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论文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引言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劳动法制全过程 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体现着劳动法的 基本理念和部门法追求 , 是把握劳动法理论和制 度精髓的切人点。 揭示和研讨劳动 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劳动法基本原则 的确立不仅是劳动法理论 研究的重要任务,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我国劳动 立法和执法。 从劳动立法来看, 由于我国劳动法典 在确立时功 现我国的立法特色,脏 不宜细, . 目 丑 宜简不宜繁, 因而劳动法典仅有一百零七条, 远远 不能满足对具体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因而劳动 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不仅是我 国劳动法学研究的重 要任务, 也是关系到劳动立法 、 执法的重要问题 , 因此尽快通过立法形式 ,明确我国劳动法基本原 则的内容迫在眉睫。 2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及缺陷 31 驴 男动看 合 法权益 则 .伤 三方原则的内容 、 组织机构和程序我国立法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可分为两部 还未有规定, 应该说实行三 方原则目 前还有—定 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问题 的 —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二是保护劳动者的 难度, 有待于完善 , 但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也应有 研究较为薄弱 , 有关研讨文章也 少见到, 很 为数不 分, 多的劳动法教材或专著中常设有一章或一节, 又 其他合法权益。 劳动权的本质 E 是生存权, 是指 同 -定的超前性,要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打下—定的 。 多为泛泛祈谈 , 缺乏深度和新意。 综观劳动法各种 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获得参加社会劳动 基础; 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规范, 实行 有代表性的著述, 关于我国劳动法基本厉贝 的各 -4 三方原则越来越有其必要性 , 因此三方原则应作 保 障劳动权原则的含义应包括 以下几方面 为我国劳动法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 在协调劳动 种表述大致可以划分为 四 : 类 第一类 , 以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 劳动法 内容: 关系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学》 和全 国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教材《 劳动法学》 为 () 1凡是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公 民 都有平等 3 3社会化原则 ( 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相结 代表, 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 认 公民有 地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 , 有根据其志愿 、 才能、 教 合原则)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改进劳动组织 , 不断提 育程度并在考虑社会需求的情况下选择职业及工 劳动法属于社会法 , 以社会为本位 , 了 形成 社会 , 调整法为形式的立法体系。因此 , 劳动关系 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 种的权利。 则; 在发展生产 的基础上, 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 ( )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权 , 的调整 既不能单纯地依靠合同化手段 ( 2 当 私法手 遇的原则 (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 劳动者谋求不到工作时国家应给予帮助、扶持或 段)也不能只依靠基准化手段( , 公法手段 )而是 。 利原则)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保护和权利的原 提供必要的生活费。 ; 将其纳 人 将基准化与合同化相结合的}会化调整 土 () 3劳动者有按其劳动 的数量与质量获得不 的轨道 中 。 来 则;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劳 动者有集会 、 结社的自由和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 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数额的劳动报酬的权。 () 1劳动关系的合同化。合同化是自主化 的 的原 则)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 ; 民族平等的原则 ; () 4 必须尊重 劳动权 , 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 表现形式 , 它是要将所有的劳动关系逐步纳入合 劳动者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 劳动 侵犯他人的劳动权 , 对劳动力使用者滥用解雇权 同的运行轨道 , 使合同成为劳动关系的维系方式 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物 的行为应当加以限制。 和权利义务确定方式。劳动关系的合同化调整主 质帮助的权利的原则;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 5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 , 又是公民的义务 。 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上。劳动合同是指受雇人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首先是最基本的保 以劳动给付为 目 , 的原则。 的 有偿 的为雇用 人 所使用之契 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保护。 这种基本利益就 约 。 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进行 第二类 , 全国高等政法 院校规划教材《 劳动 护 , 法学》 认为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为以下四项 : 维 是国家通过劳动法律 、 法规颁布的、 强制实施 的、 流通。 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 人 单位利益相结合的 普遍适用 的最低的劳动标准、 最基本的劳动条件 , () 2 劳动关系的基准化 。 由于劳动力的人身 原则 ; 贯彻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 的 原则 ; 坚 要求用 ^ 、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 化特点 , 国家有必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是建立在保护劳 持劳动者平 等竞争 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 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这种基本利益应 当获得绝 法权益。 则: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 对性的保护 , 这种最基本的保护对所有用 人 单位 动者合 法权益原则 的基础上的。 劳动关系基准化 原则。 要求都应当是一致的, 不应由于用 ^ 、 单位所有制 就是指劳动关系的调整 , 应当由国家通过劳动立 第三类,上海人民出版 出版的 《 劳工神 的不同或组织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 法, 制定劳动基准, 明确劳动条件 , 和保障劳 约束 圣” 的卫士——劳动法》 主张 , 我国劳动法应确立 其次是平等的保护。 平等的保护是指所有劳 动权利和义务而进行。根据其他国家的立法经 以下四项原则 : 劳动关系协÷ 的合同化 ; j 劳动条件 动者不因其民族 、 、 种族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 财 验 , 国对国有企业 , 我 集体企业, 三资企业等所有 的基准化;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 ; 劳动执法的规范 产状况、 宗教信仰、 职业、 劳动关系的性质有何不 用人单位规定最低劳动标准 , 使劳动者得到最基 化。 同, 其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其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 本的保护 , 同时也保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的 自 第 四类 ,九五” “ 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劳 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 , 不应有任何歧视或差异。 但 主权 。
劳动法论文(精选5篇)
劳动法论文(精选5篇)第一篇:劳动法论文内容摘要: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
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
