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文体教职工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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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职工文体协会章程(附二工会〔2009〕4号)一、总则(一)为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增强医院凝聚力;为丰富职工生活,陶冶职工情操,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成立AA大学AA医院职工文体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

(二)文体协会是AA大学AA医院工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自主开展文体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三)凡是AA大学AA医院工会会员只要承认文体协会章程都有权加入文体协会。

(四)文体协会必须在医院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一)文体协会下设若干个专业协会。

(二)文体协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

(三)专业协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

(四)文体协会会长和秘书长由医院工会任命。

(五)各专业协会会长和秘书长由文体协会任命或本专业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六)各专业协会的会长均为文体协会的理事。

三、活动的准则及形式(一)各专业协会开展活动,尽量利用业余时间,会员必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协会活动。

(二)文体协会必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及娱乐活动。

各专业协会可根据各自的特点自行组织活动(如承办比赛、开展交流、讲授知识等);积极参与院外活动(如学校各协会、工会组织的活动)。

四、会员管理(一)入会条件:1、医院工会会员。

2、拥护文体协会章程。

3、身体健康。

(二)入会程序:本人向专业协会提出入会申请。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1、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可对专业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的义务:1、遵守文体协会章程,执行专业协会决定。

2、按时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完成专业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向专业协会交纳会费。

5、各专业协会有义务参加医院指派的活动和比赛。

(五)会员不遵守文体协会章程,不履行专业协会决议、无故不参加专业协会活动,专业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然后报文体协会备案。

五、经费来源及使用(一)经费来源:1、会员会费。

文体协会章程

文体协会章程

文体协会章程第一章协会宗旨与目标本协会宗旨在于弘扬文化,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提高会员的文化素质和体育水平,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的目标是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文体交流平台,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和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权利一、会员资格凡是对文体事业有浓厚兴趣,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申请者需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方可正式成为会员。

二、会员权利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的权利。

享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享有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文体资源和服务的权利。

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一、组织架构本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财务部、活动策划部等部门。

二、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营、审议重大事项等。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会员管理、文件起草等。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等。

活动策划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等。

第四章活动策划与执行协会将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包括文化讲座、体育比赛、艺术展览等。

活动策划部将根据会员需求和协会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财务管理与透明协会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财务部将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保证财务透明。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审议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

修改后的章程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赞成,方可生效。

第七章纪律与行为规范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尊重协会纪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如有违反章程和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第八章协会解散与清算若协会因故需要解散,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

解散后,协会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果须向会员公开。

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协会章程_模板

协会章程_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行业精神,团结行业力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地域:(全国性/地方性)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具体地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四)组织行业培训,提升会员素质;(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第八条本协会的任务:(一)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二)组织行业展览、论坛等活动,促进信息交流;(三)开展行业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四)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五)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一)单位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的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科教文体协会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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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的科技文化素养,促进学术交流,加强教职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特成立科教文体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工会指导,由全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以“服务教职工,繁荣校园文化,提升科技文化水平”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化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第八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项工作。

第九条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归档、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十条协会设立以下部门:1. 学术交流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2. 文艺活动部:负责组织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活动。

3. 体育活动部:负责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健身活动等。

4. 会员服务部:负责会员的注册、管理、服务工作。

5. 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热爱科技文化活动,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教职工,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经费第十四条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科技文化活动。

第十五条本协会经费来源:1. 学校工会拨款。

2. 会员会费。

3. 社会赞助。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用于以下开支:1. 协会日常办公费用。

2. 活动经费。

3. 会员服务经费。

4. 其他必要开支。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第十七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和行政批准。

上海财经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

上海财经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

上海财经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序言上海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

1921年学校迁至上海,创建上海商科大学。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

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

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上海财经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S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中山北一路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昆山路校区位于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第四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

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关注、指导与支持;学校积极服务国家财政经济事业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学校积极服务上海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须经教育部审批。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及台账

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及台账

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文体协会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文体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体协会,是指由学校教职工基于共同兴趣、爱好自愿组织并申请,经校工会批准成立的校内群众性业余文体组织。

