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式运动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3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消防产品型式进行认可的工作,包括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申请、审查、审核、认可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是指对消防产品的设计、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价和确认,以确定消防产品能够满足各项技术要求并具备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方面:(一)消防器材产品;(二)消防装备产品;(三)消防自动化系统产品;(四)消防报警系统产品;(五)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产品。
第五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核、认可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具体工作程序由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负责制定并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和检测能力等,确保对消防产品型式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确认。
第七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市场需求,开展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其相关认可信息。
第八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组织架构,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认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申请和审查第九条申请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主体可以是生产者、代理商或组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认可费用。
第十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并符合认可要求,审查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和确认,包括产品型式设计、性能测试、质量控制等方面,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技术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包括认可决定和意见建议,申请人可以提出对审查结果的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应重新进行审查。
第三章审核和认可第十三条审核阶段,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再次评价和确认,确保消防产品的设计、性能和质量满足相关要求,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
文件编号:PCR-0000(0706)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20071/0版中国船级社目录前言 (3)第1章总则 (4)第2章认证依据 (8)第3章认证模式 (9)第1节一般规定 (9)第2节设计评估 (10)第3节型式试验 (11)第4节工厂审查 (14)第5节制造检验 (18)第6节出厂检验 (19)第7节单件/单批检验 (20)第4章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21)第1节认证申请 (21)第2节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24)第3节获证后的监督 (26)第5章认证证书 (28)第1节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28)第2节认证证书的增项与更改、换新、取消 (30)第6章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33)第7章认证收费 (34)前言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注册登记的、为社会利益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并在国内外建立了多个网点,形成了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
本社的服务宗旨是:对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以及相关的工业产品提供合理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本社独立、公正和诚实的检验、认证和技术服务,为交通运输、海上开发及相关的制造业和保险业服务,为促进水上和相关工业领域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与保护海洋及其他环境服务。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本社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为适应相关产品认证业务开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文件。
它阐明了本社对相关产品的认证及有关活动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本规则由通用要求和专用要求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第1章总则1.1 适用范围1.1.1 本规则适用于本社发布的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1.2 定义1.2.1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1)本社——中国船级社。
2)申请方——是指申请产品认证的组织。
通常,申请方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就成为获证方。
3)工厂——申请方所代表的或与本社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生产厂或生产车间。
4)认证证书——在本社名义下颁发并经本社盖章的用来证明对产品给予认证的正式文件。
室内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室内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文件编号:NSCC/W003-2006修订日期:2006年06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06月20日国体认证为体育用品企业提供服务目录1.适用范围 (3)2.认证模式 (3)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3.1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模式 (3)3.1.2认证申请 (3)3.1.2型式试验 (3)3.1.3初始工厂审查 (4)3.1.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3.1.5 获证后的监督 (5)3.2 批量检验认证模式 (6)4 认证资格 (6)4.1 认证资格的保持 (6)4.2 认证资格的变更 (6)4.3 认证资格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消 (6)5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6)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室内健身器材的产品认证(包括:家庭用和商业用两种)。
2. 认证模式a)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适用于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委托外部加工生产的企业);b) 批量检验(适用于采购方、经销商)。
3 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3.1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模式3.1.1 认证申请3.1.1.1 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使用功能相同、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工艺相同的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不是同种类的产品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单元。
