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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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食堂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服。

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5. 食堂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2. 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货清单。

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 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4.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三、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 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符合安全、营养、健康要求。

2.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2.3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报备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食品生产与流通3.1 食品生产者应具备合法生产资质,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3.2 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销售食品的安全。

3.3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4.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4.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4.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召回与事故处理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问题食品。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召回和事故处理的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六、法律责任与处罚6.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6.3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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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法定代表人应确保公司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

第四条:厂长责任1. 厂长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2. 厂长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五条:目的为确保原材料的食品安全,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环节。

第七条:原材料进货查验1. 采购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和食品安全标准,对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验收部门应详细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验收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原材料储存和使用1. 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防止污染和变质。

2. 使用原材料时,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食品安全。

第三章: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第九条:目的为验证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确保原材料的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环节。

第十一条:索证索票1. 采购部门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合法的证件和票据,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2. 验收部门在验收原材料时,应核对证件和票据,确保原材料的合法性和质量。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目的为保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过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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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供健康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供应商合作选择(1) 为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食堂将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证照和相关资质。

(2) 食堂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食品质量、供货时间等事项。

(3) 食堂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 食品采购流程(1) 食材采购人员定期编制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 食材采购人员将采购需求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3) 食材采购人员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选购,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 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1) 食堂将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堂要求员工每日体温检测,并确保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2. 食品加工流程管理(1) 食堂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明确每道工序的要求和操作规范。

(2) 食堂定期检查食品加工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食品加工安全。

第四章:食品质量检验管理1. 食品样品采集与送检(1) 食堂将定期抽取食品样品,确保采样的随机性和全面性。

(2) 采样人员将采样标本送往食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合格。

2. 检验结果处理(1) 食堂将检验结果按照标准分类,确定食品的合格与否。

(2) 如发现不合格食品,食堂将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追溯和处理相关食品批次。

第五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 食堂将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食堂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2. 废弃物处理与环境卫生管理(1) 食堂对于食品废弃物的处理,将采取专门的措施,确保废弃物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2) 食堂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确保食堂的卫生环境符合要求,不影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定义1.餐饮服务机构:指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2.食品:指人们日常食用的具有营养价值,可以满足人体生长、发育、健康维持和生命活动需要的物质。

3.食品安全:指确保食品不受有害因素侵害,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状态。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餐饮服务机构的责任1.餐饮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餐饮服务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餐饮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责任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食品安全。

2.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食品采购准则1.餐饮服务机构应选择具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合格食品原料。

2.餐饮服务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档案,记录食品供应商信息和采购核查情况。

3.餐饮服务机构应对进货食品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食品储存管理1.餐饮服务机构应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2.餐饮服务机构应严格控制食品储存温度,确保食品保存质量。

3.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储存设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供应管理第八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餐饮服务机构应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维护和清洁加工设备,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隐患。

3.餐饮服务机构应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患传染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饮食安全,维护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销售全过程的安全可追溯。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仓储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食品采购计划,保证食品的种类和数量符合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对食品采购进行验收,检查食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标准,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责任。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严禁在工作中践踏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加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制定食品销售政策,公布食品价格和营业时间。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销售场所的管理,保持销售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保留销售数据和退换货记录,以备查验。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销售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销售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安全检测。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定期检测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制度汇编范本(例文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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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汇编范本(例文9篇)食品安全制度汇编范本篇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b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安全制度汇编范本篇2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汇编。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 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学校与食堂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经营者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负责,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采购制度1.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向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购买。

2. 食堂经营者应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台帐,详细记录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食品安全加工制度1.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2. 食堂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符合要求。

3. 食堂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四)食品安全储存制度1.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食堂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分别设置冷藏、冷冻、常温等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的稳定。

3. 食堂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储存区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五)食品安全销售制度1. 食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制度,确保食品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质量、服务师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1. 学校与食堂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

2. 食堂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1. 学校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1. 食堂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食品原料储存应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原料定期检查,确保新鲜、合格。

第八条食品加工制作1. 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 食品加工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消毒。

第九条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堂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保证食品质量。

2. 配送食品应采取保温、冷藏等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和新鲜度。

第十条食品留样与检验1. 食堂对每餐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48小时。

2. 定期对食堂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堂负责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校园中,食品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

为了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权益,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学校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学校内部管理规章等。

依据这些法规和规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目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食品的新鲜、卫生和质量。

第四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供应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了食品供应管理制度,并与合作食品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2.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学校对食品储存进行严格管理,保持食品库房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3.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学校对校内食品加工进行严格管理,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定期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情况。

4. 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制,定期对学校食品进行检测。

5. 食品安全培训学校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持续的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结语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能够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提升学校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希望学校各部门、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学校食品安全,共同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汇编15篇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应确保企业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2. 厂长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加强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1. 采购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2. 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货原材料进行严格查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采购部门应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要求。

四、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 生产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工艺流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出厂检验制度1. 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出厂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 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1 目的为健全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企业内原料采购、食品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1.3 内容1.3.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1.3.2 厂长厂长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1.3.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3.4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的食品安全行为负责。

二、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1 目的确保原材料质量安全,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进入生产流程。

2.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

2.3 内容2.3.1 采购采购原材料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3.2 验收验收原材料时,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对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查验。

2.3.3 储存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防止原材料受潮、变质、污染等。

三、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3.1 目的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便于追溯和质量控制。

3.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

3.3 内容3.3.1 索证企业应向供应商索取合法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3.3.2 索票企业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作为原材料采购的凭证。

四、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4.1 目的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一、前言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食品检验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旨在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一部实用的工具书。

二、基本要求1. 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2. 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

3. 食品安全管理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3.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食品检验管理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按照资质认定范围开展食品检验活动。

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加强检验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提高检验能力。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食堂。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第四条食堂负责人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三章食堂环境管理第六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七条食品加工区、储存区、就餐区等区域应严格划分,并有明显标识。

第八条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设备应正常运行。

第四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九条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严格验收采购的食品,检查食品的质量、保质期等。

第五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按照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储存食品的质量,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第六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四条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参数。

第十六条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储存。

第七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七条销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

第八章餐具清洗消毒管理第十九条配备足够的餐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餐具清洗消毒。

第九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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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七、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1.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并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

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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