第三条文体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技能、艺术、体育等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素质提升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文体协会应以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繁荣校园文化、促进身心健康为宗旨,遵守法律、工会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校工会是文体协会的主管部门,负责文体协会的登记、审批、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文体协会成立、变更与注销第六条文体协会申请成立的条件(一)有规范的文体协会名称;(二)有明确的文体协会章程;(三)有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参与,会员一般在15人以上;(四)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文体协会申请程序(一)由拟成立文体协会的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XX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成立申请表》、文体协会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材料;(二)经校工会审核合格后,填写《XX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登记表》,办理注册手续并备案。

第八条文体协会可以自行设计会旗、会徽、会标等,但须经校工会批准并备案。

第九条同一性质或同一名称的文体协会只设置一个。

第十条文体协会变更名称时,应到校工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经会员大会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注销的,可以申请注销。

注销时,由拟注销文体协会的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XX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注销申请表》,由校工会统下发注销公告。

第十二条文体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校工会将对其进行整改或注销:(一)违反法律法规,违犯校规校纪,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利用文体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二)拒绝接受校工会的正常工作指导,背离文体协会活动宗旨,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文体协会活动风险系数高,文体协会无法对参加活动的会员给予必要的保护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成立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成立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成立暨报名通知户外运动作为一种新兴的体育健身项目正在为愈来愈多的民众所同意,它涵盖了登山、露营、野炊、远足、穿越、骑行、自驾游、徒步、漂流等多个活动,在倘佯在青山绿水中的大自然中赏心悦目的同时又进行了有氧运动,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减缓了工作生活中的压力,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躯体素养,提倡绿色健康的新兴锻炼方式,提高教职工的躯体素养,为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踊跃奉献,通过前期筹备,现定于2021年4月11日(周三)中午12:00,在校多功能厅召开上海财经大学教工户外运动协会成立大会。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同意会员报名,同时大会现场也同意会员报名活动。

欢迎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

联系人:王峰(临时会长)联系方式:;附件一: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报名申请表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章程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报名申请表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协会(简称“户外运动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本校酷爱户外运动的在职教职工志愿组成的群众集体。

第二条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指导和推动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户外运动的进展;提倡绿色健康的活动方式,发扬友好协作的团队精神,增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户外绿色环保旅行为纽带,通过各类户外活动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本校酷爱户外运动的教职工提供相关支持及会员间的交流效劳;增强国民素养,增进全民健身。

第三条户外运动协会的职能:(一)组织户外运动知识讲座、户外装备讲解、医疗急救培训等;(二)依照协会年度打算,在校工会指导和审批下,组织会员开展户外山区健行,峡谷运动,野外生存,洞窟探险,自然、人工岩壁、冰壁的攀登,和必要的体能训练等活动;(三)增强会员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会员间的团结与友谊;(四)为会员提供关于装备采购、户外攻略、场所线路等咨询效劳。

文体协会管理制度

文体协会管理制度

文体协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文体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组织的运作效率和成员的参与积极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会员资格1.协会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和普通会员两类,只有创始会员才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2.创始会员是指协会的创始人或首批加入协会的人员,普通会员是指在协会成立后加入的人员。

3.创始会员必须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得到协会其他创始会员的认可方可成为创始会员。

三、组织结构1.协会的管理由会长及其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秘书、财务和活动策划三个职位,由会长任命。

2.协会会长由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一次。

四、会费管理1.每个会员都需要缴纳一定的会费,用于协会日常开支和活动策划。

2.会费的具体数额由协会财务提议,经全体会员投票决定,并在每年的年会上公布。

五、活动策划1.协会每年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包括文化艺术展览、演讲比赛等,活动策划由活动策划人员负责。

2.活动策划人员由协会会长和会员共同推荐,经协会会长批准后任命。

3.活动策划人员需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预算,并在活动前向全体会员进行报告。

六、权益保障1.协会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决策。

2.协会会员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3.协会会员有权了解协会财务状况,并监督协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纪律规范1.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尊重协会的决策和组织安排。

2.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协会会员应相互尊重,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或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

八、违纪处理1.协会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开除会籍等处罚:(1)违反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2)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3)经会员大会或会长会议表决通过的罢免议案。

