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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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外办“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的职责。

1.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

2.负责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严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综合归口管理全省执行国家对外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二)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审批、发证和签注等工作。

(三)围绕全省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的外事和港澳工作文件;承办省级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全省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全省正、副厅局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省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担我省与港澳重要交流合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我省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统筹安排省级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检查全省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省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央主管机关报告。

(七)承办综合归口管理我省涉及领馆的重大外事事项;负责外国驻我省领馆的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管理为外国驻我省领馆服务的机构。

(八)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

批事宜;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有关工作。

(九)负责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省边界事务及边境地区、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十)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负责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三)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主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办设11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办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办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

(三)综合协调处。

负责外事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和全省政治、经济、人文、侨务等领域对外交往活动年度计划建议;对涉及我省的重要涉外事项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关系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有关工作。

(四)因公出国管理处。

负责审核、审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事项;拟订省级领导人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并办理报批事宜;指导、协调全省有外事审批权的市、部门和单位的因公出国工作;牵头对全省因公出国情况进行检查。

(五)涉外管理处(挂领事保护处牌子)。

负责外国驻我省领馆的日常管理,承办我省涉及领馆重大外事事项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承担为外国驻我省领馆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负责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办理签证通知函电;承办省内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有关领事认证事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省边界事务及边境地区、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六)亚洲处。

贯彻执行中央对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情况,掌握其形势及政策动向,向上级提出建议;负责接待亚洲国家和地区来我省访问的正部(省)级以下团组,配合接待副国级以上重要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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