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规定
产品质量抽检规定
产品质量抽检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产品质量,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抽检的方式,发现和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贸易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
二、抽检程序2.1 抽样计划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应包括抽样数量、抽样方法、抽样频率等内容,确保抽样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
2.2 抽样操作2.2.1 前期准备确定抽样地点和时间,严格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操作。
同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2 抽样过程按照抽样计划,随机选取样品,确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在抽样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秩序,防止任何形式的操纵和影响。
2.3 检验与检测2.3.1 送样将抽取的样品送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同时,应注明样品来源、抽样时间、抽样地点等相关信息,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3.2 检验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对样品进行检测,评估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应的生产、销售单位,并留存相关证据和记录。
三、抽检要求3.1 抽检频率根据产品特点、市场需求和风险评估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抽检频率。
高风险产品应加大抽检力度,低风险产品可适当减少抽检频率。
3.2 抽样方式抽样方式应具有随机性,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同时,应遵循相关的抽样标准和方法,以提高抽样效果和结果的准确性。
3.3 抽检结果处理根据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类和处理。
严重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于轻微不合格产品,应要求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抽检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构应及时跟踪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2 处罚措施对于严重不合格产品,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撤销许可证、责令停产等措施。
抽样检验规定
1.目的为达到有效管控 PC 工厂各构件之生产质量,避免不良品流出,在 PC 工厂自检的基础之上,为进行合理的抽检作业,降低成本,特制定此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的抽样和辅料进料的抽样。
3.内容3.1检验水准和项目外观一般按 GB/T 2828.1—2003(附录一)中的抽样检验用表一般检验水平Ⅱ进行,接收质量限(AQL) 依各检验标准中规定进行。
致命缺点(CR)——结构性能,即零缺点管制;重缺点(MA):1.0;轻缺点(MI):1.5。
3.2正常一次抽样检查:按照附录《表一:正常检查一次抽检用表》。
3.3加严一次抽样检查:按照附录《表二:加严检查一次抽检用表》。
3.4放宽一次抽样检查:按照附录《表三:放宽检查一次抽检用表》。
3.5抽样方案转换规则(根据产品的质量情况和变化,可以调整抽样方案)3.5.1无特殊情况都应从正常检查开始,不得随意调整宽严度。
3.5.2对于生产不稳定,连续抽检5 批(不包括再次提交的批),有2 批不合格,或不到5 批就有2 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开始转入加严检查。
3.5.3进行加严检查时,生产稳定且连续5 批合格(不包括再次提交的批),从下一批开始恢复正常检验。
3.5.4进行正常检查时,生产连续 10 批以上检验合格(不包括再次检验的批),经品管主管同意可以转入放宽检查。
4.记录表单4.1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抽样计划》文件号:BZ-ZY-109 版次:A0 抽样检验规定第 2 页共 3 页GB/T 2828.1—2003 中抽样检验用表样本量字码2表一:正常检查一次抽检用表样本量字码样本量接收质量限(AQL)0.010 0.015 0.025 0.040 0.065 0.10 0.15 0.25 0.40 0.65 1.0 1.5 2.5 4.0 6.5 10 15 25 40 65 100 150 250 400 650 1000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A 2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30 31B 3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30 31 44 45C 5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30 31 44 45D 8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30 31 44 45E 13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30 31 44 45F 2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G 32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H 5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J 8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K 125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L 20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M 315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N 50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P 80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Q 125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R 2000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有关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抽样对象、抽样方法、抽样人员的要求、抽样方式、抽样设备和器具的要求、抽样记录和报告要求等。
具体内容如下:
1. 抽样对象: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生产、流通、销售、餐饮业等环节的食品。
2. 抽样方法:根据食品的性质和特点,采取合适的抽样方法,确保代表性和公正性。
3. 抽样人员的要求:抽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
4. 抽样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抽样、委托抽样和监督抽样等方式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公正、客观和可追溯。
5. 抽样设备和器具的要求:抽样设备和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抽样记录和报告要求:抽样过程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抽样地点、时间、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生成相关的抽样报告,确保抽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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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28抽样标准
gb2828抽样标准GB2828抽样标准。
GB2828抽样标准是指在一定的规定下,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从一个大批产品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状况的标准。
