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4月-16年3月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

三、各险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规定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 根据市政府158号令和市社保中心2008年237号文件规定,城镇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本人工资低 于市平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其本人工资高于市平300% 的,以300%为基数缴费;按“12%﹢3元”的标准缴费:单位 缴10%,个人缴2%﹢3元。 2、存档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存档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7%。 3、农民工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单位缴费且农民工个人不缴 费): 农民工的缴费标准由单位自主选择,可以按上述“12%﹢3元” 的标准缴费,也可以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 按1%的比例按月缴费。按1%比例缴费人员,不建立医保个 人帐户、不计算缴费年限、不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二、各险种参保范围规定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二、各险种参保范围规定
(一)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5〕16号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5〕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任务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4个档次。
上海市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新政

失业保险
无
无
生育保险
无
无
残保金
1.60%
1.60%
缴费基数
1558
合计比例:
28.50%
9%
37.50%
1.60%
1.60%
表3
大城镇社会保险
单位
个人
合计比例
备注
养老保险
22%
8%
30%
医疗保险
12%
2%
14%
工伤保险
1.70%
2.70%
失业保险
0.50%
0.50%
生育保险
201107-201203
3896×40%=1558
37.5%+1.6%残保(未明确)
201204-201303
社平工资×45%
37.5%+1.6%残保(未明确)
201304-201403
社平工资×50%
37.5%+1.6%残保(未明确)
201404-201503
社平工资×55%
37.5%+1.6%残保(未明确)
2338×(37%-12.5%)
151.9
1558×28.5%-292.2(2338×12.5%)
610.3
338×(38.6%-12.5%)
176.8
1558×30.1%-292.2(2338×12.5%)
773.9
2338×(45.6%-12.5%)
(备注:30.1%=28.5%+1.6%残保金)
0.80%
0.80%
残保金
1.60%
1.60%
缴费基数
2338-11688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1档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53.721809669.605档44.7712537.24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180 48351.6060周 岁以下 1档 223.85 122686.2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最低(40%) 403.4 325.7238.3223.95791.39 一档(60%) 605.2993.19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1396.59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表(仅供参考)2015年省平工资:60520.00元2015年市平工资:57480.00元(以2015年省平月工资40%2017元、2015年市平月工资60% 2874元保底为例)单位:元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申报工资)缴费比例、总额其中:备注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一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 27.0% 544.59 19.0% 383.23 8.0% 161.36 2017元保底医疗保险2874 8.5% 244.29 6.5% 186.81 2.0% 57.48申报工资按2874元保底大病补充2874 1.0% 28.74 1.0% 28.74 0.0% 0生育保险28740.5% 14.37 0.5% 14.37 0.0% 0失业保险2874 1.0% 28.74 0.6% 17.24 0.4% 11.496工伤保险28740.224% 6.44 0.224% 6.44 0.0% 0小计38.224% 867.17 27.824% 636.83 10.4% 230.34二类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同上同上31.224% 725.98 20.824% 495.64 10.4% 230.34 同上三类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同上同上24.224% 524.8 15.824% 351.94 8.4% 172.86 同上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5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年。(即45岁以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到满60岁时最 少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待遇)。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并加盖村委(社区)公 章后,及时将《补缴表》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后将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 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养老金由基础
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计发标准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国家财政支
付55元,县财政支付5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 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中支付,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完后由统筹地区政府 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 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员死亡的,除政府补贴部分外,其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 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 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 遇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养老保险费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 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 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 2000元—国 务院指导意见设定的10个档次 各省市设定的新增加档次:2500元、3000元、 4000元、5000元,共计4个档次。 1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查询