3.1.1.2 申请文件申请产品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至少随附以下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企业简介(申请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历史);c)企业组织机构图、质量手册;d)采用的产品标准(在NSCC公布的产品认证标准目录内的标准不需提供);e)生产加工过程流程图(标明与认证产品性能有关的关键工序);f)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数量);g)主要检测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h)申请认证产品的名称、型号、图片、使用说明书;i)关键外购件、原材料等基本情况(可以在工厂检查时提供);j)需要时,NSCC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1、所购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
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器材使用地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或投标人自行对所提供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如需更换零配件的,应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3、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所有产品的生产厂家质保承诺函原件,承诺对相应产品免费质保三年,终生负责维修。
其他要求:
1.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投保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意外伤害险,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上材料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投标文件应注明各项标的物响应品牌名称及其参数。
4、为保证所采购产品的质量,成熟性及后续保障,以下所有产品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或国标证书认证等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无需现场提供,但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审核,并在供货时随产品向蚌埠市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提供以备检测或验收使用。
产品需求明细表
一、室内健身器材
二、室外多功能笼式健身场地器材:
符合GB19272-2011,NSCC认证,提供产品NSCC检测报告。
运动器材行业产品质量检测标准
运动器材行业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公司名称:XXX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日期:YYYY年MM月DD日运动器材行业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一、引言为了保障运动器材行业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公司特制定了运动器材行业产品质量检测标准。
该标准旨在规范运动器材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各类运动器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跑步机、健身器材、自行车等。
三、质量检测要求1. 产品安全性检测要求(1) 材料安全性:确保器材所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不含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害挥发性有机物等。
(2) 结构稳定性:要求产品结构设计合理,能够承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载荷,不发生断裂、变形等安全事故。
(3) 防滑性能:对跑步机、自行车等产品的运动部分,要求具备良好的防滑性能,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滑倒或摔倒等意外。
(4) 电气安全:对电动运动器材,要求电气部件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用户在使用时不会触电或引发其他电气故障。
2. 产品可靠性检测要求(1) 耐久性:要求产品能够持续长时间运行,经受多次使用、试验后仍能保持良好的性能,不出现易损件磨损过快、机械部件失效等情况。
(2) 稳定性: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保持稳定状态,不产生异常噪音、震动、晃动等情况,以确保用户的使用体验。
(3) 有效性:要求产品设计合理,能够满足用户的运动需求,如调节幅度、功能性等。
四、质量检测方法与标准1. 产品安全性检测方法与标准(1) 材料安全性:采用相关检测仪器对材料进行成分分析,确保材料中不含有害物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结构稳定性:采用静态和动态载荷实验,测试产品在额定载荷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3) 防滑性能:采用摩擦系数测试仪进行摩擦力测试,确保产品运动部分具备良好的防滑性能。
(4) 电气安全: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对电气部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电气部件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体育器材行业质量认证指南
体育器材行业质量认证指南引言:体育器材作为人们进行各类体育运动的重要物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运动的效果和安全性。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体育器材行业的产品质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本文将以体育器材行业质量认证指南为主题,分别从品质标准、生产流程、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品质标准在体育器材行业,品质标准是评判产品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体育器材的品质,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品质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品质标准主要包括产品材质、产品外观、安全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产品安全性能标准是体育器材行业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涉及到用户的生命安全。
因此,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自身的品质标准,并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手段确保产品的品质符合标准要求。
二、生产流程生产流程是保证体育器材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个完善的生产流程可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首先,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供应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材质符合要求。
其次,企业应合理规划生产车间,严格控制生产环境,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再次,企业应制定有效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成品检验体系,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售后服务体育器材的售后服务是体现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的重要环节。
售后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为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体育器材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完善的投诉受理机制、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以及高效的配件供应链。
同时,企业应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需求。
