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为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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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建筑工程管理)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建筑工程管理)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壹、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测绘科技水平的进步和测绘生产的发展,结合测绘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凡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且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其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测绘工程专业的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测绘工程师和测绘高级工程师。

四、测绘工程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和遥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和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八个分支专业。

五、申报条件(壹)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之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壹,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之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之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之上。

4、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之上及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

5、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重奖者。

(四)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分则六、测绘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壹)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大地测量、摄影测量和遥感、地形测量。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建设工程技术人材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材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16 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建造学、建造工程(工业与民用建造)、建造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造电气、建造机械与设备、工程检测、建材与制品、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建造工程测量、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风景园林、市政环境工程、环卫工程、城市燃气、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建设信息工程、建设管理等。

第三条合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乡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材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材。

第四条资格名称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材应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业务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创新与进步,推动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根据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中、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在集团公司系统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规划计划、施工建设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含运行、检修、修造、技术改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

第五条工程系列分为五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核能、太阳能、地热、生实用文档物质能及其他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含风能、潮汐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工程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生物质能等新型发电技术及其他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他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他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他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来源:黑龙江省人事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工程技术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评审条件中,工程技术系列划为12类专业: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煤炭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商业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畜产品工程、安全工程、地方铁路工程、地震工程。

一、机械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建材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制造加工、工程设汁.非金属建材地质探矿、测试及相应的配套专业的设计、施工、科学研究、推广及技术管理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煤炭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采矿、矿建、地测、通风、选煤、机电、机械、运输等专业的工程生产、建设、设计、科研和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纺织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麻、棉、毛、丝、针织、染整、机电等纺织工程科学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销售等相应配套专业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轻工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日化、造纸、动力、塑料、轻工机械、印刷、皮革毛皮、家用电器、木材制品、衡器、装饰装璜等专业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技术管理、开发、销售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六、商业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商品养护、商品检验、商品机械及相应配套专业生产、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及技术管理等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建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省建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城市规划、建造学、建造工程〔工业与民用建造〕、建筑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造电气、建造机械与设备、工程检测、建材与制品、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建造工程测量、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园林绿化、市政环境工程、环卫工程、城市燃气、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立、建立信息工程、建立管理等。

第三条合用围本评审标准合用于从事城乡建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建立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建造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城市规划师、高级建造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综合考核结果到达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2 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三、破格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2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7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工业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工业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工业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并考虑到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

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专业。

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第六条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六个分支专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的通知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明确评聘工作步骤,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

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臵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臵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和待遇;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管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工业工程工程师评定标准

工业工程工程师评定标准

工业工程工程师评定标准人才中心〔2016〕49号发布时间:2016-10-11 0:00: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得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得专业特点、功能与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与生产经营管理得现状及发展,在吸收与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得基础上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工业工程工程师评定得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工业工程工程师得技术水平与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范围。

工业工程就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得专门知识与技术以及工程分析与设计得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与能源所组成得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与评价得科学技术。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得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得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与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得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得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与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得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与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得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得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与新技术得工程开发与工作激励等方面得创新工作。

国电系列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国电系列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工程系列分为五个专业:生产运行、生产检修、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工程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申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要求(一)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以上规定学历含后续学历,但后续学历须毕业后满1年方可申报。

第六条外语水平要求(一)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人事部核发的外语考试B 级或C级合格证书;(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人事部核发的外语考试A级或B级合格证书。

第七条计算机水平要求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集团公司要求掌握的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或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第三章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一)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规章制度;(二)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研究;(三)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市场信息;(四)了解相关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

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为客观

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为客观

附件: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核工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鼓励科技人员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促进我国核工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发展,结合核工业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凡按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 XX 书者,表明已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核工业工程分为:核反应堆工程、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等四个专业。

五、各专业的合用 X 围〔一〕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合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建造、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核反应堆的物理、热工、水力、控制、化学化工、结构力学、材料与结构等;2.各种核反应堆与其内外实验装置的运行、生产管理;3.各种核反应堆与热能动力装置系统、专用设备和辅助设备;4.各种核反应堆工程建造与安装。

〔二〕核燃料循环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合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辟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铀水冶技术、铀、钚、锂冶金与核部件成型工艺等核冶金技术;2.铀化合物的制备与转换、锂化合物制备成型工艺等放射化工、铀化工;3.同位素分离与其设备与工艺;4.反应堆核燃料元件与组件、裂变核部件、聚变核部位、特种结构部件等材料加工技术与核部件连接与装配工艺技术;5.核燃料生产过程的控制与检测、分析以与放射化工材料的专用设备;6.乏燃料后处理与核废物处理与处置;7.核燃料生产设施。

