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
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一、引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法治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
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之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本文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归纳总结。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 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 主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a. 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特点,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工作正确贯彻执行。
b. 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原则。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职权。
c. 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
加强立法、公正司法、法律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等多个环节的建设,实现全社会的法治化。
三、法律法规1. 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法律基础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国家权力的行使范围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刑法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进行规范的法律。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以及对犯罪者的处罚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4. 民法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础法律。
民法主要规定了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权、合同权利、婚姻家庭等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27•【分类】政府白皮书正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目录前言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结束语前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它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
建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着组建和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艰巨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_特点及完善_杜娟娟
2013 ・ 5 (上)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 帜, 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特别是制定与群众相关 的法律法规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 因此, 让公民参与立法是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需求。 另外,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也有 助于立法质量的提高和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对现实的社会关系 进行调整, 通过公民参与立法, 立法机关可以收集到更多的立法 信息, 了解公民的利益是什么, 公民的立场是什么, 从而做出符合 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意志的规定。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使得整个立 法活动处于公众监督下, 能有效地避免部门利益立法化。而且, 公民参与立法能使相关的利益在立法中协调, 通过的法律才能得 到公民的理解, 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和遵守。 近年来, 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采取委托起草法规草案、 法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召开座谈会、 论证会、 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为 公民参与立法开辟了多种途径。这些开门立法的做法在一定程 度上提高了我国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但是, 实际效果并 不是十分理想。 由于缺乏相关具体的制度规定, 公众参与立法的 大门到底是开还是不开完全取决于决策者, 而 “听” 了意见后, 取 与不取, 也是由决策者断之。 所以说, 从总以上看, 我国人民参与 立法的的渠道还不够宽, 参与的程度还不够广泛, 参与的机制还 不够完善, 参与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与法治国家建设 的目标还不适应。为此, 需进一步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加 快公民参与立法的进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法律制度规定。将公众参 与立法作为立法特别是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 不断扩大公民参与 立法的范围和途径, 切实保障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利。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机制。特别是立法信息的 公机制, 立法过程中, 立法的透明度对于拓展人民有效参与立法 的途径非常重要。立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于提高公民参与效 果和立法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十分重要。 因此, 需定期向 社会公布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以及在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 料。 三是要建立参与立法的诉求收集、 评估、 处理, 反馈机制。 良 好的沟通是建立在互动的基础上, 因此, 对于征集到得公众意见 和建议应有科学、 客观的评估和处理标准, 对采纳的公众意见和 建议作出必要的反馈, 对不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 (三) 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与时 俱进, 更加切合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其内部并不是完美无 缺, 僵化不变的。有些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 有效的, 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 可能不那么有效、 不 那么合理, 我们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 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 不同, 部门利益的影响以及立法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的立法冲突 和越权立法仍存在。 因此, 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 必须加大对现有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更加和谐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包括:
1.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稳定。
2.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的,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注重法治建设,还注重德治建设,将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6.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性法治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标志: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经历了快速而全面的发展,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一、法治体系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既是对过去法治体系不足的纠正,也是对未来发展需要的规划和布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需要:法治体系的建设有助于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2. 建设法治文化:发展法治体系有助于培育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促进公平正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减少社会不公现象,增强社会凝聚力。
4. 推动现代化进程:发展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原则。
2. 宪法的核心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地位,法律必须遵循宪法,不能违背宪法。
3. 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了统一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标。
4. 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
法治覆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5. 深化司法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点在于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加强人权保障。
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大特征
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大特征2011-03-10 15:19 来源:新民晚报作者:姚丽萍金志刚马亚宁新民网编辑:张嘉佳【新民晚报·推荐】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宣告: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1982年通过现行宪法,此后又先后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
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究竟又有哪些标志性特征?全国人大代表为本报做专家解读。
有法可依7部门法律齐全构建法律体系是为了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律体系形成与否,不能简单以法律的多少来论,而要从它的作用来判断。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部门法律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一整体。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说,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基本的主要的,特别是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大体上已经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总体上能够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特别注重从制度上解决公民权利和利益保障问题。
我国法律制度从不同方面对公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进一步做了具体规定,从实体和程序上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广泛、充分、真实的自由和权利。
有利于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从事政法工作30多年,亲眼目睹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及其为公民权利保障带来的诸多进步。
