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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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老师规章制度表范本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表范本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老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专职老师是学校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安排。

第三条专职老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得违纪违规。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职老师考核评价制度,对专职老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专职老师应当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专职老师应当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不得擅离职守。

第七条专职老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提升教学水平,不得怠于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专职老师应当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思想和意愿,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第九条专职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教育考试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学生作弊。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条专职老师应当树立正确的师德师风,做学生的楷模和表率,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第十一条专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及其家长,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得恶语相向或对学生进行体罚。

第十二条专职老师应当尊重同事和上级领导,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搞小团体,不得形成对立势力。

第十三条专职老师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坚守师道圣洁,不得沉迷于赌博、聚众赌博等不健康行为。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四条对于表现优秀的专职老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其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专职老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严肃处理,维护教学秩序。

第十六条专职老师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或犯罪行为者,将纳入教育部门黑名单,取消其教师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规章制度,敬请遵守执行。

高等学校新进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新进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新进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新进教师,指学校所有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第二条除特殊情况外,新进教师原则上须担任三年(满一届)专职辅导员。

第三条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和所在系部负责统筹安排。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1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六)政治面貌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第三章管理与培养第五条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后,根据学生工作部和所在系部的具体安排履行职责。

所在系部承担业务指导、日常管理责任, 按照辅导员职责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担任辅导员的新进教师享受辅导员培训政策支持,通过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全国辅导员岗位交流等活动,提升职—2 —业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待遇与考核第七条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的岗位待遇。

(-)担任辅导员的新进教师按专职辅导员岗位标准发放工作福利待遇;(二)担任辅导员的新进教师在任期内享受辅导员职称晋升相关待遇;(三)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需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并通过相关考核;(四)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满三年后,根据个人志愿、工作实际予以调整。

学校专职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专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专职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的透明度。

3.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三、教师招聘与任用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教师招聘计划,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招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b.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c.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d.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 招聘程序:a. 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b. 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c. 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

d. 体检、政审。

e. 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教师岗位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责。

2. 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教师考核与评价1.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a. 教学质量。

b. 教学研究。

c. 教学管理。

d. 教育教学成果。

e. 教师职业道德。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为教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学习、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

2. 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设立教师发展基金,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老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专职老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各个级别的教师。

第三条专职老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

第四条专职老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拒绝。

第五条专职老师应当维护学校声誉,不得从事损害学校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学校对专职老师的工作表现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其晋升和奖惩。

第七条专职老师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专职老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九条专职老师应当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专职老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专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以学生为本,注重互动。

第十二条专职老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不得搞拉帮结派。

第十三条专职老师应当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四条专职老师应当及时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第三章科研行为规范第十五条专职老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研讨活动,提升学术水平。

第十六条专职老师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在研究工作中造假抄袭。

第十七条专职老师应当按时完成科研任务,不得拖延工作。

第十八条专职老师应当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学校社会服务做出贡献。

第四章管理行为规范第十九条专职老师应当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领导安排。

第二十条专职老师应当尊敬同事,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专职老师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十二条专职老师应当保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学校资金物品。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三条对于表现突出的专职老师,学校将给予奖励,如提拔、加薪、表彰等。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专职老师,学校将给予处罚,如警告、罚款、降级等。

培训机构专职老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专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专职教师。

三、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培训机构声誉。

2.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学生成长。

3. 认真备课,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4.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

5. 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关注学生学习进度。

6.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学研究能力。

7. 配合培训机构开展各项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教师招聘与培训1. 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

2. 新教师入职前,必须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在职教师应定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五、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计划。

2. 教师应按时到岗,提前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应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个别辅导。

4. 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六、考核与奖惩1.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成果等方面。

3.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调整。

4.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处罚:(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规章制度;(2)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教学质量;(3)弄虚作假,损害培训机构声誉;(4)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教师福利与待遇1. 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等福利待遇。