抽样检验是一种经济有效的质量检验方法,它通过对少量样品的检验,来判断整批产品是否符合要求,从而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GB2828抽样标准主要包括一般抽样标准和特殊抽样标准两部分。
一般抽样标准适用于一般的产品质量检验,而特殊抽样标准适用于对特殊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可以选择合适的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一般抽样标准是指在产品质量检验中,按照一定的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从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的标准。
一般抽样标准主要包括单级抽样、双级抽样和多级抽样等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进行检验。
特殊抽样标准是指对一些特殊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时,采用的抽样标准。
特殊抽样标准主要包括按计划抽样、按变异系数抽样和按容差抽样等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在进行抽样检验时,需要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在选择抽样标准时,需要考虑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要求、成本和效率等因素,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GB2828抽样标准是产品质量检验中的重要方法,它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抽样标准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质量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1.2 原则(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2)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3)确保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辅料、包装材料等的抽样检验。
2.2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等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样检验。
三、组织机构3.1 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3.2 设立检验科,负责具体执行抽样检验任务。
3.3 设立抽样检验小组,负责现场抽样和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流程4.1 编制抽样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生产流程、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因素,制定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对象、时间、频率等。
4.2 抽样检验前的准备(1)检验科负责准备抽样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等。
(2)抽样检验人员参加培训,掌握抽样检验标准和方法。
(3)确保抽样检验环境的清洁、卫生。
4.3 现场抽样抽样检验人员根据抽样检验计划,到生产现场进行抽样。
抽样应遵循随机、均匀、代表性的原则。
4.4 样品交接抽样检验人员将抽取的样品交给检验科,检验科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
4.5 样品检验检验科按照相关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记录检验数据。
4.6 检验结果判定根据检验数据,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判定,得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4.7 检验报告检验科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内容。
4.8 质量异常处理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通知生产车间、班组等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9 检验记录和资料管理检验科负责保存抽样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五、质量改进5.1 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一、规定目的本规定是为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规范产品检验流程,合理选择抽样比例及方法,并明确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客户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验。
三、抽样规律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点及产品类型,采取不同的抽样规律。
1. 一般产品抽样方案对于大批量的一般产品,采取按序号逐个抽样的方式进行。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0个以内,抽样数量为全部。
•数量在51~150个之间,随机抽样3个。
•数量在15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5个。
•数量在501~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8个。
•数量在1501~10000个之间,随机抽样13个。
•数量在10001个及以上,随机抽样20个。
2. 高价值产品抽样方案对于高价值产品,采用为比例较高的抽样方法。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个以内,全部抽样。
•数量在6~5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50%。
•数量在51~1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30%。
•数量在101~3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20%。
•数量在301个以上,抽样比例为10%。
3. 特殊企业抽样方案对于特殊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四、具体抽样方法1.空间抽样法:将产品分成若干量或区,随即识别或采样。
2.时间抽样法:采用分时段或分批次抽样。
3.随机数抽样法:利用随机数表进行抽样。
五、抽样数量计算方法产品抽样数量=(a+b)/2×P×N•a: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b:不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P: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比例•N:产品总数六、抽样记录所有的抽样检验均需开具抽样检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检验日期、地点、方法、人员;•检验结论、抽样记录、不合格品记录。
七、抽样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发现抽样检验的产品不合格,应当按照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中不合格品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产品检验抽样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以及检验流程等内容。
一、抽样方法产品检验抽样可使用以下方法之一:1. 无差别抽样:从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分布均匀、无明显差异的情况。
2. 系统抽样:按照一定规则从批次中选取样品,如每隔固定数量选取一个样品。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中存在一定规律的情况。
3. 目标抽样:根据特定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对某些特定特征进行检验的情况。
二、抽样量抽样量的确定应根据产品的特性、检验项目的要求和批次的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计算,确保抽样能够代表整个产品批次。