”应勇说,记得20多年前,一个人在看守所里竟然会拘留了10多年,此后,因为逮捕拘留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的相继出台,超期羁押的现象得到缓解;同时,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问世,“民告官”也成为公民的法定权利,公民权利日益得到制度保障。
2024年高考政治重要知识点分类总结
2024年高考政治重要知识点分类总结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高考政治,下面将2024年高考政治重要知识点进行分类总结。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背景和历史地位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3.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4. 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5.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6. 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75个知识点)1.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2. 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要求3.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和决策过程4. 党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5.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6. 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和党规党纪7. 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内在要求8. 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三、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基本任务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5. 国家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方针6.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7.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经济发展8. 地方政府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四、中国的政治建设(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模式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工作4.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作用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和发展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要求7.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保证8. 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意义五、中国的法治建设(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原则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基础和制度保障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意义和历史贡献4.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总体布局5. 法律的形式和法律的实质6. 法治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7. 党的领导下的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8. 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基本职能六、中国的经济建设(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就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发展3. 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方式4.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路径5.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涵和要求6. 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和发展对策7. 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成效8.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七、中国的文化建设(75个知识点)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和历史使命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3. 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5. 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和基本特征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要特征和基本任务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基本框架8. 文化自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道路以上是2024年高考政治重要知识点按照主题进行分类总结的内容,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项 需要 综合 利 用 立 法 、 政 、 场 、 法乃 至道 德 手段 等 多种工 行 市 司
具 才能 奏效 的宏 大 系统 工程 。就 当前 而 言 , 收入 分 配 改革 的 当务
之急在于: 一要 改 革 就 业体 制 , 高就 业质 量 ; 提 二要 改进 最低 工资
主 义 法律 体 系的几 个 问题》 的讲 话 。该 文提 出 , 国特 色社 会 主 中 义法律 体 系 ,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义伟 大事 业 的重 要 组 成部 分 , 是 是
邓 聿 文 2 1 年 1 月1 日在 《 习 时报 》 上 栽 文 《 治视 00 1 5 学 法 角 下 的 车 船 税 法 草 案 审 议 》 认 为 , 未 经 立 法 , 不 得 征 税 ” “ ,
为 当前各 种 社 会 问题 的深 刻根 源 , 历 史发展 阶段 必 然论 、 入 而 收
不 同类 型 标 准 的 设 定 , 以及 设 计 科 学的 、 整 的 、 操 作 性 的指 完 可
标 ; 是 要 建 立 立 法后 评 估 报 告 到 立 法 议 案 的 转 换 机 制 , 须 五 必
律的基础, 法律是 实践 经验 的 总 结 , 随 着社 会 实践 的 发展 而 不 并
断发展 。
收 人分配 改革的 当务之 急
郑功 成在《 中共 中央党校 学4. O O  ̄ 2 l年第5 } 期上载文《 收入分
配改 革 与财 富合 理 分 配》 为 , 认 收入 低 、 距 大 、 配欠 规 范 已成 差 分
打破 垄断 , 变革 垄 断行 业 的 收入 分 配 制度 , 小行 业之 间 的收 入 缩
差距 ; 四要 进 一 步调 整 财 政 支 出 结构 , 续 加 大 对 民 生福 利 的投 继 入; 五要 加 快 社 会保 障体 系建设 步伐 , 分 发 挥 其 调 节 收入 分配 充 综合 功 能 ; 六要 加 快 改进 税 收政 策 ; 要规 范收 入 分 配秩 序 , 七 明确
下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认识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我国领导为核心的。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大特点是以我国领导为核心。
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全国各级各类立法机关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无处不在。
整个法治建设的方向都受到了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也贯穿了整个法治体系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执行。
二、法治体系具有我国特色。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继承和发展我国传统法治文化,更要适应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践,体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我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是对我国国情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刻理解和应用,是对世界法治发展的积极回应和贡献。
三、法治体系注重整体推进,全面建设。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注重整体推进,全面建设。
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要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推动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要求,也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标,是党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五、法治体系强调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基石,法律权威是法治体系的灵魂。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总结回顾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以我国领导为核心,具有我国特色,强调整体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特征,这些特征都彰显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性和优势。
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陈斯喜2011年03月12日04: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分享∙推荐∙微博∙字号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
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具特点。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不是立法者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其他国家照抄照搬过来的,而是扎根于中国自己的土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生长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哪些特征呢?对此,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总结和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自觉建构的成文法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规划有计划地从无到有建构起来的、以成文法为表现形式的法律体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自觉、理性的活动成果,不是盲目的自然而然形成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02日 07 版)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我们还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那些对我们有益有用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
各国的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我们不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的性质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核心是国体、政体问题,国家性质和国体决定法律体系的性质。
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
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
1.以人民民主思想为基础。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权力。
我国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人民性。
2.由基本国情决定的。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不同于西方,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套中国的法律体系。