四、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保障体育器材质量的重要手段。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体育器材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进行淘汰和整顿。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体育器材市场的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浅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的宣传与贯彻实施
是 为“ 民健 身路 径 工 程 ” “ 民体 育 健 身 全 和 农
对 使用 环境 、 理 水 平 等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 保 器 材 管 确 配置 和使 用环境 管 理水 平 相 匹 配 ; 出 了 器材 安 装 提 后 的验 收 程 序 和 方 法 。促 进 了室 外 健 身 器 材 维 护 管 理水 平 提高 。 四是新 标 准进 一 步规 范 了室 外健 身器 材 市 场 , 促 进 室外 健身 器材 生 产行 业 健 康 发 展 。如 , 标 准 新
程” 室外健 身器 材 质 量 年 度 检 查 , 现 许 多 器 材 在 发 设计 、 安装 及 维护管 理 等方 面 存 在 问题 , 量 低 劣 , 质
适 等 要求 越 来 越高 , B 12 2 2 0 G 9 7 - 0 3国家标 准 已不
能满足群众 需 求 。2 1 0 1年 9月 , 国对 G 9 7 我 B 12 2
强 调 了 技 术 创 新 与 进 步 , 器 材 的 安 全 、 量 、 构 对 质 结
获得 了长足 进步 , 出 台要 求更 高 、 定 更 严 、 为 规 门槛
更 高 的新 标 准 和 消 除 旧标 准 存 在 的局 限性 创 造 了 有 利条 件 。 四是 室 外 健 身 器 材 行 业 出 现 新 问 题 。 GB 1 2 2 2 0 健 身 器 材 室 外 健 身 器 材 的 安 9 7 - 0 3《 全 通用 要求 》 式 实 施 以 来 , 益 于该 标 准 的 规 范 正 得 和保 障 , 国室外 健 身器 材 的质 量不 断 提 高 。但 与 我
国家 体 育 总局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体 育 部 门认 真 贯 彻《 民健 身 条 例 》 落 实 《 民健 身计 划 》 加 全 、 全 ,
国体认证细则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NSCC-W004:2014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日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进行室外健身器材的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获证后监督包括:年度监督、驻厂监督、飞行检查等。
3.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申请3.1.1 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使用功能相近、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工艺相同的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单元。
3.1.2 申请文件组织申请产品认证工作时,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a)申请产品认证组织的基本信息表b)申请方承诺书c)申请产品认证组织所需的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方、制造商、生产厂的法律地位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获证组织的有效管理体系文件——企业简介,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注明关键、特殊工序)——申请认证产品清单、照片——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主要检测设备清单——关键零部件/材料供应商、制造商清单——人员清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原件——申请认证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图纸、说明书)——申请方生产认证产品场所清单(两个或两个以上场所时提供);——当申请方与生产厂不一致时需提供申请方与生产厂的关系说明(委托生产/加工协议)。
需要时,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2 型式试验3.2.1 委托检验企业申请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可以委托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进行,也可以自主委托经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3.2.2 型式试验样品3.2.2.1 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用作型式试验的样品必须为正常批量生产且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申请方负责按国家标准要求准备并现场安装。
CQC-C1001-2014
7.1 对采用设计鉴定模式的企业的要求 ................................................. 20
7.2 设计鉴定申请资料 ......................................................................... 20
编号:CQC-C10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照明电器
2014 年 09 月 01 日发布
2014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强制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照明电器
CQC-C1001-2014
前言
本细则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 (CNCA-C10-01:2014)制定,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 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10.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 ......................................................................27
10.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27
8.4 照明电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要求 .........................23
8.5 ODM/OEM 模式的工厂检查要求 .........................................................23
8.6 获证后监督检查的频次、人日、内容 ..............................................24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二篇)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一、工厂条件变化及检查1. 当工厂条件发生变化时,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评定中心认为相关因素足以影响证书有效性时,需进行现场检查。
2. 若工厂检查通过,则保持证书有效;若未通过,则暂停证书。
3. 在实施工厂条件检查前,申请方需向评定中心缴纳相应费用,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申请方承担。
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1. 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
样品由工厂条件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抽封,并需满足以下条件: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样品基数符合规定要求;样品必须为本年度或近____个月内生产,且在保质期内;抽封样品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检查员共同进行,并在抽样单上签名确认。
三、证后监督与检验1. 自证书批准之日起,评定中心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证后监督,监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检验。
2. 遇不可抗力因素,企业可申请推迟年度监督检查时间,经评定中心确认后可推迟三至六个月,期间证书保持有效。
3. 在特定情况下,如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监督检查不合格等,评定中心可增加监督频次。
4. 持证人需每年在____月____日前向评定中心提交上一年度产品情况汇总表。