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并在对国内外诸说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做出归纳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笔者以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龙头,辅之以三方性原则和社会化原则。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引论法律原则可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所仅有并以之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每个法律部门的特有法律原则又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基本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的框架和主题,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该法律部门的准则和指导思想,是贯穿其始终的基础性原则。
我国于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里程碑似的的法律对于劳动法制建设具有历史性意义.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部法律竟然没有明文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虽然近年来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众说纷纭,缺乏权威。
且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的劳动立法过于繁琐,复杂,冲突摩擦不可避免,甚至层出不穷,为劳动守法,执法,司法带来不少困难。
因此,确立统一,明确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关怀老师的统编教材将劳动法法基本原则定义为“各国在劳动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后的教材大致与此类似,一般无较大争议。
笔者认为此定义有一点值得讨论,其将劳动立法指导思想纳入基本原则的概念中,实是混淆了二者的区别。
立法指导思想是立法的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的理论根据,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
浅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围绕劳动法的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基本原则及如何遵守劳动法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劳动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1975年和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就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平等就业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或排斥劳动者。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时限制、安全卫生保障等。
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如休息休假、工资报酬、职业培训等。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劳动法规定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帮助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
为了遵守劳动法律,企业和劳动者需要共同努力。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招工,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确保员工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同时,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劳动者应当了解和遵守劳动法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法论文
劳动法论文劳动法论文(500字)劳动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它规范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产生背景、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解决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劳动法的产生背景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
在工业化进程中,劳动力逐渐集中于工厂和企业中,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条件恶劣,工资低廉,工时过长,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苦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劳动法便应运而生。
其次,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准则。
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报酬等核心内容。
劳动合同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来源,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再次,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体现。
劳动者通过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
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直接给付的报酬,还包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间接的报酬。
劳动报酬的合理确定,不仅能够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最后,劳动争议的解决是劳动法的一个重要功能。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纠纷,双方对于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产生分歧。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谈判、仲裁、诉讼等。
合理、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总之,劳动法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用人单位也得到了稳定的劳动力来源。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解决等具体内容,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准则。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劳动法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积极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论文
葿论劳动法基本原则体系的统羇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UNIFICATIONOF LABOR LAW芅螂腿内容摘要: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
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并没有对它作出明确规定,众多学者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差异较大。
文章对当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作了相应分析与评述,确立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标准,对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重构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并作出相应合理性分析。
羈关键词:基本原则劳动权三方性诚实信用莄-++- 芁罿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学者、教师和学生,无论学习还是运用劳动法,都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劳动法领域,至今并没有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体系或内容达成共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体系的混乱和多足鼎立的局面,不仅使初学劳动法的法科学生摸不着北,也使劳动法领域的研究者及司法实践工作者所困惑。
正如王全兴教授所言:“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目前尚无集中的立法规定,科学确定其内容,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1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与定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进一步研究劳动法和完善劳动立法服务。
螆作者简介:蒋万庚(1974—),男,苗族,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全兴:《劳动法》(第三版),法律岀版社2008年版,第47页蚁1蚀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述袇(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袄一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 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主要是由劳动法学 者根据劳动法的特性和劳动法律规范所作的抽象与概括, 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 差别不大。
