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
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9.05
•【字号】
•【施行日期】2003.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装备工业
正文
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一、热情接待、服务公开
1、员工上岗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佩带胸卡或工号牌。
2、礼貌待客,不讲服务忌语,了解客户要求,办妥承修手续;为客户提供休息场所。
3、悬挂和张贴有关应公开的证照和项目。
二、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4、厂区道路畅通,标志清晰,保持厂区墙面、地面和工间清洁,符合环保要求。
5、文明修车,不私用、不弄脏客户的车辆;客户投诉,及时处理。
6、建立维修台帐,不超经营范围修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7、执行结算工时单价和行业维修工时定额,结算收费合理,不搞回扣和变相回扣。
8、按规定开具发票,对客户查询,提供依据,做好解释。
9、变更维修项目,应征得客户同意。
四、维修及时、质量保证
10、根据报修项目,正确判断故障,确保维修质量。
11、约期不误,做到交车顺利,接车满意;接规定提供质量合格凭证。
12、实行质量保证,告知保修期,质保期内返修及时。
投诉电话:83228000、83228111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价指标体系A体系
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价指标体系A体系一、企业资质1.企业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
2.经营许可证: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合法合规。
3.技术人员资质:企业是否拥有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的技术人员。
4.设备设施配备:企业是否配备先进且适合的设备设施,以满足维修需求。
二、服务质量1.服务态度:企业提供服务的态度是否热情周到,能否满足顾客需求。
2.服务流程:企业是否有完善的服务流程,能否按规范进行操作。
3.服务速度:企业的维修速度是否快速高效。
4.维修质量:企业维修后是否能解决汽车故障,减少二次修理。
三、价格公开1.价格透明:企业是否公示维修项目的价格及收费标准。
2.收费合理:企业的收费是否合理,与维修项目的难易程度相符。
四、售后保障1.保修政策:企业是否提供明确的保修政策,对维修服务承担责任。
2.售后服务:企业在维修完成后,是否跟踪车辆使用情况,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投诉处理:企业是否积极向消费者解决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社会责任1.环境保护:企业在维修过程中,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避免环境污染。
2.安全意识:企业是否具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
3.社会公益活动:企业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六、口碑评价1.客户评价:消费者对企业的评价和反馈是否积极正面。
2.行业评价:行业内是否有正面评价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对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价指标体系(2024版)A体系的一些主要指标,通过评估企业是否达到以上指标,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评价企业的诚信程度和发展水平。
当然,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指标体系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倒卖、伪造竣工出厂合格证。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超越经营许可核定的围从事经营。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及其它相关作业场区域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10分。发现一处安全事故隐患扣1分,扣完止。2、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得10。设备缺少或无效一项扣1分,扣完止。3、无乱排放污染物得3分,废弃物分类集中放置得2分。
25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
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7分。
加分项
不
良
记
录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承修报废车型或擅自改装机动车。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
签发虚假竣工出厂合格证或不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经查实)。
日常检查,查看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日常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年终考核时从总分中扣50分;考核期间发现,考核视为不合格。
7
有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规等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有,10分,不齐全斟情扣分。
10
人员台帐和技术档案。企业有员工人员台帐。应为每个职工建立独立的人员技术档案。容包括:职工的工作简历、职工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培训、考核情况、劳动合同等。
现场检查。有人员台账3分。有单独的人员技术档案5分。档案容齐全10分。
18
度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类明
宝安
A
二类
宝安
A
二类
宝安
A
二类
二类
福田、南山
A
29 深圳市友聚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30 深圳市阳光车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31 深圳市深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第1页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辖区
级别
32 深圳市兴德科实业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33 深圳市南山区鹏龙辉汽车维护服务中心
二类 福田、南山
80 富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81 万里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82 深圳市宝安区大飞汽车服务行
83 宝安区石岩日兴汽修厂
84 深圳市宝安区启邦达汽车维修中心
85 宝安区胜得信汽车修配厂
86 宝安区新通广通汽车修配厂
87 宝安区石岩陆和汽车修配厂
88 深圳市驰泰汽车维修服务公司
89 深圳市安宝安区沙井伟盛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二类 福田、南山
A
24 深圳市祥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25 深圳市欧雅金通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26 深圳市广通实业有限公司出租汽车修配厂
二类 福田、南山
A
27 深圳市南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分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28
深圳市豫深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内部维修保养厂 (内保厂)
A
40 深圳市杰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 福田、南山
A
41 深圳市骄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责任人及分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救援工作程序,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维修纠纷等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得分。(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查看有无上述文字资料。)