九、修改制度1.本制度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由会长予以批准执行。

大学文艺协会会员制度

大学文艺协会会员制度

大学文艺协会会员制度一、会员资格1.凡是在校的本科及研究生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2.具备自身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创作能力。

3.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申请人须经过招新面试和评审,经协会成员投票通过。

二、会员权利1.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的权利,包括参与话剧、舞蹈、音乐、书画、文学等文艺类活动。

2.获得协会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包括参与各种文艺培训和讲座,提升个人的文艺技巧和艺术修养。

3.参与组织协会活动的决策和执行,包括提出活动意见和建议,参与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

4.协会会员在协会内享有平等的地位,所有会员之间不分年级、专业、性别、种族和宗教。

5.获得协会联谊、交流和合作的机会,与其他艺术团体、学术机构等进行交流和合作。

三、会员义务1.积极参与协会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自己的分工和任务。

2.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3.尊重其他协会成员,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友谊。

4.保持创新意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文艺能力,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

5.在协会活动中,遵守宣传文化、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四、会费制度1.协会会员每学年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

2.会费用于协会日常活动的经费支持和培训资源的购买。

3.会费缴纳方式为自愿缴纳,但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将无法享受协会的各项权益。

五、违纪处理1.会员如在协会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将受到协会内部的惩罚。

2.对严重违纪行为的会员,将予以开除会籍处理。

3.对于行为影响较大的违规会员,将课以临时或永久禁止加入协会的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于制订后即刻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对于会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法做出处理并公示。

3.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经过协会成员的集体讨论和投票通过。

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本协会理事会进行补充和解决。

总结:大学文艺协会会员制度为加强协会管理和规范会员行为,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发展。

职工管理规定大学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管理办法

职工管理规定大学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管理办法

职工管理规定大学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管理办法大学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氛围,陶冶教职工情操,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规范zz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基础上成立的群众性文体组织。

第三条学校工会对教职工文体协会进行领导、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协会在宪法、法律以及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思想性、艺术性、竞技性、趣味性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艺术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协会成立第五条申请成立校内协会,应当具备以下条: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在册教职工或工会会员;2、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3、拟定规范的《章程》;4、有一定教职工参与面并有一支较为稳定的基本骨干队伍(一般不得少于20人)。

5、各协会按照各自特点制定会员入会条,包括专业特长要求、体质条等,入会条应兼顾专业和普及不同层次的要求6、有开展活动的基本条。

第六条提交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组建协会的申请报告;2、负责人、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3、章程。

第七条章程内容1、名称、宗旨及性质;2、活动内容及范围;3、会员资格、权利和义务;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程序;5、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报协会,经校工会做出批复后,应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开展活动。

第三章协会会员第九条参加协会的条1、必须是本校在册教职工或工会会员;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3、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4、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每个教职工参加协会不超过4个;5、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协会负责人职责和条1、协会可设正副会长各一名,秘书长两名;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热心教职工协会工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公司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整体文化素质,特设立公司职工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文体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积极向善的文化氛围,提高职工的文体水平,促进员工心理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益。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体育竞赛、文艺表演、文化交流等。

第六条协会实行会员制。

会员身份仅限公司在册职工。

第八条协会的工作依据本章程进行,如需变更章程须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

第九条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

主席由公司高层领导任命,副主席、秘书长、财务主管由协会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协会为非营利组织,不得追求个人私利,不得从事与协会宗旨相悖的活动。

第二章参与与权益第十一条协会会员权益包括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享受活动所获奖励、参与协会事务管理、发表意见、选举和被选举权等。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提出活动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和实施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利在协会工作会上发表意见,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选举,自主决定组织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各类活动,维护协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有权利享受协会提供的一定程度的财政资助,以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文体活动。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协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主管组成。

第十八条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共同商议协会的重要事务并决策。

第十九条协会设办公室,设立秘书处、财务处、宣传部、活动策划部等。

第二十条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协助会员提供活动支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与预算制定。

第二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的各类活动,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第二十三条活动策划部负责组织策划协会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二十四条协会的各类文体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并报主席团批准。