2. 教师享有培训机构的绩效考核奖金、优秀员工奖等。

3. 教师享有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职称评定等支持。

4. 教师享有培训机构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学校招聘和管理专兼职教师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内容:
1. 招聘程序:学校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和自荐等形式,选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2. 任职条件:专兼职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质,能够胜任所教授的学科或课程内容。

3. 任职期限:专兼职教师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年,视实际情况而定。

4. 岗位责任:专兼职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认真备课、教授课程,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5. 待遇与权益:专兼职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权益和保障。

6. 考核与评价:学校应当对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指导和改进。

7. 解除与终止:学校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解除或终止与专兼职教师的合作关系,但应当提前通知教师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8. 其他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可能因不同学校或地区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提纲,具体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是指对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内容: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1.2 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校专兼职教师。

三、聘任和管理3.1 教师聘任: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或者推荐的方式聘任专兼职教师。

3.2 教师合同:学校与专兼职教师签订教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教师管理:学校建立专门的教师管理部门,负责专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3.4 教师评估:学校定期进行对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四、权利和义务4.1 教师权利:专兼职教师享有合法权利,包括按时获得工资和福利待遇,参加教育培训等。

4.2 教师义务:专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违法违纪行为。

五、待遇和福利5.1 薪酬待遇:专兼职教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5.2 社会保险:学校为专兼职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教师的社会保障权益。

5.3 培训和进修:学校为专兼职教师提供教师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

六、违纪和惩处6.1 违纪行为:专兼职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纵容学生违法违纪等行为。

6.2 惩处措施:学校对违纪行为的专兼职教师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扣除奖金、警告、辞退等。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专职教师管理规定(3篇)

专职教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专职教师,包括教师、教研员、辅导员等。

第三条专职教师管理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2.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3.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师选拔、培养、考核、奖惩等制度;4. 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资格与聘用第四条教师资格1. 专职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 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所教学科、学段相符。

第五条招聘与聘用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选聘等方式选拔教师。

2. 招聘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

3. 招聘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聘用合同1. 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聘用教师的岗位、学段、学科;(2)聘用期限;(3)工作职责;(4)工作待遇;(5)违约责任。

第三章教师岗位职责第七条教师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2.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3. 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指导学生开展学习、活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5.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6.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1. 熟悉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教学;3.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专职老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招聘与选拔1. 专职老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

2. 专职老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试讲、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3. 招聘专职老师时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岗位职责1. 专职老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 专职老师应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专职老师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 专职老师要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专职老师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考核与评价1. 专职老师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警告或解聘处理。

五、培训与发展1. 专职老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2. 专职老师要有计划地参加校外培训、学术交流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拓宽知识面,提高专业素养。

3. 学校要为专职老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发挥专长,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

六、待遇与福利1. 专职老师的工资、福利和待遇应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学校应按时足额支付专职老师的工资,并根据教师的工作量、业绩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3. 学校应依法为专职老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心教师的生活,为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七、纪律与监督1. 专职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教育教学的只能是通过教师来实现的,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学院的办学宗旨,使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专职教师实行聘任制,凡来校任课的新教师必须通过试讲确认,由同行教师及学院相
关领导评议后,效果良好者方可录用。

二、教师要熟悉教学大纲,能全面把握教材,突出重点,精讲多练,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三、讲课要做到语言流畅,板书规范,督促学生记好笔记,切实解决好课堂教学的重难点
和疑点。

四、教师要重师德,做到既教书育人,课堂上要敢于管理和严格要求:布置的作业要认真
批改,评讲,对未完成作业或不认真的学生要严肃批评并责令重做,真正做到为学生负责,对教学负责。

五、教师应同辅导员共同维护课堂秩序,坚持考勤,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正常的课堂秩序,
并按要求完成教师应完成的工作。

六、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授课水平和科研能力:
七、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随意听课和请人代课不能擅自离岗
八、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上课时不得接手机。

