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A2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规范生产在导入、装配、出货等各阶段的标示要求,确保前工序向后工序提供的产品是唯一正确的产品,同时满足可追溯之要求。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及产品。
3.定义(无)4.职责和权限4.1品控部(主职部门)4.1.1对物料或产品的检测品质状态并进行正确标识;4.1.2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2仓库4.2.1负责核对及确保库存的物料或成品有正确标识;4.2.2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3生产部4.3.1负责对生产线上物料或产品进行正确标识;4.3.2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4销售中心4.4.1负责产品出厂后可追溯资料的收集、建立;4.4.2负责已出货产品整机资料的存档及需要时进行追溯。
5.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6.工作程序和内容6.1仓库物料标识卡:6.2物料检验状态标识:6.3半成品的标识6.4成品的标识6.5追溯记录6.5.1原材料的追溯记录:(A类物料)1)供货商在交货时需在包装箱或产品上标注产品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等信息,提供出货检验报表;仓库管理员根据收到的实物与《收料通知单/请检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审核《收料通知单/请检单》并组织送检;2)IQC根据《进料检验管理程序》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状况,在所检物的包装上后进行标识,检验合格粘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粘贴“不合格标签”。
3)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结果,对验合格的物料收料入库,并按不同的批次进行分开摆放管理;不合格的放置在仓库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5.4成品的追溯记录:1)生产部领料时根据《生产任务单》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仓库管理员根据《生产任务单》核对《领料单》无误后,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料;2)生产部在产品加工过程中把物料批次号填写在《随工单》上,根据成品机身编码规则在《随工单》上编制机身SN编码,并把机身SN编码粘贴在产品指定的位置上,送检时需提供对应的《领料单》和《随工单》供品质检验人员核对,并随同《成品检验报告》一同存档;3)检验人员经核对无误后进行产品检验,并把合格入库的SN号附在《成品检验报告》后面,一份留底存档,一份交物料部办理入库手续;4)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结果对检验合格的成品进行入库作业,按不同的批次进行分开堆放管理;5)发货出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批准的《销售订单》或《产品领用单》,填写《出库单》进行出库作业;发货时注意不要让货物混乱,必须按照单据记录内容一一对应发往指定的用户;6)客户换货、退货、维修时,客服部应核对客户信息和对应的产品SN号是否是与销售《出库单》记录的信息一致,核对无误后根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6.6追溯方法1)利用产品机身SN编码追溯到订单号、产品规格、客户、出货数量、出货时间以及《成品检验报告》等信息;2)根据产品机身SN编码可以追查到《随工单》,根据《随工单》可以追溯到生产现况以及产品生产时使用的A类物料的批次号等信息;3)根据物料批次号可以追溯到物料的出入库时间和供应商来料信息及来料检验信息;7.相关文件7.1进料检验管制程序7.2制程检验管制程序7.3成品检验及可靠性试验管理程序7.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相关记录8.1随工单8.2领料单8.3出库单8.4产品领用单8.5收料通知单/请检单9.附件9.1附件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制工作流程图附件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制工作流程图。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类别
标签颜色
1
合格
绿色
2
不合格
红色
3
返修/返工
白色
4
待验/待处理
黄色
5.2 .2仓库和生产现场的材料、在制品、成品必须按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按定置管理要求放置在规定区域内,并挂上表示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签。
a.产品经检验合格的,使用绿色“合格”标签;
b.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使用红色“不合格”标签;
3.2可追溯性
3.2.1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2.2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3.2.3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5.1.3.3仓库管理员在“送检单”上注明进货品名、规格型号、批次对应关系及数量等提交检验。
5.1.3.4进货产品验证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记录单”上的批号将合格的进货产品分批次存放在合格区,并记入“原材料管理台帐”。
5.1.3.5,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领料原辅材料实行分批次投料单上均应有批次号标识。
5.1.5.3销售部必须保证成品在送到顾客前标识的完整性与清晰性。
5.1.6产品批次管理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实施产品批次管理,具体按《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执行。产品追溯顺序(见附录A)。
5.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2.1检验和试验状态主要是通过带色标的标签来表示,并辅以“产品跟踪卡”和有关的质量记录。废品应标以红色永久性的标识放置废品隔离区。
5.1.4过程产品标识要求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2.1负责进料检验及受检后物料状态的标识。
4.2.2负责制程中半成品、成品确认及确认后产品状态的标识,以确保正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4.3生产供应部
4.3.1负责生产线物料及在制品的标识。
5、程序内容:
阶段
标识方法
责任部门
5.1来料
来料以供应商标识为标识,如供应商标识不够明确时,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明确标识.