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20分/项。(主要查看有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
2.其他维修技术人员
50
至少各配备一名从事汽车机修、钣金、油漆、电器的维修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应占实际技工总人数比例为40%以上,持证数每降低5%扣10分。
二、安全生产
150
1.安全生产制度
60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各岗位无确定人员负责,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各工种和各在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缺少的,扣5分/项。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分/人;提问至少3个不同工位的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20分。
未公开悬挂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材料库安全规定、设备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及在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缺少一项扣5分,缺少4项(含)以上扣30分。
(3)配件明示
5
未将常用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明码标价的,不得分。未提供常用配件产地、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期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资料,扣3分。
(4)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
5
未建立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不得分。
3.质量保证
10
未按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的,不得分。厂家自行实施和公示的质保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得分。
深圳市汽车维修诚信经营企业评估指标(综合修理厂)
准或无维修技术档案不得分
查二级维护)
修 (240)
二级维护(里程维护)按GB/T18344、GB18565等技术 标准维护,超出作业深度按制造厂家维修手册规定的工艺
10、维修标准、 规范执行,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
20
执行技术标准,按规定填写二级维护检验记录20分,未全面 执行技术标准扣5~10分,二级维护检验记录不全扣5~10分。不执 行技术标准或无检验记录不得分
暗访,问卷调查,检测记录 (借用修前检测记录)
查看《工时定额》等相关内
容
5
检验员持证在岗5分,检验员无证或持证不在岗不得分
现场检查质量检验员持证在 岗情况
设备、器材、工位齐全得10分,电脑故障检测仪、废气分析
10 仪、工位缺一项不得分,其余设备缺一项扣2分,有四轮定位仪加 现场检查
2分
深圳市汽车维修诚信经营企业评估指标(综合修理厂)
指标
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1、证照齐全, 明码标价,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20)
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维修价目表、质量保证期、 维修流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诉监督电话在业务接待 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公布上墙),在显著位置悬挂全国统 一标志牌
份不明确扣2分;恢复程度10分,有一份不明确扣2分
。合同可使用维修行业统一文本
20
验收标准和方法10分,有一份不明确扣5分;质量保证期10 分,有一份不明确扣5分
的合同或满足合同要件的企业合 同
20
违约责任确定20分,有一份不明确不得分
10
新增项目明确10分,有一份不明确不得分
抽到补充合同,要求同上。应该有补充合同而没有补充合同 随机抽查10份补充合同进行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一、人员素质
(100分)
1.持证比例
(40)
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占总人数的60%起,每降低1%扣2.5分。
(40)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40%起,每降低2%扣2.5分。
2.再培训
(20)
建立从业人员再培训制度的,得10分,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清晰的,得10分。
5.结算清单
(20)
工时费、材料费不分项结算的,扣5分/辆次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5)
发现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扣15分。
六、节能环保
(150分)
1.环保设施设备
(20)
未具备并使用油水分离回收废油设备、车辆废气收集装置、空调系统制冷剂回收设备等设备的,扣10分/类;其他环保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台(套)。
七、加分项目
(100分)
企业形象
(20)
员工统一服装并持证上岗的,加30分。
荣誉称号
(30)
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称号加30分,市级文明称号加20分,县级文明称号加10分。不重复加分。
社会公益及行业
活动的参与度
(50)
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如3.15活动等)。
3.用户满意度
(60)
在质量保证期内无用户跟踪、回访制度扣30分,有制度无记录扣30分
4.服务质量投诉
(50)
有责投诉扣25分/起;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扣50分。
5.服务质量事件
(4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扣20分/起。
五、遵章守纪
(100分)
汽车装潢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必要条件、评分表
7.3.2 技术施工服务质 量
80 分
技术资质 技术熟练 推荐服务
个人业务
施工人员有相关培训资质证书(20 分)
洗车、抛光、打蜡、封釉等业务熟练(20 分)
态度好、业务水平高、耐心介绍,针对客户需求、有重点 项目推荐(20 分)
应变能力强、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20 分)
7.3.3 其他服务
质量
售后服务 人员
位
位
位
位
位
面积与服务量能相适应(标准车位),各工位互不影响;有单独 的无尘贴膜车间,三星级以上为专用装饰间且与其他区域分开, 美容工位可以与装潢工位合并计算,共同交替使用。
水、电、气 安装及防
水处理
电路安装合理,安全,并作为防水处理;有灯光照明;水管、 空压气管安装合理,方便操作。
装饰设备
有必备的工具柜和装饰用设备、工具,四星级以上应设置专 门工具房
20 分 8.2 技术标准的收集和实
施 15 分 合计
评定项目
服务态度 设施与环境
施工质量 服务及时性 服务舒适性
续表 B.1
要求
评价满意度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 分
5分
0分
-5 分
10 分
5分
0分
-5 分
10 分
5分
0分
-5 分
10 分
5分
0分
-5 分
10 分
5分
0分
-5 分
投诉 -1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8
DB21/T XXXXX—2020
项目 7.4 客户满意度
25 分
8.1.1 员工手册 20 分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局•【公布日期】2002.09.18•【字号】深交[2002]224号•【施行日期】1999.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18日深交[2002]224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
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
