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本)的战略意义分析
Ke o d :ue G vri eLbayi C lgs n nv si R v e dt n ; d q ay t tg yw r sR l oe n t i r o ee a d U i r ts( ei d E io ) a e uc ;s a i s n gh r n l e ie s i re c
ma g m e t na e n
战略是我们借以取胜的一个详细计划 , 是为 实现长期 目标而作出的一系列决策和行动 。战略 也是我们选择的一条路径。每一个组织都必须根
据其 产 品 、 客户 及经 营活 动 , 清 它要实现 什么 目 弄
的 出台适 应 了新 形势 的需 要 。 ( ) 一 图书馆 外部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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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 u -n H N Y e ig j
( h ir y Wua n esyo S i c n eh ooy Wu a 30 1 C ia T eLba , hnU i rt f c neadT cnl , hn4 0 8 。 hn ) r v i e g
从国际环境看 , 我国已加 入 WT , O 随着开放 力度 的加大 , 国际交流 日益增多, 必然要与世界融 为一体 ; 从高校 图书馆所处的高校整个形势看 , 正 是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 学校规模逐年扩大 , 办学综合能力迅速提升 ; 从高校 图书馆所处 的技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01)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暂定)高职高专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是高职高专院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担负着为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结合我国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实施指南》为依据,支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并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将图书馆建设列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给予长期、稳定的投入。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进一步加强本校图书馆的建设,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职高专院校执行《实施指南》情况的督查。
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资源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
《实施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1、编制目的为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优化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能力与水平。
2、适用范围《实施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类高职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3、编制原则3.1 规范性原则规范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发展。
3.2 导向性原则把握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引导其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
3.3 实用性原则力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4、建设要求4.1 目标与任务4.1.1 目标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范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引导图书馆发展方向,评价图书馆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进而提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读者服务与管理水平,从整体上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
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 根据图书馆的发展趋势,提出新的引导性要求。文献资源数字化和校园信息化的发展, 大大扩展了图书馆的功能,图书馆从单纯的文献服务进入到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 质教育领域,从物理空间到虚拟空间,从到馆的现场服务进入到泛在网络服务及移动服 务;社会普遍要求高校图书馆进一步对社会开放。这些都需要有一些引导性的规定,对 高校图书馆加以指导。
求政法司、社科司、人事司、职成司等相关八个职能司局的意见 • 2015年9月,高教司将《规程》征求意见稿下发部分高校征求意见 • 2015年12月,袁贵仁部长亲自批示,对《规程》稿中个别表述的内涵和依据提出疑问,经
修订工作组和高教司再次补充说明后终予以认可,12月31日正式签发颁布
新版《规程》是共同努力的结果
• 适应高等教育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对某些条款进行增删和修改。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 校图书馆的工作模式和在教育、教学中的任务和作用都有较大变化,需要对原《规程》的内容进 行补充和调整。如:高校多校区办学,图书馆总分馆工作模式,需要作相应的规定;提高人才培 养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图书馆在人才培养方面需要发挥更大 的作用,应有更明确的要求。
• 1987年,在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上,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 图书馆规程》
• 2002年2月,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势,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 馆规程(修订)》
规程的历史作用
• 规范了高校图书馆的业务建设和管理 • 促进了高校图书馆的整体化建设和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教育文献保障体系的建设 • 提高了我国高校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省(市、区)高校图工委都非常重视
• 第一轮收集到的各地上报意见就达3万余字,其中,海南、江苏、四川等省图工委整理了全面 的修改意见
图书馆规章制度大全