客户指定标签
具有标识的物品
各种物品正确放置
领用正确的物品
正确标识的产成品
客户所需要的产品
仓库
仓库
仓库、领料单位
仓库、车间
相关部门
仓库
5.2来料检查
1.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按指定区域区分。
2.特采用合格标签加特采申请单标识
3.客户提供物料采用客户本身标签标识.
质量部
5.3仓存物料
1.客户提供物料依不同客户分开摆放并标识。
2.非客供料依物料别分开摆放,采用物资卡标识、各物料批号及名称.
3.物料按先进先出顺序发放,并作进出记录.
客户抱怨单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标签
入库单
生产作业准备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限额领料单
原材料批号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
标签
入库单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原材料批号
供应商
进货检验单据
销售部
质量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输入
产品标识流程图
输出
过程所有者
仓库
具有标识的物品
定位放置的物品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_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産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_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摘要:对公司产品生产全程包括从原辅材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标识以确保要对产品质量形成程实现追溯,工序产品是指生产程产品,投岗位生产状态标识“待检”打入调色缸或交研磨机状态标识“D合格”目对公司产品生产全程包括从原辅材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标识以确保要对产品质量形成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原才能使用合格成品才能出厂适用围程序适用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生产程直至产品出厂全程标识控制3 职责 3 生产部 ) 责制定《产品标识管理办法》对生产全程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进行和评审; b) 原仓库责对所有原材标识控制; ) 生产车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 包装组责辅助材标识控制; ) 贴标组责包装物标识控制3技术部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控制发生要追溯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各执行部门实施3 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义严格执行不状态标识规定发现问题及进行追踪复成品仓库责产品其标识核对工作程序原仓标识控制原仓库理货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和“原收货单”进行收货并包装袋桶上用标贴方法进行码堆标识检验原材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样根据原检验报告分别使用“合格”、“限制使用”、“不合格”标识贴包装袋/桶上备区零头原可直接所盛放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材编根据不物进行分开码堆存放标识应明原编、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具有有效期限则明并标明检验和试验状态3 当原被领入生产送人员应所领用每板原上用笔明产品编、生产批、原名称、数量、送日期等对顾客提供物应标明顾客名称合等成品仓标识控制 ) 成品包装入仓尾罐有结前应贴上“待检”标识待尾罐合格由生产部通知产品合格成品仓则摘除“待检”标识b) 成品仓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产品技术部“产品送检单”填写检结并签名合格存放规定“合格品区”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成品没有进行适当处置前由成品管理人员进行隔离存放并将该批产品存放“质量问题仓”或“返工处理仓”;对检和试验判定限制使用成品由成品仓管理人员该批产品上挂橙色“限制使用”标识牌3 工序产品标识工序产品是指生产程产品3 由生产部下达《生产批次》给投调漆岗位投调漆岗位及各续生产岗位以流《生产批次》作该批产品标识依据当《生产批次》流到道生产岗位由生产部回收并归档保存以便追溯3 操作工人应盛积工序产品容器上用挂牌办法进行工序产品标识33 挂牌上标明产品编、生产批、日期、检验状态等成品标识贴标岗位根据调漆岗位“包装物领用单”或“生产计划报表”制备成品标签并贴相应包装桶上已贴标包装桶上应有产品名称、产品编、生产批、包装规格以及该产品使用事项3 包装岗位根据调漆岗位“产品包装情况表”向贴标岗位领取相应包装桶进行包装包装产品交由成品仓库核对标识分类存放5 部将出厂合格证(当顾客或合有要)随产品起发往顾客处5 标识方法 5 标识种类凡检验和试验原规定如下(用不干胶标签)标识 ) 检验或试验判定合格和可用原用绿色“合格”标签标识; b) 检验或试验判定限制使用原用橙色“限制使用”标签标识; ) 检验或试验判定不合格原用红色“不合格”标签标识; ) 不贴标原“待检”状态标识; ) 成品合格区合格产品待检成品则贴上“待检”标识0、05仓产品则不合格品5 标识使用方法 5 生产工序 ) 投岗位生产状态标识“待检”打入调色缸或交研磨机状态标识“D合格”; b) 研磨道不合格状态标识“不合格”合格输入调色缸状态标识“S合格”; )调色接投岗位或研磨岗位产品状态标识“调整”送技术部检验由技术部提供“产品调节合格通知单”检验状态标识依据由产品操作人员按其要和检验结生产标识牌“检验状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或“调整”) 对不合格品检验或试验按技术部要生产标识牌“检验状态”栏填写相应标识如“返工”、“报废”、“限制使用”等标识) 完成作业工作人员凭技术部检验人员出具技术部责人签并盖“合格”及技术部专用检验报告“检验状态”栏填写“合格”;当产品发生不合格情况按技术部出具“产品调节合格通知单”生产标识牌“检验状态”栏填写“不合格”标识5 辅助材参照条规定由生产部(包装物、研磨介质和滤等)和部(包装卡板、木箱、纸箱)责进行53 更新标识,应除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原材上只能有种标识容6 标识管理 6检验和试验状态标签由生产部设计和管理生产部、部按程序要实施6 生产部、部按照程序规定执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情况应及追溯处理63 检验印管理办法技术部检印由成品检验组组长责保管5 产品质量追溯程序 5 各工序生产记录以及检验记录和统计报表都应明确填写产品编、生产日期、生产批、数量等以便追溯5 当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由技术部根据成品包装标签上生产批、产品编可追溯到产品生产程全部53 各有关部门相应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依据出质量问题原因提出问题建议5 技术部采取现场调召开质量调分析会等措施汇总各部门见和建议提出问题报告上报厂长批准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处理6 相关件 6《采购控制程序》 6《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63《生产计划管理制》7 相关记录7原收货单 7各有关生产记录和检验单 73成品标签。
