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备案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8]1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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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备案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8]1164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8.07
•【字号】琼发改价格[2008]1164号
•【施行日期】2008.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备案价格的通知(2008年8月7日琼发改价格[2008]1164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根据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变化,结合我省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备案价格为6200元/吨。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应的比例,制定出合理价格,降低本地区二级气站和三级销售网点的零售价格,切实加强液化气价格的监管,要对本地区液化气批发和零售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请各市县将液化石油气调价后的具体价格及存在的问题于8月11日前向省物价局报告。
本通知自2008年8月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