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原理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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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原理研究综述
1安全科学原理研究的意义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基础科学原理。对于成熟的学科,其科学原理通常都基本形成了。但对于安全学科却很有必要和非常迫切开展基础性和系统性的安全科学原理研究,因为安全学科是以一门新兴综合交叉学科,安全科学原理形成是关系到安全学科能否被承认为独立的学科和拥有自己基础理论的学科的重大问题。因为目前安全科学原理还没有完全建立,国际上对安全学科是否为一门科学仍然存在着争议。
安全科学原理是安全活动或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是基于经验或理论归纳得出的安全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安全科学原理是为安全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安全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是人类安全活动的基本法则或方法论。安全科学原理是普适性的安全科学理论。
安全科学原理为安全科学发展和安全活动提供理论支持和方向引导,对安全科技工作实践具有指导性,是一切安全活动必须遵循的规律及基本原则。安全科学原理一般具有多个层次的功能和作用,可用于解释生产生活中的事故致因、概括事故灾难规律、用于指导预防事故灾难、确保人安全健康等。安全科学原理是安全学科的理论支柱、是安全科学理论的核心、是安全科学创新的基因、是安全科学发展的灵魂、是事故预防与控制的钥匙、是构筑安全系统的指南。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级学科,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安全学科被列为与理、工、文、管、法、医、人文等学科交叉的综合学科。但作为安全学科的理论基础——安全科学原理,目前却远不能满足作为该学科发展的需要,国际上也如此,例如,由国际劳工局主编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百科全书》(第四版)[1]共四卷105章,其中仅有第56章“事故预防”中的几个小节提及事故致因模型和事故预防原理,而事故预防原理仅仅是安全科学原理的一部分内容。
通过对安全科学原理本身及其发展开展基础、系统、深入的研究,可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安全科学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并使安全学科能够持续发展下去。
2安全科学原理研究的三条途径
从安全科学学的高度,通过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并经过系统梳理和归
纳总结得出:过去安全研究者对安全科学原理的研究主要有三条途径。
第一条研究途径,以事故预防为主线,从事故致因等研究中获得安全科学原理,这种研究的思想可以简称为“逆向研究”,即从事故来研究安全,从事故发生规律在获得安全规律。应该指出,事故致因理论并不等于安全科学原理,事故致因理论只是安全科学原理中的内容之一。走第一条研究途径的历史较为悠久,有近百年。
第二条研究途径,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从风险管理理论等研究获得安全科学原理,这种研究的思想可以简称为“中间研究”,即从未形成事故的隐患出发来研究安全。走第二条研究途径的研究通常也需要考虑隐患会导致什么样的事故,其历史沿革比第一条研究途径的较为短暂。
第三条研究途径,以系统安全为主线,从本原安全开始研究获得安全科学原理,这种研究思想可以简称“正向研究”,即一开始就从安全出发开展研究。走第三条研究途径的研究通常需要有第一条和第二条研究途径的思想为基础,从本原安全开始研究安全科学原理的方法经常需要用“逆向研究”和“中间研究”的方法开展安全评估。走第三条途径的研究历史最为短暂。
下面分别就上述三条研究途径,分析国内外对安全科学原理的研究现状。
3从事故致因理论出发的安全科学原理研究现状和分析
3.1国外研究现状
按时间维度综述,国外从典型事故致因理论出发研究安全科学原理的沿革大致如下:
1919年,格林伍德(M. Greenwood)和伍兹(H. H. Woods)提出了“事故倾向性格论”,后来纽伯尔德(Newboid)在1926年以及法默(Farmer)等人在1939年分别对其进行了补充[2]。1931年,海因里希(H.W.Heinrich)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类似于多米诺骨牌垮落的过程[3]。1949年,葛登(Gorden)利用流行病传染机理来论述事故的发生机理,提出了“用于事故的流行病学方法”理论。1953年,巴内尔(Barer)将事故因果链发展为“事件链”,认为事故诸多致因的因素是一系列事件的链锁。1961年,吉布森(Gibson)提出并在1966年由哈顿(Hadden)引伸的“能量异常转移论”或“能量
意外释放论”。1969年,瑟利(J.Surry)提出了瑟利模型,是以人对信息的处理过程为基础描述事故发生因果关系的一种事故模型。与此类似的理论还有1970年海尔(Hale)提出的海尔模型。1970年,帝内逊(Driessen)明确将事件链理论发展为分支事件过程逻辑理论,类似于事故树分析逻辑方法。1972年,威格尔斯沃思(Wigglesworth)提出了“人失误的一般模型”,对海因里希事故致因链进行了一些改进。1972年,贝纳(Benner)提出了在处于动态平衡的生产系统中,由
于“扰动”导致事故的理论,即P理论。1974年,劳伦斯(Lawrence)根据Goeller和Wigglesworth两人提出的原理,发展成了“矿山以人失误为主的事故模型”。1975年,约翰逊(W. G.Johnson)提出了管理失误和危险树(MORT)系统安全逻辑树;发表了“变化-失误”模型。1975年,斯奇巴(R. Skiba)提出生产操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两种因素都对事故的发生有影响,并且机械设备的危险状态对事故的发生作用更大些,只有当两种因素同时出现,才能发生事故,及“轨迹交叉论”。1976年,博德(Bird)和洛夫图斯(Loftus)也都对Heinrich事故致因链进行了一些改进。1978年,安德森(Anderson)等人发表了对瑟利模型的修正。1980年,泰勒斯(Talanch)在《安全测定》一书中介绍了变化论模型。1980年,海因里希在书中提及了用“人-机-环”的理论分
析事故的系统安全方法[2-4]。1990年,里森(J. Reason)提出了新的事故致因链“瑞士奶酪模型”(Swiss Cheese),彻底改善了Heinrich 的事故致因链的缺点,建立了事故原因中个人行为、不安全物态和组织行为之间的关系,且把事故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事故发生组织的管理行为[5]。1997年,拉斯姆森(J. Rasmussen)提出了社会技术系统事故致因模型[6-7]。2000年,夏普乐(Scott A. Shappell)[8]和魏格曼(Douglas A. Wiegmann)在为美国联邦民航局写的报告中对Reason的模型进行了具体化。2000年,斯特瓦特(J. M. Stewart)提出了另一
种链式事故致因模型[9]。2004年和2011年,勒弗森(Leveson)[10-11]分别发表文章,提出和推广其系统论事故致因STAMP模型。之后还有研究者陆续发表一些相关的文章。
3.2国内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一些安全学者开始翻译国外的有关事故致因理论的文献并在国内推广,当时许多安全科研院所、高校和学会不断开设一些安全科学原理方面的专题讲座和开办一些安全科学原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