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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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中医医院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和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使用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应具备高级卫生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3、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至第二作者)。
4、必须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
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事科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和聘任:
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医院领导研究后确定是否聘任。
三、职责和达标任务: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达标计划书。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确保个人达标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和学科的情况制定发展和达标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
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及课题经费;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
6、任期内完成个人达标计划:
(1)承担至少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
一作者);
(3)参加至少1次国际间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
告。
四、考核和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未能完全实现,须及时向科教科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
二0一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