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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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SO22000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不同类型、规格、批号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各阶段所处状态及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管理防止发生混用或误检、漏检、误收、误发现象。

2.0适用范围适用于进货、生产、交付过程中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各阶段检验状态标识。

3.0职责3.1 生产科归口生产过程中的标识管理。

3.2 采购人员负责管理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生产科、仓库配合实施。

4.0产品标识管理4.1 原辅料的标识原料、辅助材料入库均采用挂牌标识应注明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进货日期、数量、供方名称等。

由各仓库管理人员将原辅材料按区域分批堆放并挂好标识牌。

4.2 生产过程标识管理4.2.1 从原辅料库领来的采购物资进车间必须保留其标识,不因搬运而丢失。

4.2.2 生产现场的半成品由各班组长负责挂牌工作,并将不同产品的半成品在盛器外用文字卡形式加以区别,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级别、班组号(或班组长姓名)等。

4.2.3 对各工序生产流水线均用标识牌标识。

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各班组长负责管理并监督。

4.3 成品标识管理车间内及成品库产品成桶后,同一产品放在一处,标明规格、生产日期、班次。

车间主任负责监督管理。

4.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4.4.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挂“合格”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合格区”的区域内。

4.4.2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不合格区”的区域内。

4.4.3 待检品挂“待检”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待检区”的区域内。

4.5 检验和试验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应严格分合格品、不合格品和待检品,同时做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6 原辅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4.6.1 原辅材料进厂后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经原辅材料检验员清点数量或称重后卸入规定的区域。

4.6.2 质检科检验人员按规定的进货检验和程序进行检验,本公司无法检验的送外单位检验。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a)当采购产品包装物上有明显标识,根据情况进行另外的标识,或赋予批号。
b)当采购产品无标识或标标识不清时,仓库管理员应对该采购产品进行标识,标识可用标牌或卡片表示,标识产品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方名称等。
6.2.4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应按照规定赋予批次号的企业印刷或刻制认证标志。QA保存经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标志施加方案。
6.4.3QA TEAM检验确定合格后由仓库签收。
6.4.4生产 TEAM每天按生产量需要安排车间领取相等数量的标志使用。
6.4.5QA TEAM对每天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确保标志使用的准确合格。
6.4.6仓库保管员每天核对进出库的数量是否等同,每批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若发现帐物不符则即刻查找原因,确保认证标志不外流。
6.4.7各部门应相互协调以确保车用产品能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6.4.8汽车产品经检验合格,必须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
7.相关文件
7.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2 先入先出管理规定
3.2确保只有经过检验与试验合格的(顾客授权让步放行的除外)材料或产品才能进入下一流程或交付至顾客。
4. 范围
自业务接单到进料、贮存、生产、检验/或试验、出货至顾客信息反馈等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从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到产品交付全过程中的检验与试验状态均适用。
5. 职责
5.1Q归口管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负责检验状态标识及其管理;
6.2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6.2.1 根据需要,生产 TEAM规定产品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6.2.2 区域标识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废品区,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并对所有的标识进行维护。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引言在现代生产制造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可以确保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溯源,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生产和服务的质量,以及满足监管要求。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概念、作用以及实施方法。

什么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指给产品附加的唯一标识符,以便识别和跟踪产品。

它可以是一串数字、条形码、二维码、RFID标签等形式。

产品标识可以包含关于产品的信息,如生产日期、批次号、序列号等。

通过产品标识,可以追踪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指为了实现产品追溯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程序。

它包括了产品标识的规定和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确保产品在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以随时追溯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供应商、原材料等。

同时,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也可以帮助追踪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重要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实施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其做到以下几点:1.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通过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问题,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2.提高供应链的可控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及时了解原材料的来源和流向,减少供应链的风险。

3.增强企业的品牌价值:通过产品标识,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展示自己的品牌和形象,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和信任度。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产品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的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2.提供产品安全信息:通过产品标识,消费者可以获取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原材料信息等,帮助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追溯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通过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更容易确定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ISO9000认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SO9000认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XT-02-8.5-00101、目的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现场进行标识以实现产品的生产过程可控,可追溯性防止混淆。

对监视和测量的状态进行标识,防止误用和产品可追溯性。

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警示、环保的废弃物管理达到可控、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和全范围。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

