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013年入屋盗窃案件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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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盗窃案件的分析与研究

工作心得:盗窃案件的分析与研究

工作心得:盗窃案件的分析与研究以X区院案件管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为例,仅X年第一季度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罪案件即占33%,较去年同期上升19%。

从案件的移送数量不难看出盗窃罪作为我们辖区内的多发性犯罪,已经显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笔者结合对盗窃罪类型案件的共性和个性,从以下几个盗窃罪的基本问题入手展开分析。

一、盗窃案件的共性问题概述(一)盗窃罪的主体方面的共性盗窃罪是常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主体也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单位盗窃罪。

笔者从受理的盗窃案件中发现,盗窃罪的主体有一定的共性特征。

1、盗窃罪主体的年龄共性由数据显示,实施盗窃的行为人年龄偏小,且都是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

犯罪年龄偏小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是值得关注的,盗窃罪主体的研究不仅是刑法中应当研究的问题,也应该是社会学领域应该研究的重点。

2、盗窃罪主体的受教育程度共性犯罪嫌疑人高中以上文化的偏少。

数据显示,实施盗窃的行为人受教育程度低是一个共性问题。

如何预防和减少盗窃罪的发生,也应当从教育入手,在义务教育中我们学习了思想道德,使自己的行为受道德的约束,但是对法律的学习相对较少,缺少使自己的行为受法律强制约束的自觉性。

(二)盗窃罪的客体方面的共性盗窃罪的行为客体也可以理解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盗窃要求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大,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四类特殊的盗窃并不要求数额较大。

所受理的盗窃案件中,大部分都是数额型盗窃,犯罪对象一般都是有价值的有体物,非数额盗窃所占比例很小。

刑八修正案的出台引发了很多关于非数额型盗窃的争论,但是我院受理的盗窃案件中并没有遇到很多相关的有争议问题。

【特点】浅析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特点】浅析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关键字】特点浅析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预防对策浅析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预防对策2010年07月26日浅析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预防对策摘要:入室盗窃犯罪是一类具有涉及面广泛、所占比例大、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多发性刑事案件。

它不仅直接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扰乱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尤其是近几年来,入室盗窃犯罪案件急剧增多,且在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升高,然而破案率却越来越低,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当前入室盗窃犯罪已呈现出新的特点,并趋于团伙化、专业化、智能化。

然而,我们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工作却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

本文从当前入室盗窃犯罪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些从侦查、社会综合治理,法制完善方面的防范对策,以期获得有效的遏制及防范此类犯罪的效果。

关键词:入室盗窃案件特点原因发展趋势侦查预防对策Abstract:The crime of burglary is a class of wide-ranging, large proportion and of serious harm to society of multiple criminal cases. It not only directly violates the state, the collective and the individual legal property rights, and also disturbs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particular, in recent years, the sharp increase in criminal cases of burglary and criminal cases is in proportionally rising, but detection rates are getting lower, to bring great harm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al. Current burglary offense shown a new feature, and tends to group, professional and intelligent. However, there are many loopholes and shortcomings in combating and preventing such crimes.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current reality of crime, burglary, have put forward a number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investigation,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social and legal system, in order to obtain the effective containment and prevention of such crimes .Key words: burglary cases Characteristic Reason Trend of the development Investigate Countermeasures目录摘要. 1前言. 4一、入室盗窃案件的概念. 4二、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 4(一)作案的地点多有选择性,现场出入口明显. 4 (二)流窜作案是当前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5 (三)容易发展转化为其他严重犯罪. 5(四)盗窃行为多有习惯性和连续性. 5(五)入室方式多样. 5(六)多数现场留有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痕迹. 6 (七)案后多有赃款赃物可供追查. 6三、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6 (一)入室盗窃案件原因分析. 61、社会外部因素. 62、犯罪主体因素. 63、社会防控因素. 74、法制因素. 7(二)入室盗窃案件发展趋势. 71、犯罪主体职业化并逐步形成分工合作. 72、作案技巧更加娴熟、反侦查能力逐步增强. 73、犯罪成员团伙化并将逐步形成犯罪集团. 8四、入室盗窃案件侦查. 8(一)重视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81、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要解决的问题. 82、盗窃案件现场勘查要领. 83、现场访问的重点内容. 9(二)准确分析入室盗窃案件性质及相关情况. 91、入室盗窃案件性质分析. 92、作案时间分析. 93、作案手段分析. 94、分析赃物情况. 9(三)入室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 91、网上侦查. 92、发动群众,摸底排队. 103、采取侦查措施,发现犯罪线索. 104、信息导侦,并案侦查. 105、侦查讯问,扩大战果. 10五、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对策. 10(一)社会综合治理. 101、要建立严密的城市农村犯罪控制体系. 102、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理社会网络. 103、加强科学研究. 104、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 (二)法律完善. 111、加强立法. 112、明确刑法规定. 12结语. 12致谢. 13参考文献. 14引言入室盗窃案件是一类多发性案件,涉及面广,这类案件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常常会由入室盗窃发展转化为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等严重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入户盗窃”转化抢劫关键问题辨析