0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题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JY-QP-008 页次1/4制订部门生产部版次AO制订日期2013/08/011、目的通过对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和不合格品的标识,确保其状态得到识别,以防止误用,从而实施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
3、定义无4. 权责4.1 品质部4.1.1 品质部主管:负责公司所有物料标识要求审批,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的实施及督导。
4.1.2 领班:负责公司所有物料标识要求拟定、监督、培训。
4.1.3 品管员:负责对产品标识的检验及签收或盖章。
4.2 生产部4.2.1 主管:负责本部门区域划分(如半成品区、成品区、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等),所有物料标识要求监督、培训,并配合追溯性系统工作。
4.2.2 作业员:负责物料标签的填写及粘贴。
4.2.3仓管员:负责仓库区域划分,及对来料、半成品、成品出货、不合格品标识要求的监督、培训,并配合追溯性工作;负责来料、半成品、出货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标识与记录的维护。
5、内容5.1 标识的要求5.1.1标识的方式可以采用印章、标签、标牌、颜色及区域划分等;5.1.2标识的状态:包括合格品、次品、待检、待处理、待出货及退货等;5.1.3标识必须清晰、完整、正确无误,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5.2 标识的实施5.2.1原材料的标识5.2.1.1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以《收货单》点收来料,核对实物与标签,并验收数量无误后,应将来料置于待检区,并通知IQC检验;IQC按《进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5.2.1.2若进料检验合格, IQC应贴上绿色“合格”标签(附件),并注明检验日期,通知仓管员入库,仓管员将其置于指定的合格品区域;5.2.1.3 若进料检验不合格, IQC应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仓管员应将检验不合格的来料置于不合格品区域;若不合格的来料经相关部门评审需“特采”时,IQC应换上黄色“特采”标签(附件);5.2.1.4若不合格的来料经相关部门评审需退货,仓管员应将其置于退货区域。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程序文件编号:NK/QSP-753-01版号:A/0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实施:2018年02月01日拟制:审核:批准:受控编号:受控印章: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3.1.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
3.2. 质量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和方法。
3.3. 质量部负责所有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检验状态或印章使用。
3.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入库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和不同品种、规格、批次、货源单位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防止混用。
4.5.仓库、车间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4.1.进货物料4.1.1.物料进厂,仓管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料,需贴物料标识卡,注明物料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
4.1.2.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1.3.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保持原有产品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4.对于紧急放行的物料用“紧急放行”标签或印章对其进行标识,便于追溯(本公司不执行紧急放行)。
4.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4.2.1.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如未能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车间可在盛装的容器上直接标明其名称、型号(规格),进行标识。
4.2.2.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盒,对于合格品,需放置于合格品区,对于不合格品(包括物料),需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3.成品标识4.3.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如包装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后,可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
4.3.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4.3.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直接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 目的通过对本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有序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使其易于识别、寻找,防止混淆,并在.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之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 职责1)仓库:负责对仓库材料、成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品质部:负责对来料、在制品及成品的测量与监控,并对检测状态进行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3)生产部:负责对生产线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 工作程序4.1 产品标识的时间、方法、内容和责任人4.1.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标识:a. 采购部门进行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提出标识要求,例:合格证、标示单等(注明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求;特别应标识清楚危害物质(HS)的物料和危害物质控制(HSF)的物料。
