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三种企业形式的不同
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大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一)企业法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1)出资人不同。
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为两人以上,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出资人出资的行为能力也不加限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的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可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并独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区别。
(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的仅仅是股权,其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不能由股东直接支配和使用,只能通过股权的持有来控制公司,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对其出资的财产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直接支配并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即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献策产为限对公司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则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具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企业的三种主要形式
企业的三种主要形式个人独资(SOLE TRADER/PROPRIETORSHIP):这种企业是有企业经营者个人投资开办的,有点像中国的个体户。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1)经营收益由投资人独享,不用与其他合作者分享;(2)组织机构简单;(3)完全由投资人控制,投资人说了算,无须与他人协商;(4)低税收。
企业的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核算,纳税额可能低于公司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1)投资者独自承担企业所有损失;(2)投资者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资本金少,融资困难;(4)经营能力受投资人个人能力限制。
合伙公司(PARTNERSHIP):这种企业很常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小型企业务多用此种组织形式。
合伙公司的优点:(1)投资人为2~25个,资本金较独资增加;(2)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承担;(3)由于合伙人多,有益于增加客户数量和业务种类。
合伙公司的缺点:(1)控制权分散,每个合伙人都对企业有控制权;(2)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利润要在合伙人中分配;(4)如果合伙人中有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企业可能关门。
股份制公司(LIMITED CORPORATION):这是最多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制公司的优点:(1)投资者(或称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责任,即有限责任;(2)融资能力强,资本可以很多;(3)股权转让容易。
股份制公司的缺点:(1)公司运营的费用高,开办费、审计费、代理费等都比上两种企业形式高;(2)财务公开,信息充分披露,使企业的经营密码公之于众;(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产生经理人的越权问题;(4)高税收:公司所得税在一定情况下高于个人所得税,此外投资人在分红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造成双重纳税。
总结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制度的重大区别点
总结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制度的重大区别点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制度,它们在组织形式、法律地位、出资方式、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重大区别点。
一、组织形式公司企业是一种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
公司企业通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则是一种非法人组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个人独资企业则是一种个人所有的企业,其法律地位与个人相同,出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法律地位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诉讼权。
公司企业的股东通常只对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与合伙人的个人法律地位相互关联,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与出资者相同,出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三、出资方式公司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者将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企业,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通常较高,且需要进行验资和登记。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合伙人将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合伙企业,从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等,出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企业,从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通常较低,不需要进行验资和登记。
四、责任承担公司企业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中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比较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1)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2)优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简单,运营灵活,决策迅速。
(3)缺点:企业规模有限,缺乏稳定性,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2.合伙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组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
风险。
(2)优点:相对稳定,可以集合多个人的财力和智慧,共同应对风险。
(3)缺点:合伙人之间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决策效率较低。
3.公司制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依法出资设立,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优点: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能够筹集大量资金。
(3)缺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相对复杂,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4.集体企业:
(1)特征:由职工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2)优点:灵活性较高,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缺点: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容易产生内部矛盾。
5.股份合作制企业:
(1)特征: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既体现合作又体现股份。
(2)优点:灵活性较高,可以集合多人的财力和智慧,同时也可以通过股份的形式分散风险。
(3)缺点:产权关系复杂,容易产生纠纷。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投资者责任、运营灵活性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
一、组织结构公司企业是一种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组成。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运营。
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东会等组织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灵活,合伙人可以根据需要协商制定企业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投资者责任公司企业的投资者通常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个人资产被用于抵押或担保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破产时,投资者的损失通常只限于其在公司的投资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企业破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某个合伙人的出资已经全部偿还,他仍然需要对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承担责任。
三、运营灵活性公司企业在运营上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
公司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规模和调整组织结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简单,通常没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所有者或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些企业在运营上可能会受到较大的个人风险和财务压力。
四、税收待遇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税收待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税收来降低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相对较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所有者或合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不过,在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主体形式不同
非法人企业,不具有公司形式
公司法人
责任承担不同
无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
财产所有制不同
私有制企业,财产归个人所有
国有制
财产权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财产无明显区分
法人财产制度,股东是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部门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后债务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人。执行合伙事务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的变化