3.2生产技术部、供销部和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产品的标识管理。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方式。

供销部负责制定物料出标识。

3.4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规范《产品标识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

3.5 安环部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标识和环保标识的管理。

4、工作程序4.1库存原物料标识实施原物料由仓管员用物料出入结存卡进行标识.明确标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并分类分区分层排列整齐摆放。

4.2生产运作过程中的产品分类标识实施:a)生产技术部按《产品标识规定》编制产品标识。

b)生产作业时依照规定核对相应标识、标签贴于产品上。

c)各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及移转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标识完好。

4.3产品追溯性的管理:4.5.1生产过程中要生产记录该产品生产流水批号、标识。

4.5.2 质检人员对过程产品全检进行记录,必须记录该产品的流水批号、标识。

4.5.3当客户或合同提出对产品要求进行追溯的时候,由质量部负责实施追溯,提报相关检验数据。

4.5.4当产品发生异常需要进行追溯查找原因时,由质量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追溯控制。

4.6 环境、安全标识由安环部管理、检查,现场相关部门负责维护。

5、引用文件5.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3《产品标识管理规定》6、记录无。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编制:审核:批准:编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文件修改记录表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造成产品及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保证实现必要的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规定的业务活动和现场实物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3.1工程部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a) 制订并组织实施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的程序;b)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产品标识和追溯性的管理和控制。

3.2项目部负责工程实物标识的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活动的标识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控制4.1.1公司规定产品标识的范围:a) 与工程产权交割有关的业务活动;b)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业务活动;c)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业务活动;d)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重要质量特性的有关实物。

4.1.2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标识的方法进行标识,确保标识的唯一性:a)业务活动以其涉及的文件资料的标识,应注明文件资料的名称、编号、类别、版次、部门等。

b)工程现场实物的标识:采用画线、树标志牌、立桩等形式。

c)建筑红线的标识:在施工现场用石灰粉标出建筑红线的轮廓。

d)地下障碍物的标识:对核实的地下障碍物用不同颜色的油笔在图纸上标注、现场采用警示牌或用石灰线圈出其范围的方法;e)定位桩:定位桩用30*30cm的混凝土立方体进行标识,基准点以埋设在桩内的钢钉为准。

f)沉降观察点:在标准层施工图上用黑色原点标出其平面位置,并在现场用油漆标出。

g)成品房标识:用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门牌号标识。

4.1.3产品状态标识的控制4.1.3.1状态分为a) 已检验合格;b)已检验不合格;c)未检验(待验);d)未判定(待定)。

4.1.3.2产品状态标识办法a) 各种纪要、批文、记录的资料是以规定级别签署为状态标识;b)现场实物是以采用台帐记录状态或在标志牌上标识状态为状态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实施标识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误用或混用,区分不同类别、不同批次以及不同的产品状态;必要时,可进行追溯,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产品(原辅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接收、贮存、生产和交付的各个阶段。

以及公司产品从生产到交付的全过程的产品的标识。

3 职责1仓库负责对进料和库存物料的在仓储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2生产车间负责原材料或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3生产部负责产品加工过程中原材料或产品标识方法的制定、区域标识维护等。

3.4 品管部负责原材料或产品在检验或试验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及标识方法的制定,并负责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4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范围内标识的制作、使用、保管及维护。

4 工作程序5产品标识6在接收、生产、贮存和交付的各阶段,各部门应保证每个或每批产品在过程控制中都有唯一性标识。

7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采用划区堆放,放置标识牌进行标识,生产过程中难以划区堆放、放置标识牌进行标识的,可采用在流程卡上记载产品型号、订单号、产品批号、数量等的方式进行标识。

8状态标识4.2.1 状态标识的分类a) 待检品标识:尚未检验的进货物资和工序加工产品b) 合格品标识: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的物资和工序加工产品c) 不合格品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物资和产品(包括让步接收、返工返修、无标识可疑产品及报废品)4.2.2 状态标识形式a) 待检标识:用黄色区域标识或标牌表示b) 合格品标识:用绿色区域标识或标牌表示c) 不合格品标识:用红色区域标识或标牌表示d) 产品状态标识可采用贴标签、插(挂)标识牌、加盖印章、合格证、划区堆放等方法进行,一般和产品标识联合使用。

