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PPT模板
第一章
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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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
和 扩
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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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
2019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汇报时间:2019年 主讲人: 代用名
前 言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 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 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 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 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 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 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 目标奠定基础。
03
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继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
点扶贫。
第一章
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主攻深度贫困地区
瞄准制约深度贫 困地区精准脱贫 的重点难点问题, 列出清单,逐项明 确责任,对账销号。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 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 斜,特色产业扶贫、易 地扶贫搬迁、生态扶 贫、金融扶社会帮扶、 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 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 -户。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
银行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案
银行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案各子公司,各分行,总行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XXX等XXX《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三农”领域金融合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与本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发挥本行金融产品丰富、信息技术先进等优势,将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二)任务目标。
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明显提升,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力争对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银行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案二、切实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一)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支持力度1.充分支持乡村振兴农户贷款融资需求,在信贷规模配置、利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农户经营性贷款进行倾斜,信贷规模配置方面,充分满足农户贷款信贷规模需要;贷款利率方面,农户经营性贷款利率在零售经营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下调,普遍低于同期个人购房类贷款及消费类贷款利率。
2.在授信受权政策方面,鼓励分行根据当地特色行业、优势产业详细情况,联合行业产业经营周期及发展规律,实施一案一策,定制专业金融服务方案。
同时,联合当地经济状态、产业情况、客群特征、分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综合风险审查,并从把握业务真实性、加强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监测、明确贷款容忍度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实施差异化授信受权策略。
在审批的形式方面,积极拓展与涉农相关数据的应用,持续促进主动化审查审批形式,提升审查审批效率。
适时开展检查及后评价工作,及时识别业务落地进程中呈现的问题,并实施即查即改原则,保证业务良性发展。
农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力度大创新多
农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力度大创新多《农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调研报告(2021)》由中国经济时报社、国研经济研究院邀请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专家组成专题调研组完成。
12月22日,《农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调研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
该《报告》是由中国经济时报社、国研经济研究院邀请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部分首都高校专家学者,组成专题调研组,历时一年深度调研并论证完成的。
《报告》从实践视角出发,对各地农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典型做法进行归纳、梳理,总结其已经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分析现阶段农村金融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国研经济研究院院长李布发布《报告》,并介绍相关成果。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优秀案例在发布会上同时揭晓。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既须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重要论断,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民族振兴的重大历史任务。
乡村振兴,金融必须先行。
作为现代经济的血液,金融赋能将助力农业农村中人力资本、土地、资金等要素的整合,迸发出振兴的力量。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普惠金融、涉农资金投放、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等方面构建了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框架。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信达、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东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原、百瑞信托公司,中电力财务公司河南分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煤化、宇通财务公司,郑州辖区各村镇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3号),进一步加强河南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河南农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巩固河南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好金融服务和保障,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现就河南银行业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动性,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重中之重1.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战略意义。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年聚焦农业问题,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充分显示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支持“三农”发展,关系我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关系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大局,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指导金融服务加快乡村振兴,以建设现代化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理念,深化金融发展本指导意见强调了“服务三农”的理念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核心,要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金融生态体系向农村和农业延伸,满足乡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本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指导意见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政策性银行和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本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引进优秀金融人才到乡村金融机构工作,推动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能力。
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本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化和产品的数字化升级,搭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提升乡村金融服务水平。
五、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本指导意见强调了要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
指导意见建议要加强金融机构“一县一行”工作,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六、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本指导意见强调了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的必要性。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加强对农村金融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确保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加强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等多种措施,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措施加强金融服务“三农”
六措施加强金融服务“三农”
华青剑
【期刊名称】《农业知识(瓜果菜)》
【年(卷),期】2014(000)006
【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6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金融服
务“三农”发展的措施.会议确定,一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二要加大涉农资金投放,三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四要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五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六要加大政策支持.会议要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总页数】1页(P1)
【作者】华青剑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加强农情监测技术应用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量