四、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触发条件包括:上一年度未接受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不合格需再次检验;生产条件变更或生产线重新布置。
五、证书与标志管理1. 评定中心负责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标志的监制与管理。
2. 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滥用证书、伪造检验报告等违规行为,将暂停或撤销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3. 证书撤销或注销后,原持证人需按规定交回证书并封存标志,同时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并对库存和已售出产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4.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提出变更时,需向评定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证书有效期与换证1. 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特殊产品按特则规定。
2.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____个月,持证人需按规则提交换证申请。
笼式篮球场和笼式足球场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笼式篮球场和笼式足球场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基本要求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方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细则,投标时应无条件地承诺和执行下列条款:1、投标要求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所供产品存在技术和商务偏离,投标者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偏差表(见技术总则的附表)。
若采购方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者没有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偏差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书将被拒绝。
投标者的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并在以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受到相应约束。
1.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履约要求1.1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在厂家(供货商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时,供货商应支付设备或组件的包装和运费。
并从修复或更换后重新计算质保期。
1.2投标人所提供的维修点若不能提供必要的服务或未能按响应时间进行维修,将视为投标者违约。
1.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签订合同前3个月内或合同签订后所生产,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2.4投标人中标后严禁贴牌,贴牌重罚。
2.1投标人中标后,出现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完工时间内交货完工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类似项目的招标活动。
并按照每超出3天扣除总合同金额的1%进行计算。
3、检验、验收要求货物到使用方,由市督导组联合采购方根据合同、样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检验、验收:2.2采购人对中标人交付的待安装器材随机抽取10%由第三方现场检验(由质检、纪检部门等组成,依据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中标样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检验、验收费用约为中标金额的0∙2%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做出书面承诺)。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质量低于样品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通知使用方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类似项目的招标活动。
2.3检验合格后,由中标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完毕后由采购方组织检查验收。
PCS-9616D_X_说明书_国内中文_国内标准版_X_R1.30
外部回路 当把装置输出的接点连接到外部回路时,须仔细检查所用的外部电源电压,以防止所连接的回
路过热。 连接电缆
仔细处理连接的电缆避免施加过大的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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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为增强或修改现有功能,装置的软硬件均可能升级,请确认此版本使用手册和您购买的产品相 兼容。
警告!
电气设备在运行时,这些装置的某些部件可能带有高压。不正确的操作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 害或设备损坏。
只有具备资质的合格专业工作人员才允许对装置或在装置临近工作。工作人员需熟知本手册中 所提到的注意事项和工作流程,以及安全规定。
1.1 应用范围 ............................................................................................................................. 1 1.2 功能配置 ............................................................................................................................. 1 1.3 性能特征 ............................................................................................................................. 2 1.4 订货须知 ............................................................................................................................. 3 1.5 产品执行标准...................................................................................................................... 3 第 2 章 技术参数 .............................................................................................................................. 5 2.1 电气参数 ............................................................................................................................. 5 2.2 机械结构 ............................................................................................................................. 6 2.3 环境条件参数...................................................................................................................... 7 2.4 通信端口 ............................................................................................................................. 7 2.5 型式试验 ............................................................................................................................. 8 2.6 认证 .................................................................................................................................... 