“入户盗窃”转化抢劫关键问题辨析

“入户盗窃”转化抢劫关键问题辨析作者:余响铃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4年第09期一、基本案情2013年某日夜间,甲在一村庄内,趁无人之机,进入乙出租给丙住宿的平房内盗窃,行窃过程中被乙发现。

乙让甲先别出来,之后,甲听到乙打电话让人来抓小偷,甲就要从窗户上跳出来逃跑。

乙用铁锨将甲堵在窗户口,并吓唬甲,不让甲从窗户跳出来。

甲从乙手中抢夺铁锨,并顺势从窗户上跳了下来拼命往外跑。

乙追上甲后按住甲,并使劲用拳头殴打甲,嘴里喊着“打死你、打死你”;甲被乙殴打后,翻身,抓起乙身边的铁锨打乙,造成乙轻伤。

甲后被赶来的群众抓获。

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5元。

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

由于甲在盗窃过程中,被乙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对乙进行殴打,由于甲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所以转化为普通抢劫,不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

由于甲入户盗窃过程中,被乙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对乙进行殴打,甲的暴力行为从户内一直持续到户外,从其在户内就开始使用暴力,也就转化为抢劫,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不转化为抢劫罪,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虽然甲入户盗窃过程中,被乙当场发现,为抗拒抓捕,甲对乙使用了暴力,但是在户内的行为不属于暴力,故不能转化。

在户外的暴力行为不是为了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而实施,只是为了制服乙的殴打行为,不符合转化抢劫的主观条件,故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由于甲盗窃的数额太小,达不到“数额较大”的规定,也不构成盗窃罪,因而只能认定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评析意见从《刑法》第263条规定可以看出,适用第269条认定准抢劫罪,需要符合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转化的前提条件;第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第三,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

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

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

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盗窃案件多年以来一直位列刑事案件发案数之首,一般占刑事案件立案数的80%左右,入室盗窃案一般又占整个盗窃案件的六成以上。

可以说,盗窃案件,尤其是入室盗窃案件频发是困扰当前治安管理秩序“第一位”的问题,至少从案件发生数量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根据笔者对某市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共18个月的刑事发案的资料分析,入室盗窃刑事案件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从案件数量上看,入室盗窃数量大,案发频繁。

一般盗窃占刑事案件的七成以上,18个月中有四个月在八成以上。

最高月份占83.07%,最低月份也达73.32%。

其中的入室盗窃案件占六成以上。

18个月中,只有一个月在六成以下,最高月份72%,最低月份43%以上。

二是从打击处理的情况来看,破案率较低,打击不力,影响恶劣。

盗窃案件侦破率一般只有 15-20%左右。

三是从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上看,危害性大。

不仅侵犯公民、单位的财产权益,其中的入户盗窃还侵犯了公民住宅权,有的还转化为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使群众的安全感降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机关、企业单位生产、工作秩序。

四是从案件多发地点来看,一般多为城乡结合部。

其中,占发案首位的是在居民住宅区发生的入户盗窃,一般占五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六个月在五成以下;最高月份也达到58%,最低月份也有40%;其次是发生在机关、企业的入室盗窃。

五是从案件多发时段来看,居民住宅区多集中发生在上午上班、上学期间;机关、企业单位多发生在凌晨时分。

六是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来看,大多是选择钻窗入户、或者撬门入室等,甚至是强行、暴力砸门、破窗入户、入室,气焰嚣张之极,似无顾忌地“白日闯”。

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一是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性大,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管理不力,有些小区几乎是没有任何管理措施的“天然作案”地点,每到上班、上学期间,人走楼空,机关、企业单位清晨时分值班人员疲惫之时,犯罪分子往往能轻易得手,并且一般是连撬多户人家或多间办公室。

法律入室盗窃案件分析(3篇)

法律入室盗窃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财产逐渐增多。

然而,与此同时,盗窃案件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入室盗窃案件。

入室盗窃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还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案件为例,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2023年5月,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在家中休息时,发现家中被盗。

被盗物品包括现金、首饰、电子产品等,总价值约5万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赵某系小区居民,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此次作案后潜逃。

三、案件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进入李某家中窃取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犯罪形态本案中,赵某已经完成了盗窃行为,并将财物带离现场,属于盗窃罪的既遂形态。

3. 犯罪动机分析赵某的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贪婪欲望。

赵某在服刑期间没有改过自新,出狱后仍然无法摆脱对金钱的渴望,从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4. 犯罪手段赵某作案手段较为简单,主要是利用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翻墙进入室内进行盗窃。

这表明赵某在作案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5. 社会影响本案的发生,不仅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

同时,赵某的犯罪行为也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四、法律适用1. 罪名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 刑罚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赵某盗窃金额较大,且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具有累犯情节。