2.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模式——农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深化"三农"金融服务调查
3.西安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5.国家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
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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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国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实施方案
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实施方案第1章总则 (4)1.1 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背景与意义 (4)1.1.1 背景分析 (4)1.1.2 意义阐述 (4)1.2 实施方案的目标与原则 (4)1.2.1 目标定位 (4)1.2.2 基本原则 (4)第2章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5)2.1 农村金融机构的布局与优化 (5)2.1.1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分析 (5)2.1.2 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优化策略 (5)2.2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5)2.2.1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5)2.2.2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5)2.3 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与监管 (5)2.3.1 完善农村金融政策体系 (6)2.3.2 加强农村金融监管 (6)第3章农村金融服务对象与需求 (6)3.1 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分析 (6)3.1.1 生产性融资需求 (6)3.1.2 生活性融资需求 (6)3.1.3 创业融资需求 (6)3.2 农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分析 (6)3.2.1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6)3.2.2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需求 (6)3.2.3 技术研发与创新融资需求 (7)3.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需求 (7)3.3.1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融资需求 (7)3.3.2 农村交通设施建设融资需求 (7)3.3.3 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融资需求 (7)3.3.4 农村能源和环保设施融资需求 (7)第4章农村信贷支持政策 (7)4.1 农村信贷产品设计与创新 (7)4.1.1 针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多样化信贷产品,提高农村信贷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7)4.1.2 推广农村产业链融资模式,通过核心企业带动,为上下游农户、合作社、小微企业等提供贷款支持。
(7)4.1.3 摸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村信贷抵质押物范围。
(7)4.1.4 创新农村信贷产品,引入保险、担保等机制,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益阳分行操作风险管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益阳分行操作风险管理第2章农发行益阳分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2.1农发行益阳分行概况农发行益阳分行是农发行一级分行湖南省分行辖内的二级分行,地处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之一的益阳市,是当地唯一一家国有政策性银行。
现有在职员工173人,机关内设10个部室,下辖6个县级支行部。
自1996年12月成立以来,农发行益阳分行积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强化风险防控和信贷基础管理,有效发挥金融支农作用。
近年来,该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积极开拓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水利建设、农村路网和整体城镇化建设等信贷支农新领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加大支农力度,充分发挥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
2015年末,农发行益阳分行资产总额83.2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82.8亿元,负债总额82.7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8.6亿元,实现账面盈利5572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总体来看,农发行益阳分行的业务主要分为三大部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见图2.1)。
作为农发行益阳分行的主要业务,信贷业务从性质上看目前分为两大类,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各级政府出具项目文件,由农发行承贷并由各级政府对农发行贷款本息给予全部或部分风险补偿,体现了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政策的意图的业务就是政策性业务。
例如:政府粮棉油购销储贷款、国家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储备贷款以及化肥等主要生产资料储备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重大水利过桥贷款、农村路网建设贷款等等。
自营性贷款业务是农发行根据国家农业和农村政策导向,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由农发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业务,主要是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等等[31]。
截止到2016年8月末,农发行益阳分行的政策性贷款业务余额为89.2亿元;自营性贷款余额为9.1亿元。
一、中共中央有关“三农”的若干一号文件(1982年-2015年)
一、中共中央有关“三农”的若干一号文件(1982年-2015年)(一)中共中央在改革开放初期发布的关于“三农”问题一号文件(1982年-1986年)1、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
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2、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
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3、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
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4、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
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5、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
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二)新时期有关“三农”的若干一号文件(2004年-2012年)1、2004年1月,针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
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一号文件”。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机构体系(一)推进机构建设。
建立以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以下简称“甘肃金控担保集团”)牵头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体系,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市州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覆盖各市州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每个市州设立1家,出资额与出资比例由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市州政府商定;由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县区政府共同牵头,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股东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三年内整合各县区政府出资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
(二)争取国家支持。
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作为我省省级唯一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机构,要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加强业务合作,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不低于20%的再担保风险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的作用。
(三)发挥再担保职能。
甘肃金控担保集团和甘肃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要积极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再担保职能。
省内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的融资担保服务,且服务收费符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标准的,作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补充,可以得到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服务。
二、坚持主业主责(四)聚焦支小支农。
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其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农户认定标准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政策变化及潜在业务机遇
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政策变化及潜在业务机遇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在脱贫攻坚战胜利后,乡村振兴成为涉农工作的重点。
为了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对金融机构提出了“规定动作”要求,也为金融机构拓展涉农业务提供了机会。
一、明确职能分工,丰富涉农信贷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
首先是完善差异化定位要求。
在涉农金融服务的禀赋和能力方面,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存在着天然的差异。
为更好发挥好各类银行的比较优势,监管部门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了差异化的要求,推动形成差异互补的格局。
银保监会强调,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业务特长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联社治理机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等。
其次是提出明确的结构性指标要求。
在总体框架性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信贷服务的痛点和堵点,监管部门细化了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和引导政策,从增量、减价、提升不良容忍度、开展增信四个方面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第一,从“量”上看,要求各银行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确保涉农信贷供给与涉农融资需求相匹配。