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 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 本准则” ;3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 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4有 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 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则” ;5有的认 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 精神,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
试论劳动法及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劳动法及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中文摘要: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各种劳动关系的共同的通则。
它不同于劳动法的具体原则,并不是为了向人们指明具体的行为方式,而是要为劳动法指引前进的方向,抽象性地决定了劳动法基本原则适用的范围的广度,具有统一的指导性和适用性,是制定各种劳动法律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关键字:劳动法,基本原则,合法权益,利益平等。
要想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劳动者的概念。
对于劳动法的概念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狭义上的理解;一种是广义上的理解。
狭义上的理解,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和颁布的全国性综合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这样的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这种法律各国名称不同,如《劳动法》、《劳动关系法》、《劳资关系法》、《劳动标准法》、《劳动基本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综合性法。
法律效力较高的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主要由大量的单行法规调整,经过多次起草和更改工作,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法律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种法律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狭义上的劳动法。
因为这种法律它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
这部法律统一适用于全国(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这部法律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律。
这部法律为制定单行劳动法规和地方性劳动立法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在世界各国多数制定并颁布了法典式的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上的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分社会关系,即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法是所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说,它不只是指一部法典式的法律,而是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因此称为法律规范总称。
浅析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
立法执法 的指导方针 , 它可以弥补法律漏洞 、 修正法律矛盾 。 总而言之 ,劳 动法 的基本原则为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 指 明了思想 ,依据劳动法基本原则来调整和处理社会 劳动关
系,劳动法 的基本原则贯穿 、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
之 中。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 、 劳 动 法 的发 展
范化 、开放化 、系统化方 向发展 。实现 国家制定法与 民族习 惯法互补 和融合 的良好状态。 参考文献
[ 1 】高其 才. 中国少数 民族 习惯法研 究【 M】 . 清华 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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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劳动法的出发点和依据。它是 我国劳动法社会 主义本质 的 体现。 ( 三 )劳动 法的基本原则表 现了立法者在 劳动领域所奉
行的政策 ,是劳动法的指导方针 ,对 劳动法 的各项规定及其 实施 ,都 有指 导的效力和作用 。 ( 四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 , 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和全部 劳动法规 范起 指导 和统帅作用 的
所应遵循 的基本准则 。
的七届三 中全会上 ,明确指 出了全力全力以赴恢复 、促进生 产发展 ,以使我 国财政经济状况得到基本地好转 ,是这一阶 段 的经济任务 ,实 际上 ,这也是经济恢复时期 ,劳动法律体
系 的 总要 求 、总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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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议论文2200字_劳动法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劳动法的议论文2200字(一):探究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保护问题论文摘要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
在我国,由于劳动法没有将企业管理人员排除出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因此在现有劳动法体系下,司法实践中一般将管理人员当作普通劳动者,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所发生的争议也多依据劳动法进行裁决。
但是,这种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很不公平的后果。
相比于普通劳动者,管理人员具有特殊性,其具有劳动者属性和,雇主属性,是“劳动者”中的强势群体。
关键词:企业管理人员;劳动法保护问题1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劳动者权益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劳动者是分层次的,不同劳动者群体的具体利益也是不同的。
对于《劳动合同法》适当的倾斜保护这一立法宗旨,最关注的不应是倾斜,而应是适当。
劳动法仅关注劳资双方不平等的纵向差异,而忽视劳动者群体内部逐渐拉大的横向差异,而对劳动者进行抽象保护,这样的保护结果不能获得实质的平等。
劳动者的概念,不是说该当事人是不是劳动者的问题,而是对照立法的目的,该当事人是否应该被认为是劳动者及是否应该受到保护的问题。
实际上,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抽象表述忽略了劳动者内部巨大的横向差异。
只有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对劳动者弱势地位的横向差异给予适度的关注,才能真正实现劳动法保护弱势劳动者的立法目的。
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对劳动者主体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有利于解决企业管理人员区分化适用劳动法的问题。
2重新认定劳动关系主体的范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未对劳动者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界定,也未对劳动者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这导致劳动者虽处于不同阶层,归于不同群体,但都在一个立法层面进行保护,都实行统一的劳动法律规范。
因此,企业管理人员被定位为一般的劳动者,引起了实践中的很多问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主体范围认定不合理。
我国可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在“雇主”范围的认定上,除了包括“用人单位”还应考虑是否具有指挥和控制的权力来判断实质上是否具有“雇主”身份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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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完善论文4000字_劳动法完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劳动法完善论文4000字(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劳动法的回应与完善探讨论文眼下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分支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处于叠加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国存在一些产能过剩供需不平衡等问题。
