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公司类型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具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身份的自然人,也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二者的区别是:1。
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2. 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
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1)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但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4)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5)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它的优势在于: (1)个人投资,设立容易.因为是一个人投资,个人决策即可设立,无须与其他人在一起按照议事程序制定章程,申请、登记也比较简便. (2)规模较小,灵活多样。
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人出资,一般都规模较小,或者说,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经营,能适应市场迅速多样的变化,以多样化的经营适应市场多样的需要。
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大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一)企业法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1)出资人不同。
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为两人以上,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出资人出资的行为能力也不加限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的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可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并独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区别。
(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的仅仅是股权,其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不能由股东直接支配和使用,只能通过股权的持有来控制公司,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对其出资的财产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直接支配并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即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献策产为限对公司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则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具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
虽然它们都属于公司类型,但在法律地位、经营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全权经营并负担全部债务的企业形式。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创业者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和经营者,他们独立承担所有企业的风险和债务。
该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业务和个人财产是混合在一起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是创办简单、运营灵活,并且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然而,缺点是经营者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没有明确的区分,个人财产可能会受到企业债务的影响。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多个合伙人为共同目标而设立的企业。
合伙人在企业中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和技术,并共同承担风险和债务。
合伙企业的优点是成立灵活,合伙人之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制定协议。
合伙企业的缺点是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他们个人财产可能会因企业债务而受到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是一种类似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公司债务由公司负责,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公司和股东的财产有明确的界限,股东不承担超出其投资的额外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结构相对较为灵活,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是设立和运营流程相对复杂,需遵循各项法律法规。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一种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的各项权益以股份形式明确,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不承担公司债务的个人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股东不负有无限责任,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变现自己的投资。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规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来管理企业。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投资创业时,不少投资者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遇到一个困惑:是设立个体工商户还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是怎么回事?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企业有不同的法律形态,中国微小企业常见的法律形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企业法律形态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业主数量、注册资本、成立条件、经营特征、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等不同。
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定义1。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2。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
二、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同点1.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2。
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
3。
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4。
都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个体工商户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身份成为公司股东,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三、适用法律不同1。
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是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各累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合伙;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外资独资1、国有企业2、三资企业(其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3、集体企业4、私营企业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的分类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完整word版)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大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一)企业法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1)出资人不同。
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为两人以上,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出资人出资的行为能力也不加限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的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可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并独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区别.(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的仅仅是股权,其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不能由股东直接支配和使用,只能通过股权的持有来控制公司,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对其出资的财产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直接支配并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即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献策产为限对公司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则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具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目前的企业类型都有哪些
目前的企业类型都有哪些企业类型分为哪几种法律常识:企业类型的划分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
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3、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4、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
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5、集体所有制企业。
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
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6、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一、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企业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企业股东有限责任直接决定着股东投资可以满足利益需求,同时也可以将担负的风险限制在合理的范畴之内,在投资的时候将更加积极;2、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以公开的方式发行债券或者股票,在社会上进行集资;3、企业实行的原则为经营权分离以及所有权,有助于提升综合管理水准;4、由于企业自身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使企业经营运作以及资本逐渐实现利益较大化;5、企业形态已经脱离个人色彩,主要体现出资本的性质,股东个人生存与安危对企业正常运营并不会产生影响。
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1、发起数量不同,有限公司发起人在2到200人之间,有限责任公司在50人以下;2、公司财务不同,有限公司财务须向全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不必向全社会公开。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公司 组织形式
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
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
4.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
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5.个人独资企业: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
