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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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及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备注
一、深化“审管分离”改革,推进部门审批架构及职能整合
1.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及架构,设立或重组行政审批科(办)
市直行政审批部门设立或重组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办)。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及人员向行政审批科(办)集中,人员落实及职权充分授权到位;行政审批科(办)职权及审批事项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授权充分到位;各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到位。
2017年
12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大力实施容缺审批、豁免审批,对于非审批核心要件以外的审批材料采取容缺或者豁免的方式事后完善,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
2017年
12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市政管办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黄维皓
三、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规范中介管理
探索推行模拟审批(预审批)
2017年
11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管办
廖向杰
黄维皓
各有关审批部门
探索
各阶段联合审批牵头单位
各单位主要领导
各有关审批部门
对中介事项实行形式审查制
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矿产压覆评价、文物保护评价等事项(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评价)进行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联合评估、集中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
2017年
11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
廖向杰
各有关部门
社会投资项目
市投资促进局
李济军
创新公示方式,整合公示环节,每个项目一个部门原则上最多公示一次,不同部门相同或相近的事项要一并公示。
2017年
11月底前
各阶段联合审批牵头单位
各单位主要领导
研究推行申报材料统一受理机制。各联合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应当指定窗口统一受理本阶段纳入并联审批事项的所有申报材料,并及时分送或抄送相关部门。各审批部门要协同审查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查审批结果推送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统一发放。
政府投资项目房建工程
2017年
11月底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郭亮
各有关审批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工程类
市交通运输局
区杰
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类
市水利局
谢君茂
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类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郭亮
民间投资类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类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廖向杰(杨宗桂)
3.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支撑全流程审批服务监管和并联审批提速。
2017年
11月底前
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构建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7年
11月底前
市政管办
黄维皓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监察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政府部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利益交换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市政管办
探索建立互联网中介和中介服务超市,通过公开招标和企业自主申报等形式,实行分类入库、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中介服务网上信息库。
2017年
11月底前
市政管办
黄维皓
3.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探索建立“四个统一”管理机制,即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规范合理收费标准、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评价标准,指导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2.整合审批环节,分类编制全流程分阶段审批图,实行全流程管理。
按照投资项目内容分为政府投资项目房建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市政工程类以及民间投资5大类,整合优化并联审批和相关中介服务,大幅压缩各类投资项目纵向全流程审批服务(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形成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和中介机构中介服务在内的全流程审批服务图和承诺时限,综合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编委办
2.坚决治理“红顶中介”,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破行政区划、行业和部门垄断,消除行政进入障碍,充分放开中介市场。坚决治理“红顶中介”,行业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2017年
11月底前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各相关行业主要部门主要领导
1.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按自治区部署,清理规范我市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2017年
11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2017年
12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审核市直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2017年
12月底前
市法制办、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吴华灵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统一公布实施,公布实施的权力事项运行流程以外的权力事项不再实施,确保权力事项和审批事项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2017年
11月底前
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各单位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四、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监管机制
1.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分阶段推行项目全流程并联审批。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各阶段前置或互为关联影响的审批事项能够并联的,列入并联审批事项。各阶段的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内作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不超48个工作日,供电方案审核15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部审批时间总共不超6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中介服务时间)。每个阶段由各牵头部门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细化,研究制定本联合审批阶段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各项具体审批事项的材料要求、办理时间以及并联审批运行的具体操作等。各阶段牵头部门要牵头组织联合核查、联合会审,督促参加并联审批的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审批证件(照),对并联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持续推进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编委办、政管办
2.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原则上除确需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统筹协调或综合平衡的事项外,凡是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给县(市、区)的必须下放;依法依规可委托或授权县(市、区)相关部门实施的必须下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分级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下放;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或授权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自治区部门同意后,委托或授权县(市、区)实施。
持续推进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编委办
各县(市、区)要做好下放或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持续推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长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市政管办
3.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
对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防雷装置施工图等实行联合审图、合并办理。
引入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技术审查可以由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批决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应时间做出,审批与审查各负其责。
2017年
11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探索推行审前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对进入联合审批有关阶段的项目进行会商服务,剔除一票否决制因素,确保联合审批顺利实施。
2017年
10月30日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3.推动“审管分离”改革
市政管办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的统一标准及时限要求,加强对市直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2017年
10月30日
市政管办
黄维皓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审批科(办)和首席代表履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各业务科室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由行政审批科(办)统一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审管分离”充分、到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郭亮
施工许可阶段,10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张建文
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竣工验收阶段,6个工作日。
加强对并联审批工作的服务、协调、督促、指导,确保并联审批各阶段审批顺利进行、高效运转。
2017年
11月底前
市政管办,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黄维皓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项目立项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审批8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7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
2017年
11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类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廖向杰(杨宗桂)
各有关审批部门
用地审批阶段,预审5个工作日、供地7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张建文
规划许可阶段,27个工作日(包括供电方案审核15个工作日)
2017年
12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将经梳理、精简、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集中
2017年
12月底前
市政管办
黄维皓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优化工作规范和流程图,统一明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图、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容缺材料或豁免条件,实现“七明确、七公开”。
2017年
10月30日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2.加强对首席代表的使用和培养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原则上由行政审批科(办)科长(主任)或副科长(副主任)担任,要持续强化对首席代表的学习培训。
2017年
10月30日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首席代表必须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在授权范围内以本部门的名义在窗口履行行政审批职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部门法人代表签字以外的,原则上全部由部门首席代表签署。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减少申办事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压缩办事流程。
2017年
12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审批程序
市直各部门要对经按程序梳理、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审核。
2017年
10月30日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编委办
充分授权行政审批科(办)履职。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明确行政审批科(办)为本部门统一行使审批职能及审批事项受理、办理的内设机构,原则上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办结、送达等所有环节均由行政审批科(办)统一按照标准及要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其他业务科室不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实地检查、专家评审、集体会审等工作量大或专业性强、确需其他业务科室技术支撑的环节可由行政审批科(办)牵头,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审批;需要集体研究或部门领导签批的重大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办)牵头上报审批。
持续推进
市监察局
雷尚忠
4.创新中介服务方式。
探索建立联合评审、联合服务机制,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为突破口,推行“多图联审”、“三测合一”、“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形式审查”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机制。
2017年
11月底前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市政管办
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逐步推行全过程中介服务。
2017年
10月30日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主要领导
二、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1.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
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瘦身”,市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梳理权责清单,对于上级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中已精简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于长期未发生审批、可转为中介服务或不需要再进行审批、核准的审批事项,按照程序提请上级精简取消。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及手续,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设立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具体要求的材料,在满足审批要求的基础上能免则免,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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