单位文体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文体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组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会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协会以“团结、创新、服务、发展”为宗旨,为广大员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五条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置: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策划部、会员部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凡热爱文体活动,愿意为协会贡献力量的员工均可申请加入。

第九条荣誉会员: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4)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维护协会形象,为协会争取荣誉;(4)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分为常规活动、特色活动、专项活动等。

第十三条常规活动:包括定期举办的各类文体比赛、讲座、培训等。

第十四条特色活动:根据季节、节日等特定主题举办的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专项活动:为满足会员需求,举办的各类专题活动。

第十六条活动策划: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

第十七条活动执行: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活动提供借鉴。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协会财务独立核算,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

第二十条会费缴纳: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逾期未缴纳者,将取消会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会费、赞助、捐赠等。

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文化体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之间的文化体育交流,促进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全体会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广大同学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化体育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组织,旨在鼓励和组织会员参与文化与体育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会员文化体育技能的提升。

第三条文化体育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国粹文化,发展体育运动,提高全员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

第四条文化体育协会的工作原则是:(1)开放性原则,鼓励所有会员积极参与;(2)合作共赢原则,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帮助与支持;(3)多样化原则,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体育活动项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文化体育协会设总会及所属分会。

第六条总会为协会的最高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总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协会方针、计划以及重大问题。

第七条总会选出协会主席一名,负责组织和领导协会的各项工作。

协会主席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八条分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每个分会需有一名主席。

分会主席由分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文化体育协会可以设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

第十条文化体育协会总会设副主席若干名,由会员议决选举产生。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协会的具体事务管理。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文化体育协会会员的权利:(1)参与协会各种文化体育活动;(2)参与协会会员大会,发表意见和建议;(3)参选和被选为协会层级领导职位。

第十二条文化体育协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发展各自的专长和兴趣爱好;(3)维护协会的声誉,维护协会内部团结和谐。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三条文化体育协会应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包括比赛、演出、讲座、培训等。

第十四条文化体育协会可以与其他学生组织或校外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文化体育项目,丰富会员的参与体验。

第十五条文化体育协会应重视成员的需求和意见,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鼓励会员自主提出建议和组织相关活动。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模板】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发挥教职工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第三条教代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支持校长依法履行职权。

第六条学校党委应当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

校长以及校行政系统应当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教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权第八条教代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

第九条下列事项应当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审议,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一)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和发展等重要事项;(二)学校财务预决算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重大改革改制方案、学校章程等重要事项;(三)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和执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学校与工会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向教代会报告,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一)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聘用聘任制实施方案、校内工资改革方案、考核与奖惩办法;(二)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和办法、教职工生活福利制度和改革改制中涉及的教职工安置方案;(三)学校制定、修订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学校与工会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文体协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文体协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文体协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文体协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规范文体协会的管理行为,保障会员权益,提高协会运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1.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议事、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 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三、协会管理机构
1.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监督委员会:监督协会的各项活动。

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会员大会
1.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2. 会员大会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协会活动
1. 协会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提倡健康积极的文体生活。

2. 活动的举办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六、财务管理
1. 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2. 协会的财务应当定期向会员公开。

七、违规处理
对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会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制裁。

八、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和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以上是《文体协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会员和管理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协会的良好运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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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文体教职工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各类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第二条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协会成员
第三条参加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的条件
(一)具有工会会籍的教职工,具备一定的专项基础,热爱文体活动。

(二)承认《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协会负责人
(一)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三)有组织协会的工作经验。

(四)热心协会的工作。

第五条协会负责人职责
(一)对申请加入的协会会员进行审核批准;
(二)组织协会会员训练和比赛;
(三)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四)对协会经费进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校工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
(四)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机构、活动和管理
第八条组织机构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第九条活动
定期进行协会训练、排练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比赛。

第十条管理
各文体协会由校工会统一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

协会每年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第十一条协会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校工会资助,每年3000元;
4、如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以上级别的各类文体比
赛,可申请专项经费
(二)合理使用协会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需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考核
年终由校工会对各协会进行考核评定,给与优秀协会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十三条危险告知
各类文体训练及比赛,本身具有潜在的受伤风险,若在训练比赛时发生各类损伤,需由自己负责。

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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