三、检验流程产品检验抽样的整体流程如下:1. 抽样计划制定: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制定合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等。
2. 样品采集: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样品采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3. 样品标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批次信息、采样日期等。
4. 样品送检:将样品送往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进行检验。
5.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产品的合格性,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报告生成:根据检验结果,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
四、质量控制与改进产品检验抽样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对于产品质量的保障和改进起着重要作用。
在执行产品检验抽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样品存储: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存储措施,防止样品的质量受到损害。
2. 检验设备校准:检验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 外部交流与学习:及时与其他同行业的机构或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其经验和技术,不断改进产品检验抽样方法和技术。
4. 持续改进:根据检验结果和反馈信息,不断改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各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规范,在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 抽样检验程序2.1 抽样计划- 在进行抽样检验前,应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和抽样地点等。
计划应根据产品的属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目的选择。
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区域抽样和顺序抽样等。
从样本中应充分代表整个批次的特征和品质。
2.3 抽样操作- 在实施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包括正确选择抽样工具、遵循抽样计划、保持抽样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2.4 抽样标准- 抽样标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产品标准制定,以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制定相应的抽样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更新。
3. 抽样检验要求3.1 样品保存- 抽样得到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以防止样品变质或丢失。
各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样品保存要求,并落实到具体的操作流程中。
3.2 实验室分析- 抽样的样品应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结果评价- 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对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4. 监督和管理4.1 内部监督-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包括定期检查抽样记录、审查检验结果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等。
4.2 外部监督- 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检查企业的抽样工作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包括抽样检验程序、抽样检验要求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提升抽样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抽样检验是通过从生产、流通环节中取出一部分产品进行检验,以代表整体质量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并探讨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抽样检验的依据和目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进行抽样检验的依据和目的。
依据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抽样检验规程、法律法规等;目的在于评估产品的合格率、不合格率以及不同质量等级的比例,从而确定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合格范围。
二、抽样检验的抽样方案产品质量法对抽样方案做出了详细规定。
抽样方案应当符合统计学原理,通过确定样本数量、抽样方法、抽样单位等要素来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当考虑产品的特点、生产流程等因素,制定适合的抽样方案。
三、抽样检验的抽样方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多种抽样方法供选择。
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整批抽样等。
根据不同的产品性质和检验要求,可以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来进行检验。
抽样方法的选择应当能够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四、抽样检验的执行和结果处理产品质量法对抽样检验的执行和结果处理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抽样检验应当由有关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经过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生产者,并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追溯产品来源、整改生产流程等。
五、抽样检验的监督与管理为保障抽样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产品质量法要求建立健全抽样检验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抽样检验结果,提高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
六、抽样检验的意义和作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抽样检验,可以降低检验成本,提高效率,减少浪费。
其次,抽样检验可以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国标抽样计划标准GB2828
国标抽样计划标准GB2828•引言•抽样计划基本概念•GB2828抽样标准详解•抽样计划的实施步骤•抽样计划的优缺点分析•GB2828抽样标准的应用案例•总结与展望01引言目的和背景目的为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的抽样方案,保证抽样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抽样检验作为一种有效的质量监督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抽样方案标准,导致抽样检验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影响了质量监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因此,制定本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中的抽样方案制定。
具体包括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
不适用范围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破坏性检验的抽样方案,以及根据特定需求制定的专用抽样方案。
