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呼和浩特市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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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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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呼和浩特市12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

特别提示

自2010年月日起,己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

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买卖双力自行达成交易的,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设置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窗口进行网上签约,持网上签约的合同文本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二手房买卖,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二手房买卖。

二、二手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对本合同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咨训。

三、买受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建议对本合同所还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房屋周围的环境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出卖方存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四、本合同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右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在空白行打“X”。

五、买卖双方就二手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呼和浩特市二手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本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方在线设置专用密码,然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即时打印出本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签章后即行上传备案。

六、本合同买方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包括大小写)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设为六位,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本合同电子文本一经备案,任何人

(除买卖双方当事人外)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内容由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二手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出卖方(甲方):

持证人名称:【个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它】: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它】: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买受方(乙方):【个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它】: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它】: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居间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姓名: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区路(街)小区(项目名

称)幢房号,产别,结构,用

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层,

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层。房屋建成年

份O

2.房屋所有权证号。(只填写数字)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O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O

第三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应

当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起天内,会同甲方共同对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

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乙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约定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甲方保证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白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曰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曰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中

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

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

档存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专设网络数据库备查,打印文本由甲、乙、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o

二、设施设备为下列第种。

[1]供水:O

[2]供电: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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