因此,对其应从重处罚。

对一宗入室盗窃犯罪的定性分析

对一宗入室盗窃犯罪的定性分析

对一宗入室盗窃犯罪的定性分析作者:林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6期摘要行为人入室盗窃后使用暴力脱逃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不仅要看行为人实施的暴力是否发生在当场,而且还应看其实施的暴力程度是否达到了使他人不敢或者不能抓捕的限度。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罪后,认定为“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不应当以实施的暴力行为发生“户内”为分界点,而应结合行为人的主客观方面,视行为人“入户”的意图以及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严重程度而定。

关键词入室盗窃转化抢劫入户抢劫情节加重犯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76-02一、案情介绍2009年7月28日15时许,被告人吴某来到某区马家桥村民小组喻某家,趁其家中无人,翻窗入室盗窃现金168元,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回到家中的喻某发现,遂躲至卫生间,并锁上门。

后看到卫生间窗户也有人守住,没办法逃跑,过了一会就喊:“我出来,我自首”,并打开门出来。

吴某打开门后冲出来就想跑,被群众陈某上前抓住。

吴某想逃跑,于是用拳头打伤了陈某的面部,并抓起板凳准备砸赶来的陈某某。

后吴某被群众抓获,送至派出所。

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吴某犯抢劫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的父母赔偿被害人陈某医疗费100元,被害人陈某对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谅解。

审理期间,经鉴定,被告人吴某属精神发育迟滞(轻度智力缺损),作案时具有限定性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法院以入户抢劫判处被告人吴某犯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1)吴某的盗窃行为是否应转化为抢劫罪;(2)吴某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罪后,是否构成“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

三、争议与分歧意见(一)关于吴某的盗窃行为是否应转化为抢劫罪问题第一种观点认为吴某的盗窃行为不应当转化为抢劫罪。

其理由是:《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规定定罪处罚。

偷盗事故分析报告

偷盗事故分析报告

偷盗事故分析报告虽然我公司管理制度与保卫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但偷盗事件始终是不可避免的,现将作出以下情况分析,以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分析1为什么偷盗会遭遇抵抗。

当犯罪份子所偷盗的物资数量或价值庞大时,应本人知道其后果的严重性,可能会被判刑,所以选择铤而走险,抵抗形式分为以下两种:1.偷盗份子驾驶车辆强行冲岗;2.偷盗份子与保安人员对持并用管制刀具等或威胁到保安人员生命。

当偷盗份子驾驶车辆强行冲岗时,保安人员应暂时避让确保自身安全后,竟可能将车辆进行拦截或联系保卫部门协同实施堵截,当偷盗份子用管制刀具与保安人员对持时,保安人员在有能力制服偷盗分子的情况下可对其进行阻拦,偌无确定把握将其制服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宁可能寻求帮助。

分析2偷盗者心理,作为偷盗者往往会铤而走险,因为偷盗者本身意识到自身所偷盗的物品的数额或价值巨大,如果被擒获,必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而选择抵抗行为。

保安人员如何处理遭遇抵抗,当保安人员处于危险当中时可根据情况先进行自我完全防范,在自身安全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在进行抓捕工作。

偷盗份子特征,一般都有两三人一同实施作案,一般选择人少或治安防范比较松懈的地方进行作案,一般有1人放哨,两人进行偷盗作业!发生火灾消防灭火时产生的气体污染环境评估报告221 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救援时,根据具体物质不同可能遭遇一下危害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二氧化氮当火灾中一氧化碳的形成多为火灾中碳类物质在缺氧的情况下燃烧而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吸入呼吸道后会同氧气争夺血红细胞,它与血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的结合效果比氧气和血红蛋白的结合效果强大250倍,造成人体血红细胞含氧量下降,是人体失去应有的含氧量,从而导致休克死亡,当一氧化碳会对臭氧层进行危害,但如果火场中物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多半在漏填情况下都会与氧气产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2CO+O2=2CO2,偌是在密闭容器中泄漏,可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或将其充分燃烧产生二氧化碳。

入室盗窃案案件研究调查报告

入室盗窃案案件研究调查报告

入室盗窃案案件研究调查报告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渐渐提高,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现在盗窃案的发生越来越少了。

但是少不代表没有,而且现在小偷强盗的盗窃手法变得越来越高明了,所以抓捕任务也变得越来越艰难。

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各位读者分享一篇入室盗窃案案件研究调查报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了解一下。

20xx年1月19日,A市公安机关在B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在我国,入室盗窃类案件由于其特殊性一直存在发案率高但破案率低的情况,而此类案件与群众的生活、人身安全又关系密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待也越来越高,这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秉承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灵活运用各种警务技战法,不断提高入室盗窃类案件的破案率,更好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长期以来,我国入室盗窃类案件发案率高,但由于发案因果关系不明显、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流窜作案率高以及公安机关自身侦破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此类案件破案率低。

