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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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规定生育休假多少天

国家劳动法规定生育休假多少天

国家劳动法规定生育休假多少天

每个女职工都是会有生育的时候,因此国家的劳动法是有规定一定时间的休假,那生育休假是有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国家劳动法规定生育休假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劳动法规定的生育休假天数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劳动法规定生育休假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

产假及哺乳期休假规定有多少天

产假及哺乳期休假规定有多少天

产假及哺乳期休假规定有多少天

关于女职工生产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比如,产假、哺乳假等等,那都是规定休假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产假及哺乳期休假规定有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产假及哺乳期休假多少天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

国家规定产假 产前假 哺乳假 保胎假规定汇总HR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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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性产假2023新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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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

(1)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

《劳动法》产假的规定是:⼥职⼯⽣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

,是指在职妇⼥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般从分娩前半个⽉⾄产后两个半⽉,者可前后长⾄四个⽉,⽣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公布《(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14周,⽣育流产由单位⽀付。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职⼯⽣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

2、产前检查:⼥职⼯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缺勤等,侵害⼥职⼯的合法权益)

3、产前⼯间休息:怀孕七个⽉以上,每天⼯间休息⼀⼩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市规定“经⼆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育的,本⼈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法定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法定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法定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哺乳假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女性哺乳假期大概在生产后五个月左右,具体假期需要根据每个区域和工作的地方来决定。休假的具体时间可以向工作单位的领导进行咨询了解。

女性如果准备母乳喂养最少需要半年,母乳喂养婴儿可以满足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同时也可以增加自身免疫力,所以女性在产后选择母乳喂养可以有效的促进婴儿生长发育。

女性在母乳喂养时尽量让宝宝吸吮完一侧后,再吸吮另一侧,两侧乳房轮流喂养,这样可以保证宝宝体内足够的蛋白质,也能够使宝宝吃上足够的奶。

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劳动法产假规定[修改版]

劳动法产假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劳动法产假规定

劳动法产假规定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2022新劳动法产检假规定

2022新劳动法产检假规定

2022新劳动法产检假规定

劳动法的产假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1)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

员工产假管理制度

员工产假管理制度

员工产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怀孕期间及产假期间的权益,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的女性员工,在本企业正式工作的女性员工怀孕后都可以依据本规定享受产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产假,包括女性员工因生育需要所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和哺乳假,并且未计入年休假。

第四条本制度是员工和企业双方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员工和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

第五条企业制度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管理。

第二章产前假

第六条孕(孕)妇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怀孕期间享受产前假。

第七条孕妇可以根据身体状况,在怀孕28周前提出产前假申请,经企业同意后可以享受产前假。

第八条孕妇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前检查的假期。

第九条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接受产前检查,超过规定的时间,企业有权扣除当期工资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产假

第十条女性员工在生育的两个月内(含生育当日)享受产假。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前离岗,或延长产假时间,企业有权扣除当期工资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二条企业有权要求女性员工提供医生开具的产假期间需要休息的证明,如有假,企业可不予批准。

第十三条产假期满后,女性员工应按时返岗,同时提供宝宝出生证明。

第四章哺乳假

第十四条女性员工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一年的哺乳假。

第十五条女性员工享受哺乳假期间,企业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哺乳场所。

第十六条企业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哺乳时间;哺乳假期间,女性员工不得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未经企业同意,女性员工擅自提前离岗,或延长哺乳假时间,企业有权扣除当期工资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国家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职⼯的产假有多少天

⼥职⼯休产假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育的,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15天。

对于怀孕来说,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定的待遇,其中有⼀项就是关于怀孕休假的。这是怀孕⼥职⼯的权益,任何企业、单位都是不能侵犯的。然⽽,你是否知道国家规定⼥职⼯的产假有多少天呢?请阅读下⽂了解。

国家规定⼥职⼯的产假有多少天

产假,是指职业⼥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般有98天。

《》第六⼗⼆条⼥职⼯⽣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产假的⼀般规定

1、⼥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育多胞胎,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育条例规定。

⼆、产假分类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

产前检查:⼥职⼯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缺勤等,侵害⼥职⼯的合法权益)

产前⼯间休息:怀孕七个⽉以上,每天⼯间休息⼀⼩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市规定“经⼆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育的,本⼈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规定

一、产前假:

1.产前假是指女职工在分娩前享受的假期,时间为分娩前15天。

2.女职工在产前假期间,按照其工资待遇的100%发放工资。

二、产假:

1.产假是指女职工在分娩后享受的假期,时间为暂行规定为98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100%发放,工资标准为该职工在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哺乳假:

1.哺乳假是指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为了照顾婴儿进行哺乳而享受的假期,时间为暂行规定为1小时,具体情况由单位与女职工协商确定。

2.哺乳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100%发放。

其他相关规定:

1.存在特殊情况时,女职工可根据医生的建议,提前休产假或延长产假。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期间可以晋升、加薪等,不得因此而影响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3.男职工在妻子分娩后,可以申请陪产假,为妻子提供照料和协助。