九、上课时要注意教姿教态,女同志衣着得体,仪态端正,举止文明,男同志不得在课堂
上抽烟。

十、凡因故不能继续上课的应提前两个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批准方能离校,以
便安排工作。

外语系。

培训学校专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专职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专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原则:在教师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教师权益;(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激发教师积极性,同时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四)终身学习原则:鼓励教师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章教师岗位职责第四条专职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备课,钻研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按时上课,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五)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统计等工作;(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师培训与考核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一)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二)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三)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学习等,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内容: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教学质量、工作量等;(二)考核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等;(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权益保障第七条学校应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包括:(一)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二)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四)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专职教师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专职教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专职教师。

第三条学校专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培训等活动;(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认真备课、上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提前备课,充分准备教材、教具和教学资源。

第八条教师应遵循教学原则,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调整教学策略。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评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研活动第十一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教师应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三条教师应注重教育教学反思,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章教师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访问学者等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管理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能够耐心地为学生学习提供多种服务;能够熟练运用多种媒体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方法新颖。

3.能够严格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教师的任职资格1.高职院校任课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2.具有所任课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3.高职院校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不允许跨专业或学科任课。

4.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各系部在教学中又确需聘用的,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5.实训指导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实训指导教师,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应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6.新进入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须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并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且助课至少一个学期以上,具备必要的教学能力后方能担任教学工作。

三、教师职责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完成教学任务。

2.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种媒体和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

3.课前认真备课,教案清楚、完整。

利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除备有电子教案外,还应备有完整的纸质教案。

4.教师应积极参加所在系、部的教研活动,共同研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专职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专职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学院所有专职教师。

三、教师基本条件1. 专职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教师日常管理1. 出勤管理(1)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教师应妥善安排教学任务。

(3)教师因特殊情况需离岗,应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并做好教学交接工作。

2. 教学管理(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

(3)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4)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3. 研究与学术交流(1)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2)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3)教师应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考核与评价(1)学院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2)教师应自觉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 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1)教师应注重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五、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1)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范本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范本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专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与选拔1. 专职老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平。

2. 专职老师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3. 专职老师选拔过程中,应注重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理念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岗位职责1. 专职老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2. 专职老师应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3. 专职老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专职老师应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为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 专职老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教育教学1. 专职老师应按时上课下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2. 专职老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专职老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专职老师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自我评估,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查。

五、科研与学术1. 专职老师应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2. 专职老师应参与学校科研项目,为学校科研工作作出贡献。

3. 专职老师应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

六、继续教育与培训1. 专职老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2. 专职老师应主动了解教育行业发展动态,更新教育观念。

3. 专职老师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七、考核与评价1. 专职老师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指标。

2. 专职老师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表现、团队协作等。

3. 专职老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对考核不合格的专职老师,学校应给予警告、调岗、解聘等处理。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专职老师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专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职教师,包括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选拔第三条专职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要求;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专职教师的选拔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招聘计划;2. 通过公开招聘、内部竞聘等方式选拔教师;3.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聘教师名单;5. 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正式聘任。

第三章教学工作管理第五条专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认真备课、上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满意度等;2. 教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等;3. 教师职业道德:包括师德表现、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4. 综合素质: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第六章教师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学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及时处理教师申诉。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范本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范本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范本1.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2.基本原则2.1 公正公平原则学校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纳聘专兼职教师,确保选拔的过程公开透明,并依据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和评价。

2.2 差异化管理原则学校将根据专兼职教师的不同需求和要求,进行个性化管理,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为教师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资源。

2.3 激励机制原则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的专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表扬,激发其教学热情,促进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4 监督管理原则学校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招聘与选拔3.1 招聘公告学校将在公开渠道发布专兼职教师招聘公告,明确岗位需求和要求,并公布招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3.2 评审选拔学校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资格、经验、学历和能力进行评审和选拔,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且合理合法。

3.3 签订合同学校与招聘的专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教学任务、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等事项。