通过合理的抽样方案,可以确保抽取的样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而反映出被监督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
保证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合理的抽样方案可以在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检验工作量,提高检验效率。
提高检验效率通过对抽样检验结果的分析,可以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企业进行质量改进提供有力的依据。
有利于质量改进通过抽样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产品,防止其流入市场,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消费者权益抽样计划的重要性02抽样计划基本概念抽样检验的定义01抽样检验是一种统计学方法,用于从整体中随机选取一部分样本进行检验,以推断整体的质量水平或特征。
02在抽样检验中,样本的代表性至关重要,因此必须确保抽样过程随机、公正、无偏。
主要用于检验产品的缺陷数或不合格品数,通常适用于生产批量大、质量比较稳定的情况。
计数型抽样计划主要用于检验产品的尺寸、重量、颜色等连续变量,适用于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需要精确控制的情况。
计量型抽样计划根据产品质量的历史数据和实时变化,动态调整抽样方案和检验标准,以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药品抽样检验制度
药品抽样检验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确保医院药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和管理,订立本药品抽样检验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进货的药品,包含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等。
第二条抽样检验的目的1.监督药品的质量并确保医疗药品的安全有效。
2.防止假冒药品、劣药、过期药等非法药品进入医院。
3.提高药品管理水平,降低药品风险。
第三条抽样检验的程序1.抽样检验应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依据肯定的抽样规定进行。
2.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订立抽样检验计划。
3.抽样时应注意遵从公正、随机和保密原则,确保抽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抽样时应收集药品的相关信息,包含药品名称、产地、生产单位、批号、有效期等。
第四条抽样检验的要求1.抽样时,应从每批进货的药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2.抽样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药品质量监督规定。
3.样品应标明抽样时间、地方、抽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4.样品应依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双重密封,并贴上标签和编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抽样时应关注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
6.样品应及时送至医院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五条抽样检验的责任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抽样检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抽样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样工作,并对抽样结果负责。
3.医院药品检验机构应独立、公正地对样品进行检验。
4.抽样检验结果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并依照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抽样检验的结果处理1.假如抽样检验结果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标准,则药品可以正常入库和使用。
2.假如抽样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标准,则药品应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退货或销毁处理。
3.对于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应及时追溯其流向,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七条监督和奖惩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应对抽样检验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抽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2.对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药品,可予以表扬和嘉奖。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能力建设,保障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二章计划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数量、抽样地点和检验项目等。
第六条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监督检查、舆情监测、事故处置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等因素。
第三章抽样第七条抽样工作应当遵守随机、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八条抽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抽样操作规范。
第九条抽样过程中应当记录抽样信息,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
第四章检验与结果报送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和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结果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检验结果应当真实、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五章复检和异议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
第十四条复检工作应当由原检验机构以外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复检结果应当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第六章核查处置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并依法采取措施。
第十七条核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七章信息发布与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品抽样检验规定和规范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 职责: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4. 程序: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II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II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③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④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抽样检验规定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通常符合下列6项条件的产品均可按抽样检验进行检验。
