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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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内与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上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内...重开介绍....向最后开出介绍信的有关部门反映,并一定要信。

组织关系一定要交给党组织,不要错误地将介绍信交给人事或劳工部门。

而且必须遵照《党章》,明确自己最后被编入哪一个党支部,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到,这样才能算是组织关系得以最终落实。

报到后,要注意及时交纳党费,如果不知向谁交纳党费或被拒收,必须立即向最后接收本人介绍信的同志询问以搞清情况,绝不能糊涂拖延。

二、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党组织(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集体办理....。

....,由党员本人签收(二)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去外省的应先开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校组织部代办,委托学院党委操作........)。

(三)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委);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浙江省内选调生(选聘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往设区市委组织部。

即“中共××市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填写“选调生(选聘生)”。

关于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毕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关于毕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各院(系、部)党总⽀:为做好2010届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作,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现将毕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基层党组织教育全体党员尤其是毕业⽣党员提⾼认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份的证明,转移组织关系是党组织⼀项严肃的⼯作,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项基础⼯作,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项经常性⼯作。

⼆、毕业⽣党员,离校前均须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续。

1、已经落实⼯作单位的毕业⽣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2、考⼊本校研究⽣的本科毕业⽣党员,办理组织关系备案登记。

3、因某些原因⼀时没有⼯作单位的,也要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或⽗母居住地的市(区、街道)、县(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组织关系转移期限:毕业后3个⽉内转出,逾期不能转出,要向所在党总⽀(党⽀部)和校党委组织部说明情况,保持有效联系。

四、若没有按期将党组织关系转出,⼜没有向所在党组织说明理由,连续6个⽉不参加党的组织⽣活或不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作⾃⾏脱党处理,不再办理党组织关系。

五、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本⼈亲⾃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本⼈不能亲⾃办理,可由所在党总⽀(党⽀部)负责⼈指定其他党员代为办理,或由党组织负责办理。

六、各院(系、部)毕业⽣党员集中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时间:1、6⽉25⽇:⽣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程学院、机械⼯程学院、⼟⽊⼯程学院2、6⽉28⽇:信息⼯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海洋环境⼯程学院3、6⽉29⽇:⾷品⼯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律系、研究⽣部七、请各党总⽀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毕业⽣党员,以便更好的做好毕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作。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毕业生党员须知

毕业生党员须知

毕业生党员须知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二、关于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1、所在学院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今年采用套印红章的介绍信,无需打印盖章。

本人须先与其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介绍信抬头),并以班为单位统计介绍信抬头,经学院党务信息员或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确认无误后,以班为单位发放空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班干部按照要求统一填写。

2、本人填写。

本人拿到介绍信之后,严格检查个人信息,对照其中项目的填写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致,如:介绍信的抬头是否正确、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时间、开具日期等,确认无误后交由班干部留存介绍信第一联。

3、及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用传真或邮政挂号信等形式反馈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转移1、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你的党员档案将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一并寄去报到地人事局。

2、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正式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档案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暂留学院,待转正完之后再统一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为了方便暂缓就业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建议暂缓就业学生可先将党组织关系单独(不与人事关系挂钩)转回生源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3、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一旦落实工作单位,请立即将党组织关系转去工作单位党组织;确有困难无法转出的,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填写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填写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填写须知个人需填写:身份证号、组织关系去向(最终接收单位)、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1)组织关系去向(最终接收单位):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

一般依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函或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填写,要求本人联系确认。

(2)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接收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名称。

此信息需结合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或党员本人联系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A.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到所在地就业、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等。

如:湖北省荆州市川店镇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

B.国有大中型企业:到该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东风汽车公司党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等。

C.到外省企事业(该企事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市直属机关党组织组织部(处))工作,或到相应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

如:中共广东省直工委组织部(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中共陕西省委科工委(西北化工研究院)、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等。

D.大专院校:一般为考取省内研究生,或到大专院校工作等。

如: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湖北大学党委组织部、孝感学院党委组织部等。

E.考取外省高校研究生,或到外省高校工作的。

如: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安交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化工大学)、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南京理工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西南师范大学)等。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

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一、关于档案转移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

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基本原则是:1、“三支一扶”。

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

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

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

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

(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

(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1、“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

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

到湖北保康资教(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

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的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应由党组织代办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党员不应私自委托他人代办。

3.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一定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

对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不予补办。

4.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有关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将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用传真或特快、挂号信等方式发回学校组织部。

5.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

党员一定要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对无正当理由,因个人原因,长期不落组织关系,不过组织生活的,情节轻微者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6.党员在毕业离校后也要记得按时向所在组织缴纳党费。

