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购买预售商品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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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佛山市购买预售商品房指南(示范样式)

一、购房签约流程

购房人在销售现场或XX区建设局网站

查阅预售商品房信息

买卖双方在XX区建设局网上签订

《广东省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并签订书面文本

7日内

买卖双方在XX区建设局网上签订电子版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人自己设定、保存电子合同密码)

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开发商30日内到XX区房产交易所办理合同备案

(开发商提供一份经备案的合同给购房人)

二、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签订合同前,购房人应认真核实商品房公示信息,并认真了解所购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的楼房,购房者务必看清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购房人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证件颁发机关核实。

(二)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商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三、合同签订时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均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合同一经签定,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售楼人员的口头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的处理依据。

四、购房款的支付

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必须将购房款存入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预售款监控账户。

五、监督举报

凡不在网上签约,不将购房款存入指定预售款监控帐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的,购房人可以向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电话: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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