〔三〕核技术应用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合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辟和成果推广、运行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加速器与等离子体设备的工程技术;2.各种同位素与其制品的生产与应用技术;3.辐照在工、农、医、生物等行业中的开辟应用;4.各种专用核设备、核仪器与核探测器的研制生产。

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见第九条第(三)款),对本类专业技术的专 业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与技术知识(参见第九条第(四)款)有较深入的研究,了解安全工程其他各类专业技术 的有关知识。
(三)掌握本类专业技术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专业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 和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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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卫生工程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 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卫生技术标准、 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以利于控制 职业伤害、实现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安定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根据安全工程跨行业、具有综合性和强制性等特 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安全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四条 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具有被聘为相应专 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危险品储运 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 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 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
(一)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或非科技档案整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但须考取医古文或古汉语相应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优秀工程勘察一等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五)第一作者制定1项国际标准,或第一作者制定3项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主持国家或集团公司重点科研、工程设计、生产制造和军工科研生产等项目,解决了关键性理论、技术、管理问题,或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业绩成果经集团公司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一条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以下业绩的人员可在原任职年限的基础上提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满足一项可提前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同一课题项目获多项奖项的按一项计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创造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获奖者无等级排名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的获奖者无排名要求获得国防或其它省部级含集团公司级科技一二等奖依次排名获得国家级管理创新一二等奖依次排名前8的获奖者或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跨系列调整或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的,转评任职资格应具备国家规定相近专业的学历,在此情形下,其同级别履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转评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连续计算的履职年限超过正常晋升资历年限一年以上,可直接申报转评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变更后,可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业工程职称评审

工业工程职称评审

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发布日期:2005-1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

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并考虑到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专业。

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兵器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兵器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兵器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兵器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兵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兵器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兵器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兵器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兵器工程分为五类专业,即坦克车辆专业、火炮枪械专业、弹箭专业、火炸药专业、光电火控专业。

下设二十四个分支专业。

五、各专业适用范围(一)坦克车辆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坦克车辆(各种型号坦克、变形车辆、自行火炮、步兵战车、装甲车辆、军用发动机及附属系统、坦克特种装置等)研究、设计、制造(工艺)、试验、测试以及技术开发、科技信息、标准、新技术推广、维护、修理等工程技术人员。

坦克车辆专业的分支专业有四个1.坦克车辆及其军用发动机总体系统研究、设计。

2.坦克车辆及其军用发动机制造工艺。

3.坦克车辆特设装置。

4.坦克车辆装甲防护及材料。

(二)火炮枪械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陆海空三军各种火炮系统(加农炮、榴弹炮、迫击炮、无后坐力炮、高射炮、坦克炮、自行炮、舰炮、火箭炮以及火焰喷射器)随动系统(各种自动、半自动操纵的电气、液压随动系统)和各种军用、民用枪械(手枪、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大口径机枪、榴弹发射器、猎枪、小口径运动步枪、运动比赛用步枪、比赛用手枪)研究、设计、制造(工艺)、试验、测试以及技术开发、科技信息、标准、新技术推广、维护、修理等工程技术人员。

火包枪械专业的分支专业有三个1.火包、枪械设计。

2.武器随动系统。

3.火炮、枪械制造工艺。

(三)弹箭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弹箭(包括各种炮弹、火箭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枪弹、救生弹、手榴弹、地雷、鱼雷、爆破器材及各种引信、火工品)和制导兵器(包括各种近程导弹及其发动机、战斗部、控制系统、稳定系统)研究、设计、制造(工艺)、包装、试验、测试以及技术开发、科技信息、标准、新技术推广、维护、修理等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级职称评审是国家职称等级评定的关键环节,其严谨客观、共同公正之要求,对考核专家作用和评审程序起着重要指导作用。

就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而言,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专家必须拥有国家现行的高级职称;其次,应当拥有岗位在职5年以上;再次,个人素质要求较为严格,必须具有高尚的人格品德、完善的组织协调能力;最后,拥有专业知识,有足够的工程实践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良好的工程项目成果。

因此,评审者在进行考核前,必须综合考虑考生的职业质量素质、专业知识学识深度、工程实践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等情况,并对考生的客观评价及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作一审查和评估,从而进行一个客观、真实、公正的高级职称考核。