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查询近年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凸显。
2017年江苏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经出来了。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查询,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查询窗口2016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据悉,2013年11月以来,江苏已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此次,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今后,参保范围将更加广泛: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分为100-2500元12个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
相较于此前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等12个档次,相应有所提高。
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养老保险建终身个人账户: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支付终身。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上海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Being strong is not just not surrendering in the big right and wrong, but also not changing yourself beforesetback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上海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7%,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7%,个人,7%。
人们外出找工作的时候,对五险一金尤为在意。
招聘公司是否会提供五险一金,已经成为大学生找工作的标准之一。
如果愿意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说明这个企业能为员工着想,其员工福利应该是不错的。
因为上海市场大、资源广的良好条件,许多大学生会选择去上海工作。
那么,上海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根据这个问题,我将为您在下文做出详细解答。
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1、上海社保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2、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去年4月1日-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
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南京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元
序号
年度
最低缴费基数
1
2000年1月至2000年6月
473
2
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
515
3
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
Hale Waihona Puke 5954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
705
5
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
705
6
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
853
7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
941
8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
1048
9
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
1189
10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
1369
11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1455
12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1583
13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1794
14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
1973
15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2200
16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2400
17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
2628
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精)

名称: 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发文日期: 2014-12-25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平均工资(一)201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2014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
(二)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具体标准见《2015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附件1)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
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2003-2015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1)
233811688
2338…… 自由职业 11688 者 非正规劳 233830% 14% 3% 0.50% 动组织从 11688 业人员 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338元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2338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1688元,下限为2338元;单位按本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享受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注3: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标准执行期:2011年4月1 日至2012年3月31日。
医疗保险
单位 12% 个人 2%
失业保险
单位 1.70% 个人 1%
生育保
单位 0.80%
工伤保
单位 0.50%
机关、事业 单位、企业 2599-12993 、社会团体 元(注1) 等单位 个体工商户
个人(包括 个人(包括 个人(包括 2599-12993 个体业主缴 个体业主缴 个体业主缴 业主自己) 业主自己) 业主自己) 0.80% 0.50% 元 付22% 12% 付1.7% 缴付8% 缴2% 缴付1% 2599-12993 30% 14% …… 自由职业者 …… …… 元 非正规就业 2599-12993 30% 14% 2.70% 劳动组织从 0.80% 0.50% 元 业人员 2599-12993 12% 2% 1.70% 1% 0.80% 元 外来从业人 22% 8% 0.50% 1% 员 1949元 6% (注 (注 …… …… …… (注2) 2) 2) 原参加小城 8% 2% 2599元 19% (注 9% (注 镇社会保险 (注 (注 1.70% 1% 0.80% 0.50% (注3) 3) 3) 的从业人员 3) 3) 2599元 …… 14%(注4) …… 失业人员 …… …… (注4) 新型农村社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 会养老保险 、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 参保人员 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城镇居民社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 会养老保险 、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 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 城镇居民基 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个人缴费31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 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4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620元;中小学生和 参保人员 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80元,其中个人缴费80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2993元,下限为25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经用人单位及其 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 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 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社会保险费最新政策解读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
2
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 灵活就业人员缓缴政策
现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
现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
Ø 《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5】99号 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缴费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
征收 范围
用人单位2%,职工个人1%,总费率为3%。2015年3月1日起,总费率由3%降到 2%,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为1.5%,2017年1月1日起,可以降为1%,
缴费 比例
保费 计算
用人单位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应缴纳数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以解决遭受工伤伤害的职 工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 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 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1
社保费最新基本政策
2
现阶段继续实施的社保费优惠政策
3
新系统对缴费人的便利
社保费最新基本政策
概述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 度体系的核心
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针对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失 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 去生活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经济帮助和经济补偿。
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便捷缴 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 宝相关入口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 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 行、安徽农金(包括全省83家商行)、邮储银行等商业银 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前往当地税务机关 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参保范围(一)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
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的工作人员范围。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各地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相应转入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其中,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前,下同)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南京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8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
1048
9
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
1189
10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
1369
11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1455
12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1583
13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1794
14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
1973
15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2200
16
201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
2628
18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2628
19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
2772
20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3030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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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元
序号
年度
最低缴费基数
1
2000年1月至2000年6月
473
2
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
515
3
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
595
4
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
705
5
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
705
6
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
853
7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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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序号年度最低缴费基数2000年1月至2000年6月473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515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595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705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705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853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941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1048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118910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136911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145512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158313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179414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197315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220016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240017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262818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262819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277220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30302122232425精品文档欢迎下载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2015年上海市社保缴费比例,上海个人社保缴费基数2015