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
②合伙人自然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①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条例补充:
《合伙企业法》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
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通常体现为由多个自然人按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有机体。
它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在法律上具有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不管有多少从业人员或雇佣人员,即使无雇员的个体经营组织也是企业,即个人独资企业。
那么,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的具体分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以企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即依据企业在法律关系中是否具有独立的资格和能力,企业可分为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
法人企业是指依法享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企业,如国有企业、公司企业等。
非法人企业则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投资者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以企业法律形式为标准,即依据产权形式、责任承当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种典型的企业法律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它是迄今为止古老、简单的企业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企业投资主体单一,投资者对企业同时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企业不能获得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必须承当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基于合伙协议而成立的,我国《合伙企业法》要求合伙协议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由于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必须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企业法》要求合伙人只限于自然人。
法人不能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不得享有法人资格。
(3)公司企业。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共同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当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利弊分析
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利弊分析创业已经成为了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成为自己的老板,创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在创业的道路上,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的利与弊进行分析。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投资单独经营的企业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成本较低,手续简单,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
大学生创业者可以自主决策,并全权管理企业。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税负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
然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由个人承担,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问题,个人财产也将受到冲击。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受到个人能力及资源的限制,缺乏合作伙伴和团队的支持。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的优势在于可以共同分享风险,充分发挥各合伙人的优势。
大学生创业者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共同致力于企业的发展。
合伙企业还具有便利的运作和管理模式,没有繁琐的公司章程和注册手续。
然而,合伙企业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合作纠纷,管理决策不一致等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其次,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益和责任关系需要明确规定,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多个发起人出资、形成联合经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在于资本金和风险共担,个人财产不会受到企业债务的影响。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创业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形成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也需要考虑。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注册资金较高,对资金要求较高。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为繁琐的注册和注销手续,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
四、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由多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成的企业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优势在于可以进行股份发行,吸引更多投资者的资金支持。
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
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1. 企业的类型可以根据其所有权形式来进行划分。
根据所有权形式,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独资经营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同一人负责。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由股东出资组成公司的,股东以资本参与经营,公司独立于股东之外。
2. 另一种常见的企业类型划分标准是根据所有人的经济责任是否承担有限来进行划分。
根据这一标准,企业可以分为有限责任企业和无限责任企业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企业指的是企业的所有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是有限的,即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例如有限责任公司。
无限责任企业指的是企业的所有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是无限的,即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
3. 企业类型还可以根据所属的产业来进行划分。
根据这一标准,企业可以分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等。
制造业企业是指以生产产品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如工厂和工艺品作坊等。
服务业企业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如酒店、咨询公司和旅行社等。
商业企业是指以购销货物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如超市、商场和电商平台等。
4. 最后,企业类型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来进行划分。
根据这一标准,企业可以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等。
微型企业是指员工规模较小,经济规模较小的企业;小型企业是指员工规模和经济规模适中的企业;中型企业是指在员工规模和经济规模上较为中等的企业;大型企业是指员工规模和经济规模较大的企业。
总结起来,企业的类型可以根据所有权形式、经济责任、所属产业以及企业规模来进行划分。
每种类型的企业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经营方式,了解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对于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特点非常重要。
企业法律组织形式及选择_财经综合基础_[共3页]
财经综合基础250法律法规。
二、企业法律组织形式及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依法建立。
但是,在创建企业时,创业者需要认真考虑的是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企业法律组织形式。
在选择具体的企业组织形式之前,创业者首先要了解我国企业哪几种企业法律组织形式,以及它们各自的优、缺点,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企业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基本法律组织形式。
1.各种企业法律组织形式的优劣比较(1)个人独资企业。
优点如下。
①企业设立手续非常简单、费用低。
②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控制权。
③可以迅速对市场的变化做出反应。
④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双重课税。
⑤易于保密。
因为一人独有,所以在技术和经营方面易于保密。
缺点如下。
①投资者风险巨大。
创业者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使创业者承担了较大的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
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②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
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③企业连续性差。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④创业投资的流动性低,产权转让困难。
(2)合伙企业。
优点如下。
①企业设立手续简单、费用低。
②经营者即出资者人数的增加,突破了单个人在知识、阅历、经验等方面的限制。
众多经营者在共同利益驱动下,集思广益,各显所长,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必然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③企业资本来源比个人独资企业广泛,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企业资金受单个人所拥有的量的限制,并使得企业从外部获得贷款的信用增强,扩大了资金的来源。
④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双重课税。
缺点如下。