为了保证评审的客观准确,考官会采用科学、严谨的、系统性的考核程序,包括:专家考核组成员应被严格选拔,讨论评定期间,考官应有独立思考、坚决维护公正、必要时各自解释意见等行为特征,进行考核全过程应该实施名誉准则,确保客观评价的准确性。

总而言之,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评审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流程的严谨,并且结合各参与单位的实际情况,较为客观、准确地为考生进行评定。

只有这样,整个考核过程才能获得可靠的信息,使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得到真正的提高,为国家培养和选拔合格的高级职称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

化工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化工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化工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化工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与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化工专业特点,特制定本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评定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自行确定。

三、化工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四、化工工程分为:有机化工专业、无机化工专业、化学工程专业、化工分析专业。

五、各专业适用范围(一)有机化工专业1、炼油:从事石油蒸馏、裂化、焦化、重整、炼厂气加工、石油产品精制及其它与炼油有关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2、石油化工:从事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制备化学产品的工业,如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树脂等)的聚合、改性、加工应用,聚合物废料回收利用及其它与石油化工有关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3、医药:从事各种原料药(如植物化学药、化学合成药、抗生素、半合成抗生素、生物化学药等)和药物制剂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4、精细化工:从事农药、染料、涂料、颜料、信息技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磁性纪录材料等)、化学试剂和高纯物质、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催化剂、胶粘剂、助剂、表面活性剂、香料及其它精细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5、轻化工:从事以合成或天然产品为原料制备轻化工产品,主要是纸张、纸浆、皮革、毛皮、家用化学品(如洗涤剂用品、上光蜡制品等)、个人保护用品(如化妆品、牙膏等)及其它日常用品(如原电池、油墨、动物胶等)以及与制备上述化工品有关的配套化学品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6、煤化工:从事以煤为原料制备化学产品的工业,如煤的气化、液化、焦化和煤焦油加工、电石乙炔化工、合成气化工和一碳化工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7、橡胶工业:从事以橡胶为基本原料制备各种橡胶制品,如轮胎、力车胎、胶鞋、胶带胶管、胶布、橡胶杂品、乳胶制品及其它橡胶制品的科研、设计、生产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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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核工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鼓励科技人员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促进我国核工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发展,结合核工业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凡按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核工业工程分为:核反应堆工程、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等四个专业。

五、各专业的适用范围(一)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建造、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核反应堆的物理、热工、水力、控制、化学化工、结构力学、材料与结构等;2.各种核反应堆及其内外实验装置的运行、生产管理;3.各种核反应堆及热能动力装置系统、专用设备和辅助设备;4.各种核反应堆工程建筑与安装。

(二)核燃料循环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铀水冶技术、铀、钚、锂冶金及核部件成型工艺等核冶金技术;2.铀化合物的制备与转换、锂化合物制备成型工艺等放射化工、铀化工;3.同位素分离及其设备与工艺;4.反应堆核燃料元件与组件、裂变核部件、聚变核部位、特种结构部件等材料加工技术及核部件连接与装配工艺技术;5.核燃料生产过程的控制与检测、分析以及放射化工材料的专用设备;6.乏燃料后处理及核废物处理与处置;7.核燃料生产设施。

(三)核技术应用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运行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加速器与等离子体设备的工程技术;2.各种同位素及其制品的生产与应用技术;3.辐照在工、农、医、生物等行业中的开发应用;4.各种专用核设备、核仪器及核探测器的研制生产。

(四)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铀矿地质、铀矿开采、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与应用及其他一切核设施的核辐射防护安全、核环境保护、监测、评价;2.放射性核素的测量与分析、辐射剂量测量与分析;3.核安全技术监督审评、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凡申报评审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合作精神。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1.申报工程师资格条件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3)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4)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5)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人员,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员;(6)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参加国家考试取得核反应堆高级操纵员证书且在运行岗位上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的人员;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三年工程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3)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与处理信息的能力(一)外语要求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在三线艰苦地区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2000字符的能力;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在三线艰苦地区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1.申报工程师资格,必须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组织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