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6.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
以上就是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权利、责任、税收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完整版)不同商业组织形式区别
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事务
是否有章程
否
否
是
是
出资形式
货币
形式广泛: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货币以及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财务是否公开
否
否
否
是
是否可发行股票
否
否
否
是
是否可发行债券
否
否
是
是
股权证明形式
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通知与公告;偿清产债;责任消灭制度;注销登记程序。
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注销;宣告破产。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公告;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财产支付的先后顺序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余额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如果不够支付前面所述的费用,应当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法企业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企业类型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2.个人独资企业。
3.合伙企业。
4.全民所有制。
5.集体所有制企业。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所有公司的活动都需要依据公司法来进行和运作。
公司法对于公司类型也有很明确的划分。
那么,公司法企业类型有哪些?分类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小编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企业类型有哪些?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一)、有限责任公司,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
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
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
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
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二、公司法对于企业分类的依据是什么?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
关于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
03
有限责任公司
04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 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 责任的企业。适用于需要扩大规 模、增加投资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适用 于大型企业或需要公开发行股票 的企业。
组织架构与运营管理
组织架构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采取简单的组织架构,由 投资人直接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企 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聘请 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运营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 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 作效率;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
Part
03
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及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可以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应向社会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有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等;
设立条件与程序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程序
设立条件与程序
签订合伙协议
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是什么?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是什么?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的区别1、非公司制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其实就是你自己成立的公司就由自己的管理,不用假手于人,但同时与此相对的,倘若公司面临了什么问题,所有的责任也将一个人承担。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则不同,公司并不是交由一个人管理,利润也并不是由一个人独享,所以要面对的风险自然也不用一个人承担。
3)合作制企业合作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仅一字之差,可两者之间确实千差万别。
合伙是法律概念,合作是生活概念。
合作制企业,顾名思义就是双方或多方在资金、劳动等各方面进行合作,共同经营的企业。
2、公司制企业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就是责任有限,同时也是资源有限。
且分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股东人数需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想注册,最低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同了,股东人数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更多至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就如以往影视剧中所写,公司的资本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们认购的股份越多,所要承担的责任就越大。
企业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Return|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别项目种类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倡始者自然人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倡始者人数 1 人 2 人以上1— 50 2— 200责任无穷责任无穷连带责任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出资额没有最低限制不限 3 万元500 万能否拥有法人资否否是是格倡始者国籍中国公民不限不限不限组织机构无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股东大会、董事会、会或履行董事、履行监监事会事事务管理自行管理或拜托他拜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管理人履行事务能否有章程否否是是出资形式钱币形式宽泛:钱币、实钱币以及可用钱币估价与有限责任公司相物、土地使用权等并可转让非钱币财富作同价出资财务能否公然否否否是能否可刊行股票否否否是能否可刊行债券否否是是股权证明形式出资证明书(不可以转让、股票(能够转让、流通)流通)个人财富与公司否否是是财富能否分别财富全部权和经否否是是营权能否分别缴税只缴个人所得税只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公司缴公司所得税,股东对其获取股息和盈利讨取个人所得税规模大小一般较小一般较小一般较大一般较大股份能否为等额否是建立的基础合伙协议章程章程个人独资公司设立条投资者只好是一件个自然人;有合法的公司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需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需的从业人员设立程申请、受理、审序查、登记解散原投资人决定解因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撤消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余情况。
清理清理人的产生;通知与通告;偿清产债;责任消灭制度;注销登记程序。
合伙公司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两个以上的合伙股东切合法定人数;股倡始人切合法定人人且都肩负无穷责东出资切合公司法要数;非其人认购和任;有书面合伙协求;股东共同拟订公司召募的股本达到法议;有实缴的出资;章程;有公司名称,建定资本最低限额;由公司名称;有生立切合有限责任年公股份刊行、筹备事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项切合法律规定;合伙经营的必需条公司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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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提交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经批准的批准文件;审核;发营业执照。
订立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设立审批;出资验资;确立公司组织机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否分离
否
否
是
是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
否
否
是
是
缴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公司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获得股息和红利索取个人所得税
规模大小
一般较小
一般较小
一般较大
一般较大
股份是否为等额
否
是
成立的基础
合伙协议
章程
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30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财产支付的先后顺序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余额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如果不够支付前面所述的费用,应当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股东大会、董会、监事会
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事务
是否有章程
否
否
是
是
出资形式
货币
形式广泛: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货币以及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财务是否公开
否
否
否
是
是否可发行股票
否
否
否
是
是否可发行债券
否
否
是
是
股权证明形式
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属于投资人。
所有权属于合伙人;经营权由委托人执行,合伙人可以监督。
召开股东会比较方便,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责任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
投资者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实缴的出资;由企业名称;有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年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债务偿清
投资者承担。
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
项目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者
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法人
发起者人数
1人
2人以上
1—50
2—200
责任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出资额
没有最低限制
不限
3万元
500万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否
否
是
是
发起者国籍
中国公民
不限
不限
不限
组织机构
无
无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董事、执行监事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通知与公告;偿清产债;责任消灭制度;注销登记程序。
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注销;宣告破产。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公告;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