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HSF物料签。
供应商不贴“RoHS”标签的,均算为含有害物质的物料,应严格区分。
b.仓管员将检验合格允许入库的物料放入规定区域,在其包装物上作出相应的标识。
(包括月份标签)便于先进c.标识的方法为填写《物料卡》,以便识别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及存放地点,将其贴挂于物料包装物的显眼处d.若物料原标识清晰易辨,则可采用原标识,否则仓管员应对其重新作出标识。
.1.2半成品的标识a.对于工序转移或暂停加工的半成品,由生产部门清点核对数量后,对该批半成品作出标识。
b.标识的方法为各生产车间填制“标示单”并将其放入箱底或张贴在显眼之部位。
c.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则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
.1.3成品的标识a.本公司生产的成品,在清点核对数量后,应按该批产品做出明确的标识。
b.标识为生产部门执行:在成品的外包装贴“标示单”;所有标贴必须贴在外包装上的统一位置,产品堆码时,标贴应朝外堆码,以便c.符合品质标准的成品入库后,仓管员在登录库存帐以后,应对该批成品分类及储存并做好月份标签。
d.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则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识。
5.1 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过程5.1.1“待检”状态的标识a.仓管员对到厂的外来物料,查验其品种、包装和数量后,将物料放置于划定的“待检区”。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在量产前由检验员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不合格品”标识,并监督生产部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区进行隔离,未得到不合格品处理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其转入下道工序。
5.3 产品质量追溯
5.3.1 产品追溯流程:
5.3.1.1 根据《生产指令单(工单)》、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相关资料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
5.2.1.3 仓管员根据IQC检验合格物料进行入库处理,入库后物料按《仓库储存管理规定》执行及以物料类别、型号进行区分标识管理。
5.2.2 生产过程标识及记录
5.2.2.1 生产车间所用的物料时须核对《生产指令单(工单)》中物料,核对无误后将物料放置在“待生产”货架或“待生产区”内。
5.2.2.2 半成品流入下一道工序前,在轴标或周转车内放置物料跟踪卡以识别半成品,防止过程混料/错料。
5.4.2 批次号作为产品可追溯性的依据,应记录在生产过程中所有表格、记录、装箱单、出货标签。批次号填写要做到统一、准确与实际相一致,以便对产品可追溯性进行控制。
6、相关文件
《IQC来料检验规范 》
《制程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仓库储存管理规定》
7、表单记录
《进料检验报告》
《生产指令工单》
5.2 产品标识
5.2.1 进料物料标识及记录
5.2.1.1 采购物料到公司后,仓库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并将物料放置待检区作待检标识,并通知质检部进行质量检验。
5.2.1.2 品质部IQC按《IQC进料检验规范》检验作业,并记录于《IQC进料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的作“已检OK”标识、不合格物料将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防止不同类型、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以及追、退回产品的标识。
3.定义无4.职责和权限4.1 IQC:负责在检物料的标识;4.2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在库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4.3质量管理部:是产品追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产品可追溯性的需求并组织实施追溯及在检成品标识。
5.程序5.1 产品标识5.1.1原材料的标识5.1.1.1仓库管理员负责进库原材料的正确标识,具体编号方法参考《物料批号管理规范》;5.1.1.2对于同期投产易混淆的原材料,仓库管理员还应做明显的区分标识(如放置不同的区域或颜色区分)。
5.1.2半成品的标识5.1.2.1由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标识,标识的方法可以分区放置,确保不误用、混用;5.1.2.2质量管理部应确认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方法,对不合要求的标识提出纠正要求,并监督立即整改。
5.1.3产成品的标识生产车间下生产线的产品办理入库前或入库时,装箱员应按其规定进行组箱包装前的产品加贴标识工作,如:贴上注有批号、名称、型号、规格、标准号、注册证号、CE标签等表明产品信息的标签,组箱包装前,库管员予以监督。
5.1.4完工产品的标识按要求装入外包装箱后的完工产品,以外包装箱上的信息作为最终标识, 外包装箱上应按规定的标签内容、使用语言,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标准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欧盟代表名称、地址、CE标志等信息。
5.1.5返回公司内产品的标识对返回公司内产品,库管员可以放置固定区域或外包装箱上做标记的方法标识,对易混淆的返回产品的标识应明显、清晰。
发货前,仓库管理员、业务员应按检查外包装箱上的标识、标签,不得错用、误用、遗漏。
5.1.6状态的标识和唯一性标识的记录1)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进货产品实施状态标识,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负责对半成品、包装前产成品实施状态标识;2)状态标识可采用区域划分、标牌警示等方法,采用标牌警示的方法时,其使用应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性能;3) 状态标识应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保持,只有通过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授权让步放行)时,产品才可交付,当有追溯要求时,应记录作为唯一性的标识(如: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