实习期间,本人通过自身体验、查询公安内网资源、请教有经验的老民警等方法,对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入室盗窃类案件有了一定的认识。

下面,本人将结合公安管理学、治安学的知识对一起成功破获的入室盗窃案进行分析,浅谈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时的做法、案件侦破后的启示以及个人对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建议。

一、案情介绍20xx年12月22日23时许,A市张某在家中整理卧室时发现自己放在卧室衣柜里的2000余元人民币、14个袁大头银元以及黄金项链、黄金手镯、黄金手链、黄金戒指、黄金耳环、黄金脚链、黄金碗、黄金龙船等物品不见了,其怀疑被盗遂报警。

据受害人回忆,案发时间可能为最近四天,被盗物品总价值约170000元。

A市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后,分析犯罪分子应是通过技术开锁的手法入室实施盗窃。

随后A市刑警大队同XX派出所通过调查走访、视频追踪、警务信息平台查询等方法,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并于20xx年1月15日,赴B市开展追缉工作,在A市网安大队及B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于1月19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入室盗窃案件法律分析(3篇)

入室盗窃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入室盗窃,是指未经他人许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入室盗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还可能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入室盗窃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其构成要件、法律责任以及防范措施。

二、入室盗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入室盗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主体:入室盗窃的犯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一般为16周岁)的自然人。

2. 犯罪客体:入室盗窃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3.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4. 犯罪客观方面:a.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人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

b. 秘密窃取:犯罪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c.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三、入室盗窃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入室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民事责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犯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3. 行政责任:对于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防范:居民小区、住宅区应加强门禁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提高防范意识。

2.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居民应加强个人财物保管,不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3. 及时报警:发现入室盗窃行为,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4. 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入室盗窃的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摘要】现场勘查是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工作。

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侦查权。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入室盗窃的特点,以及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要点,最后对提升现场勘查质量提出建议。

【关键词】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技人员,在刑事案件发生以后,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犯罪人,而依法对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工作。

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侦查权。

任何犯罪活动都不能离开一定的时空条件,要留下与作案有直接关系的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中蕴藏着大量的犯罪信息,现场勘查就是要我们公安侦技人员用专门的知识去获取这些犯罪信息,“重现〞犯罪活动的过程。

但由于犯罪现场具有客观性、特定性、易变性等一些规律特点,而我们的认识能力、手段都要受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影响,所以我们对现场的认识,案件的分析判断往往会出现一些或多或少的偏差甚至失误。

一、入室盗窃案的特点发案地域相对较为集中入室盗窃案件的发案区域相对集中,往往是一个区域内连续作案,且大多采取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丙地藏身的方式,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

作案的手段智能化随着居民防范意识的增强,各类防盗门、防盗窗条等防盗设施对预防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一些犯罪分子也改变了过去使用撬棍、起子、螺丝刀撬压等粗笨的作案方法,通常是两三个人共同作案,有的踩点,有的望风接应,有的实施盗窃。

发案时间的持续性入室盗窃案件在防范较差的辖区、楼层、企事业单位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对而言,晚上较白天多。

犯罪分子利用人们麻痹大意、疏于防范管理的弱点,夜间趁人熟睡之机撬、翻窗潜入室内进行盗窃;白天趁人外出、上班之机踹门、撬门、切割机割门进行盗窃等。

目标的不特定性。

有句俗话是“强盗进屋连灰都要抓一把〞,这说明犯罪分子进行盗窃的不特定性,只要是有价值的物品,他都可能要。

盗窃案典型案例法律分析(3篇)

盗窃案典型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盗窃案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盗窃案为例,对其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高人们对盗窃犯罪的认识,加强法律意识。

二、案例简介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盗窃念头。

当日,李某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被害人王某家中,盗走现金人民币5000元及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李某被抓获归案。

三、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四、法律分析1. 刑事责任分析(1)刑事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犯罪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明知盗窃行为会侵犯他人财产权益,但仍故意实施盗窃,具有犯罪故意。

(3)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盗窃现金人民币5000元及手机一部,价值共计8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刑事处罚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盗窃罪的处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犯罪对象等因素。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盗窃行为具有以下情节:(1)盗窃数额较大,价值8000元。

入室盗窃工作总结

入室盗窃工作总结

入室盗窃工作总结
入室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警方对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打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此,我们对入室盗窃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警惕,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和谐。

首先,入室盗窃的犯罪手法多种多样,从简单的撬锁、破窗到高科技的电子破解,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因此,警方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及时了解最新的犯罪手法,以便更好地进行预防和打击。

其次,入室盗窃案件往往发生在无人在家的时候,或者是在夜间。

因此,居民
需要加强对家庭安全的意识,做好防盗措施,尤其是在外出或者长时间离家时,要及时锁好门窗,不留隐患。

另外,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和配合也是预防入室盗窃的重要手段。

邻里之
间要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警方报告,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

最后,对于犯罪分子,警方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贷。

同时,对于一些初犯
或者有悔改表现的犯罪分子,也要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总之,入室盗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加以打击
和预防。