外国法律体系中的成功做法,符合我国国情,我国需要,应当借鉴,特别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国际社会通行的法治原则和做法,我国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吸纳。
3.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现代法治重视人权保障。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表现了国家对人权的重视。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1997年刑法修订,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保障法、保护法的颁布实施,都加强了对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
4.强调维护法制的统一性。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律一经通过并实施,在全国具有统一效力。
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但不得就犯罪和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作规定。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基础构建的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这个法律体系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基本原则、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特点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法律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包括:1. 党的领导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党对法律体系各个环节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起着重要作用,确保法律体系始终与党和人民的意志保持一致。
2. 宪法权威原则: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律。
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宪法为基础,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正当性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
3. 以人民为中心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充分体现。
二、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积极吸收借鉴了国际上的法律经验,并根据自身国情进行了创新和完善。
法律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 建设宪法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各类法律法规要与宪法相衔接、相协调。
中国制定了宪法法院法、宪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加强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2. 完善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民法典。
中国民法典将民事关系纳入法律规范,加强了对私权的保护,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关键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重关注涉及国家安全、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的立法工作。
例如,制定了反恐怖主义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和人民意愿,体现了中国法治的特有特点和价值追求。
法理学答案
法理学思考题一、简答题1、法理学(广义)的研究对象?答: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因而,就制度层面言,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它不关心每一门具体制度、法律的具体操作问题,而是对每一法学学科中带有共同性、根本性的问题和原理作横断面的考察。
2、大陆法系的主要特征?答:①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
②比较强调国家的干预和法制的统一,尤其在程序法上如此。
③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强调法典总则部分的作用,这是罗马法的一种传统. ④注重法典的体系排列,讲求规范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
3、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答:①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④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4、法律规则的分类?答:1、从法律规则的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可以”、“有权"“有什么权利”、“什么权利不受侵犯”等。
义务性规则—-“必须"、“应当"、“有什么义务”、“不准”、“不得”、“无权”、“禁止”等.职权性规则是关于公权力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则。
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
前者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3、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它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前者在逻辑上来讲其指定的行为先于规则本身,而后者依赖规则本身。
4、从法律规则的强制上来看,可将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前者规定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
而后者只具有指导性。
5、现代法治的基础?答:1、发达的市民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基础;2、自由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3、崇尚法律的理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4、为维护规则而设置的政治与法律结构是法治的制度基础。
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方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特色。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等。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工具,要服务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思想基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此外,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也起到了重要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法制传统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注重和谐、秩序和社会稳定,这些法律文化传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以下几个主要内容: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党的领导地位。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的领导地位是首要的,党是最高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必须依法进行。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重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是法治的主体,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以保护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
法律是治国之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国家行政、立法、司法和社会管理各个方面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依法决策和执行。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重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要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要依法治理,形成全面的法治环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原创版)目录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定义和意义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和优势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和成果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未来发展正文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定义和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为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点和要求,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法治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制度、行政执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等。
这些制度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整体。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不断发展完善的根本保证。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利益。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相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保证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
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和成果长期以来,我国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例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等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教育作用
使法律获得人们的内心认真遵守从而自觉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的执行(行政执法 机关)
• 定(立 法的制定
机关) 法的遵守 (机关、组 织、个人)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 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 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实效,主要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 作用。
法律案的提 出 法律的公布
法律案的审 议
法律草案的 表决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 法律制定 • 法律执行 • 法律适用 • 法律遵守
Hale Waihona Puke •谢谢观赏法的适用 (司法机 关)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 性和关键性环节。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 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 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 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陈俊生
【期刊名称】《高校理论战线》
【年(卷),期】2011(000)008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的政治性,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的科学性,作为协调统一的规范系统的统一性,以及作为不断完善发展的法律体系的阶段性.