预备党员还应牢记自己的转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时间超过6个月(从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并且在此期间,党员不与党组织联系,不交纳党费,或不过党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7.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统一密封后交由学生处档案部门装入学生档案,形成个人人事档案,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密封后交由学生处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学生可凭本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本人党组织档案并携带至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注意密封档案本人不可开封)。

基本原则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前必须转出。

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几种情况:(1)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由其本人向所去单位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委名称。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①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②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③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工作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工作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工作注意事项一、毕业生党员须事先联系,经接收单位同意才能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须了解清楚接收单位的名称和介绍信的抬头如何填写由于接收单位的名称和介绍信的抬头要准确填写,所以毕业生党员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之前,必须向接收单位了解清楚去处和介绍信的抬头如何填写。

根据以往的经验表明,有的毕业生不认真对待,没有了解清楚去处和抬头,导致毕业后还要回来学校换领组织关系介绍信,给学校和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介绍信抬头写法1.转往河池市各县级市、区、县介绍信开至:×××市、区、县级党委组织部:例:宜州市—————中共宜州市委组织部金城江区—————中共金城江区委组织部巴马县——————中共巴马县委组织部2.转往河池市以外的各县级市、区、县介绍信开至:×××市(县)委组织部。

例:中共临桂县委组织部中共七星区委组织部3.转往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省直工委组织部。

例:×××省人才交流中心——×××省直工委组织部4.转往部队介绍信开至:×××部队政治部6.转往银行系统介绍信开至:×××分行党委组织部。

7.转往铁路系统介绍信开至:×××铁路局党委。

对于派遣到以下单位的同学,需向用人单位组织部门确认介绍信抬头的书写方法:1.转移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2.公司、企业,尤其是跨省或地区的大中型集团公司;3.外企中国分公司;1、银行、保险、铁路、民航等单位;2、科研院所、医院、报社等企事业单位;三、哪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附件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为了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能够更加顺利的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为你办理相关手续带来方便。

请大家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按要求,重庆市内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如有必要可开具纸质介绍信。

二、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因私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之前,及时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该如何填写。

就读本校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名的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

工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的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学校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共8条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共8条

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工作在6月20前完成。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6月20日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7月8日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行政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校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留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隶属关系在原学院党委范围内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隶属关系跨学院变动,请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二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党组织可以接收党组织关系?能够接收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有:(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门;(4)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处);(5)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7)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8)铁路、金融、电信等国家垄断行业的各分局、银行、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10、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转接程序有无区别?
办理手续上没去区别,由于预备党员的党员 档案需要在一年内办理转正手续,因此最 好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单位所在党支部, 或者是单位所在街道的党支部。这样方便 转正手续的办理。
介绍信格式
————: ————同志(男/女),——岁,——族,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去————,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 志党费已交到——年——月。 (有效期 天)
• 答:党员应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及学校组织人事处出具书面报告。 学校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确有客观原因予以补办。
• 7、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如何 转移?
• 答:如若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移到原工作 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到新工作单 位;如若还没有转移到原工作单位,属于 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本人凭新 的就业报到证、书面情况说明,到学校办 理改办,超过介绍信的有效期,学院不予 办理。
2.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组织(有接收 权限)的准确称呼,确定后报党支部(非 常重要,你可以直接问“介绍信开到贵单 位的抬头怎么填写?”)
3、将姓名、性别、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
(抬头)、身份证号、民族、正式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 省内&省外、电话号码等信息汇总到各位党 支部书记处,支部书记做好统计(备注栏中 务必注明是省内或省外) 。
(盖章) 年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28008015 传真:28008014 邮编:
通报完毕 祝大家毕业愉快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学校党委组织部于毕业生离校前集中组织各学院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暑假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学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关系隶属在原学院党委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关系隶属跨学院发生变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为了帮助毕业生党员更好地了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顺利的转移党组织关系,我们将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一书中的部分规定以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些常见问题汇编如下: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注:下文所指党员组织关系均是狭义概念即正式组织关系)2、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所属党组织发生变化时应根据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何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一、组织关系转移形式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关系直接转至该单位。

2.就业单位是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暂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移,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条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如何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党员到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并确认。

3.各院系党总支派人到组织部办理完《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签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核对后,若发现疑问或错误要及时与院系党总支联系,如需修改,应及时到组织部进行修改或更换。

4.在有效期内尽快按《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进行逐级接转,直至《介绍信》抬头是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要主动联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请接收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员原所在院系党总支,以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6.《介绍信》转移结束后,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接受组织教育考察,按期自觉交纳党费。

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部分填写内容的说明1.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两类。

2.介绍信抬头内容。

(1)单位在陕西省各市或县(区),市的抬头就是该市市委组织部,县的抬头就是该县县委组织部,区的抬头是该区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和携带,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个别代办的务必要及时将介绍信送达其本人)。

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汇报,个人作出检查,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