只有全社会的参与和配合,才能够有效地遏制入室盗窃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每个人都能生活在一个安全和和谐的环境中。

小偷进屋案件分析报告

小偷进屋案件分析报告

小偷进屋案件分析报告根据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一起小偷进屋案件发生在上周五晚上。

案件发生地点为一名居民家中,居民报警后警察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案发当晚有两名嫌疑人进入了受害者的居住区,他们身高中等,体格魁梧,并且均佩戴面罩和手套,以便隐藏自己的身份。

在进入居民家中后,小偷迅速地打碎窗户进入室内,此时居民并不在家。

警方通过仔细勘察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有意义的线索。

首先,小偷在进屋后破坏了屋内的摄像监控设备,显然他们非常知道如何避开监控摄像头。

同时,他们精心避开了其他可能有电子报警系统的设备,可见他们的行动之前进行了详细的准备。

其次,警方发现了屋内的乱糟糟的痕迹,包括抽屉和柜子都被打开,床上的被褥也被翻弄。

经过初步调查,居民表示屋内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和电子设备等,都被盗走了。

这进一步证明了小偷的目的是为了财物而来,并且他们采取了非常仔细的搜查行动。

根据案发现场及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对现场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指纹采集、DNA检测以及取证等工作。

在清除现场后,警方还展开了周边调查,希望找到其他目击证人或者相关的线索。

通过对案情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推断。

首先,小偷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作案经验,从他们对监控设备的破坏和目标物品的搜查方式可以看出。

其次,小偷事先对受害者的生活习惯和居住环境进行了调查,才能够在居民不在家时准确地确定目标。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居民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居家安全措施,如安装报警器、加固窗户等。

其次,警方应加大对小偷的追捕力度,加强街道巡逻和居民宣传工作,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总的来说,这起小偷进屋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家居安全方面要格外注意,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盗窃案件分析

盗窃案件分析

关于一起盗窃案件的分析我是从事交通工作的人员。

在平时生活工作中对于法律接触不是很多,但是自从选择了学习法学专业,便对生活中关于法律一些问题,现在的社会比较安定,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时有发生。

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风气、社会的稳定和谐。

所以,希望广大朋友能够对法律有更好的认识和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意识到违反法律的严重性,从自身做起,做一个守法公民。

下面我就对我所参加的一次案例讨论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加深对一些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一、案情介绍被告林某,男,17岁。

林某初中毕业后,经常到某面粉厂其姨家中居住,并帮姨做早点。

一天,林某向其母亲提出要到外地打工,但遭其母拒绝。

为了筹集路费,林某产生盗窃邪念。

2011年7月间,林某从其表弟丁某口中得知,在某面粉厂宿舍4栋401室只住一个女人,而且可以从楼下爬上去。

同年12月23日下午,林某到丁某家玩时,林某问丁某住401室的女人几点钟睡觉,丁某告诉林某差不多11点多到12点就会睡着。

当晚11时许,林某携带水果刀并戴上毛线帽蒙面爬围墙进入面粉厂职工宿舍区,沿卧室欲行窃时被陈某发现,林某见状,即将陈某推倒在卧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威胁说:“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

”陈某害怕并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离现场。

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捉捕归案。

2012年3月5日,检察机关以林某涉嫌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某的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二、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如下分歧:(一)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

(二)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

三、法律分析我赞同上述第二种意见,即被告人林某的犯罪行为符合抢劫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林某犯罪行为属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应当认定林某犯抢劫罪(未遂)。

(一)对无罪、抢劫罪(未遂)的司法认定1、法律对犯罪和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关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澳门2013年入屋盗窃案件之分析报告

澳门2013年入屋盗窃案件之分析报告

2013年入屋盜竊案件之分析報告大廈罪案預防小組一、摘要本局2013 年入屋盜竊的立案數量為322 宗,較2012 年的432 宗減少了25.5%,而最近三年入屋盜竊的立案數量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2013 年的每一個月都有超過三成入屋盜竊案件是於凌晨至清晨時分發生;利用百合匙循大門進入單位盜竊的作案模式有上升趨勢:超過三分之一作案人(36.6%)使用百合匙作案,較2012 年的15.5%高出了21.1%;高士德、三盞燈、新橋及沙梨頭等地區仍然是入屋盜竊的案發熱點,佔所有入屋盜竊案件約三分之一(31.5%),不過司打口、媽閣、下環等區域的立案數量由2013 年7月開始顯著增加;在2013 年近兩成(19.2%)大廈或屋苑重複發生入屋盜竊案;每六座在2013 年發生入屋盜竊的大廈或屋苑就有一座在2012 年也曾發生案件(16.8%);2013 年超過七成(72.4%)入屋盜竊案的受害人居住在五樓或以下的低層單位,對比2012 年增加了18.5%,而舊式唐樓之入屋盜竊比例亦較2012 年大幅增加了14.9%;雖然舊式唐樓容易成爲入屋盜竊作案人的目標,但是仍有超過三分之一(34.1%)的唐樓住戶表示大廈的前後門經常沒有或不能上鎖;2013年入屋盜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11,083,335澳門元,較2012年下降了40.5%。