前言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文献载体的多样化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图书馆从工作内容、服务形式、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等都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为使图书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设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的需要,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地行使管理职能,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优良(以下年6月27目录第一部分工作职责.....................................(四)编目加工工作规范........................(五)期刊工作规范............................(六)典藏工作规范............................ (七)光盘管理工作规范........................(五)Web站点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规范 .............. (六)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规范..................(七)光盘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八)数据备份工作规范........................二、读者工作制度..................................(一)图书馆开放时间有关规定..................(二)读者入馆须知............................(三)读者入库管理规定........................(八)禁烟规定................................ 第四部分考核体系.....................................一、图书馆各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二、图书馆部主任工作考核细则......................第一部分工作职责一、图书馆职责范围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不断完善扩充读者获取文献信息资源的渠道和平台。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解读
2015:高等学校要把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 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
图书馆的经费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
行费和专项建设费。运行费主要包括设备设 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Library of SWJTU
2015: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和纸质文献
信息资源的年购置量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
定。
馆舍建筑面积和馆内各类用房面积须达到国
数字化网络化、共建共知共享
Library of SWJTU
2013年8月,第四届图工委成立大会暨第一
次工作会议上,决定将修订《规程》作为本
届图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规程修订
工作组。
组长:燕今伟 朱 强
成员:张兆忠 雷震 郑章飞 高凡 唐承秀
萧德洪 陈凌
Library of SWJTU
普通本科院校图书馆 馆员职称分布情况
Library of SWJTU
2015:高等学校应将图书馆专业馆员培养纳 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重视培养高层次的 专家和学术带头人。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通
过在职学习和进修,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
能。
Library of SWJTU
2.4 经费、馆舍、设备
2002:高等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高等 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包括运行费和专项经费。运行费 主要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 办公费等。
Library of SWJTU
修订指导思想
在《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等现行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
反映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对图书馆工作的需求
进一步明确高校图书馆在体制机制、馆舍设备、经费、 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必须达到的基本要 求 适当超前提出文献信息服务某些方面的工作目标 力求弥补当前高校图书馆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 为各类型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图书馆建设规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资源和学习场所,为了良好的利用和管理图书馆,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并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下面是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具体要求:1. 开馆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校历的工作日,早上8点到晚上10点。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开放时间将由图书馆提前通知。
2. 借阅规定(1)借阅证件:学生和教师需持有效的借阅证才能借阅图书。
借阅证遗失需及时挂失,并重新办理借阅证。
(2)借阅限额:学生借阅数量不超过5本图书,教师借阅数量不超过10本图书。
超过限额需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特殊借阅权限。
(3)借阅期限:学生借阅期限为一个月,教师借阅期限为两个月。
逾期未还图书需要交纳相应的逾期费用。
3. 选座规定(1)学生和教师可以选择空闲座位进行学习和阅读,但不得占用他人已选的座位。
(2)长时间未使用座位的人将被视为弃座,其他人可以选择该座位。
4. 阅览规定(1)学生和教师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产生噪音干扰他人读书。
(2)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食、吸烟、喧哗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5. 图书馆行为规范(1)尊重工作人员:学生和教师应礼貌对待图书馆工作人员,遵守工作人员的指导和要求。
(2)爱护图书:学生和教师在借阅图书时,应妥善保管、爱护图书,严禁涂写、折页或损坏图书。
(3)不得擅自带离图书馆:学生和教师不得未经借阅程序私自带离图书馆的图书。
(4)不得私自改变图书顺序:学生和教师不得私自调换图书的顺序,应将图书归还到原定位置。
6. 违纪处罚(1)对于违反图书馆规程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严重违规情况将暂停或取消借阅权限,并可能面临其他纪律处分。
7. 损失与赔偿(1)学生和教师在使用图书馆时造成图书损坏或遗失,应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借阅图书后如发现存在损坏或遗失情况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员报告。
8. 其他规定(1)学生和教师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 ] 号2014年月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体制和机构第七章经费、馆舍、设备第三章信息资源建设第四章读者服务第六章工作人员第五章管理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在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信息服务、文化传承和素质教育职能,为培养优秀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坚持发展、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信息资源体系,对信息资源进行组织、管理、保存和维护。