8 2.7 保护功能 ............................................................................................................................. 9 2.8 管理功能 ............................................................................................................................. 9 第 3 章 工作原理 .............................................................................................................................11 3.1 概述 ...................................................................................................................................11 3.2 装置启动元件.....................................................................................................................11 3.3 (短充)过流保护和零序保护 .......................................................................................... 12 3.4 (长充)过流保护和零序保护 .......................................................................................... 13 3.5 同期功能(可选) ............................................................................................................ 14 3.6 异常告警 ........................................................................................................................... 15 3.7 采样数据异常的处理......................................................................................................... 16 3.8 遥控、遥测、遥信功能 ..................................................................................................... 16 3.9 时间管理 ........................................................................................................................... 16 第 4 章 硬件描述 ............................................................................................................................ 19
NSCC产品认证通用规则
NSCC产品认证通用规则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NSCC-W001:2014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日1. 适用范围本认证规则适用于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NSCC )实施产品认证,满足第三方认证制度要求,作为提供产品认证服务的规范。
必要时,在认证合同中补充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认证方案介绍产品认证的通用要求,在实施产品认证过程中,应与专项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同时使用。
2. 2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NSCC 对被认证方的管理体系进行初次检查,按专项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进行产品检验,经过评定,确认是否批准认证;通过认证之后,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对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其中包括按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确认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对于采用其他认证模式的,见专项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3. 认证过程流程图受理申请/签订合同工厂审核/检查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和使用批准并颁发证书获证后监督审核产品型式检验审查/评定和批准认证申请方国体世纪认证中心4.术语和定义4.1认证申请方:申请认证的组织。
4.2制造商: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
注:一个制造商可以有多个生产厂。
4.3生产厂: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施加认证标志的场所。
4.4产品一致性: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特性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特性的符合程度。
注:影响认证产品一致性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标准等是否一致;b)产品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与确认的是否一致;c)产品的特性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特性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d)产品的描述中的其他项目的检查,如生产场所、商标等。
5.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a)认证申请方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能够承担认证责任;b)制造商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具有规定的资质;c)生产厂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满足认证产品生产的条件和能力;d)制造商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3个月,至少已经实施了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NSCC/W004 版本:E/2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发布日期:2013-08-15 实施日期:2013-09-01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进行室外健身器材的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获证后监督包括:年度监督、驻厂监督、飞行检查等。
3.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申请3.1.1 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使用功能相近、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工艺相同的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单元。
3.1.2 申请文件组织申请产品认证工作时,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a)申请产品认证组织的基本信息表b)申请方承诺书c)申请产品认证组织所需的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方、制造商、生产厂的法律地位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获证组织的有效管理体系文件——企业简介,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注明关键、特殊工序)——申请认证产品清单、照片——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主要检测设备清单——关键零部件/材料供应商、制造商清单——人员清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原件——申请认证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图纸、说明书)——申请方生产认证产品场所清单(两个或两个以上场所时提供);——当申请方与生产厂不一致时需提供申请方与生产厂的关系说明(委托生产/加工协议)。