因为降低了投资回报率,对于环境资源的约束也不断提升,这些不利因素在形势发展下也持续增大。
同一时期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能更好的对我国发展势头和战略部署进行把握,同时这也属于我国发展过程中的主线。
在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劳动法作为目前较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类法律也成为了民众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劳动法的回应和完善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同时也提出了相应改善的策略。
一、劳动关系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其的影响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对于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适应的重要举措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也就表明我国逐渐从需求决定型经济转变为供给决定型经济。
目前我国供给决定型经济主要含义是经济体自身的产量主要经由供给或是劳动力资本设备生产要素来构成,不是仅仅由投资,消费和外貌等决定。
在我国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可以进一步对供给侧结构提高适应程度以及灵活程度进行提升,进而促使其生产力的增强,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其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打破相应的结构性模式,使用新型的配置模式。
但是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较为困难,因此在实施的时候速度比较慢,劳动力作为我国的重要生产要素,也属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
伴随着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会产生相应的变革。
在劳动力产生变革的同时也会对劳动关系产生相应的影响。
(一)基于劳动就业进行分析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一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在行政机制的保护下,其就业率会不断提升。
伴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加强,增加了市场淘汰机制,同时一些相对传统的产业会被市场淘汰,这时就导致新兴产业面临着严峻的生产挑战,从而提升了劳动力的失业风险。
劳动法法学论文
劳动法法学论⽂ 在劳动法中,劳动者⾓⾊的定位是⼀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常复杂的问题。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劳动法法学论⽂,供⼤家参考。
劳动法法学论⽂篇⼀ 摘要:《劳动合同法》极⼤地推进了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时对于重构我国劳动关系具有重⼤现实意义[1]。
在传统意义上,同⼀时间内⼀个劳动者只能与⼀个⽤⼈单位的⽣产资料相结合,从⽽只形成⼀个劳动关系。
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以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为典型的⾮标准劳动关系⼤量存在。
由于现有法律的规范缺失,使得该类型劳动关系得不到规制,劳动关系双⽅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与我国⼒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本⽂旨在通过分析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况,以论证双重劳动关系的实践意义和制度对策。
关键词: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况 近年来由于不少劳动者随意“跳槽”违约,⼜由于部分⽤⼈单位乱招乱聘违法,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部分劳动仲裁机构受理过此类劳动争议案件,这些现象危害越来越⼤,必须引起⾼度重视[2]。
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已按《劳动法》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与另⼀⽤⼈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说明,只要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劳动未给本单位的⼯作造成“严重”影响,⽤⼈单位也未明确要求其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是可以存在的。
⾃2010年9⽉14⽇起施⾏的《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司法解释》(三)第⼋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员、下岗待岗⼈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员,因与新的⽤⼈单位发⽣⽤⼯争议,依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法论文论倾斜保护原则的非理性之所在
论倾斜保护原则的非理性之所在【内容提要】倾斜保护原则作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其贯穿于整个劳动立法和劳动司法,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以及劳动者权利的高度保护。
由此可见,该原则在我国劳动法中的重要性。
尽管,该原则已被多数人认可,但在实践中却难以实施和执行,从而导致立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极度脱轨,致使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就目前而言该原则不宜作为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准则,对此本人将从多角度来透视该原则的非理性之所在,并通过理性分析来对其价值进行重新界定,竟而还原劳动法的本质功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
【关键词】倾斜保护原则劳动者权利社会矛盾非理性倾斜保护原则作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高度概括性,因此其内容十分丰富,各学者对其下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其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是该原则并没有在我劳动法中明文规定,其主要从劳动法的各法律规范中如劳动法的总则,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的签订及其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来具体体现。
,然而,正是因为这些被众人认可的法律规范却隐藏着巨大的社会危机,并且这些危机都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一一显露出来,故在劳动法实施还不到一年,便就有学者提出来要废除劳动法,重新制定新的劳动法。
然而,法律并非一般的政策,规定,其一经制定完成,颁布实施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岂非说废就废,否则这样既不经济,也不现实。
但在很多人看来当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解决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时,废除这些法律规范,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是必要的,并非没有什么不妥,劳动法也不列外。
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倾斜保护原则,此原则在被具体体现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以及劳动争议仲裁法等各法条中,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劳动法律规范,从它的具体体现便可得知其在我国劳动法上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论文【范本模板】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体系的统一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UNIFICATIONOF LABOR LAW内容摘要: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
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并没有对它作出明确规定,众多学者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差异较大.文章对当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作了相应分析与评述,确立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标准,对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重构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并作出相应合理性分析。