若改派则需携带改派证重新办理。

切忌将组织关系留在身上不去接转。

三、毕业生党员对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应认真核对。

个别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有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接转单位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党委组织部更改。

四、党员档案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随人事档案一同转移。

办理了留档手续的,在转出组织关系后需办理转正等手续的,可由转入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借党员档案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档案归还校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五、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六、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外省的教育工委组织部等党组织→外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或外省高校。

八、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九、毕业生党员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十、办理留档一年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⑵ 到省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 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 到某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 某县委组织部;到特区、直辖市某单位工作的, 如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深 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到省外 工作 的,党员组织关系转 至所去的省(市、 区)委 ( )工委 组织部( ) 省(市、 区)委组织部。 织部。 织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 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 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 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 政转递,原则上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 代办理的必须有党员本人委托材料以备查)。党员 要 介绍信 的有 , 时转移组织关系, 或 党组织 。如 理由, 不办理转移 ,介绍信自 作 。 理由, 过6 不转组织关系、不 党的组织 ,或不交 党 ,或不 党 的工作, 应 党 ,作自 党 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第 三 联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学院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内)
序 号 介 绍 信 编 号 学历层 次 专业班 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正式 党员 或预 备党 员 身 份 证 号 工作或托 管单位 组织关系 介绍信抬 头 党费缴 至何时 有效期 (天) 党员联系方 式 (手机 及家庭固定 电话) 领 取 签 名 领 取 时 间 回 执 情 况 备 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⑶ 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 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 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移至境内企 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 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 )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编号:_____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4 页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

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

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第 2 页共 4 页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

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来源:本站发布:党总支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0日浏览量:2422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1.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应根据所在系党总支的安排来办理。

一般程序是: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写,然后到所在党总支办理,各党总支汇总后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最后把介绍信发到党员手中。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委级别),或单位(总支、支部)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应是党委级别,不能转到总支、支部级别的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弄清楚单位所在街道和乡镇名称,不是居委会名称。

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市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30天),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当地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的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4.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致毕业生党员同志的一封信毕业生党员同志:您好!祝贺您完成了在复旦大学的学习,在您即将进入新的工作和学习单位之前,按照《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除本校直研、考本校研究生、延期毕业、西部志愿者等几种情况之外,所有的党员必须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为此,我们将有关事项向您作一提示:(一)请您仔细阅读《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的说明,与您所往单位的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规范名称,并按要求填写《年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二)如您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次转接。

(三)出国出境的党员,请在您本人离境前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并在完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手续后,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四)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您本人在有效期(市内天市外天)内将介绍信交所往党组织负责人或组织部门,并做好介绍信“回执”工作。

年月起上海市内党员组织关系依托“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实时转接,党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天内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

只有在学校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或完成“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信息接转后,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才全部完成。

(五)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及时接转,或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且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六)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您的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动,可凭原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

(七)无故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申诉或向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反映。

上海基层党建网提供了本市党组织信息,每个区县及社区(街道)、乡镇也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为您提供帮助。

如有问题,您可致电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

学校党委组织部也开设了咨询电话(),我们将为您及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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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须与所往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以确认准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

离校转出的党员须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至到所往党组织,并发回介绍信回执,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方算完成。

现就毕业生党员各类毕业去向的组织关系转接做如下说明:
一、留校党员
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党员,本人不需要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通过总支将其有关情况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到外单位工作(含签订6个月以上见习协议)或学习的党员: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毕业去向:市内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2)纸质介绍信的转接,应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为“XX党委、党组或党工委”,凡是总支或支部的皆有误;3)网上组织关系的转接,应确认所往党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名称或代码。

4)若因工作单位入职时间较晚,无法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的,可在咨询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后先将组织关系转入该中心。

2、毕业去向:市外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2)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应填写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如“XX市/县/区委组织部”,去外省高校应填写“XX省/市高校工委或XX市委组织部”,若出现“党支部”、“党总支”、“XX乡/镇党委”、“XX市/县委”、“XX大学党委”的皆有误。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含出国出境):
应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
区党组织,也可联系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

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的党员需在离境前确认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回学校,并及时在所属党组织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1、毕业去向:未就业回外省(含出国):参照本《须知》中“毕业去向:市外就业”的转接流程。

2、毕业去向:本市未就业(含出国):参照本《须知》中“毕业去向:市内就业”的转接流程。

3、毕业去向:外省在沪居住:外省籍党员因找工作、考研等原因在上海有长期固定居所的,可与居住地“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联系组织管理落实事宜。

(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党建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程序”页面下载)
请各位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上海市内30天,外省市90天)及时完成转接,切不可放在口袋中,导致介绍信过期。

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反映。

党员服务热线: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12371。

附: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员服务咨询电话:35304273 3530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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