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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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人社[2012]336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11.14
【实施日期】2012.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准入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2〕33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建立竞争机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价廉、便捷的定点药品零售服务,根据《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65号)和《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宁劳社医〔200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网上申请、窗口受理、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能为参保人员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零售药店作为定点。
在坚持定点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虑现定点零售药店分布较少的区域。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按照市级统筹要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另行组织实施。
二、数量
根据参保人数增加的情况和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分布要求,本次计划新增不超过30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程序
(一)网上申请
1. 申请时间:2012年11月15日~11月21日。
2. 申请方式:我市符合准入条件(详见附件)的零售药店均可凭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请(详见我局网站公布的“网上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流程图”)。
(二)窗口受理
1.网上申请成功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65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