4.具体的产假制度规定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标准。

产前假的国家规定

产前假的国家规定

产前假的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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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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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产假国家规定2022

最新产假国家规定2022

最新产假国家规定2022

由于国家⼈⼝⽼龄化加速,⼆胎政策得以推及。⾃去年全⾯实施⼆胎政策以来,政府就针对孕妇怀孕不能⼯作,导致被⽼板开除的问题进⾏了相对应的处理。那么在⾥,国家规定对产假以及孕妇待遇⽅⾯会有何变动呢?就此,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国家最新的产假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分别列为以下⼏项: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除此之外,各地⽅政府都会对当地居民的⽣产假期限制放宽,以以下⼏种⽅式实施奖励放假:

1、地⽅奖励假。⽽具体可以获得多少天的奖励假或者哪些福利待遇,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是交给了各地⽅⾃⾏规定。全国31个省级地区的奖励假,主流的奖励形式为⼥⽅产假奖励和男⽅护理假两项。

2、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到底该休⼏次,每次休多长时间,法律法规则没有明确规定。⼀般来说,⽤⼈单位可以根据怀孕⼥职⼯本⼈体质情况、所提供的医学证明等因素合理给予。

最重要的⼀点在于国家针对孕妇怀孕⽣产期间⽆⼯资收⼊现象作出进⼀步的相对应的补贴政策,下⾯继续由⼩编来介绍这产假⼯资待遇情况:

(⼀)⼥职⼯休产假期间津贴或⼯资不受影响

(⼆)⽣育医疗费⽤

⽣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如果参加了⽣育保险,由⽣育保险基⾦⽀付;没有参加⽣育保险,由⽤⼈单位⽀付。

除上述之外,孕妇可以向公司提请放假的情况有以下⼏种:

女职工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规定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别困难,爱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看法稿拟依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别劳动爱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别劳动爱护条例》。

产假规定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详细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省打算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分类

1、必需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商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支配夜班劳动。

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精品

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精品

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精品

1.产假

产假是指女性职工生育后享有的休假,主要目的是让女性恢复身体和

顾及新生婴儿的照顾。具体规定如下:

(1)基本产假:国家规定,女性职工享有产假98天,其中至少14天

需要休假,即产假期限为98天至112天。

(2)多胞胎分娩:如果女性职工产下双胞胎或更多的胎儿,将享受额

外的产假。每增加一胎,将增加15天的产假。

(3)艰苦环境工作:在高寒、高温、高原、生产毒害物质等艰苦环境

下工作的女性职工,可以延长产假。

2.产前假

产前假是指女性职工在分娩前享受的休假,用于保护孕妇的权益和身

体健康。具体规定如下:

(1)孕早期保健:女性职工怀孕3个月内,如果存在身体不适或需要

休息,可以请假。

(2)产检假:女性职工在孕期享有产检假,一般为每次产检不超过半天,累计不超过20小时。

(3)临产假:距离预产期3周前,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临产假,不得超过15天。

3.哺乳假

哺乳假是为了满足女性职工在产后哺乳期间的需求而设立的特殊假期。具体规定如下:

(1)基本哺乳假:女性职工享有每日供给其哺乳时间的一定休息时间,时间为每天累计1小时。

(2)哺乳期限:哺乳假期限一般从产假结束后开始,维持至婴儿满1

岁或断奶结束。

4.保胎假

保胎假是为了避免因工作原因导致流产或胎儿异常等情况而设立的特

殊假期。具体规定如下:

(1)保胎期限:一般从怀孕7个月起至分娩结束。

(2)保胎假天数:可以根据医生诊断结果,女性职工可享受一定天数

的保胎假。一般情况下,医生建议的保胎假期不超过1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企业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同而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对于女性员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常常有相关的产假、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等规定。以下是对这些假期

的国家规定进行汇总。

1.中国

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产前检查、哺乳假和保胎假等假期。

-产假:中国的产假标准为产前15天和产后98天的假期,共计113天。

-产前假: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按照产假工资待遇

的15天产前假期。

-哺乳假: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到孩

子满1周岁。除此之外,女职工还享有每天1小时的休息时间供哺乳。

-保胎假: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早期妊娠有问题需要休息者,可

以享受产假待遇。

2.美国

美国劳动法对于产假、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等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是依赖于《家庭与医疗假法案》以及《孕妇和仁爱保护法案》等法律条

款的保护。

-产假:根据《家庭与医疗假法案》,美国的公司在员工数量超过50

人时,应该提供12周的产假,其中的妊娠病假时间可根据医生的建议进

行调整。

-产前假:美国法律没有规定产前假的时间,一般根据医生的建议和员工的病情来决定是否需要请假。

-哺乳假:根据《孕妇和仁爱保护法案》,美国的雇主要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供员工进行哺乳,并允许员工有必要的工作时间用于哺乳或者提供泵奶的设施。

-保胎假:美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胎假的时间,但根据《家庭与医疗假法案》,一些州也会提供短期残疾假供个人生病或者伤害时使用,这可能适用于保胎假。

3.德国

德国劳动法对于产假、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等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女性员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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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一点: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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