(二)充分揭示信息资源,开展各类信息服务,提高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不断拓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
(四)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五)开展学术活动,研究图书馆学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技术与方法。
(六)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七)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馆际协作,发展图书馆联盟,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
(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馆员专业优势,为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章体制和机构第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图书馆馆长是专业管理岗位,应保持适当的稳定性。
馆长和业务副馆长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馆长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图书馆事业,熟悉图书馆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07.25•【文号】[87]教材图字009号•【施行日期】1987.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02年2月21日)废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87]教材图字009号1987年7月2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性质和任务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履行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其主要任务是:(一)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二)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三)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师生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情报的技能。
(四)开发文献情报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校的文献情报工作。
(六)参加图书情报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行资源共享。
(七)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二章业务工作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各项业务工作都要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要。
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及地区或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国内外各种文献资料,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
采集文献资料应以满足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需要为主,兼顾其它需要。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校图书馆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发挥图书馆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普通高校图书馆。
第三条高校图书馆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服务师生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履行教育职责,发挥教育功能,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需求。
第四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提升图书馆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馆员队伍建设,提高馆员素质能力,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评价,激发馆员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六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条件建设,提高图书馆硬件设施水平,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师生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高校图书馆应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九条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高校图书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体制与机制第十一条普通高校应建立完善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图书馆工作,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审议图书馆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研究、指导学科建设和图书情报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四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普通高校应设立读者服务部门,负责读者服务、阅读推广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及评估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及评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及评估办法的说明一.根据教育部教高[2002] 3号文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对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拟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指标”)。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的评估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来组织实施,由各地高校图工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评分办法及分值。
教育部在适当时机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指导。
各地既可以开展全面评估,也可以开展专项评估。
三.评估指标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限于经验及参考资料的不足,肯定有不尽合理、完善之处,有待于通过评估实践,在获得各地的反馈意见后,再组织专家进行修改,使之趋于合理、完善。
四.《规程》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有的是作为当前必须具备的水平,有的是今后随着事业发展和工作进步应达到的目标。