工序流转卡上检验员可以用文字或印章形式直接写明产品的实际状态9状态标识的使用1客供产品的储存和状态标识按4.2.3.1 和4.2.3.2 执行,但必须注明客户名称,并分开存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IATF16949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IATF16949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IATF169491.目的a)规定在接收、生产、交付各阶段按照监视和测量要求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识,使产品不混淆;b)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当产品发生意外时,损失最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外购件、顾客提供产品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标识和追溯。

3.职责依据3.1 技术部技术部负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

3.2 生产部3.2.1 生产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3.2.3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3.2.4本程序依据 IATF16949标准中8.5.2条款。

4.程序4.1 产品标识的对象主要是原材料、辅料、外购外协件及生产过程的标识。

确保每个/每批产品都有唯一性标识,对有存储要求的产品须在标识上注明要求。

产品有小包装的,按照顾客要求的包装数量,在每个小包装外使用30*25mm(除顾客规定尺寸外)不干胶打印“物料标签”,标明: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作业员、检验状态等;在外箱/袋上使用105*50mm不干胶打印“物料标签”,标明: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作业员、检验状态等信息,顾客有特定要求时,还要增加“条形码”“二维码”的标识(按照顾客不同要求)。

4.2 原材料、辅料、外购外协件的标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标牌、标签或按批次存放等方式,其标识方法应在标牌或标签上标明其名称、数量、型号、进厂日期、供货厂家或批次等。

对于原材料,除了标牌外,还应适当的使用检验状态(绿色的合格标签、红色的不合格标签)标签进行批量控制及追溯性标识。

4.2.1仓管依据供应商的“送货单”,确认进厂之物料与“送货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4.2.2之后仓管通知检验人员,对存放在“待检区”的物料按照《外来物料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进料检验;4.2.3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在物料上贴绿色合格标签并签名,通知仓管可以办理入库手续,进料检验员在“外来物料检验记录”上进行登记,统一规定为:使用“L”代表外来物料,以收货日期作为追随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的目的在于对产品和服务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进行有效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够准确识别产品和服务的状态、来源和流向,以满足法规要求、客户需求以及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在制品、成品、服务过程以及相关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三、职责1、质量部负责制定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监督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的执行情况。

组织对标识和可追溯性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2、生产部负责对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标识。

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对标识的维护和更新。

3、采购部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带有必要的标识和相关文件。

与供应商沟通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4、销售部收集客户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特殊要求,并传递给相关部。

在产品交付过程中,保持标识的完整性。

5、仓库部对库存的物资进行标识和分区存放。

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并确保标识的传递。

四、工作程序1、标识的分类产品标识: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批次等。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定等。

可追溯性标识:如序列号、生产批次号、订单号等。

2、标识的方法标签:粘贴在产品或包装上。

印章:直接盖在产品或相关文件上。

记录:如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

区域划分:对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存放。

3、原材料的标识采购部在接收原材料时,应检查供应商提供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仓库部对入库的原材料进行标识,记录其名称、规格、批次、供应商等信息。

4、在制品的标识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个工序的在制品进行标识,记录工序名称、操作人员、生产时间等。

检验人员对在制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5、成品的标识成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次、数量、生产日期等。

6、可追溯性管理建立可追溯性记录,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

通过批次号、序列号等可追溯性标识,能够追溯产品的原材料来源、生产过程、检验情况和销售去向。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审批内容序表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名词解释 (2)4职责 (2)5程序 (2)6相关文件 (5)7相关表单 (5)8附则 (5)1目的为了区分不同产品和产品的不同状态,以防止误用、混用,在有要求的场合,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过程产品及整车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名词解释3.1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本文把产品的特征、特性、制造时间等统称为属性。

3.2产品的可追溯:通过记录产品的标识,对产品的质量状态、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或所处的位置等进行追溯的能力。

4职责4.1质量管理部是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对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产品质量状态标识的设计与管理,负责产品发生质量异常时对产品的追溯和处置。