二、2013年入屋盜竊概況本局2013年入屋盜竊立案數量為322宗,較2012年的432宗減少了25.5%。

雖然本年7、8及11月的立案數量高於2012年,但是整體上2013年的立案數字仍然較2012年下降近兩成半,且由2011年開始連續三年下降(表1)。

三、作案時段變化整體上,在2013年更多作案人選擇於晚上八時至早上八時入屋盜竊,不過由8月開始,在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作案的比例稍微回升(圖4及圖5)。

凌晨零時至清晨四時更是案發高峰時段,2013年的每一個月都有三成或以上的案件是在這個時段發生(圖6)。

浅析入户盗窃型盗窃罪

浅析入户盗窃型盗窃罪

浅析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沈慧;陆俊炜【摘要】In the past,the danger of the crime of burglaries is not alwayspaid attention to.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the value of people indoor property has been increas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cases that burglaries turned into violent crime after being discovered becomes more and more. People desire the right of housing tranquility highly.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Ⅷ is enacted in 2011. Burglaries legally becomes the conviction standard of the crime of theft. And the controversy of the judicial practice of the burglaries has gradually emerged. The author attempts to analyse it by the point of 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在过去,入户盗窃的危害性始终未被重视,但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户内财产价值日益增高,同时,入户盗窃后被户主发现后转化为暴力型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多,人们对于户内住宅安宁的权利渴望越来越大。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入户盗窃正式以“零数额限制的身份”纳入盗窃罪的入罪标准。

入室盗窃情况汇报

入室盗窃情况汇报

入室盗窃情况汇报
根据最新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对最近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了汇报。

据初步调查,入室盗窃案件发生在上周五晚上,当时业主不在家。

犯罪分子通过破坏窗户玻璃进入室内,盗窃了贵重物品并离开了现场。

经过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在进入室内后,首先对房间进行了仔细搜查,寻找贵重物品。

随后,他们将现金、珠宝和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放入袋子中,并迅速离开现场。

在现场留下的指纹和DNA样本正在进行比对和分析,我们相信很快就能锁定犯罪分子的身份。

此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包括邻居提供的监控视频和目击证人的证言。

这些线索对于我们追踪犯罪分子的行踪和作案手法非常有帮助。

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加大对犯罪分子的追踪力度,确保案件能够尽快侦破。

在此次入室盗窃案件中,我们已经加强了对周边社区的巡逻和警力部署,以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我们也提醒业主加强家庭安全意识,加装防盗门窗和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和稳定。

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尽快侦破此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社会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和谐的环境。

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入室盗窃分析报告

入室盗窃分析报告

入室盗窃分析报告简介本报告基于入室盗窃案件的调查和分析,旨在总结盗窃者的行为模式、目标和相关预防措施,以提供给相关人员参考和应用。

背景入室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盗窃者趁着被盗财物主人不在家的机会,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盗窃财物。

这种犯罪行为在昼夜间均有发生,给受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

案例分析案例一日期:2021年5月10日地点:某小区A栋综合调查结果显示,盗窃者是通过破坏窗户锁具进入房屋的,窗户上发现了工具痕迹。

财产损失主要包括珠宝、现金和电子设备。

案发后,当地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该小区最近发生了多起类似的盗窃案件。

案例二日期:2021年6月5日地点:某市中心区域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信息,警方分析得知盗窃者可能是通过撬锁进入住宅的。

现场调查发现没有留下工具痕迹,这表明盗窃者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

此次盗窃案件的财产损失主要为现金和贵重物品。

盗窃者行为模式分析针对入室盗窃案件,盗窃者通常具备一定的犯罪经验和技术能力。

通过对多起案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我们总结了以下盗窃者的行为模式:1.盗窃者通常选择目标时,会注意目标房屋是否有人居住。

他们会观察房屋是否有灯光、音响声等迹象来判断主人是否在家。

2.盗窃者常常选择容易进入的窗户或门作为入口。

他们会尝试破坏或撬开锁具、窗户等,进入房屋进行盗窃活动。

3.盗窃者通常对目标房屋进行侦查。

他们会观察目标房屋的安全设施、监控摄像头等情况,并选择相对容易入侵的目标。

4.盗窃者通常会迅速盗窃贵重物品,如珠宝、现金、电子设备等。

他们希望能够快速离开现场,减少被发现的风险。

预防措施为了预防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我们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提高住宅的安全性:安装防盗门、加装窗户防盗网和防盗锁等措施,增加入侵的难度。