关键词:基本原则劳动权三方性诚实信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学者、教师和学生,无论学习还是运用劳动法,都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劳动法领域,至今并没有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体系或内容达成共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体系的混乱和多足鼎立的局面,不仅使初学劳动法的法科学生摸不着北,也使劳动法领域的研究者及司法实践工作者所困惑。
正如王全兴教授所言:“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目前尚无集中的立法规定,科学确定其内容,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1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与定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进一步研究劳动法和完善劳动立法服务。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述(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一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主要是由劳动法学者根据劳动法的特性和劳动法律规范所作的抽象与概括,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差别不大。
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3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4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则";5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精神,调作者简介:蒋万庚(1974—),男,苗族,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劳动法》小论文
《劳动法》小论文劳动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
它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即劳动法学是关于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劳动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学习劳动法,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劳动法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人们遵守和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
此外,学习劳动法还可以使我们了解劳动法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劳动法律制度改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作用,从而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劳动法,为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劳动法进行相关的论述.一,劳动法的历史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劳动立法正值我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复苏到低谷的时期。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第三阶段,从1976年到现在,是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的时期。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国家结束了“左”倾和文革的影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特别的,1994年7月颁布的《中户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步入了辉煌的时代。
二,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作用1,我国劳动法的本质: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它主要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
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劳动关系,除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劳动关系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等等。
所有这些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却体现着根本的共同性,这就是这些劳动关系都受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调整。
劳动法毕业论文
劳动法毕业论文劳动法毕业论文引言:劳动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涉及到人们的工作、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当今社会,劳动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法的相关议题,以及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分析。
1. 劳动法的发展历程劳动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时期,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劳动者面临着诸多不公平待遇和剥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各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最初的简单规定到逐渐完善的过程,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其中,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安全健康原则等是劳动法中最重要的原则。
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可以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3. 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工资福利是劳动者的直接利益,合理的工资福利制度能够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休息和休闲的重要制度。
劳动保护则是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劳动争议解决则是解决劳动关系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4. 劳动法的实施与挑战劳动法的实施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法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
其次,劳动法的执行和监管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
此外,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内容也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5. 劳动法的国际比较劳动法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一些发达国家,劳动法的保护力度相对较高,劳动者的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
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劳动法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足,劳动者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困境。
论劳动合同法之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根源则,拥有法原则的一般共性:揭露部门法存在和确立之实质属性,统率部门法律制度,成立与法的看法和规范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反响部门法的精神和价值追求,拥有抽象性、综合性和牢固性的特点。
" 法的原则,即表现为一种社会经济形式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基础的那些原则和基本思想,处在于法的实质的同一序列之中并组成它的主要内容。
" 对法的基根源则的研究,必定立足部门法及其制度的成立,并经过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具备的特别性剖析,从而以此确立部门法及其子法的基根源则。
劳动合同法做为劳动法的子法,在调整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关系参加者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劳动法的基根源则和调整对象均组成研究劳动合同法基根源则的基础 ; 同时,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民事聘用合同发展到劳动合同,表示了劳动合同的社会性特点。
立足于私法性质的劳动法律行为既保留着以意思自治为其核心和要素的基本特点,又日益进化于劳动权本位和公法的合适干预。
本文对劳动合同法基根源则之研究就成立在以上两点思路上,即,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根源则必定以私法原则为基础 ; 二、劳动关系的特点和劳动权本位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基根源则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以私法原则为基础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在他的《学说汇纂》中指出: " 它们 ( 指法 ) 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造福于个人。