评估的目的就是检测目前已达到的水平及找出尚未达标的差距,从而促进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地区之间、高等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难以用完全一致的标准去衡量,因此,评估指标的设定及分值的计算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和灵活性,在实施上注重可操作性。
各地可在实施评估时自行确定和调整。
五.考虑到不同高等学校在发展上的不同要求,建议按“985高校”、“21l高校”、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分为四类,可以采取不同的权重或记分标准,也可以在总评时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划分不同的分数段。
六.评估指标设三级,一级指标采用100分为满分分值。
二级和三级设权重,按权重来确定分值。
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和各地评估时的侧重点会有不同,二级指标未给出权重。
各二级指标的分值是其下各三级指标实测分值乘以权重系数所得分值相加之和:一级类目的实得分值是二级指标的分值乘以权重系数所得分值相加之和。
对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解读
对新版《普通⾼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解读2019-03-10[摘要]本⽂根据教育部新版《普通⾼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修订特征及原因进⾏分析,针对⾼校图书馆的⽂化建设、阅读推⼴、⽤⼈模式和管理体制等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阐述了新规程在图书馆实际⼯作中的意义,提出了新规程保障⾼校图书馆建设的有效⽅法。
[关键词]⾼校;图书馆;新规程;管理;解读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122[中图分类号]:G251;G258.6 [⽂献标识码]A [⽂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1新版《普通⾼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经过⾼等学校图书情报⼯作指导委员会多次审议、讨论和确定,由教育部于2015年底正式颁布实施。
新规程共分8章48条,针对新时期⾼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化建设与阅读推⼴等新情况,提出了新要求,制定了新规范,保障了图书馆的各项创新⼯作有序开展。
1 从⽴法上完善新规程教育部从法律主体上看属于国家⾏政机关,新规程依然使⽤“规程”,⽽不是“规章”或“条例”,并且⽂件是以通知的形式印发,⽽不是由“令”的形式,法律效⼒⼤打折扣。
实践⼯作中,⾼校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教辅部门,其⼯作划分和⼈事任免权完全⾪属于学校的⾏政机关,也会相应执⾏学校制定的章程。
即便图书馆的具体⼯作,也是参考“⾏业模式”,譬如:中⽂图书编⽬,各⾼校图书馆基本都是参照CALIS标准。
因此,新规程更像是⼀种⾼校图书馆内部参考“标杆”,顶多是带有⾏政规范属性的⾏业⽂件,并不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和强制执⾏⼒。
2 加强⽂化建设,开展阅读推⼴新规程第⼆条增加规定:“图书馆是校园⽂化和社会⽂化建设的重要基地”;第三⼗⼆条规定:“图书馆应积极参与校园⽂化建设,积极采⽤新媒体,开展阅读推⼴等⽂化活动”。
⾼校图书馆不但是学⽣获取⽂化知识的阵地,也是学校开展校园⽂化建设的重要窗⼝。
武汉体育学院图书馆作为国内体育专业院校图书馆,正在积极打造具有体育⽂化特⾊的阅读平台。
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解读
2 0 1 5年 1 2月教育部 印发 了 《 普通高 等学校 图书馆
各 项 工 作 的 最 直 接 的 法 律 依 据 ,准 确 地 理 解 新 规 程 的 内
规程 》[ 1 ( 下文简称 “ 新规程 ”),距离 2 0 0 2 年发布 《 普
摘要 :本文将 2 0 1 5 版 《 普通 高等学校 图书馆规程 》与 2 0 0 2 版《 普通 高等 学校 图书馆规程 ( 修订 )》进 行 了对比分析 , 认 为新规程秉持 以人 为本、依法治馆 的进步理念 ,进一步强化 了对高校 图书馆人 才和物
资 方 面 的保 障 ,对 高校 图 书馆 的服 务 范 围和服 务 方 式提 出 了更 新 、 更 高的要 求。
( 三 ) 更加 求真 务 实
但在财务报表中却反映不出来 。新规程第十七条把文献 信息资源购置费单列出来,这就在财务制度上堵住 了挤 占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的漏洞。新规程第十八条把 “ 纸 质文献信息资源的年购置量”作 为单独 的评估指标 ,改
mu s e u m a c c o r d i n g t o l a w ,i t e n h a n c e d t h e p r o t e c i t o n o n l i b r a y r p e m o n n  ̄ l nd a ma t e i r a l a s p e c t s ,a n d p r o p o s d
处修 改反 映了法治理念 的进一步加强。一处关于 高校 图 馆 员的任职 资格 和配 置 比例做 了最低 限度 要求 ,即第 专业馆 员 的数量应 不低 于馆 员总 数 的 书馆体 制:旧规程第 四条将高校 图书馆体制表述为 “ 校 十 一条 中规定 “ ( 院)长领 导下的馆 长负责制 ”,这样表 述至少在字面 5 0 %。专业馆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 以上层次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的学习和科研需求,经学校XXXXX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修订。
第二章办证与借阅1. 借阅权限1.1 本校师生、在校研究人员及职工持校园卡即具有借阅、查询等图书馆服务的权限。
1.2 外校师生持有有效学生证或工作证明可申请借阅,须符合借阅规则。
1.3 读者证持有人可以借阅所有馆藏资料,借阅期限根据读者不同身份及图书馆规定而定。
2. 办证程序2.1 本校师生购买校园卡后,携带学生证件在图书馆指定办理窗口进行办证手续,办理成功后即可使用图书馆服务。
2.2 外校师生凭有效学生证或工作证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图书馆指定办理窗口办理临时借阅证,并缴纳一定的押金。
3. 借阅规则3.1 本校师生借阅图书期限为30天,续借一次,每次续借不超过借阅期限的一半。
3.2 外校师生借阅图书期限为15天,不可续借。
3.3 图书馆留存图书限期为7天,逾期不办理续借手续将由图书馆自行处理。
3.4 普通图书每人最多借阅上限为5册,部分特殊馆藏资料借阅数量另行规定。
3.5 借阅期满前七天内,读者应注意还书事宜,否则导致逾期将会产生罚款。
第三章图书馆设施与服务1. 阅览室使用规定1.1 图书馆阅览室设有个人学习区和团队学习区。
个人学习区接受个人学习和阅读,团队学习区接受小组学习、合作研究等。
1.2 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吃零食、吸烟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1.3 阅览室内不得擅自挪动桌椅等设施,保持环境整洁,保护图书馆设施。
1.4 使用电脑和充电设备时,须有序排列,不得占用别人的位置。
2. 学术咨询与指导服务2.1 图书馆设置学术咨询台,提供与图书馆使用、文献检索、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2.2 图书馆开展系统培训,向师生提供文献检索、学术写作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2.3 图书馆推广学术数据库的应用,提供使用指南、培训、远程登录等服务,方便用户获取学术资源。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新旧比较研究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新旧比较研究
文炜
【期刊名称】《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年(卷),期】2017(000)002