①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风险大。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业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
但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业主而言:(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生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通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有时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经营的企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具体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企业是一个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用不同的形式在呈现。
下面来介绍几个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熟悉的。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
原《公司法》规定: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根据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形式。合伙企业的具体出资额,法律并没有金额限制,只要合伙人认为与经营相适应即可。
(3)有自己的名称
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应当有自己的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该名称应符合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使用权。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义务包括:①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缴纳各自的出资。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分伙企业的财产。③合伙人不得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包括转让、赠与、对外出资等。④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其他个人财产优先清偿,不得直接以对合伙企业财产享有的权益抵销或清偿债务。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写出一种法律形态和特点
写出一种法律形态和特点
最常见的法律形态有三种:民事法律形态、刑事法律形态、行政法律形态。
1、民事法律形态:个人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都属于这一类。
2、刑事法律形态:专门就是指的关于对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罚。
3、行政法律形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的相关法律问题。
小微企业常见的法律形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这些企业的特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个人名义成立的企业形式,具有一人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等特点。
这种企业的优点是手续简单、成本低廉,缺点是经营风险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也由个人承担。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合伙经营形式,具有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等特点。
这种企业的优点是资金更加充足,经验更加丰富,但是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需要谨慎处理。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投资组成的企业形式,具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经营独立、融资能力强等特点。
这种
企业的优点是股东的风险有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公司制度相对复杂,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要求。
总之,不同的法律形态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小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企业形式,以便更好地发展和经营。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在创业开始阶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创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目前来看,在我们国家主要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等形式可供选择,而且每种组织形式都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
笼统地讲合伙企业好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好,并没有多大意义,每个投资者应当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下面列明一些组织形式的特点以供参考:合伙企业优点:一是资本来源广泛,出资方式多样,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之间优势互补、荣辱与共,大家“拧成一股绳”;二是管理方式灵活,法律的干预和限制较少,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调动积极性,自主性较强,效率也较高;三是从纳税角度讲,合伙企业并不是纳税的主体,而是采用“先分后税”的方法,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后分配到各合伙人缴纳。
缺点:一是相对于公司而言,资金来源渠道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造成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二是合伙人多的情况下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容易产生内耗和分歧,而且一旦有合伙人破产、死亡等情况往往导致合伙无法进行下,所以合伙企业存续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
三是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责任,一旦一个合伙人经营失误,所有合伙人都被连累,而且彼此之间约定的按份责任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加重了经营的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优点:一是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自己决定就可以成立一家属于自己的企业;二是注册手续简单,注册费用低,但是在我国逐渐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后,这个优势将不再存在了;三是决策自主,凡事一个人说了算,所谓“船小好调头”,经营灵活多变,容易适应复杂的市场竞争。
缺点:一是个人能力、资源有限,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信誉低,抗风险能力差。
二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一旦出现亏损,除了企业本身的财产外,个人财产也要用于清偿债务,加大了投资风险。
三是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个人的决策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企业存在的持续性差。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制企业的含义和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制企业的含义和特点》企业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全部债务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固定成本低、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缺点:(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寿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合伙企业含义: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经营的企业,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点。
①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
②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
③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
注意:由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都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换成公司的形式。
公司制企业含义。
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
(2)有限债务责任。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
(2)存在代理问题。
(3)双重课税。
第二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1、请问一个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是按照独资、合伙企业向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向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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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事务管理结构不同。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约定管理公司事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他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三者的法律形态却有以下几点区别:
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合伙制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受合伙企业法调整;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受公司法调整。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பைடு நூலகம்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
3.组建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一般为自然人;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6.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相比,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条件较宽松,设立程序较简便,进入或者退出市场也较灵活;但是其公示性(主要指财务公开程度)不如公司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经营风险大于公司和合伙企业。
4.投资人与企业(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负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