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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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
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15
•【字号】苏府办[2012]51号
•【施行日期】2012.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
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
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苏府办〔2012〕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
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为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同步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特制定《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残
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生活水平、生活品质、幸福指数和社会地位有新的提高,实现残疾人事业与苏州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同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设置原则
《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设置原则是:坚持以苏州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前提;坚持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以“率先发展一流水平”为目标;坚持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坚持以残疾人多得实惠、共享发展成果为根本。
三、具体指标
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共设置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环境、主观评价五个方面,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31项,指标涵盖残疾人生存、保障、发展等方面,体现了以残疾人
四、指标设定与取得
(一)生活水平,又称生活程度。
残疾人生活的总体水平是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首要内容。
测量生活水平的通用尺度是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对苏州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测量选取收入、生活质量、居住条件三个二级指标。
1.收入,设立已就业残疾人劳动报酬与社会平均水平比例作为三级指标,目标值≧75%。
即已经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本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达到社会平均收入的75%。
评价考核方法是抽样调查和跟踪监测城乡已经就业的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生活质量,又被称为生存质量或生命质量。
有别于生活水平的多与少、高与低的向量测度,生活质量更注重环境改善、生活品位及主观评价。
设定残疾人家庭基本家用电器平均普及率作为三级指标。
残疾人家庭基本家用电器的种类为:彩电、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话五大件。
将这五大件的平均拥有率作为评价苏州市残疾人生活质量现代化的标准,目标值≧90%。
该指标实际值以持证残疾人家
庭抽样调查和跟踪监测所得比率为据。
3.居住条件,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残疾人现代化生活的必要条件。
考察人居质量,不仅要看人均建筑面积的增加,而且更要关注居住质量。
特别对残疾人家庭来说,成套住房是其生活的必需。
设定残疾人家庭住房成套率作为三级指标。
成套住房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
但由于目前仍有农村困难家庭住房不成套,缺乏最起码的煤卫设施等情况存在,为了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城市残疾人家庭按照住房成套率计算,农村残疾人家庭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5平方米计算。
目标值≧80%。
评价考核方法是以持证残疾人家庭住房情况抽样调查为据。
(二)社会保障。
由于苏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均走在全国前列,未来五年将重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普惠加特惠上有新开拓。
设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二级指标、七个三级指标作为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
1.社会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低保标准。
设定三个三级指标:(1)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救助率。
无劳动能力是指重度的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
目标值≧99%。
(2)医疗救助率。
即除低保家庭残疾人享受医疗救助外,将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和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2倍低保标准内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体系的实现率。
目标值≧99%。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和保障性住房比例。
即研究制定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住房保障政策,优先安排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家庭,优先改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予以照顾。
目标值≧99%。
这三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2.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
风险时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制度。
设定两个三级指标:(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
以将残疾人全面纳入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为目标,贫困家庭残疾人、农村“五保”残疾人、城乡残疾学生和儿童、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
城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给予社保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保保险给予补贴。
目标值≧99%。
(2)专项保险参保率。
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设立并完善残疾人专项保险制度。
对男18到60周岁,女18到50周岁的残疾人,自愿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政府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参保水平,目标值≧90%。
这两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3.社会福利,是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全民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
残疾人社会福利主要包括残疾人日常生活福利津贴、托养服务护理费补贴、0到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贴、福利服务等方面。
设定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享有率和免费游园享有率两个三级指标作为残疾人普惠性福利的标志。
(1)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享有率。
免费乘坐公交的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0周岁以下的苏州户籍的残疾人,他们凭残疾人免费公交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目标值≧95%。
(2)残疾人免费游园享有率。
免费游园的对象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苏州户籍的残疾人,此处所指园林主要是政府投资的,并进行了一定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园林。
目标值≧95%。
这两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三)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服务专项,服务机构、服务技术和绩效考评等多个维度。
拟定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为主要向度,以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构建完善的城乡均等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
具体包
括五个二级指标和十一个三级指标。
1.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平等充分全面参与社会、实现自身权利和人生价值、分享社会进步成果的基本途径。
设定两个三级指标:(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解释为:就业年龄段男16到60周岁,女16到50周岁,劳动能力的标准是盲人、聋人和3、4级肢残人视为有劳动能力,3、4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视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目标值≧95%。
(2)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率。
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是: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市户籍的残疾人。
目标值≧95%。
这两项指标主要以调阅台账的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2.康复服务,指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教育的等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
选定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和康复需求满足率两个三级指标作为康复服务现代化的标志。
(1)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指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社区占社区总数的比率。
目标值≧95%。
(2)康复需求满足率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接受康复服务的人数占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的总数的百分比。
目标值≧90%。
这两项指标的主要以调阅台账的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3.托养服务,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低、就业程度低、社会保障参与率低,在生存和发展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建立托养服务机构是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智力、精神及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保障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打造“善爱之家”服务品牌基础上,选取托养服务满足率、托养护理费补贴发放率这两个三级指标来反映托养服务的现代化进程。
(1)托养服务满足率。
指符合托养服务条件且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的比率。
目标值≧90%。
(2)托养护理费补贴发放率。
指接受托养服务
的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护理费补贴的比率。
目标值≧99%。