公法见之于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和国家管理机构之中。
" 公法 " 有关罗马国家的牢固 " ,私法 " 涉及个人福利。
" 在罗马时代,诚然从看法上划分了公法和私法,可是直到最后也未能在立法上实现公、私法的分立。
公、私法在立法上的分立始于欧洲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其标志是欧洲大陆刑、民法典的分别拟订。
欧洲各国拟订的民法典诚然在称号上沿用了罗马的市民法,在内容上承袭了罗马市民法,但在性质上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法已成为单纯调整市民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即纯粹主义法上的私法。
劳动法论文1000字
劳动法论文1000字篇一:劳动法(论文题目)劳动法一、论文题目(在以下论题中任选一题):1. 论我国的劳动权2. 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3. 劳动法的作用4.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5. 论建立公平劳动标准原则6. 如何保障我国劳动者的休息权7. 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8. 就业与劳动者的就业权保护9.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10.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11.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无效劳动合同12.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13. 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14. 单位非法用工的法律问题15. 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16. 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17.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18. 论职工参与权19. 工伤保险的法律问题20. 女职工的法律保护问题21.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法律诉讼二、论文写作要求1.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论文。
2.论文的写作要经过资料收集,编写提纲,撰写论文等几个步骤,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占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的文献资料。
3.最终提交的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1)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
(2)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应占主要篇幅。
论文字数一般在1500~20xx 字左右。
论文要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有独立见解。
要理论联系实际。
引用他人观点要注明出处,论文正文数字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一、(一)、1、(1)①。
(3)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清楚参考文献附录(不少于3个),参考文献要注明书名作者、(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称)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序号使用〔1〕〔2〕〔3〕……。
(4)独立完成,雷同文章按零分记。
(5)论文要求用方格信件纸手写上交。
(6)在论文首页的右上角写清中心、科目、姓名、学号。
考试时交给班主任篇二:劳动法论文劳动人民浅析劳动法内容提要: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
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也越来越活跃。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上详细论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指出,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应该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排挤或限制任何一方。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雇佣、工作条件、薪酬待遇、职业晋升等方面都应该平等对待。
并且,不得因为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
平等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合理发展。
二、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和薪酬待遇等,用人单位也可以自由选择雇佣的劳动者。
同时,双方都有自由协商的权利,可以自主约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如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
自由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三、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保护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法的工作机会,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有权获得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2.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内容真实、合法、明确。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应得到有效保障。
3.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尽量减少对劳动者的不利影响。
四、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中,要求双方以公正、合理的态度处理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确保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实现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正文中,将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角度出发,分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它们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平等原则,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关系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雇主不得歧视任何员工,无论是因为性别、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残疾等原因。
同时,雇主也不能因为员工加入工会或者参与法定护理活动等行为而歧视或惩罚员工。
平等原则的应用也包括在工资支付、晋升、解雇以及其他雇佣决策上的公正性。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自由原则,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从事和放弃劳动。
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参加工会,以及自由地辞职。
雇主也不能强迫劳动者从事违法、违背道德或者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同时,自由原则还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和信仰自由。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公正原则,雇主应当在劳动关系中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这意味着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条件。
此外,公正原则还要求雇主对员工进行公正的晋升和解雇,并依法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
4. 安全与健康原则安全与健康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雇主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雇主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护设备,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工作,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保护原则,劳动法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权利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合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劳动法对于妇女、未成年劳动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保护也有具体规定,以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摘要】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