第一,生产批量大、自动化程度高,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产品或工序;第二,带有破坏性检验的产品或工序;第三,外协件、外购件成批进货的验收检验;第四,某些生产效率高、检验时间长的产品或工序;第五,检验成本太高的产品或工序;第六,产品漏检少量不合格品不会引起重大损失的产品,如某些销子、垫圈、螺钉螺帽等大批量标准零件等3.本规定依据的标准:按GB/T2828.1-2003的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4.职责:4.1质检员负责执行本规定,并在“抽样检验报告”中做好记录。
4.2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5.程序:5.1来料检验5.1.1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外协件MAJOR:0.65;MINOR:2.5②原材料MAJOR:1.5;MINOR:2.55.1.2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5.1.3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1.4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QE质量工程师决定。
5.2过程检验、成品出货检验5.2.1抽样标准:按GB/T2828.1-2003)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5.2.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内销产品:MAJOR:0.65;MINOR:2.5②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质量工程师决定5.2.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5.2.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2.5抽样批量①一般以订单产品的数量作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一般情况下,产品数量少于等于20PCS应全检。
5.3抽样标准转移规则①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三批中有二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②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三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③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六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④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5.4不合格批处理:凡是经过抽样检验判定不合格的产品批次应全部退给责任单位挑选或返工处理,再次交验应遵循《抽样检验规定》的“抽样检验标准转移规则”执行,或进入“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8.08•【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8月8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
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抽样检验标准
说明1.0适用范围1)对于形成过程连续,具有自然连续性和整体均匀性的流程性材料,不能进行计数只能进行计量的物料,如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验方式的,按本标准中的有关抽检规定执行;2)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验方式的其他批量物料,执行本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这部分物料包括:外购物料、委外加工的零部件、自制零部件等;1.1引用标准本标准依据GB/T -2003/ISO 28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制定;2.0流程性材料抽检规定2.1规格、型号相同,由同一个供应商供货的同批流程性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对于塑料或树脂、钢材炉批号等相同的物料为一个检验批;2.2钢材的理化试验,每批抽检一组试样2.3不易展开的物料在端头进行常规检验,如线材类等3.0术语及符号3.1批量N:产品生产批次数,同一个供应商采用相同材质、技术工艺、车间、人员及设备生产出的产品统称为批次.构成一个批的产品产生条件须尽可能相同采购件:规格、型号相同,由同一个供应商供货的的同批产品;外协件:同一个外协厂按同一图纸,采用相同的工艺方法的同批产品;自制件:同一班次按同一图纸,采用相同的材料、工艺方法和设备的产品;3.2样本量n:样本中产品数量3.3样本的抽取: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1993的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样本可在制作完成后或在制作期间抽取;由本公司自制件的首件必须报捡;二次或多次抽样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抽取;3.4正常、加严、放宽检验1)概念正常检验:在规定的时段或生产量内平均过程水平优于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可使用正常检验方法;加严检验: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检验结果表明,在规定的时段或生产量内平均过程水平比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低劣时,采用加严检验;放宽检验:在预先规定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构表明平均过程水平优于可接收的质量限时,可进行放宽的检验方法; 2)转换规则和程序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1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后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经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接连5批被接收的可申请放宽检验,放宽检验由QC 申请得到QA 审核后执行; 放宽检验后只要出现一个批未被接收则恢复正常检验;3.5接收质量限AQL :AQL 是抽样计划的参数,一般认为是对过程不合格率的规定认为可接受的最大值;除另有规定外,正常检验采用标准AQL =附录2与附录5表3.6 检验水平IL :除另有规定外,本标准使用Ⅱ水平; 3.7 合格判定数A C :批合格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数; 3.8 不合格判定数R C :批不合格样本中所不允许的最小不合格数;4.0 检验程序及方法4.1 确定批量数;由报捡者将需要报捡批的规格和数量报QC;4.2 确定样本量字码;根据报捡数和检验水平IL Ⅱ级,查附表1确定样本量字码; 4.3根据选定的检验严格程度,查相应的抽样检查表:1) 检索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查附表2 2) 检索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查附表3 3) 检索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查附表4 4.4根据接收质量限AQL,查样本量n 、合格判定数A C 、不合格判定数R C 值1) 在表中,根据抽样方案代码向右,在样本栏查得样本量n;再从代码所在行、AQL 所在列的交叉格中;读出A C , R C ;2) 如果该交叉格中不是数字而是箭头,沿着箭头方向,读出箭头所指第一的个A C , R C ,然后由此A C , R C 所在行向左,再样本栏读出相应样本量n;这时第1步查出的样本量作废; 3) 当样本量n 大于批量N 时,则作全数检查; 5.0样本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品数≥R C,则拒收该批;样本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品数≤A C 则接收该批;5.1不合格处理:检验中不合格均按不合格程序处理;5.2已经接收批中的不合格品均应返工或以合格品代替;5.3如果样本中存在致命不合格项,只要发现有一件这种类型的不合格存在,应拒收所有产品;5.4正常抽样样本数量少于或等于12件的,应全检;数量大于12件的,抽检数量参考附录5表;附录1:样本量字码附录2: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附录3: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附录4: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附录5:AQL=抽样方案实用表附录1:样本量字码附录 2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主表 