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指南(五至六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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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提示: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发生工伤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是万一发生了工伤,如果能够清楚了解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方式,是进行最终赔偿谈判最有利的筹码和武器。

相比于由于不清楚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方式导致的损失,购买一份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指南的成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本份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指南的作用就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计算指南

(江苏篇)

(五级、六级伤残)

说明:本篇是对江苏地区因工伤导致五级与六级伤残,能够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指南。

五级与六级伤残的工伤待遇以及赔偿金主要有: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等11项,涉及金额十几万至几十万不等。

具体为: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应由单位承担,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应由单位承担,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康复的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应由单位承担,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单位承担,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6、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9、社会保险费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发放伤残津贴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的标准为:

首先计算出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

当地人口平均寿命-工伤职工离职时的年龄=W年

W中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W×1.4×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W×1.2×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1)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2)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20周岁-30周岁之间(含

20周岁,不含3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3)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30周岁-40周岁之间(含30周岁,不含4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40周岁-50周岁之间(含40周岁,不含5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5)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50周岁-50周岁之间(含50周岁,不含55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55周岁-60周岁之间(含55周岁,不含6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1)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2)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20周岁-30周岁之间(含

20周岁,不含3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3)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30周岁-40周岁之间(含30周岁,不含4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40周岁-50周岁之间(含40周岁,不含5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5)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50周岁-50周岁之间(含50周岁,不含55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工伤职工离职时年龄在55周岁-60周岁之间(含55周岁,不含60周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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