分则八、核反应堆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理论知识(1)较全面地掌握核反应堆工程专业中某一分支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各分支专业的专业理论知识为:①核反应堆物理分支专业:核反应堆物理基础、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核反应堆控制、核反应堆热工水力、数值计算及计算机程序;②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分支专业:核反应堆物理基础、传热学、流体力学、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分析、数值计算机与计算机程序;③核反应堆化学分支专业:放射化学与辐射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物理化学及实验、辐射防护、核反应堆工程原理、腐蚀与防护;④核反应堆控制分支专业:核动力装置及自动控制原理、控制理论、核反应堆工程原理、计算机控制、控制仪表、电工原理;⑤核反应堆材料分支专业:堆概论、材料学、金属学、无损探伤、X射线学、金相学及热处理、焊接工艺学、材料力学、腐蚀与防护;⑥核反应堆结构分支专业:核反应堆工程原理、反应堆结构材料、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公差与测量;⑦核反应堆设备分支专业: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液压传动、热能动力装置、理论力学、材料力学;⑧核反应堆(回路)分支专业:热能动力装置、核电厂热力系统、汽轮机原理、传热学、流体力学;⑨核反应堆运行与管理分支专业: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核反应堆与电厂自动控制、核能与热能动力装置、核动力设备;⑩核反应堆建造分支专业:核反应堆工程原理、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建筑施工;⑪核反应堆安装分支专业: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机械原理、焊接工艺学、设备安装工艺学、安装工程组织设计。

(2)比较熟悉各种核反应堆型特点,了解核反应堆工程技术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并能结合本职工作加以运用。

(3)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程和规章,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4)掌握有关核工业的技术标准,了解本专业质量管理及核安全文化与核工程经济的有关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技术活动”是指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各分支专业所涉及的核反应堆工程技术项目的科研、设计、生产、运行、专用核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重大检修等工作。

(1)必备条件①有参加一项“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技术活动”全过程和解决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②曾完成“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活动”子项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计划制定与实施和编写技术工作总结等工作;③有根据所从事“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技术活动”的特点和不同核安全级别的要求,合理选用技术方法(手段、措施)或材料,满足技术及核安全法规要求的经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作为项目的主要人员,参加完成一项省、部级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上述项目的子项工作;②参加完成二项地、市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其中至少有一项作为技术骨干;③参加完成三项一般攻关项目或科研课题,其中至少有二项作为技术骨干;④参加完成一个核反应堆工程的规划或改造工作,并对涉及本分支专业的部分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⑤参加完成一个核反应堆工程项目某一子项的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并在某一方面承担了主要工作;⑥承担过一个核反应堆工程中涉及本分支专业部分的施工设计,并对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检测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⑦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核反应堆调试运行方案或核反应堆停堆换料方案的制定或组织实施,实施证明效果良好;⑧在承担核反应堆设备例行检修中发现过隐患或异常现象,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保证了核设备安全运行;⑨在核反应堆运行中曾正确处理或排除一般性故障,取得良好效果;⑩在生产中对流程、工艺或设备进行过技术上的改进,或提出过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利于核反应堆安全运行;⑪参加完成过新技术开发、推广、消化引进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的效益二项以上;⑫直接参加完成过一座核反应堆的建筑施工,或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调试工作,并负责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或组织管理工作。

3.业绩与成果(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③获地、市级三等科技成果奖二项以上;④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技术开发、技术成果推广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⑤取得的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或转让,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⑥承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设计,经审查通过,并作为实施的依据二项以上;⑦直接参加完成的专用设备(非标准)设计取得良好效果;⑧直接参加编写的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技术文件以及其它重要技术文件等经批准实施;⑨在核反应堆运行岗位上连续四年未发生责任事故;⑩直接参加编写的核反应堆运行大纲或操作规程,已经批准实施;⑪在重要设备、关键部件、工艺流程等方面提出的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论文、报告之一:①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收入交流文集;②撰写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安全运行总结)、或设计总结等在内部刊物上发表、或作为内部资料正式立卷归档二篇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理论知识(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分支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2)了解国内外核工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把握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于工作实际,指导科研、设计和生产技术工作和提出本专业(分支专业)发展方向的能力。

(3)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法规,能够熟练正确地运用技术标准、规范,并能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了解国际上核技术先进国家的核技术标准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与差别。

(4)了解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熟练地掌握核反应堆安全保障的内容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及较丰富的核工程经济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1)必备条件①有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技术活动”子项的全过程,并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对于担任工程师职务的核反应堆高级操作员,有担任本职务五年以上无责任事故,并对核反应堆运行异常现象有准确判断和采用有效措施的经历和能力;②主持完成“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技术活动”子项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计划制定与实施和编写技术工作总结等二项以上;③对核反应堆科研人员,必须能熟练地使用、开发核反应堆工程技术大型软件与进行数值计算、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核反应堆设计人员,必须能熟练地使用CAD软件从事设计活动;对于建造、安装、生产、运行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管理并能提出完整的分析报告指导核反应堆安全运行(生产);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经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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