通过各类监管政策,引导、激励银行将信贷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提升农村金融供给。
对于农商行,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号)对农商行“服务本地、服务县域”和“回归信贷主业”提出了具体的数值目标。
对于村镇银行,银保监会《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3号)对村镇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1月3日)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加强脱贫监测。
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
继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2014年 国家及省级政策文件
编号 国家政策文件: 1 2 3 4 5 6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国办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 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8号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 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 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 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 展的意见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省级文件: 9 10 11 12 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农村金融服 务推进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 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畜牧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出台 相关政策
国 家 及 省 级 有 关 政 策 文 件摘要 Nhomakorabea布机关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 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 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 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1-19 2014-4-20 2014-8-8 2012-1-13 2014-2-23
2011-3-1
2013-12-29 2014-7-9 2014-8-15 2014-6-1
2014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汇总
2014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汇总一、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政府工作报告》也部署了相关改革任务。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
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
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
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二、3 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提出,依靠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既有利于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也对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4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中国金融十年发展概述
中国金融十年发展概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打断了缓慢进行中的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进程。
在这个标志性事件之后,中国经济中的M2/GDP、杠杆率迅速上升,投资效率、全要素生产率明显下降,由此中国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新事物、新现象不断涌现的时期。
人民银行持续推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通讯技术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应用,加剧了这一时期的纷繁复杂。
但是,在各种现象丛生的背后,中国金融发展的基本逻辑没有变化,这一时期只是受结构、政策、技术改变的冲击,金融在发展的形式、格局和效率等方面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而已。
但是这些特点对中国金融发展本身是重要的,它体现了中国金融未来发展的内在路径。
因此,努力理解2008年以来近十年中国金融发展的基本脉络,就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为了理解的简洁,暂不考虑汇率和国际资本流动的问题,也不涉及一些容易引起歧义的风险领域,只把焦点聚集在单纯的内部融现象上。
近十年中国金融发展大的背景是全球性金融危机与中国经济的“新常态”。
中国为应对危机和“三期叠加新常态”采取的各种政策,调整经济结构的努力,新发展理念的贯彻,种种观念、政策、技术与市场化发展动力的结合,形成了这一时期中国金融发展的特殊格局。
受次贷危机影响,2008年以后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明显转折,经济结构调整延缓,货币政策由紧转松。
存款准备金率在2008年上半年是五次提高,下半年则是四次下调,下半年还五次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强刺激政策复加了经济结构原本的扭曲,杠杆率由此上升。
在金融业务上,由于流动性增加和实体经济中融资需求结构的矛1盾,银行普遍与信托公司合作,集合信托计划流行。
同时,票据业务在2008-2009年间也比较突出。
2009年1月,票据融资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达40%,大大超过往年不足10%的比例,同业跨区域抢票竞争激烈,所谓的票据空转也遭人指责。
但是票据业务井喷式爆发有着实在的经济原因。
利率倒挂刺激企业大量贴现,当时贴现利率是 1.5%-1.8%,半年期存款利率是1.9%,企业贴现的积极性很高。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29•【文号】银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证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
2020年以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脱贫攻坚。
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要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机构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 探
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发放人民币贷 款, 支持国内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
制, 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 按照主动性、 可控性和渐进
性原则, 进一步完善人 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增强汇率弹
性,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自主知识产权、 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 自 产品。 允许金融
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融资业务中的积极作用。 ( 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 支持力度。 持金融 八) 支
2 0 年金融机构人 民币贷款增加4 08 万亿元 以上。
( 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 三) 提高经济自我 调节能力。 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l 改进贴现利率形成机 生,
建设、 灾后重建、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技术改造和兼并 重组、 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 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
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 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建立 政府扶持、 多方参与、 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基础上 , 积极探索发展农村 多种形式担保 的信贷产品。 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 质押贷款业务。
国 务院办 公厅关于当 融促进经济 前金 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办 发 [0 8 2 号 2 0 ]1 6
各 省、自治 区、 直辖 市人民政府 , 国务 院各 部委、 各直
属 机构 :
小额信贷业务, 增加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规模。 探索发展大
学毕业生小额创业贷款业务。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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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第 1 09 期
优
园
I J l L l Ut 札 A I N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2.14•【文号】银监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抗旱减灾专题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水利改革发展和促进粮食生产作出明确部署。
为做好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要求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重点研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
会议要求今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坚决贯彻2004年以来连续七个中央1号文件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强化巩固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特别是会后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专门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重大部署,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水利建设5-10年工作目标。
会议提出要“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调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抗旱减灾专题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点针对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北方冬麦区持续旱情和粮食生产形势,部署抗旱减灾和农业生产工作,提出全面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具体措施,这对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对此,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清现阶段农村经济金融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应尽义务,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确保今年涉农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弱,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思路,扎实、深入、有效地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和监管工作,为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