)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实施《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1999年11月15日深运[1999]362号)各分(区)局、光明交管所:《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审批程序、合理规划布局、正确引导行业发展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顺应汽车维修市场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积极引导汽车维修市场“统一、竞争、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就《办法》的实施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增加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的专项业务范围,具体包括:车身修理(含涂漆);蓬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汽车发动机免拆清洗;汽车快修;发动机不拆卸维修与无磨损养护;自动变速器专修;汽车四轮定位;汽车防锈;汽车装修(安装防撞杆、行李架、定风翼、导风罩及豪华饰件);车箱改装;胎铃世界(改装豪华轮毂与轮胎);汽车音响等有关汽车的单项性维修业务。
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单位(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
30
设备配备不全,缺少与维修车型、规模、工艺相适应的维修和检测设备的,扣10分/项。没有设备台账的,没有设备维护计划的,没有设备操作工艺规程的,缺一项扣10分;没有设备使用、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等记录的,扣10分。
四、服务质量
200
1.服务公示
20
未公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客户抱怨受理程序和受理电话、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框架图)、服务承诺、业务受理流程(包括进厂检验、签订合同、维修作业与过程检验、竣工检验、结算交车、返修与抱怨处理、跟踪服务的详细流程)、执行价格、监督台(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接待员、维修工、价格结算员的照片、工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12328、企业投诉电话、常用配件现行价格、维修质量保证期)扣5分/项。
10
扣10分,且作为评定A级以上企业的否决项。
10.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10
扣10分,且作为评定A级以上企业的否决项。
11.经营活动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
10
扣10分。
12.超范围作业
10
扣10分。
13.占道修车
10
扣10分。(占道停放待修车辆也视为占道修车)
14.承修报废汽车或擅自改拼装汽车
4.用户投诉
20
未建立用户投诉制度(包括受理部门、人员、职责、受理和处理期限、并针对投诉处理的记录定期分析和总结)的不得分。未建立车辆返修制度和做返修记录的,不得分。
没有用户投诉受理和处理记录的,扣15分(在没有任何投诉的情况下,应该有空白的投诉记录本以确定建立了投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没有建立投诉记录)。
未对客户意见及时处理的,扣5分/次,查看返修或投诉记录确认。
汽车修理工评定
汽车修理工评定汽车修理工星级评定标准一、星级设立1、修理工星级共划分为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星级越高,表示修理工维修、服务质量越好。
2、一、二级、三星级修理工由车间评出后报公司评星办统一审核。
3、修理工星级每月评定一次,各星级修理工的评定应严格执行各星级标准,宁缺勿滥。
五、星级标准与考核(一)星级标准参加星级评定对象及基本条件1、新招聘的修理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内,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2、当月发生有责机件、工伤事故,以及存在严重违章、违诺、违纪情况的修理人员,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3.经抽查,当月发生未规范着装或在厂区内吸烟的,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4、当月出勤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旷工、早退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5、未按计划完成当月工作量,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一星级修理工1、当月发生《修理厂服务承诺》中规定的严重违诺超过一起者,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2、当月发生一起有责机件、工伤事故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3、当月发生三起(含三起)以上车辆保养、小修质保期内返工,出厂检测中发现三次(含三次)以上保养维修一般项目缺漏或发生一起车辆保养维修重要项目缺漏,不得参加星级评定。
4、在抽查中出现五次(含五次)车辆维修配件、工具落地或设备使用未及时归位,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修理厂调度指令,按要求上下班,不旷工、不早退,完成当月工作量。
当月达不到要求,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二星级修理工1、达到一星级的标准及要求。
2、当月保养、维修车辆出厂检测中发现二次(含二次)以上一般保养维修项目缺漏,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3、当月考核发生《修理厂服务承诺》中规定的一般违诺,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4、在抽查中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车辆维修配件、工具落地或设备使用未及时归位,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三星级修理工1、达到二星级标准及要求。
2、当月出现有责投诉。
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3、当月承修、保养车辆,出现缺漏项,不得参加本星级评定。
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参照表
有分立室客户接待岗,面积不少于50 m2,提供顾客座位,有4人以上汽车服务顾问,专人专岗接待客户;
\
有重点客户接待室
实行客户接待一对一服务;接待室有公共播放系统,背景音乐曲目、音量适宜,音质良好,专设接待室经理
有独立的顾客休息室,面积不少于80m2,环境安静优雅舒适,有绿色植物,有空调,光线好,通风好,有沙发、茶几,提供各种冷热饮料、茶水,有吧台,有2人以上服务人员,有播放系统,有报刊杂志(本地主流报刊至少5种,主流当月最新杂志不少于10种),有可上网的电脑,提供无线上网接入,有外线公用电话;有设男女分间隔式客户专用洗手间(专人定时清洁)
停车场
面积不少于200m2
面积不少于300m2
面积不少于300m2
顾客报修专用停车位不少于2个,竣工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待修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车位标识标志明晰;车位周转及时,不被占用
顾客报修专用停车位不少于4个,竣工车辆停车位不少于6个,待修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车位标识标志明晰;车位周转及时,不被占用
举升工位不少于12个
有车辆安全防护措施,有防尘、防护垫,作业台架化;油水、工具、零部件、废弃物四不落地;场地、工具、零件、设备四清洁;车辆停放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有序;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量具;有废油、废水、废气收集设施或设备,废油、废水和其他有害物质回收并妥善处理;空调冷媒回收再利用;
有工人专用洗手间,清洁卫生,定时清洁
有工人专用饮水间、洗手间,清洁卫生,定时清洁
有工人专用饮水间、洗手间,清洁卫生,定时清洁
设备工具间(含维修技术资料间
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评审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维修企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维修市场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维修行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提供维修服务的企业,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市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申领《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注3)。
第二章评审第三条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评审工作,并委托深圳市认证与维修质量监督所(注4)承担日常评审工作,包括:(一)受理、审核维修企业的申请;(二)组织对维修企业的申请进行现场评审;(三)负责《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复审(注5)、晋级、降级以及收回证书等工作。