【摘要】文章通过对《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发展历程的回顾,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对2015年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与2002年修订的旧《规程》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研究,重点讨论了“工作人员”和“服务”等方面的新举措和新要求,探讨了新修订《规程》的现实意义.
【总页数】4页(P13-16)
【作者】文炜
【作者单位】西安翻译学院图书馆陕西西安7101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
【相关文献】
1.新旧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对比探讨及研究 [J], 王贵选;赵闵呈;洪晔
2.《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与《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规程》比较研究 [J], 傅广荣;韩立栋
3.高校图书馆服务地方文化建设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社会服务规定 [J], 郭明蓉
4.高校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构建研究--基于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比对视角 [J], 张敏
5.高校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构建研究——基于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比对视角 [J],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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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课件
图书馆为学校科研项目提供文献保障和信息支持服务,包括专利申请、科技查新、论文引证等服务。
04
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提升
服务标准与规范
图书馆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包括借阅流程、文献管理、信息咨询等方面 的规定,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服务标准与规范应遵循科学、合理、实用的原则,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和高校师生 的需求特点进行制定,并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
馆藏资源
四川大学图书馆成立于1896年,是中 国西部地区最早的高等教育图书馆之 一,历经多次变革和发展,已成为国 内重要的学术图书馆之一。
四川大学图书馆拥有大量的中外文图 书、期刊、报纸、古籍等资料,重点 收藏科技类文献,特别是医学、生物 等领域的资料。
03
读者服务
四川大学图书馆提供多种读者服务, 包括借阅、咨询、检索、培训等,并 为读者提供宽敞明亮的学习空间和设 施。
通过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图书馆可以更好地进行资源分配、工作流程设计以及绩 效评估,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读者满意度调查与反馈
图书馆应定期进行读者满意度调查,了解读者对图书馆服务的评价和反馈,包括文献资源、设施环境 、服务质量等方面。
根据读者反馈,图书馆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图书馆建筑
图书馆建筑应具备安全、 环保、舒适等特点,同时 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阅览室
阅览室应提供良好的阅读 环境,包括桌椅、灯光等 设施。
多媒体室
多媒体室提供各种多媒体 设备,包括电脑、投影仪 、音响设备等。
03
图书馆的工作流程
图书采购与编目
图书采购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 求,通过比较分析市场供应情况 ,选择合适的图书供应商,签订 采购合同。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
图书馆的历史和发展
古代图书馆
现代图书馆
古代图书馆主要服务于皇室、教会和 贵族,藏书以经典文献和历史资料为 主。
现代图书馆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 ,提供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
近代图书馆
随着印刷技术的普及,近代图书馆开 始向公众开放,注重藏书的数量和种 类。
图书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
03
图书馆的用户服务
图书馆的用户教育和培训
用户教育
提供图书馆资源检索、使用技巧等方面 的培训,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 源。
VS
培训课程
定期开设图书馆资源利用培训课程,邀请 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用户的信息素养 和检索能力。
图书馆的信息咨询和导览服务
信息咨询
为用户提供关于图书馆资源、借阅规则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解答用户的问题和疑惑。
图书馆的现代化技术和应用
现代化技术引进
高校图书馆应引进现代化技术, 如自助借还书机、智能书架、电 子阅览室等,以提高图书馆的管
理和服务效率。
现代化服务拓展
图书馆应拓展现代化服务,如虚 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应用, 为师生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的阅
读和学习体验。
现代化技术培训
图书馆应加强对馆员现代化技术 的培训,提高馆员的技能和服务
管理水平
评估图书馆的管理制度是否健 全、合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
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图书馆的自我评价和改进
定期自评
图书馆应定期进行自我 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
改进。
用户反馈
积极收集用户对图书馆 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
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培训和发展
鼓励图书馆员参加培训 和学术交流,提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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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教育部2002-02-2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教高[2002]3号)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
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馆长和主管业务工作的副馆长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土以上学位。
馆长、副馆长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学校的学科建设目标,热爱图书馆事业,熟悉图书馆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馆长应为学校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确定学校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校(院)长办公会。
馆长主持全馆工作,领导制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组织贯彻实施。
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从实际出发,以方便读者和有利于科学管理为原则,确定本馆部(组)、室的设置,并明确各机构的相应职责。
