)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二):1.主持省或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
2.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2篇为核心期刊;
3.获得市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以上(前3完成人);
4.举办过省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三、选拔办法与程序
选拔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要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

由个人申报,科室同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选拔的过程要坚持条件,全面考核,使选拔出来的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威信,能起表率作用,并带动整个学科的工作。

四、培养措施与管理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重点专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经常研究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支持他们进行国内的学术访问、考察、科研协作,参加学术会议等,不断扩大他们的学术影响。

(三)支持学科带头人著书立说,为学科带头人申请科研课题、发表论著积极创造条件。

(四)鼓励学科带头人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

(五)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六)学科带头人一旦确定下来,要相对稳定。

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梯队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经常检查他们完成学科带头人职责的情况。

(七)学科带头人每月补贴100元。

(八)培养周期为三年。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政治表现、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等情况。

2.科研工作,包括论文、著作发表情况,申请科研项目的等级和结题水平,科研获奖情况以及科技开发等方面的内容。

3.教学工作,包括指导研究生或承担教学工作量的数量与质量、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实验室建设以及教学获将情况等。

(二)考核标准
学科带头人在培养周期内应达到下列条件的第1条和2-6条中的3条。

1、科学研究能力:至少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如正在进行的项目应有阶段性总结,已结题见结题报告)。

2、学科带头人在培养周期内应至少指导一名研究生或完成本科生的临床教学任务并被评为优秀教师者,或每年完成2次全院性学术讲座。

3、发表论文: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2篇以上。

4、获奖:培养周期内获市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前3名)。

5、学术报告:周期内学科带头人举办省级以上学术活动1次以上,或市级学术活动2次以上。

6、学术地位:学科带头人应担任市级学会常务委员或省级委员以上职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科带头人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因失职给国家和学院造成重大损失者;
3、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梅州市中医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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