4.培训与发展4.1 培训计划学校将制定专兼职教师培训计划,根据其需求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内容和方式的确定,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2 培训实施学校将组织专兼职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评价与反思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教学品质。

4.3 学术交流学校将鼓励专兼职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增强其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5.管理与评价5.1 监督管理学校将建立健全的专兼职教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教师教学活动的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教学质量。

5.2 教学评估学校将对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评估和考核,评估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以确保教学效果。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签发单位:***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专职教师的待遇1、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2、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1、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

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超课时工资的标准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15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课时工资为15-27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课时工资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

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课时工资划分为(各级别的课时工资可以上调):A级(A1-27元、A2-25元);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课时工资浮动总表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培训工资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

(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

)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超课时工资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

培训专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专职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专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培训专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培训专职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培训专职教师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教育公平;2. 严格执行培训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3.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和学习;6. 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培训专职教师的权限:1. 依据培训计划自主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2. 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进行评价;3. 参与制定和修改培训课程内容;4. 对培训工作中的不合理现象提出意见和建议;5. 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培训专职教师的培训:1.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2. 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3.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教师持续成长。

第七条培训专职教师的考核: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进行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3. 考核应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培训专职教师的奖励:1.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3. 对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九条培训专职教师的惩罚:1. 对违反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2. 对工作失职、教学质量低劣的教师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3.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教师,依法予以处理。

全职老师工作制度规定

全职老师工作制度规定

全职老师工作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全职老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职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职老师的招聘、考核、培训、工资、福利、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职老师工作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向;(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三)注重老师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四)完善激励机制,激发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五)保障全职老师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四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全职老师的招聘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全职老师的招聘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应当包括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待遇等内容。

第六条全职老师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对新招聘的全职老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全职老师考核制度,对全职老师的工作绩效、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九条全职老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对全职老师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全职老师的工资,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财务状况,逐步提高老师的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全职老师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老师的福利待遇,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老师提供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关心全职老师的生活,为老师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全职老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老师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研讨,提高老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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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
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签发单位:*** ——--------------——————————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职教师的待遇
1、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
2、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
1、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

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超课时工资的标准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15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课时工资为15-27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课时工资
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
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

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
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
课时工资划分为(各级别的课时工资可以上调):A级(A1-27元、A2-25元);
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
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
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
课时工资浮动总表
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培训工资
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

(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


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
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超课时工资
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

凡执教超过此课时数的视为超工作量。

教师凡为超工作量的班级,其课时工资在其原相应班级课时工资基础上增加2-5元/课时(各分校可以上调)。

专职教师的基础工资
专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底薪、电话费、交通费、
基础底薪:450-850元/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电话费: 10-20元/班/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交通费: 10元-20/班/月,非在教师日常办公区域开设的班级;(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职务专职教师的职务工资
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

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职务工资为200元-500元/月(各分校可以上调)。

组长:2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不同级别的教研小组的负责人)
部长:3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的教研部门的负责人)
主管:500元/月(分管幼儿、少儿部、中学生部、高级培训部的负责人)
专职教师的奖金
专职教师的奖金非为两类:1、常规类:全勤奖、年终奖
2、业绩类:
常规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
全勤奖:全勤奖用以鼓励员工勤勉守时的工作作风。

(1)全勤奖的奖金金额为:30-50-100元/月(各分校自行调整)。

(2)全勤奖的考勤范围:代课、培训、会议。

凡以上三项中任何一项出现迟到、早退、旷工,不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按考勤制度给予处罚。

年终奖:年终奖用以评定员工在一年工作中的业绩。

可以以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作为普通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以年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的年终奖的发放标准。

(1)年终奖的考核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到12月31日,转正后工作期间不足3个月的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

(3)到12月31日,工作期间超过三个月不足12个月的员工可以工作月份比例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4)有特殊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可另行核发年终奖。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凡与本制度不符的条款或规定,应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签发单位负责人:
****有限公司
20**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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