各部(组)、室的主任(组长)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任免。
第七条规模大、院系多或校园分散的高等学校,可设立分馆。
分馆是总馆的分支机构,受总馆领导。
第八条高等学校的院系(所)资料室是全校文献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接受学校图书馆的指导与协调。
应面向全校开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实行资源共享。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以教师为主,吸收学生参加。
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文献资源建设第十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及地区或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
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
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校的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特色及地区或系统文献保障体系建设的分工,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并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重视目录体系建设,成为全校的书目数据中心;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
应加强对书目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更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充分利用。
第四章读者服务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其中,书刊阅览服务时间每周应达到70小时以上;假期应保证一定的开放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
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
通过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阅读辅导;通过开设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以及其他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参考咨询、文献信息定题检索、课题成果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最新文献报导等信息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保护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应为残疾人等特殊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
对违犯规章制度,损坏、盗窃文献资料或设备者,按照校纪、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
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
第五章科学管理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规定考核办法,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并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调整作业流程,改变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有条件的还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科研项目。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有条件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国际学术组织。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解聘、晋升或降职、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注重工作数量、效果的统计和积累,按照有关规范做好统计工作。
应妥善做好各类统计数据、文件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第六章工作人员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应根据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与时间、设备设施维护的要求、馆舍分布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图书馆的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任多种学科的专业人员。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应逐步达到60%以上。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鼓励图书馆专业人员同时掌握图书馆学和一门以上其他学科的知识,重视培养高层次的学科专家。
鼓励专业人员通过脱产或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的在职进修或培训。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和院系(所)资料室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对于在图书馆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七章经费、馆舍、设备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应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注重办馆效益,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
高等学校图书馆可依法接受捐赠和资助。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包括运行费和专项经费。
运行费主要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逐年增加。
生均年购文献量应不低于教育部的评估指标。
高等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由图书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造独立专用的图书馆馆舍。
馆舍建筑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满足图书馆业务功能的要求,具有调整的灵活性。
应做好图书馆的馆舍、设备维修工作,注意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落实防火、防水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改善灯光、通风、防寒防暑等条件,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应有计划地为图书馆配备办公和服务所需的各种家具、用品和设备,尤其要重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其他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各高等学校执行本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检查和评估的办法及标准另订。
第四十条本规程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87年7月25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