【总页数】4页(P38-41)
【作者】陈俊生
【作者单位】司法部法制司,100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12
【相关文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应纯粹化与具体化——基于近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状况的分析
2.法律体系、国家主义与民族国家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思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成就、问题与对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与研究报告
5.第二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思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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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要特征1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要特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自覺建構的成文法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中,有規劃有計劃地從無到有建構起來的、以成文法為表現形式的法律體系,是我們黨和國傢在準確把握黨的執政規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基礎上所進行的一項自覺、理性的活動成果,不是盲目的自然而然形成的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我們黨即宣佈廢除舊中國的《六法全書》。
1949 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瞭這一宣告。
上述宣告,一方面為新中國的建立奠定瞭法律基礎,另一方面也提出瞭構建新中國法律體系的任務新中國建立後,我們即著手建設新中國的法律體系。
1954年憲法的頒佈實施,標志著法律體系建設的全面展開。
但後來由於民主法制建設遭受挫折,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完全陷入無法無天狀態,立法工作完全停止,法律體系建設也就無從談起。
我國集中精力致力於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工作,是始於 1978 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強調恢復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同時,明確提出:1 / 9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 2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
1997 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
依法治國的提出,體現我們黨執政規律的深刻認真和執政理念的升華。
同時提出: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 2010 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這既是對立法工作提出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也是對實行依法治國提出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
我國的法律體系正是這樣有目的、有目標地逐步建構起來的理論是行動的指南。
古今中外所有的立法活動,無不是以一定的理論為指導的。
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所形成的毛澤東思想和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指導思想,當然也是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根本指導思想我國的法律集中地體現瞭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的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國傢學說和法律思想。
比如,在國傢權力歸屬上,我們堅持國傢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反對君權神授;在國傢政權形式上,我們實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最新资料推荐------------------------------------------------------ 織和運作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是三權分立的議會制或總統制;在經濟方面,我們堅持以公有制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多種分配形式並存的經濟制度,實行有法律規范和宏觀調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不是私有制和自由市場經濟;在公民權利義務方面,我們強調權利與義務相統一,而不 3 是個人自由主義,等等。
我國法律正是這些思想和主張的制度化、法律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承載著當代中國核心價值追求的法律體系法律是有靈魂的,承載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期望,是一個時代的人們所追求的價值的載體。
我國的法律承載著當代中國人民的夢想和價值追求,是當代中國核心價值追求的載體。
那麼,什麼是當代中國的核心價值追求?縱觀―百多年來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孜孜以求的,首先是為瞭實現國傢獨立和民族解放,然後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公平正義、民主法治、保障人權、繁榮富強、安定和諧的社會。
中國人民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實踐中深刻認識到,要實現這些追求,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始終做到以發展為第一要務,走科學發展之路在這些價值追求中,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首要價值追求。
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是我國人民的長期理想和不懈追求,維3 / 9護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首要任務。
為瞭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必然要求實行民主法治。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已載入我國憲法,是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
而保障人權則是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
人權是人固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人民當傢作主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充分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和保障人的權利的社會。
保障人權已經鄭重載入憲法,是我國憲法的一項重要原 4 則。
實現公平正義,離不開發展。
社會主義必然要求是一個繁榮富強、安定和諧的社會。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貧窮也不可能安定和諧。