2.加强警觉性:提高住户的警觉性,留意陌生人在周边出现的情况,并随时保持与邻居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3.安装监控系统:在房屋周边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房屋的出入口,能够有效阻止和记录可疑人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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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入屋盜竊案件之分析報告
大廈罪案預防小組
一、摘要
本局2013 年入屋盜竊的立案數量為322 宗,較2012 年的432 宗減少了25.5%,而最
近三年入屋盜竊的立案數量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
2013 年的每一個月都有超過三成入屋盜竊案件是於凌晨至清晨時分發生;
利用百合匙循大門進入單位盜竊的作案模式有上升趨勢:超過三分之一作案人
(36.6%)使用百合匙作案,較2012 年的15.5%高出了21.1%;
高士德、三盞燈、新橋及沙梨頭等地區仍然是入屋盜竊的案發熱點,佔所有入屋盜
竊案件約三分之一(31.5%),不過司打口、媽閣、下環等區域的立案數量由2013 年7
月開始顯著增加;
在2013 年近兩成(19.2%)大廈或屋苑重複發生入屋盜竊案;
每六座在2013 年發生入屋盜竊的大廈或屋苑就有一座在2012 年也曾發生案件(16.8%);
2013 年超過七成(72.4%)入屋盜竊案的受害人居住在五樓或以下的低層單位,對比2012 年增加了18.5%,而舊式唐樓之入屋盜竊比例亦較2012 年大幅增加了14.9%;
雖然舊式唐樓容易成爲入屋盜竊作案人的目標,但是仍有超過三分之一(34.1%)的唐
樓住戶表示大廈的前後門經常沒有或不能上鎖;
2013年入屋盜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11,083,335澳門元,較2012年下降了40.5%。

二、2013年入屋盜竊概況
本局2013年入屋盜竊立案數量為322宗,較2012年的432宗減少了25.5%。

雖然本年7、8及11月的立案數量高於2012年,但是整體上2013年的立案數字仍然較2012年下降近兩成
半,且由2011年開始連續三年下降(表1)。

三、作案時段變化
整體上,在2013年更多作案人選擇於晚上八時至早上八時入屋盜竊,不過由8月開始,在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作案的比例稍微回升(圖4及圖5)。

凌晨零時至清晨四時更是案發高峰時段,2013年的每一個月都有三成或以上的案件
是在這個時段發生(圖6)。

此外,自2013年8月,選擇在早上八時至正午作案的比例亦有所增加。

過去的五個月,有兩成或以上的入屋盜竊案件於這個時段發生。

四、作案區域分佈的變化
在2013年,高士德、三盞燈、新橋及沙梨頭是入屋盜竊的案發熱點,佔所有入屋盜
竊案件約三分之一(31.5%)。

相比2012年,入屋盜竊案之升幅超過5%的地區包括高士德、三盞燈(5.4%)和司打口、下環及媽閣(5.3%),而氹仔的案發率則下降了6%。

自2013年5月,司打口、下環及媽閣等地區之入屋盜竊的案發率比例持續上升:2013年1至4月,上述地區之入屋盜竊案比例為1.1%,但是在5至8月及9至12月,比例分別上升至12.9%和15.8%。

除了祐漢、馬場、氹仔和路環,其他地區夜間發生入屋盜竊之比例都高過日間。

五、同一大廈或屋苑重複發生入屋盜竊案的情況
2013年有250座大廈或屋苑曾經發生入屋盜竊案,當中202座(80.8%)發生一宗入屋盜
竊案、36座(14.4%)發生兩宗、10座(4%)發生三宗、而發生4宗及12宗的大廈或屋苑各1座
(0.4%)。

約五分之一重複發生入屋盜竊的大廈或屋苑都是位於氹仔或路環(23.2%)。

在48座發
生重複入屋盜竊的大廈或屋苑中,一半是低層樓宇3(50%),12.5%屬中層樓宇4,而37.5% 屬高層樓宇5
2
總和(56座)所以大於重複發生入屋盜竊的實際數目(48座)是因為有部分樓宇在同一月份及不同月份都曾發生入屋
盜竊。

3
低層樓宇是指樓高五層或以下的樓房。

4
中層樓宇是指樓高六至十五層的大廈。

5
高層樓宇是指樓高十六層或以上的樓宇。

另外在250座發生入屋盜竊的大廈或屋苑中,有42座(16.8%)在2012年也有住宅被盜竊,當中有38.1%屬於低層樓宇、14.3%屬於中層樓宇以及47.6%屬於高層樓宇。

六、大廈保安狀況
2013 年,約七成受害人所居住的大廈之前門和後門經常有上鎖(70.6%),情況大致與
2012 年相若。

一般來説,賊人會挑選質量較差、容易撬開的閘門作案,故此,本局大廈
罪案預防小組進行巡查及宣傳時,均會提醒住戶除了要定期保養和維修大廈閘門,更要
選用堅固鐵閘及優質門鎖(如俗稱“天地鎖”、能伸出多向栓條的門鎖),安裝新鐵閘
的時候應同時更換門鎖,增加賊人作案的難度;而且,即使有安裝門鎖,亦須在門鎖旁
加裝防盜扣,以避免賊人用工具撥開門鎖,才能達到較好的防盜效果。