(完整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表记和可追想性控制程序受控状态:发放号:编号版次A/0拟制审察赞同日期日期日期1.0目的在生产、储藏、交付等产品实现过程中,以合适方式对生产的产品、所需原资料进行表记,以防范混用或误用,并表示产品的督查和测量状态。
当产品出现重要质量问题、或由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追想时,能够追想到产品的所有信息,便于采用后续的纠正 / 预防措施。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不包括设计开发阶段)产品表记及其状态表记、可追想性表记及记录的控制。
3.0职责3.1质量保证部3.1.1负责组织拟定表记控制要求,并对其推行有效性进行监控。
3.1.2负责对检验记录中的可追想信息进行确认,并记录检验结果。
3.1.3负责督查表记和可追想性要求的推行。
3.2采买管理部负责对库房内物品的表记。
负责依照各产品的可追想范围,在采买合同中要求供方供给必要的追想信息。
负责物质出入库、产品交付环节的追想记录,并将产品交付的追想信息传达给市场销售部。
3.3生产计划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产品的状态表记。
负责依照产品追想要求,在成品、半成品上粘贴产品表记和可追想性表记。
负责对质量判断后的物质进行状态表记。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想性物质进行表记和记录。
3.4市场部市场部负责依照销售合同的要求,收集保存初始分销商、用户以及购买的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
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维修备件的可追想性信息的记录。
4.0工作程序4.1表记的设定表记分类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采买进货产品、中间过程产品和最后产品进行表记的形式有三种:a.产品表记:差异产品,防范混用错用,如:采买件或整机成品上的标签或铭牌;b.状态表记:表示产品的督查和测量状态的表记,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状态;c.可追想性表记:为实现产品可追想性目的的表记。
产品表记产品表记的范围:a.进货产品;b.在制品;c.最后产品;d.可销售或维修备件。
产品表记的方法车间依照各种产品标签图纸中的要求,采用以下方法对原资料/ 半成品 / 成品进行表记:a.铭牌;b.标牌;c.标签;d.货位卡。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书

部门:制程部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书编号:IEP-QA-010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书编号:IEP-QA-0105.1.2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的设计应考虑以下:a.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满足顾客要求,除特殊规定外,产品的标识方法主要根据顾客的规定;c.满足自身质量控制的需要;d.根据产品标识和相关质量记录可以随时追溯到某个失效产品区间,使公司的质量损失尽可能减少;e.标识应易于识别,一般情况下应设计成永久性标识,在正常的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不应被擦掉。
5.1.3 在设计评审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判断设计的标识能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5.1.4 原则上要求根据产品标识可追查到所使用的材料、零件、生产日期。
5.2 产品标识的方法5.2.1 单件产品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在零件上标记批次号。
5.2.2 检验阶段、生产过程阶段、仓库贮存阶段的所有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各部门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产品标识的方法可用标签、不同颜色、堆置区域划分等形式进行,其目的在于区别和区分产品,以防止混淆,并在需要时进行追溯;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5.3 产品标识说明5.3.1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标识5.3.1.1在物资入库前,每包装原材料都有自带包装标识(含料号、规格、重量等);在外购件零件的外包装的明显处有标识卡(标识卡的内容有:产品名称、产品代号、制造单位、数量、日期、备注等)。
版本 A 3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书编号:IEP-QA-010 5.3.1.2 物资入库前在确认质量过关、数量正确、库存位置明确后,检验员填写粘贴合格标签,《合格标签》中应填写产品名称、代号、检验员、数量、日期。
物资入库后库管员更新物料卡,正常领用情况下发生的材料数量变化应及时更新物料卡。
5.3.1.3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出库管理原则上采用定量领用制度,各领料单元依据实际生产需求提交《材料出库单》,库房管理员根据《材料出库单》严格依照批次管理循序进行材料的发料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对成品、半成品和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淆使用。
当有追溯要求时,满足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本公司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和货物存放区域状态的标识及对质量追溯过程的控制。
3. 职责3.1 使用标识的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设计和维护。
3.2 生产车间负责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状态标识和管理。
3.3 仓储部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库房货物状态的标识和管理。
3.4 销售部负责接受外部追溯要求信息,向顾客反馈追溯结果。
3.5 质量技术部负责负责接收和处置质量追溯要求信息。
4. 规定4.1 标识设计使用标识的部门,根据程序文件对各种标识的规定、产品的形状、特征、识别要求,自行设计制作标识。
4.2 标识方式4.2.1 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库房货物的标识a. 生产中的半成品用货架或区域标识。
b. 颜色标识方法合格标识(绿色)不合格标识(红色)c. 存放区域标识方法不合格区域(红白线)合格区域(绿白线)4.3 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标识的安装,对容易受损的标识牌负责检查和维护,对破损的标识应及时更换,确保标识齐全有效。
4.4 标识的使用将标识设置在货架上或料堆上,标识内容为物料名称、数量等,由仓储部负责标识。
不同类别的物料,根据公司产品的等级、规格、或物资分类,划分存放的区域范围,设置区域标识牌,由仓储部负责标识。
4.5 标识不清或未标识的产品禁止发出,由质量部质检员,核查检验记录后,由原标识人员重新标识。