我國憲法明確要求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傢總之,社會主義社會必然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一個民主法治和保障人權的社會,一個繁榮富強和安定和諧的社會,所以這些價值都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追求。
我國的立法始終註意把這些核心價值融化進法律條文之中,使之成為法律的靈魂。
法律也隻有充分地體現這些核心價值追求,才能為維護和實現人民的利益服務,才能得到廣大人民的支持和擁護,才能得到切實有效的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由統一而多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法律體系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單一制國傢,我國的政治---------------------------------------------------------------最新资料推荐------------------------------------------------------ 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時我國又是一個多民族國傢,各地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發展很不平衡,歷史上又缺乏法制傳統,加上正處於改革開放過程中,因此,我國的立法既要保證國傢法制的統一,以利於維護國傢的團結統一,又要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以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需要。
按照這樣的要求,我國憲法確立的立法體制是統一而分層次的立法體制。
所謂統一,就是國傢立法權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統一行使,法律隻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
所謂分層次,就是在保證國傢法制統一、 5 國傢立法權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統一行使的前提下,國務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規,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批準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此外,有關國傢機關還可以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制定法規。
因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法律規范的構成看,是一個統一的多層次的法律規范體系。
所謂統一,就是所有法律規范都必須統一於憲法,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是國傢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統帥。
5 / 9所謂多層次,就是除憲法外,還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
其中,法律是骨幹,法規是重要組成部分依照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可以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規章,省級政府和較大市政府可以根據法律和法規制定規章。
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也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具有約束力。
有的同志以約束力為標準,認為規章也是我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但如果以此為標準,還有各種決定決議等規范性文件也都是有約束力的,也可以作為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這樣將導致法律規范的泛化,不利於維護法制的統一,不利於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法律是一種行為規則。
對一種規范性文件是否屬於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判斷的主要標準應當是看它是否創制瞭涉及公 6 民權利義務的新規則。
能夠創制新規則的規范性文件,就是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否則,就不是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根據我國立法權限的劃分,規章沒有創制公民權利義務的權力或者隻有很小的創制權,它主要是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具體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如果以創制權作標準,規章也可以不列為我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最新资料推荐------------------------------------------------------ 至於現實中有許多規章創制瞭公民權利義務,那是一種越權行為,隨著今後依法辦事水平的提高,這種越權行為必將受到制止和糾正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審判、檢察工作中如何具體運用法律的問題,可以作出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對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統一適用具有重要作用,但司法解釋是對法律如何具體應用所作的進一步明確和具體化,沒有創制權,所以,可以不列為我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還有,我國在對外交往中,與有關國傢和國際組織締結或簽署瞭大量的條約和協定,對此,我國從來都是信守諾言、嚴格履行的。
但由於各國歷史傳統和政治、法律制度不同,對條約和協定的履行方式也不盡相同,有的是直接作為本國法律的組成部分加以履行,稱為直接履行;有的是通過轉化為國內法律加以履行,稱為間接履行;有的則是根據情況分別采用直接履行或間接履行。
我國憲法和法律對條約和協定的履行方式,沒有作出明確規定。
在實踐中,我國對涉及國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主要采用通過轉化為國內法律加以履行,即間接履行;對不 7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而是以國傢作為主體來履行的,則主要采用直接履行的方式。
而從我國憲法規定看,是把制定法律、法規權與簽署、批準條約、協定權分開規定的,因此,在講我國法律體系的構成時,通常不把條約、協定列為我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7 / 9系是一個包容開放發展的法律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既繼承瞭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積極部分,又借鑒瞭其他國傢法律的有益內容,同時又是與時俱進的,體現瞭極大的開放性和包容性。
比如,我國有關法律所規定的調解制度,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種形式,已經成為我國解決糾紛的重要機制,在國際上也受到瞭廣泛好評。
調解制度就是對我國歷史上崇尚無訟思想和延安時期的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繼承和發揚光大。
對外國的借鑒也很多,比如現代公司制度、法人制度、證券制度、信托制度、破產制度等,主要是借鑒其他國傢的做法和經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伴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不斷發展而不斷發展完善的,是與時俱進的。
比如,為推進改革開放,1979 年 7 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第一批 7 部法律中,就包括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