4.2技术中心负责产品属性标识的设计与管理,产品规格型号的设计与管理。

4.3制造中心负责就零部件属性标识与供方的沟通及监督供方执行。

4.4制造中心、营销中心负责各相关过程中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

5程序5.1标识方法5.1.1零部件标识应满足下列要求:a)不能位于与零部件发生干涉的位置,或工作时易磨损断裂位置,维修拆装时易变形位置;b)标识不能影响产品性能和外观;c)标识应标注在维修拆装零件时,容易观察到的区域。

d)所有喷涂件应先喷涂再打标识。

e)同一种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位置应统一。

5.1.2对于采购产品,应保证每种供货状态具有完整标识。

5.2采购产品的标识5.2.1对于采购产品的标识,由技术中心标识要求在图样或《技术协议》中确定。

5.2.2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各供应商对采购产品实施标识,对标识的完整性实施过程控制。

5.2.3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所供样品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实物质量符合性、实施监督控制,并督促改进。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适当的标识,以确保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控制不合格品流入下一过程或工序。

⒉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形成过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控制控制。

⒊职责3·1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材料和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对产品标识进行归口控制。

3·2生产部品检负责确定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监督本程序执行。

⒋程序4·1标识4·1·1标识应字迹清晰、牢固、可靠、设置合理。

4·1·2标识应便于追溯和记忆。

4·1·3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开标识,当标识丢失或字迹不清时,由原设置标识的部门追溯记录,根据记录重新设置正确的标识。

4·1·4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转移后,应保留标识。

4·1·5本公司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等。

4·2仓库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4·2·1所购原材料的原始标签及合格证应予以保留和保护,所有标识必须含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和厂址、出厂日期等内容。

4·2·2未经检验或正在检验的原材料应有检验状态“待检”标识;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放上“合格”标识;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放上“不合格”标识。

4·2·3产品合格证是库存成品的标识。

4·3生产过程的标识4·3·1在生产车间领用的原材料、应是合格的材料,应该确认领用材料的原有标识是否完整、正确。

4.3.2 工序完成的半成品要挂上本工序的转序卡,并按工序卡片的内容要求逐项填写。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半成品,由生产者放上“待检”标识,经品检员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放上“合格”标识,不合格的放上“不合格”标识4·3·3 工序加工过程出现的不合格,由品检员作好不合格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明确自生产至交付所有阶段中产品的标识以表明生产过程产品的实际状态和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仅适用于自生产至产品交付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3职责3.1生产车间、仓管员对所属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2质检部门负责对各自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4.1标识4.1.1产品流转/存放标识4.1.1.1物料进厂,原料仓库仓管员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标记。

对于未有标记或标记不清的物品应挂以标识或贴上标签,对于物料本身的外包装标记已明确,可利用其标记进行识别,也可予以标识。

原物料应分类堆放。

4.1.1.2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暂歇期间的在制品,生产车间应对每堆物资放置标签,并注明其目前的工作状态并分类堆放,产品加工过程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

4.1.1.3加工完成的成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其外包装上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记。

客户没有要求的,在存放期间应放置相应的识别标识。

4.1.1.4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件除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外,还要有《关键件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做到质量可追溯性,对焊接、总装、涂装有《焊接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总装配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涂装检验指导书及记录》进行可追溯记录。

4.1.1.5所有流转/存放的标识除类别标牌外,应清楚说明标识的内容。

4.1.2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1.2.1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待检及不良品字样的牌子/标签,并分区堆放。

正常合格品使用产品流转单/标识牌/标签,并在上签名/盖章,不另作检验/试验合格状态标识。

4.1.2.2物料进厂,仓管员应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负责放置“待检”牌,经检验部门检验/验证合格,检验人员在进仓单据上签名并取摘“待检”牌,仓库方可入库。

4.1.2.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应放置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容器内。

4.1.2.4无论是材料还是半成品、成品,对于检验不合格,需放置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签/标牌或不合格标记或存放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区域内。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满足法规与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或委托生产的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产品检验状态、设备状态、区域、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等状态标识以及质量可追溯性范围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库房区域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的标识;负责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物料、暂存的中间品、成品的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留样的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下道工序,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

4.程序4.1产品标识: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以编号/批号及生产日期作为唯一性标识,编号/批号一经确定不得更该,以实现其可追溯;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能够区别当前的生产过程、检验状态,以及能够实现追溯;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具体执行其《生产操作规程》;由质量部编制,规定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批号表示方法。