这两项指标的测量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4.教育,教育是民生的基础。
受教育权利是现代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残疾人教育水平的高低密不可分。
选择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市(区)优质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和适龄残疾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率两个三级指标作为残疾人教育事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
(1)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市(区)优质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
在苏州,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市(区)包括五个县级市(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和六个区(吴中、相城、平江、沧浪、金阊、高新区),都拥有至少一所高质量的特殊学校,目标值为100%(2)适龄残疾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率。
适龄残疾学生是指在免费教育年龄阶段内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
目标值≧99%。
这两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5.文化体育娱乐。
包含县级市(区)残疾人文体活动综合服务中心建成率、社区残疾人之家建成率、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三个三级指标。
(1)县级市(区)残疾人文体活动综合服务中心建成率。
目标值为100%,即各县级市(区)至少有一所已建成的残疾人文体活动综合服务中心。
(2)社区残疾人之家建成率。
指全市(包括五个县级市)已建成的社区残疾人之家总数占全市社区总数的比率,目标值≧90%。
(3)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
指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数占总残疾人口的比率。
具体社区文体活动的参与频率是: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目标值≧80%。
这三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实地考察、查阅台账。
(四)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
拟将无障碍环境、权益维护、政府投入、组织建设、助残帮扶在内的5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标作为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的具体指标。
1.无障碍环境。
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设定出行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家庭
无障碍建设普及率三个三级指标:(1)出行无障碍。
出行无障碍涵盖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普及率、交通设施无障碍需求满足率、城镇主要道路无障碍普及率三方面,全方位保障残疾人进出的物质环境无障碍。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是指对包括各类政府办公、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医疗、学校与园林、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性质的建筑及设施进行无障碍新建及改造的达标率。
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破化处理、内设无障碍电梯、厕所、侧位、在醒目位置处设无障碍标志,文化观演建筑、体育建筑设低位窗口等。
交通设施无障碍需求满足率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实现无障碍化;已建的上述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飞机、地铁、轻轨车辆、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作适应残疾人的需要。
城镇主要道路无障碍包括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设置缘石坡道,城市各区、县、镇中心位置新建、扩建、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音响信号装置、轮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等设施。
目标值≧90%。
(2)信息获取交流无障碍。
主要包括: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加配字幕或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完成相关主要网站的无障碍改造、增添网络无障碍平台,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在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
目标值≧90%。
(3)家庭无障碍建设普及率。
无障碍建设的家庭化改造是指对生活困难且具备改造条件并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重点解决肢体、听力、视力三类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方面的障碍。
家庭无障碍建设的改造内容主要为家庭入口、厨房、卧室实现室外外道和室内坡化厕所安装扶手浴凳,方便残疾人的出入与使用。
目标值≧90%。
这三项指标的主要测量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2.权益维护。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既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公平、文
明的体现。
平等权是首要的和基本的人权。
本指标体系中权益维护下设两个三级指标:(1)政治社会生活源头参与:各级人大、政协组成人员中有残疾人代表。
残疾人维权,一部分是由于法规、政策在执行期间侵害了残疾人的权益,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某些法规、政策在制定时就没有体现残疾人平等共享和优先原则,侵犯了残疾人的权益。
在权力机关制定法律、政府制定规章、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的时候,及早参与,从源头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才更有利于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在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吸纳和保证一定比例的优秀残疾人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代表残疾人利益的界别。
(2)法律服务和救助率。
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救助率是指各法律救助部门扎实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解决残疾人上报请求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救助案件的完结率。
目标值≧95%。
这两项指标的主要测评方法是通过调阅台账来抽样调查。
3.政府投入。
政府的主导与主体保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大后盾力量。
残疾人的现代化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从政策、财政、组织角度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设定残疾人事业投入增长与社会事业投入增长增幅作为三级指标。
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采用持续增长动态发展指标,即当年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与同年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的增长比例必须相同,残疾人事业的公共投入至少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比。
要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只有不断增强政府保障经费,加大对残疾人现代化事业的财政支持,才能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
该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跟踪监测。
4.组织建设。
在残疾人组织建设二级指标下,将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率作为第三级指标。
主要考量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的健全情况,包括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残联组织与残疾人专门协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等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残疾人人才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的规划化建设等。
目标值≧99%。
该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5.助残帮扶。
本指标体系中助残帮扶下设两个三级指标:(1)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是汇集社会力量,关爱帮扶残疾人群体的有效方式,每年开展此类活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
助残志愿者是帮扶与关爱残疾人的一大重要力量。
目标值≧2次,即每年必须开展至少两次针对残疾人的社会捐赠活动。
(2)社区助残志愿者队伍覆盖率。
指全市社区拥有助残志愿者队伍的比率。
目标值≧98%。
这两项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五)主观评价。
主观评价这一指标是衡量残疾人对于当前社会环境的主观感受,将残疾人的现代化评价体系从物质生活向主观感受(精神生活)领域拓展,进入新的领域,得以更加全面地评价残疾人的现代化水平。
下设残疾人幸福指数作为二级指标,抽样残疾人现代化生活幸福指数作为三级指标。
抽样残疾人现代化生活幸福指数,是指对抽样出来的残疾人进行现代化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测评。
该幸福指数的测评项目可从客观可感和主观满意两方面涉及,包括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区扶残助残等客观方面,也包括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精神文化生活等主观方面,以100分为总分值,计算每个项目残疾人的幸福感受。
目标值≧70分。
测评方式是问卷调查。
五、考核评价
《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考核评价由市政府残工委组织专家具体实施,根据各项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视为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考核采用定点监测、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
(一)定点监测:《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生活水平”(C1)部分采用定点监测的方式,由考核组确立指定监测点,对残疾人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居住条件、恩格尔系数实施定点监测,并予以考核评估。
(二)随机抽样:《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社会保障”(C2)、“公共服务”(C3)、“社会环境”(C4)部分采用随机抽样进行实地查看、调阅台账的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三)问卷调查:《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主观评价”(C5)部分,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测评残疾人是生活幸福指数。
苏州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与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配套,具有阶段性的发展特征。
各地在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中,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提供经验和借鉴,确保各项指标体和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