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篇)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以下是关于“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____字阐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员工工作行为的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公司职工、合同工等。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对于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三违”行为,将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企业将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对一定期限内发生的“三违”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以提醒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第六条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安全作业规程,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拒绝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行为。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将根据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1. 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予以记过处分;2. 较重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予以降职处分;3. 严重违法行为,第一次予以降职处分,第二次予以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予以开除处分。
第八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如发生事故、伤亡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工作规程,逃避工作,拒绝加班和换岗,私自离岗等行为。
第十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1. 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2. 较重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予以降职处分;3. 严重违法行为,第一次予以降职处分,第二次予以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予以开除处分。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违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或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的总称。
三违行为不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因此,企业必需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奖惩措施,促进员工自我规范,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和可持续进展。
一、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一)安全生产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2.私自操作、更改操作程序等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发生重点事故的,予以行政拘留。
3.在压力容器、高处、机具等不安全作业中违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4.违反EHS体系要求,造成重点损失或事故的:相应的依法依规的惩罚。
(二)工作纪律违规行为5.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6.请假、旷工等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以50元以上罚款;三次以上,视情节予以暂扣薪资,警示解雇。
7.在职业工作中违反行业道德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10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取消年度优秀员工、取消晋升、停止年终奖金等奖惩措施。
(三)其他违规行为8.偷盗、挪用公司财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以企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参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等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由公司纪委处理,必要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制度要求(一)完善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包括三违事件的界定、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订立实在细则和流程,便利企业管理和员工参照;同时要健全日常检查和监管措施,将三违行为纳入考核管理体系。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提高职工遵纪守法、文明礼貌、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和水平,在企事业单位内推进文明办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下列“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
3.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本制度的内容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加强宣传培训,使全体员工认真遵守。
4.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二、“三违”行为定义1.“三违”指的是违规说话、违规行为、违规活动三种行为。
2.违规说话:包括但不限于粗口、骂人、挑拨闹事等言语行为。
3.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私用单位财物、违反规章制度、违禁品带入单位等行为。
4.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关系、私通同样等行为。
三、管理办法1.违规说话(1)在工作岗位上严禁使用粗口、脏话,任何挑衅、侮辱、骚扰他人的言论行为均不允许。
(2)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其他人受到干扰。
(3)对于搞事情、捣乱、造谣者,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处理。
2.违规行为(1)擅自私用单位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通过严格执法,依法处理。
(3)私带违禁品入单位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处理。
3.违规活动(1)私拉关系、私通同事等行为,不但会破坏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秩序,还会伤害其他同事的感情。
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并做出相应处理。
(2)对于合作对象公司或者外来客户的违规活动应注意监督,如跟风参与或者支持观点偏激的活动,应及时制止。
四、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员工,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
2.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多次发生违规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并限制其相关权利。
3.严重情况下,将对其进行记过、降职、以及辞退等严厉处罚。
五、奖励措施1.对于遵纪守法、文明礼貌、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进行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2.建立员工表扬制度,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文明办公建设。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7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及相关方的管理。
2权限和职责2.1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内“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2.2各部门须负责本部门“三违”行为的监督与管理;2.3各管理人员不得有“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2.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不得有“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内容3.1“三违”行为的检查与管理3.1.1安环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森煌集团奖惩管理规定》给予考核。
安环部对检查出的“三违”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并于安全会议上提出管理和控制措施。
3.1.2各部门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重点做好“三违”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将查出的“三违”行为要按《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向安环部汇报。
3.1.3各部门对重复违反“三违”红线的员工(____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____次及以上),除对该员工予以考核外,并实行待岗学习两周,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部门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3.1.4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环部负责核实。
安环部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考核;“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部门给予相应的考核。
3.1.5各部门鼓励员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要奖励并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
3.2“三违”行为的具体内容3.2.1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____、决定等。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1.目的: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工作纪律,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和管理人员。
三、“三违”行为的定义和范围1.“三违”行为包括:1.1违反法律法规:指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贪污、受贿、虚报冒领、私自批准支出等违法行为。
1.2违反组织纪律:指工作人员违反企业或组织内部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考勤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违纪行为。
1.3违反职业道德:指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2.范围:上述“三违”行为适用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一切职务和场合,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四、行为管理措施1.提醒教育:对于第一次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采取提醒教育措施,通过口头劝告、书面告诫、团体警示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
2.警告处分:若工作人员连续多次或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可给予警告处分,向其提出书面警告,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3.记过处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可给予记过处分,降低被处分人员的工作评价,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4.降级处分:对于有重大失职失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降级处分,将其从原职务降低一个或多个级别,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5.辞退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丧失信用、不宜留用的工作人员,可给予辞退处分,终止其劳动合同或解除其工作关系,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经研究制订了“三违”管理制度,现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作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安监部主管人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安监部主管人员汇报,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举报人保密。
四、奖惩办法: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项目部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____元的奖励。
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____元的奖励或记功。
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____元处罚外,并调离岗位。
五、举报“三违”,禁止捏造“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处罚。
六、对“三违”的认定,原则上以矿发《习惯性“三违”种类》为准。
七、公司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实现“三不伤害”,保障职工最大利益。
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近时期煤矿事故教训,经矿研究:对“三违”人员处理作如下规定: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三违”行为进行认定、查处、教育和整改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消除“三违”行为。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认定第五条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指挥生产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操作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查处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三违”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对“三违”行为进行认定,对确认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报告和公示。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对确认的“三违”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对于重复发生的“三违”行为,公司应当加大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教育和整改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纠正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其不再犯类似错误。
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做好反“三违”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尽量避免由于“三违”而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指挥人员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而指挥;(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设备、人员、方法等具备安全条件;(三)要求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五)要求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能熟练操作;(六)要求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八)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劳动组织;(十)加强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素质;(十一)公司加大反“三违”的检查监督考核力度,对查出的“三违”严格处理考核,绝不姑息迁就。
(十二)对“三违”情况实行举报制度,员工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将“三违”现象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一经查实确定,将对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并且严格保密举报人员的情况;建立“三违”现象通报栏,及时通报“三违”情况;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对“三违”人员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十四)发生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十五)要求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及其有关的文件;(十六)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反“三违”管理制度(2)一、引言近年来,“三违”问题成为在国内范围内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其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
然而,“三违”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目前国内广泛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三违”问题,还需进行深入的探讨。
本文将从“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对社会的损害以及推行改革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解决“三违”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二、“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三违”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三违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种制度,目前在国内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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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3.机构与职责
3.1安委会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3.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委会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4.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
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总务部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总务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
取教训,引以为戒。
4.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5. 检查与考核
5.1安委会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5.2相关车间、部门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5.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部门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安委会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5.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
5.5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人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
6 相关记录
附件1: “三违”的行为种类
附件2: “三违”行为处罚单
7 附则
8.1本制度所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修订后,按新颁发的标准和文件执行。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三违”行为种类》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职业禁忌症者为及时调换工种;
(13)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16)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7)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8)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9)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20)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1)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22)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23)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4)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25)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26)随意倾倒炽热金属物品;
(27)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28)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2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30)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31)机动车辆行驶时,上、下抛掷物品;
(32)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33)检修电器设备(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3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35)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3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7)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二)违章指挥行为: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现场;
(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12)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附件2: “三违”行为处罚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