前後門經常沒有或不能上鎖的情況在舊式唐樓尤爲嚴重:接近三分之一居住在舊式
唐樓的受害人表示大廈前後門經常沒有或不能上鎖(34.1%)。

這些樓宇多集中在筷子基、
青洲、司打口、下環及媽閣一帶。

在2013 年入屋盜竊的受害人中,45.9%不知道所居住的大廈在過去一年曾發生入屋
盜竊案,比例較2012 年的68.9%大幅下降了23%,反映更多住戶關心大廈的入屋盜竊情況。

七、被盜竊單位情況及作案途徑
低層單位發生入屋盜竊之風險最高,超過七成(72.4%)入屋盜竊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居
住在地下至五樓,比例較2012 年的53.9%高出了18.5%。

2013年發生在舊式唐樓的入屋盜竊比例較2012年高出了14.9%,升幅顯著,而一般樓
宇及豪宅的立案數目則持續下跌。

超過八成日間發生的入屋盜竊案在案發時單位内沒有人(86.2%),但是在夜間發生的
案件中,近八成在案發時單位内有人(79%)。

日間案發時沒有人在内的單位數目為81個,其佔同一時段內案發總數的百分比與2012年相若,但是2013年夜間案發時單位内有人的比例則比2012年高出19.8%。

作案人多數選擇從大門進入單位盜竊,在2013年約三分之二(66.5%)作案人循大門入
屋盜竊,另外有作案人是經由窗戶(20.9%)或陽台(10.4%)入屋盜竊。

對比2012年的數據,作案人入屋的途徑比例沒有顯著分別。

八、作案手法
撬毀、剪或鋸開大門鐵閘或窗花、使用百合匙以及俗稱開門“四寳”的盜竊工具(小型
鏡子、雨傘骨、電筒及膠片)是作案人進入單位盜竊的常見手法。

在2013年最多作案人使
用百合匙進入單位盜竊(36.6%),比例較2012年大幅增加了21.1%。

相反,撬毀、剪或鋸開大門鐵閘或窗花進入單位作案的比例為20.6%,對比2012年大幅下降了19%。

使用“四寳”的比例稍微上升,而同時使用兩種作案手法的比例則稍微減少。

日間明顯更多作案人撬毀、剪或鋸開大門鐵閘或窗花進入單位作案,而夜間則更多使用百合匙。

九、損失情況
根據受害人報稱損失的金額計算,近七成受害人的損失程度一般(五百至三萬元),
對比2012 年,2013 年小額損失(五百元以下)、巨額損失(三萬至十五萬元之間)、以及相
當巨額損失(十五萬以上)的案件比例相若,而一般損失的比例稍微上升了2.2%。

全部322 宗有申報損失的入屋盜竊案之損失總額為11,083,335 澳門元,較2012 年的18,636,845 澳門元減少了7,553,510 澳門元,減幅為40.5%。

十、被盜竊單位的防盜設備情況
2013年超過九成受害人最少安裝一種防盜設備(97.2%),當中最普遍的是防盜門
(94.4%),其次是窗花(59.7%)及陽台鐵閘(36.9%)。

對比2012年,沒有安裝任何防盜設備的被竊住宅比例大幅下降11.3%,且受害人表示有安裝防盜門、窗花和陽台鐵閘的比例均
大於2012年。

十一、總結
2011年開始,澳門入屋盜竊的立案數字呈現下降的趨勢,由2011年的564宗大幅減少
至2013年的322宗,每月平均立案數字也由2011年的47宗降至2013年的26.8宗,而2013年
入屋盜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較2012年減少了七百多萬元。

本局針對入屋盜竊犯罪展開預
防和打擊部署工作,而從上述數字可見有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本局將繼續積極採取預
防和打擊並舉的策略,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各區大廈收集治安訊息,向市民提供防罪建議,
鼓勵市民主動向警方舉報犯罪,冀能推動警民合作,共同締造安全的治安環境。

十二、防盜建議
(一) 針對夜間使用百合匙進入入屋盜竊有持續上升的趨勢,建議市民:
就寢前確保所有大門(包括通往陽台的門)、鐵閘及窗花已經上鎖;
在大門橫鎖加上活動扣;
(二) 出外前關閉全屋窗戶連同氣窗、陽台的門及鐵閘,使賊人無法進入單位;
(三) 低層單位住戶應特別注意窗戶是否具備足夠的防盜功效;
(四) 確保窗外水渠位置不能讓賊人有攀爬的條件;
(五) 如果大廈旁邊有建築地盤,須做足防盜措施,慎防賊人由地盤之棚架攀爬入屋;
(六) 保持大廈所有出入口的大門緊閉,如門鎖損壞應立即維修;
(七) 如條件許可,安裝防盜感應器及閉路電視攝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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