GB/T ISO 2859-1:1999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Re ----拒收数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Re ----拒收附录3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主表 GB/T ISO 2859-1:1999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Re ----拒收数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Re ----拒收附录4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主表 GB/T ISO2859-1:1999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主表AC----接受数Re ----拒收数附录5:抽样方案实用表:AQL=,检验水平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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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1目的
对抽样检验的步骤、有关要求作出规定,确保抽样工作科学、抽检结果正确。
2适用范围与职责
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成品出厂检验和外协件、原材料进厂检验;
2.2质检部外协、原材料、成品检验;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管理规定
3.1抽检步骤
确定质量检查标准
组成检查批并决定批量大小
批的处理
3.2其他规定要求
3.2.1本抽样规定主要用于连续系列批(连续系列批的系列的长度足以允许使用转移规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则),对孤立批的检验也可使用本部分的抽样方案,但在此情况下,不适用“转移规则”,也不应认为是“按GB/T2828—1检验”。
3.2.2本抽样规定主要用于不合格品百分数检验的情形,对于一次抽样方案,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方案给出的样本量。
如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3.2.3一批产品如有多个检验项目,因各项目具有不同的AQL或检验水平导致不同的接收数,则以每个项目都抽验合格为合格,只要有一个项目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Ac,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3.2.4通常使用分层抽样/整群抽样。
按分层抽样,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3.2.5在指定检验水平S—1至S—4时,应小心避免AQL同这些检验水平不协调。
3.2.6转移得分的计算
A、一次抽样方案
1)当接收数等于或大于2时,如果当AQL加严一级后该批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3分;
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2)当接收数为0或1时,如果该批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2分;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
定为0。
B、二次和多次抽样方案
1)当使用二次抽样方案时,如果该批在检验第一样本后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3分;否
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2)当使用多次抽样方案时,如果该批在检验第一样本或第二样本后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
加3分;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3.2.7从正常检验向放宽检验转移时,必须经过主管副总的批准。
3.2.8如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取。
3.2.9抽样方案附表中AQL仅列出常用部分,未列部分可从GB/T2828.1—2003标准中查取。
3.2.10本抽样规定暂不考虑使用分数接收数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一:样本量字码
附表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三: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四: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图一: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转移规则简图
附表一:样本量字码
批量特殊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附表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量字码样本
量
接收质量限(AQL)
0.150.250.400.65 1.0 1.5 2.5 4.0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 B C 2
3
5
↓
↓
↓
01
↓
↓
01
↑
↓
↓
↓
↓
01
↓
↓
01
↑
↓
01
↑
↓
↓
↓
01
↓
01
↑
D E F
8
13
20
↑
↓
12
↓
12
23
G H J 32
50
80
01
↑
↓
↑
↓
12
↓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78
K L M N 125
200
315
500
↑
↓
12
23
↓
12
23
34
12
23
34
56
23
34
56
78
34
56
78
1011
56
78
1011
1415
78
1011
1415
2122
1011
1415
2122
↑
↑=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Ac=接收数
Re=拒收数
附表三: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样本接收质量限(AQL)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附表四: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量字码样本
量
接收质量限(AQL)
0.150.250.400.65 1.0 1.5 2.5 4.0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D E F 3
5
8
↓
↓
01
↓
01
↑
↓↓
01
↓
01
↑
01
↑
↓
↑
↓
↓
↓
↓
12
G H J 13
20
32
01
↑
↓
↑
↓
↓
↓
↓
12
↓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K L M
50
80
125
↑
↓
↓
↓
↓
12
↓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67
56
67
89
67
89
1011
N P Q 200
315
500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67
56
67
89
67
89
1011
89
1011
↑
1011
↑
↑
↑
↑
↑
↑=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Ac=接收数
Re=拒收数
附图一: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转移规则简图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A1批不被接收
或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或认为恢复正常检验正当的其他情况
B当前的转移得分至少是30分
且生产过程稳定
且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C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接收的
D连续5批被接收
E加严控制时,累计5批不被接收
F供应方改进了质量
注:1、“A、B、C、D、E、F”表示各检验转换的条件。
2、从正常→加严检验时,不考虑再提交批。
3、从暂停检验到恢复检验应以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4、当在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间进行转移时,已规定的检验水平应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