4.1.1原材料批号示例:AB-A-001-211101 表示:2021 年 11 月 01 日到货顾客 A 类 001 产品编码所需的原材料。

4.1.2中间品批号示例:AB-Z-001-211101 表示:计划 2021 年 11 月 01 日计划生产 001 产品的中间品。

4.1.3成品批号示例:AB-001-211101 表示:2021年11月01日计划生产的一批成品4.2区域标识4.2.1区域划分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待检区为黄色、退货/召回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4.2.2常温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4.2.3冷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使产品实现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防止过程输出或其监视测量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入库时的产品标识;3.2物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仓库中所有标识的管理与维护;3.3品质部负责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状态标识;以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4技术部负责确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及记录的方式;3.5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的保护和保持,以及产品状态标识;3.6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

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式4.1.1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或其他标记等。

公司规定销售的所有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4.1.2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4.1.3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供应商、进厂时间、数量等。

4.2检验状态的分类检验人员按《检验控制程序》检验后,对产品作出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处理、返修、报废六种。

4.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4.3.1采购人员在物资到厂时,应保持物资原有的标识(如标签、铭牌、包装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还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来作为该产品的标识,不需要进行再标识。

对标识不清的产品,采购员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4.3.2检验员在进货物资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在检验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转移工作。

4.3.3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物管员应按如下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a)原材料用其本身所带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标签来标识。

带有标明品名等的外包装的物资,以其外包装上品名、型号、规格等及原有的产品标签或合格证来标识;b)物资入库后,由库房人员用堆放区域、货位、标签等来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本程序文件规定了产品标识的形式、产品标识的记录、产品标识的方法的控制程序,保证不同批次的产品具有唯一性的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厂至成品交付的整个过程产生品种混淆,同时通过质量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有利于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和成品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控制以及产品的可追溯性控制。

3、术语、缩略语本程序采用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缩略语。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过程产品的防混淆标识、生产批号、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进行标识的实施。

4.2物流部:负责仓库贮存原材料、成品防混淆标识以及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市场回收品的隔离、标识;4.3 研发部:负责制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编号(产品型号)负责制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名称和编码;4.4 品质部:负责对标识状态的制定、及各种标识使用情况的确认;4.5 各部门:负责作好质量记录(包括品种、批号、数量等),以实现可追溯性。

5、标识的种类产品实现全过程的标识主要分为三类:防混淆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以及可追溯性标识。

5.1 防混淆标识:主要通过产品加附管理小票、产品放置区域标识、颜色区分标识以及生产状态标识等方式,防止产品混淆。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由品质部进行相关规定。

5.3 可追溯性标识:通过产品名称、编号以及批号达到产品的唯一性标识,通过质量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1)产品名称(品名):区分不同产品品种的名字,表明产品的一般用途。

(2)产品编号(型号):区分不同产品型号规格的代号,是一组系统的代码或数字。

(3)产品生产批号:由数字和字母或中文组成的一批产品的唯一性的标识,以区分不同批次的产品。

•成品批号:由四位代表生产月份的数字和三位流水数字(批次)组成。

•半成品批号:由前缀的中文字“B”加位代表生产月份的数字和三位流水数字(批次)组成;必要时,为区分不同工程或设备生产的半成品,由生产部负责在批号末位追加相应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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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G/ZHD09-7.5.3-2014 A版1.目的和范围
为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所有阶段对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标识,防止混用,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的目的,编制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铸件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必要追溯。

2.引用文件
QG/ZHD09-4.2.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本程序引用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中的有关术语。

4.职责
4.1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和管理。

4.3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施加和移植,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

4.4 各生产车间和仓库保管员应保护好各类标识不受损。

4.5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和追溯性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5 程序内容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和编号方法
5.1.1 产品标识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铸字、油漆书写、文件记录、挂标签或标牌等种类。

5.1.2 编号由类别号、年代号及顺序号组成
a)公司代号表示方法
泰州润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代号:R
小圆筒 01 大圆盘 02 小圆盘 03
枣核1 04 枣核2 05 枣核3 06
大风帽 07 小风帽 08 ……
以此类推,特殊产品(如大圆筒)按照客户要求编制炉号。