4.6 质量追溯4.6.1 销售部负责接收来自顾客的追溯要求,报给质量部;来自公司内的追溯要求,由提出部门报给质量部。
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按追溯程序实施追溯,追溯获得的信息、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要求追溯方。
4.6.2追溯查出的问题,责任部门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4.7追溯记录追溯中形成的追溯申请、原因分析、处理意见等,须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予以保持。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Objective对产品进行标识,避免不同产品混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追溯.The objective is to identify the products, to avoid the confusion of different products, and to ensure the traceability of the product creation process.2 适用X围Applicable Scope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追溯.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label and trace of raw materials, accessory parts, semi-finished products and finished products.3 职责Responsibility3.1 制造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归口管理.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of product labels and traceability.3.2 制造部负责车间生产的产品标识、记录及可追溯性.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labeling, recording and traceability of the products produced in workshop.3.3 采购物流部负责仓库的产品标识、记录及可追溯性.The Purchase & Logistics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product labeling, recording and traceability in warehouse.4 工作程序Work Procedures4.1 标识方式及要求Labeling Mode & Requirement4.1.1 标识方式采用记录、标签、标牌、零部件随行单等方式.Use record, tag, nameplate and parts waybill to label the products.4.1.2 每种产品的标识是唯一的,各部门按职责进行,而且标识应不影响下道工序对产品的正常使用.Each type of product carries a unique label, and each department is required to accomplish the responsibilities. The label shall not affect the normal use of products at next process.4.2 标识方法Labeling Methods4.2.1 原材料、协配件标识Labeling of Raw Materials & Accessory Partsa. 对原材料、协配件,仓库保管员应按产品包装物上的名称、规格〔图号〕、生产单位、数量、批次号挂牌标识,分区存放并记录.For raw materials and accessory parts, 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 shall tag the labels inaccordance with the name, specification <drawing No.>, production unit, quantity and lot number indicated on product package, and store them by zone and make records.b. 各生产班组到仓库领取原材料、协配件时,仓库保管员应按产品图号、名称、数量、批次号、来货单位、领货日期用<标识卡>作出标识,仓库保管员、各生产班组应作好记录.When the production teams is to requisition for raw materials and accessory parts from the warehouse, 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 shall use "Label Card" to label the products according to product drawing No., name, quantity, lot number, supply unit and requisition date. The workshop shall make records.4.2.2 半成品标识Labeling of Semi-Finished Productsa. 制造部对各班组生产的半成品,应按产品图号、名称、数量、日期用<标识卡>作出标识,并记录.The Manufacture Engineering Department shall, according to product drawing No., name, quantity and date, use "Label Card" to label the semi-finished products produced by the production teams and then make records.b. 仓库保管员对入库半成品应按产品图号、名称、数量、日期及批次号等挂牌标识,作好入库记录.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 shall label incoming semi-finished products according to product drawing No., name, quantity, date and lot No., and then make incoming records.4.2.3 成品标识Labeling of Finished Productsa.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工序操作员填写合格证、铭牌的有关内容,并按图纸要求粘贴合格证、铭牌,并作好生产记录.For acceptable finished products, the process operators shall fill in the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and plaster the certificate and nameplates according to the drawing requirements, and then make records.b. 包装后的成品,经测试合格后,由工序操作员把<合格证>贴于包装箱上,作好记录.检验人员按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巡检,并记录After the finished products are packaged and inspected to be acceptable, the process operators shall issue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and attach it on package boxes, and then make records. The inspectors shall make round inspection according to the inspection requirement and make records.c. 