在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通过学习,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功能和特征进行讨论,对国内外学者的诸说进行扬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笔者认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为三原则:(一)、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三方原则。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法律对我国的劳动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这部法律中没有明显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劳动立法不断增强,确立统一、明确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作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律关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立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指导着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律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二、现状分析(一)国内学者对基本原则的观点1、单原则说。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只有一条,就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认为其他学者提出的各项基本原则均可被包涵在此原则之中。
2、自考教材说。
贾峻岭主编的2003版劳动法基本原则归纳为三项原则:(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3、宪法依据说。
通常将宪法中有关劳动方面的条文直接移植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如关怀主编的《劳动法学》83版归纳为6点:(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劳动者有按劳取酬的权利;(3)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享有物质帮助的权利;(5)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6)劳动者有集会、结社和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目录内容摘要 (2)引言 (2)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2)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及其确立依据 (9)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1)结语 (11)参考文献 (12)论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摘要:劳动法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基本原则则是劳动法的根本,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处理劳动法律关系问题的依据,应反映劳动关系的最一般特征。
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各种劳动关系的共同的通则。
它不同于劳动法的具体原则,并不是为了向人们指明具体的行为方式,而是要为劳动法指引前进的方向,决定了劳动法基本原则适用的范围的广度,具有统一的指导性和适用性,是制定各种劳动法律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认识劳动法并正确学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对我国相关部门的司法、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引言:劳动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稳定国家政局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的产生和实施,劳动法基本原则则对功不可没,它发挥着对劳动法条文进行弥补和解释等重要功能。
对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首先是保障劳动权原则。
这是最基本原则的保护,是首要的和最重要的原则。
因为劳动权是劳动法的基本问题,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如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物质帮助权等,都是以劳动权的实现为前提的,整个劳动法是建立在劳动者的劳动权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之上的。
劳动权是公民生存权利的基础。
再次是侧重的保护,即在特定条件下,当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和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应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综合的保护。
中国将从2007年起推行用工备案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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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动法中关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摘要: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利益总是得不到保障。
因此,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权利义务
一、基本概述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领域依法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它包括劳动权,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必要时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参与民主管理权,享有休息和休假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等。
二、立法依据
1、基于弱者理论。
2、基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
3、
4、基于我国国家和法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统治者,我国法律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
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劳动法必须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原则。
5、基于国情。
我国人口众多,且劳动者素质有待提高,劳动就业问题十分突出。
此外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所有制并存,劳动法制不健全,往往导致劳动关系的恶化。
这些情况都要求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经营者的侵权行为,防止劳动关系的恶化。
6、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劳动者是社会生产力中最积极的要素,劳动者的物质利益需要是其从事生产劳动的最终动因和根本动力。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够充分调动其劳动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为国家为人民也为其个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这一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
1、
2、
四、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
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
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
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
不
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
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
(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
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
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
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
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
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参考文献
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
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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