5.2 采购物资标识方法
铸造熔炼用原辅材料的化学成份必须提供给炉前。

·铸造用原辅材料(指铁合金、生铁、镍板等)购进公司后,按程序送检至质量管理部相关检验员、同时附送质保书;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辅材料,相关检验员出具“物资质量验收入库单”(JL10-03),同时出具加盖本公司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仓库保管员;
·仓库保管员首次发放同成份同批次的材料时,必须同时将上述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领料人;
·领料人必须及时将化学成份报告交至电炉炉长手中;
·炉长根据成份报告进行配料,直到该种成份的材料用完为止。

5.2.2所有铸造用原辅材料必须采用挂标签或标牌的方法标明名称和规格。

5.3 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5.3.1 铸件标识
a)铸造车间根据生产安全部的铸件计划按顺序设定所生产铸件的冶炼炉号、铸件号,同时出具“铸造车间生产调度通知单”(JL08-01)交相关检验员,铸件号应直接铸制于本体上的图纸规定位置。

b)铸件合格后,相关检验员依据生产调度通知单上冶炼炉号、铸件号、零件图号、名称及材质、数量做好相关记录,并出具“产品入库单”(JL10-17)和质量保证书;
c)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零件,生产安全部根据用户规定在铸件计划上注明零件编号,生产班组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用白漆在铸件上醒目部位加注零件编号,检验员做好记录;
d)有机械性能要求的产品零件还需提供试棒毛坯,由生产班组在试棒毛坯上加注编号,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做好检验合格标识。

5.4 标识控制
5.4.1 标识应与生产原始凭证、质量记录相一致。

5.4.2 生产制造过程中零件标识被去除时,应由此道工序操作者用记号笔、油漆或钢字码将其移植,相关检验员监督其实施。

5.4.3 后续工序操作者应监督前道工序产品标识,当发现未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应返回
前道工序操作者,通过追查记录等补加正确标识,确难分辨时应重新标识。

5.4.4 产品零件上的标识应该清晰、牢固、易于辨认,不因下雨、生锈等原因而被消除。

5.5 追溯办法
铸件的追溯通过图号名称及铸件号追查到“铸件最终检验记录”(JL10-19)“炉前冶炼(浇注)检验记录”(JL10-12)“铸件热处理检验记录”(JL10-13)等,最终追查到生产班组。

5.6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6.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可分为四类:
a)待检---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
b)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合格的状态标识;
c)待处理---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状态标识;
d)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状态标识。

5.6.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式有五种:
a)标牌---用文字表示的检验和试验四类状态的标牌;
b)色彩符号标记---用不同颜色的油漆直接在零件上作的记号或文字表达的状态标识(白色油漆用于合格产品;黄色油漆用于不合格产品;红色油漆“X”用于废品);
c)放置地点---不同状态的产品放置不同状态的区域;
d)贴合格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贴上合格证(需要时);
e)检验记录---检验员对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检验合格与否的凭证记录,如入库单等。

5.7 进厂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7.1 进厂物资未经检验和试验时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其隔离堆放在指定区域,并放置“待检”标牌。

5.7.2 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员负责撤去“待检”标牌将物资移至规定的摆放地点,并设置“合格”标牌。

5.7.3 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应撤去“待检”标牌,设置“不合格”标牌。

5.7.4 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未作出最终结论时,仓库保管员撤去“待检”标牌,设置“待处理”标牌。

5.7.5 当物资被判作退货处理时,仓库保管员应及时通知经营部、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业务处理此项事宜,并将退货的物资隔离放置。

5.8 产品制造过程的检验状态标识
5.8.1 铸钢件状态标识
a)经检验合格的铸钢件,由生产班组依据铸钢件生产计划中的零件编号,
在产品的醒目处采用白色油漆注明零件编号,相关检验员出具产品质量
保证书和入库单,由车间负责将产品置于铸件毛坯库。

b)经检验但没有最终检验结论时,由检验员通知车间隔离放置在待处理区域。

c)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通知车间将其隔离放置在不合格区域。

d)当不合格品处理结果为报废时,由检验员用红色油漆在不合格品醒目处作“X”标记,并出具废品通知单,由车间将废品隔离放置。

5.9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
未经授权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当发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丢失或不清时,应重新进行评定或验收。

质量管理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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