需要时,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2 型式试验3.2.1 委托检验企业申请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可以委托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进行,也可以自主委托经北京国体认证中心(NSCC)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3.2.2 型式试验样品3.2.2.1 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用作型式试验的样品必须为正常批量生产且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申请方负责按国家标准要求准备并现场安装。
CQC-C11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
编号:CQC-C11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2020年05月25日发布2020年05月25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前言本细则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2020)及相关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CNCA-00C-00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CNCA-00C-00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CNCA-00C-007)制定,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认证依据标准 (1)4认证模式 (2)4.1基本模式 (2)4.2单车认证 (2)5认证单元划分 (3)6认证委托 (3)6.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3)6.2申请资料 (4)6.3实施安排 (4)7认证实施 (6)7.1型式试验 (6)7.2初始工厂检查 (8)7.3认证评价与决定 (14)8获证后监督 (14)8.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15)8.2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16)8.3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17)8.4质量信息应用 (17)8.5获证后监督频次 (18)8.6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18)8.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18)8.8一致性参数管理 (19)9认证证书 (19)9.1认证证书的保持 (19)9.2认证证书的内容 (19)9.3认证证书(含标准换版)的变更 (19)9.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21)9.5认证证书的使用 (21)9.6电子证书 (21)9.7同一制造商内证书发放 (21)10认证标志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21)10.1认证标志 (21)10.2产品一致性证书 (21)11收费 (22)12与技术争议、投诉、申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22)附件1认证项目及要求 (23)附件1-1型式试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23)附件1-2 平行进口汽车型式试验 (47)附件1-3 单车认证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48)附件1附录A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54)附件2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55)附件3 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需资料 (57)附录3-1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其执行报告 (59)附录3-2 非量产车认证模式确认的声明 (70)附录3-3 汽车产品环境保护自我承诺 (71)附件4 认证实施 (73)附件4-1其他认证结果利用 (73)附件4-2 利用生产企业资源实施检测的要求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 (74)附件5 改装汽车产品技术判定条件 (77)附件6 非量产车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 (79)附录6-1 非量产车产品一致性核查试验项目 (81)附件7抽样检测依据项目表 (85)附件8车辆一致性证书样式 (89)0 引言汽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2020)(以下简称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编制,作为产品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与产品实施规则共同使用。
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
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一、引言全民健身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健身器材作为健身行为的重要工具,其服务能力的资质认证标准更是备受关注。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和对健身行业的影响,以及我们个人对这一主题的理解。
二、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的重要性1. 保障用户权益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的建立可以有效保障用户的权益。
通过认证,用户可以更加放心地选择和使用健身器材,避免因器材质量不过关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2. 提高产品质量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促使健身器材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这将推动整个行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满足用户对高质量健身器材的需求。
3. 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规范化的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可以促使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市场混乱和不良竞争的可能性。
三、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的具体内容1. 器材设计和制造认证标准应当包括对健身器材设计和制造过程的严格要求,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选用、工艺流程、成品检验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2. 通用性能要求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标准还应包括对器材通用性能的要求,如安全性能、稳定性能、耐磨性能、运动效果等方面的指标,以保证产品的全面品质。
3. 售后服务规定认证标准还应涵盖对企业售后服务体系的要求,包括产品安装调试、故障维修、使用指导等方面,以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支持。
四、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的影响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的建立和执行,将对健身器材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认证标准的贯彻执行将提高行业整体产品质量,推动行业朝着更加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另认证标准的推行也将影响用户的消费选择,促使他们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并购买经过认证的健身器材,从而拉动行业需求向优质产品聚集。
115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台,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为同一台产品。