2015年上海市社保缴费比例,上海个人社保缴费基数2015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来源:上海市社保网 2015-02-20 18:58:082015年上海市社保缴费比例,上海个人社保缴费基数20155险(本外来人员城镇户口)最低(高)缴费基数社保费用,执行时间:2014年04月-2015年03月缴费基数单位个人缴纳比例3022/15108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残保金单位小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小计合计21.0% 11.0% 0.5% 1.0% 1.5% 1.6% 36.6% 8.0% 2.0% 0.5% 10.5% 47.1%3022 634.6 332.4 15.1 30.2 45.3 48.4 1106.1 241.8 60.5 15.1 317.4 1423.515108 3172.7 1661.9 75.5 151.1 226.6 241.7 5529.5 1208.6 302.2 75.5 1586.3 7155.93险(只适用于外来人员农村户口)缴费基数社保费用,执行时间:2014年04月-2015年03月缴费基数单位个人缴纳比例2770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残保金单位小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小计合计21.0% 6.0% 0.5% —— 1.6% 29.1% 8.0% 1.0% — 9.0% 38.1%2770 581.7 166.2 13.9 44.3 806.1 221.6 27.7 249.3 1055. 4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说明:1、2013年度上海平均工资5036元每月(原来是4692元);2、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城保最低缴费基数3022元(原来是2815元,即用人单位需承担社保成本:1106.1元+公积金102元,合计1208.1元);3、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外来农业户籍过渡期三险缴费基数:由原2346元调整为2770元(5036元乘以55%)【按2011至2015年过渡,即在2015年4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2 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是最后一年过渡。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标准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标准北京市各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一览表以北京市 2007年最低缴纳标准1203元为例计算人员类别福利项目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京户外户养老保险1203 20% 240.60 8% 96.24京户外户失业保险1203 1.5% 45.12 0.5% 15.04京户外户医疗保险1805 10% 18.05 2.%+3元 6.02京户外户工伤保险1203 0.5% 6.02 ——京户生育保险1805 0.8% 14.44 ——分计企业应缴部分459.60个人应缴部分141.36 合计600.96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将上调274元去年北京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了3008元,比2005年多了274元,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以此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都要随之调整。
市劳动保障局在《关于2007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5项保险的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要使用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
据悉,20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比2005年增加了274元。
根据规定本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上限不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40%。
根据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9024元,下限为1203元。
此外,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106元。
自2007年4月1日起,非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147.4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21.06元。
北京4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信息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3月27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均缴费工资基数均上调为3008元。
2015四川医疗保险缴费基准表

2015四川医疗保险缴费基准表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
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
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
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三级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社保基数怎么算由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6年初发布,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星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星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社保缴纳基数的申报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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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5%
16.4
0%
0
36.5%
1194.2
残疾人保障金
1.6%
52.4
总计
1246.6
16.4
1%
32.8
35%
1145.2
个人部分
3271
8%
261.7
2%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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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10.5%
343.6
合计
3271
29%
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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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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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1%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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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7
残疾人保障金
1.6%
52.4
总计
1541.2
(三险过渡期)
月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
2015年度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企业城保)单位:元
2015年4月-2016年3月
(城保)
月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基数
比例%
应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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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应缴金额
比例%
应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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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金额
单位部分
3271
21%
687
11%
359.9
1.5%
49.1
0.5%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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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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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金额
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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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7
个人部分
3271
8%
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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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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