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进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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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指南

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二、开馆时间

国家典籍博物馆:周二至周日9:00-16:45,周一闭馆

9:00--17:00

9:00--21:00

周六至周日9:00--17:00

古籍馆:周一至周五9:00--17:00

少年儿童馆:周一至周日9:00--17:00

三、总馆南区、北区

总馆南区提供外文文献、中外文专藏文献的专业性服务和国家典籍博物馆展陈服务;总馆北区提供以中文普通文献借阅、电子文献、音视频资源服务和少年儿童服务为主的大众服务。

四、读者卡办理

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办理时间及地点

总馆北区:北区二层北侧、少年儿童馆咨询台

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

周一至周五09:00—21:00

周六、日09:00—17:00

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

周一至周日09:00-16:30

读者卡办理扩展功能的办法

拓展功能主要有金融功能、外借功能。金融功能指读者卡具有的储值并在图书馆馆区内消费(仅限复印、打印消费)的功能,读者在馆区内使用读者卡进行充值后,即可获得金融功能。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增加图书外借功能,办理中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元,办理外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0元;办理普通读者卡即可享有金融功能。

读者卡退功能(退押金)的办法

退功能(退押金)时,须还清所借图书,无未交纳款项后,由本人持读者卡、办理时所持的身份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

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读者卡各项功能的押金收据须妥善保存,遗失不补。退功能时,凭押金收据取回相应押金。

押金收据确因不慎丢失,应主动挂失。在履行相应的退功能手续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回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无押金收据退押金时,还需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阅览须知

·凭本人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在阅览室、借阅区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内。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当日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六、外借须知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

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

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借阅区的图书与光盘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七、数字资源服务须知

数字阅览服务为免费服务,每位读者每次在服务台刷卡登记后可上机2小时,2小时后自动下线(系统提示时请及时保存个人文件),如机位已满或需继续使用,请到管理员处等候分配,刷卡上机。

读者自带电脑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可免费利用本馆提供的无线网络。

15周岁及以下读者在少年儿童馆获取数字资源用机上网服务。

请勿短时间内以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及数字资源等操作。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下载文献进行任何商业化使用。

请勿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扰乱正常秩序的活动:勿使用非正常手段登录本馆计算机,利用本馆计算机信息网络;未经允许,勿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信息网络功能及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勿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勿私自改变本馆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连接方式;勿运行网络或单机游戏;勿访问娱乐视频网站;勿浏览色情、低俗网页内容等。

请注意保护个人数据安全。下载或编辑的资料请及时保存在自己的存储设备或计算机C盘以外的存储区域内,不要存储在计算机C盘(包括计算机桌面和我的文档),以防机器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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