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表面圆角GB19272—20112易接触的管材末端GB19272—20113突出物GB19272—20114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GB19272—20115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GB19272—20116完全闭合开口GB19272—20117未完全闭合开口GB19272—20118身体卡夹GB19272—20119脚或腿的卡夹GB19272—201110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GB19272—201111缓冲装置GB19272—2011注:“易接触的管材末端”项目中除“耐久性负载试验”不进行测试,其余均进行测试。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试验及要求(20120911)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静负荷、稳定性及疲劳性能测试及监控要求(版本:A/0)编制:批准: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1.引言本部分规定了工厂申请认证产品静负荷、稳定性及疲劳试验的试验方法及记录、摄像、监控录像的审核、视频资料存档的要求。
附录E给出了监控设备的要求。
2.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国体认证中心对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认证时静负荷、稳定性及疲劳性能测试的要求。
3.试验方法应符合GB 19272-2011中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附录A。
注:附录A中未明确规定的器材,请参照标准进行。
4.试验记录4.1 采用视频的形式记录器材静负荷、稳定性及疲劳性能测试的全过程,包括试验的准备过程,如:加载、摆动幅度调整等。
4.2 以书面的型式记录试验参数(包括:载荷、摆动幅度、频次、持续时间)及测试结果。
4.2.1 疲劳性能测试间隔1小时进行一次记录,当出现任何导致试验失效或中止时应立即记录停止时间和重新运行的时间,记录格式见附录B。
4.2.2静负荷能力及稳定性测试,记录格式见附录C。
注:目前对静负荷、稳定性测试的录像要求仅限于单杠、双杠、移动篮球架器材,其余器材企业可以保留相关视频资料。
5.录像的设置、记录、审核5.1 摄像要求5.1.1试验前应按要求备好试验标志,并对申请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进行正确的标识。
标识内容包含:申请认证组织、生产厂名称、试验器材名称、型号、载荷、频次、摆幅、试验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及试验员等内容。
试验标志格式见附录D。
5.1.2对于有摆动幅度或行程要求及对限位有撞击要求的产品,测试准备阶段应用摄像机详细记录确定摆动幅度或行程及器材的极限位置的参照物。
后续正常测试过程中通过该参照物证明器材测试满足规定要求。
5.1.3对产品的测试进行监控并录像时,必须保证摄像头与试验器材间无任何可能对试验有效性产生影响的阻挡物。
摆动类器材进行疲劳性能测试时,摄像头应与型式试验器材的转动、摆动轴心线保持平行。
摄像位置固定好后,整个测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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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式运动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NSCC/W055
第B版
第 0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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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4-8-1
附件:围网风载荷计算示例
立柱规格:Φ76mm×3mm; 围网的孔格为方形,尺寸为 50×50mm, 网丝直径为 4mm 围网在风荷载作用下必须牢固稳定,围网强度验算如下: a) 确定风荷载标准值
wk gZ ∝st ∝z wO
笼式运动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NSCC/W055
3.2.3 检验标准 根据笼式运动器材的类别,选择适用的产品标准 产品类别 笼式足球器材 检验标准
第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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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4-8-1
GB/T19851.15-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 15 部分:足球门》 足球竞赛规则
笼式篮球器材
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篮球竞赛规则
通用要求》
笼式排球器材
GB/T19851.13-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 13 部分:排球网柱、 羽毛球网柱、网球网柱》 排球竞赛规则
笼式羽毛球器 材
GB/T19851.13-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 13 部分:排球网柱、 羽毛球网柱、网球网柱》 羽毛球竞赛规则
a
注 a:当缓冲距离小于表 1 中规定时,在 2500mm 高度范围内围网立柱应有防护包扎物。
表 2:篮球场地围网尺寸 项目 标准篮球场地 三人制篮球场地 长度 28 14 宽度 15 15 表 3:排球场地围网尺寸 项目 标准排球场地 长度 18 宽度 9 边线缓冲距离 ≥3 边线缓冲距离 ≥1 ≥1
wk — 风载荷标准值(kN/㎡)
gZ —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st — 风荷载换算体型系数
∝z —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 — 基本风压(kN/㎡)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附表中直接查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分析求得。 gZ 、∝st 和 ∝z 可以从
3.3.1.12 采用预埋结构的,预埋件应符合 3.1.3.1.10 或 3.1.3.1.11 要求,预埋螺钉顶部不得高 于地面;立柱不应使用膨胀螺栓进行地面固定。 3.3.1.13 浇筑围网立柱地基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 C20,各支撑立柱和主体应保证与水平的安装 地面垂直,垂直度公差应不大于 1/100。 3.3.1.14 拆装式笼式运动器材,承载立柱不与地面直接固定时,立柱底部应采用法兰盘结构,且 立柱顶部应有钢梁支撑结构。 3.3.1.15 距地面 2000 高度范围内,围网不应具有可攀爬的结构。 3.3.1.16 笼式运动器材至少具有 2 个进出口。 3.3.2 围网尺寸. 笼式运动器材根据其功能可分为: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羽毛球、多功能运动器材等,根 据其功能的不同,围网尺寸应满足相应的运动项目的需要,围网内净尺寸应符合表 1 至表 5 的要
笼式运动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NSCC/W055 版本:B/0
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14-7-25 实施日期:2014-8-1
笼式运动器材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NSCC/W055
1.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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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4-8-1
本规则适用于采用围网结构将单一功能或多种运动功能产品集于一体的笼式运动器材产品的 认证,如笼式足球器材、笼式篮球器材、笼式多功能运动器材等。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申请 3.1.1 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使用功能相同、主要材料、生产工艺相同的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单元。 3.1.2 申请文件 申请产品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至少随附以下文件: a) b) c) d) e) f) g) h) i) j) k)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简介(申请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历史) ; 企业组织机构图、质量手册; 采用的产品标准(在 NSCC 公布的产品认证标准目录内的标准不需提供) ; 生产加工过程流程图(标明与认证产品性能有关的关键工序) ;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 主要检测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 ; 申请认证产品的名称、型号、图片、使用说明书; 关键外购件、原材料等基本情况(可以在工厂检查时提供) ; 围网风载能力设计说明书; 需要时,NSCC 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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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4-8-1