合格成品入库,仓库保管员按包装物的图号、名称、数量、批次号分类存放挂牌标识,并记录.For the warehousing of acceptable finished products, 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 shall arrange the storage by categories and tag the labels, and then make records.d. 成品出厂前,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申请,填写产品出库单,并记录.Before the finished products leave the factory, 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 shall fill in the Release Sheet according to the Material Acquisition Sheet, and make records.4.3 产品可追溯性Product Traceability4.3.1 在需要对原材料进行追溯时,由仓库依据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分析原始记录、材质证明单、质量检验报告单等〕和仓库保管员的来货、交货、收货登记表进行原材料的追溯.The raw materials can be traced through the quality certificates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analysis of original records, material quality certificate, quality inspection report, etc>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s and the "Product Incoming, Delivery & Receipt Registration Sheet" provided by the warehouse administrator.4.3.2 在需要对半成品、协配件进行追溯时,半成品由《作业流程卡》上的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追溯.协配件由产品上的零件号和生产日期及仓库保管员的《产品入库单》进行追溯.The semi-finished products and accessory parts can be traced through the machining & operation records, inspection records, and warehouse administrator’s "Product Incoming, Delivery & Receipt Registration Sheet" and "Product Warehouse Certificate".4.3.3 未入库的成品需要追溯时,由各制造工程部依据成品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以及《装配检查记录》进行追溯,质量部进行配合.The finished products prior to warehousing can be traced through the production date noted in finished product certifi cate, the inspector’s inspection & registration accounting book and the inspector’s signature, which shall be carried out by 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and coordinated by the Quality Department.4.3.4 向顾客交付的产品,由质量部依据成品标识、批号、成品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记录、检验员签名进行追溯,各相关部门配合.The products delivered to the customers can be traced through the ex-work date noted in finished product packaging certificate, the production date noted in finished product certificate, the product registration & accounting book, and the inspector’s signature, whichshall be carried out by the Quality Department and coordinated by other relevant departments.4.4标识的移置和管理Relocation & Management of Labels4.4.1 标识物移置后,各部门必须对标识物按职责重新进行标识,以保持产品可追溯性.After the labels are relocated, relevant departments must prepare new labels, so as to maintain the product traceability.4.4.2 若发现标识物不清或遗失时,由责任部门弄清情况后,按规定重新进行标识.If the labels are unclear or lost, the responsible department shall investigate the case and prepare a new one as required.4.4.3 标牌由使用单位负责申报,制造工程部统一组织制作,作好各类标牌的登记和标牌图样的统一保存.The use department shall submit its request for labels, while 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shall organize the fabrication, and register the labels and store the logos.4.4.4 制造工程部每周负责对车间产品标识进行检查考核.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shall check and evaluate the workshop product labels every week.5 相关文件Specific Documents5.1 AICQ/QP-1001-00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程序》AICQ/QP-1001-00 "Inspection & Test Status Labeling Procedures"5.2 AICQ/QP-1601-00 《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AICQ/QP-1601-00 "Quality Record Control Procedures"6 质量记录6.1 AICQ/QR-0801-01 《AICQ标识卡》AICQ/QR-0801-01 "AICQLabel Card "6.2 AICQ/QR-0801-02 《AICQ合格证》AICQ/QR-0801-02 "AICQ Certificate"。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WG-QP-21版本号:B/0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a)负责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b)原料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O生产车间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d)包装组负责辅助材料的标识控制;3.2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3质检人员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有效性的监督检查。