3.3.1.5 围网风载荷标准值应不小于 0.35 kN/㎡。 (计算方法见附件:风载荷计算示例) 。 3.3.1.6 具有封闭功能的顶部结构应能起到必要的防护,防止球脱出的功能。 3.3.1.7 易接触的管材末端应采用零部件或管塞封住,除使用工具外应不可拆卸。 3.3.1.8 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且防锈和防松,螺纹突出部分不应超过其螺距 3 倍的长 度,使用者易接触区域应符合下列要求: ——永久覆盖突出的螺栓螺纹; ——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不应超过 3mm; ——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 105°或不应有易钩挂形状。 3.3.1.9 围网安装应确保稳固、可靠,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撑部件的松动现象。 3.3.1.10 立柱埋入地下的深度应不小于 400mm,混凝土地基的水平尺寸应不小于 400mm×400mm; 安装围网立柱的混凝土基坑不应为上大下小的形状。 3.3.1.11 围网的地面安装及其埋入地下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地埋结构见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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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4-8-1
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 3 年内至少覆盖《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 项目。 监督复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 3.7.3 获证后的抽样检测 产品监督检验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11.4 条款规定执行。 需要时,抽样检验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 抽样检验的数量与型式试验样品数量相同。 对抽取样品的检验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在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 3.7.4 监督结果 监督结果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11.5 条款规定执行。 4 认证资格 4.1 认证资格的保持 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9.2 条规定执行。 4.2 认证资格的变更 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9.3、9.4 条规定执行。 4.3 认证资格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消 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9.5、9.6、9.7、9.8 条规定执行。 5.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批量检验认证模式认证证书仅对该批次认证产品有效。 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10 条规定执行。
3.2 型式试验 3.2.1 型式试验样品 用作型式试验的样品必须为正常批量生产且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申请方负责按认证机 构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的可信性负责;或由 NSCC 现场抽样。 3.2.2 样品数量及处置 样品数量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试验后,样品按申请方要求处置,相关资料存于检测记录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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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3.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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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均应进行一致性检查, 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形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工艺结构、关键工艺应与型式试验时的样品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原材料/供应商应与申报时、型式试验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 在检查时,对产品的重要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对产品的进行封样,交认证方带回保存, 在申请方不再持有认证证书后,由认证方交还给申请方。 3.5.1.3 审查范围 工厂审查的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和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与制造拆装式垫层 产品有关的质量体系所涉及的部门、岗位、设施相关的质量活动及在制品的质量等。 3.5.2 初始审查时间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的产品检查数量、产品复杂程度和生产规模等因素确定。 3.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9.1 条款规定执行。 3.6.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 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按申请产品的试验周期确定,一般 30 个工作日(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进 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符合 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果评定、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3.7 获证后的监督 3.7.1 获证后监督检查的频次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11.2 条款规定执行。 3.7.2 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主要内容按《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11.3 条款规定执行,必要时抽取样品送 检测机构检测,见 3.7.3。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 3.3,3.4,3.5,3.8,3.9 是每次监督复查的
笼式网球器材
GB/T19851.13-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 13 部分:排球网柱、 羽毛球网柱、网球网柱》 网球竞赛规则
笼式多功能运 动器材 3.2.4 检验方法
根据场地运动功能配置,在上面选择相关适用标准。
笼式运动器材产品的型式试验采用现场检验和/或实验室检验的方式,依据标准规定和/或引 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验。 按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3.3 笼式运动器材围网要求 3.3.1 笼式运动器材围网除符合 GB 19272-2011 条款 5.2、 5.3.2.2、 5.3.2.6、 5.3.5、 5.3.6、 5.3.10 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3.3.1.1 笼式运动器材四周全部用围网封闭,需要时顶部可封闭。 3.3.1.2 围网及立柱的布置应保证有足够的刚度、稳定性,主要承载立柱的钢管直径应不小于 76mm,管壁厚度应不小于 3mm 或同等强度;立柱间隔不大于 3 米。 3.3.1.3 围网高度不小于 4 米。 3.3.1.4 具有围网网片的,围网网片应经包塑、浸塑处理,处理后网片丝径应不小于 4mm,处理前 丝径应不小于 3mm。围网孔径应与运动功能相适应,防止球脱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