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由技术人员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3.4服务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
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4.1原料仓标识控制4.1.1原料仓库理货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和''原料收货单〃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合格〃、''隔离〃、''不合格〃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
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材料编号。
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标识时应注明原料编号、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和试验状态。
4.1.3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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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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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追溯流程图
追溯流程图
客户提供制造 生产单号
查验出货单
查成品入仓单
查包装报表
查产品上 QC 合格标签
查生产日报表
矫正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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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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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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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通过对物料及产品的鉴别,防止混淆使用和交付,便于追溯,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进料到成品出货交付的各阶段。 3 职责: 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2. 品保部:负责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和产品的追溯。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5.1 材料标示与管制: 5.1.1 材料判定标示与管制 5.1.1.1 原物料进货时,仓库促使厂商送货至待验区,由接收人员检查是否有标识,若无,接收 人员应依本公司方法标识。环保材料应在原标识上另贴上“环保专用”绿色圆形标,以作专用 物料的识别。 5.1.1.2 IQC 判定后,合格用蓝色合格标签标示;不合格用红色不合格标签标示,特采用绿色特 采标签标示。内包装为散装材料,标签贴在外箱;内包装为袋装,标签贴在包装袋正唛,至少 贴一袋。且外箱贴一张标签,注明整箱之数量或袋数等。 5.1.1.3 判定不合格之材料置入退货区,知会仓库,促使厂商处理。 5.1.2 材料贮存之标示管制 5.1.2.1 材料仓应绘制平面图标示贮存状况,方便收发物料。 5.1.2.2 各种物料应分类存放,且对各种类型标示与参照平面图摆放,用库存卡反映品名、数量、 收发状况等,涂改需签名及日期。 5.1.2.3 对于易燃、易爆等应特别用醒目之文字或图形标示。 5.1.2.4 合格与不合格品需隔离贮存且标示。 5.1.3 当产品在存储或生产时应保持材料的标识。 5.2 在制品与完工产品之标示 5.2.1 在制品或完工产品用<物品标贴>标示,由责任职能部门办理, 原则上每外包装箱贴标签一 张,但视实际为多箱操作,可在每一批量正中间一箱张贴<物品标贴>,标贴时需注明该批之数 量与箱号等,方便追溯。 5.2.2 品管对在制品或完工产品检验后,如判定合格,则在物品标贴上注明合格字样,或加盖 FQC Pass 或 QA 章,不合格用红色拒收标签示之;特采用特采标签示之。 5.2.3 在仓库或制程中,不管是暂存或贮存状态,实物与标示均要求能一一对应,标示中要能明 确品名、状态、数量、品质等。 5.2.4 暂存或贮存中,如果每箱都贴上标识不便于操作,可以用标识牌进行区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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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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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作为颜色识别:制程中不良品用红色标签标示;合格品用蓝色标签标示;报废品用红色标 签标示;待处理品用黄色标签标示。 5.2.6 首件或制程中签收,用合格或标板标贴张贴标示,或直接在样品上签署,本批产品量产完毕, 如样板个需保存,可作为合格品转入下一工序. 5.3. 材料或产品使用完毕后,其空容器上之标贴由使用部门自行清除。 5.4. 追溯: 5.4.1 当有追溯要求时,参照“追溯流程图”藉由产品各阶段的状况标识予以鉴别并得以追溯。 5.4.2 原物料若发生异常须追溯时,可藉其进货时标识之进料时间、生产批号、送货单等提供给供 应商,让其可以追溯其品质记录了解不良原因,并做改善。 5.4.3 制程中产品之追溯利用 QC Pass 标签和<物品标贴>,追溯至某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班组。 5.4.4 根据监柜记录可以追溯到产品出货时间及其相关之记录,以分析异常之原因,并做改善。 5.4.5 根据<成品入仓单>可以追溯到产品入仓日期、生产日期和生产部相关生产单位。 5.4.6 本厂单个产品没有可追溯要求,对于不同批次的产品,以生产日期及排单号进行追溯。 5.4.8 各检验与作业过程均需记录,参照《质量管制记录程序》执行,以便追溯。 6 相关文件: 6.1 质量管制记录程序 7 使用表单: 7.1 合格标签 7.2 物品标贴 7.3 成品入仓单 7.4 进料检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