第四条维修企业申领《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与维修业务项目相适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和维修场所;(二)具有与维修业务项目及其规模相适应的维修技术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市、区劳动管理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三)具有保证维修服务质量的内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四)作业场地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和城管的规定要求。
申请晋级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必须有良好的服务记录,并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被处罚记录。
第五条技术等级现场评审至少须有3名(含3名)以上评审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一起参加评审。
评审员任职资格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认可(注6)。
第六条《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的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等级标准》。
第七条(此条废止)(注7)。
第三章复审和晋级第八条《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实行复审制度,获得《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复审,市认证与维修质量监督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换发新一年《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降低《技术等级证书》的等级或收回《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注8)。
汽车修理厂评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汽车修理厂的管理,提高汽车修理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修理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级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级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汽车修理厂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与评级。
2. 实事求是原则:评级结果以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为依据。
3. 持续改进原则:鼓励汽车修理厂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自身评级。
三、评级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修理厂,包括综合修理厂、专业修理厂、维修连锁店等。
四、评级内容1. 企业资质:企业合法注册,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2. 人员素质:拥有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的维修人员。
3. 设备设施:具备先进的维修设备,满足维修需求。
4.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维修质量。
5. 服务水平: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维修服务。
6. 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高,口碑良好。
五、评级标准1. 企业资质: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等。
2. 人员素质:维修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3. 设备设施:拥有先进、齐全的维修设备,满足各类维修需求。
4.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维修流程、售后服务等。
5. 服务水平:提供便捷、高效的维修服务,包括预约、取送车、维修进度查询等。
6. 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评级程序1. 自我申报:汽车修理厂根据评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报。
2. 审核评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审核评估。
3. 评级结果公示:对评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评级等级划分:根据评级结果,将汽车修理厂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七、评级管理1.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汽车修理厂的评级进行监督管理。
2. 汽车修理厂应积极配合评级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定期对汽车修理厂进行抽查,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从业人员素质100一二类维修企业至少配备符合 GB/T 21338 要求的 1 名技术负责人员和 2 名质量检验员,每少一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40名扣 10 分。
人员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扣 10 分/ 人;提问至少 2 个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20 分。
应当各配备至少 1 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2. 机修、电气维修、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
每少一名扣 5 分。
30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涂漆人员扣 5 分/ 人;提问至少 3个工种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15 分。
一类企业至少各配备 1 人,不能兼职;二类企3.其他岗位人员30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配备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作业人员 1 名和检验人员 1 名。
每少 1 名扣 5 分。
二、安全生产150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各岗位无确定人员负责,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组成、责任人及分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救援工作程序,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维修纠纷等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得分。
(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查看有无上述文字资料。
)1. 安全生产制度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教育60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 20 分/ 项。
(主要查看有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
)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 10 分 / 项。
未按相关职业病预防规定建立定期体检或劳动保护措施的,扣 10 分。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分/人;提问至少 3 个不同工位的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20 分。
未公开悬挂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材料库安全规定、设备管理制度,缺少一项扣 5 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5
换下的配件处理方式未与托修方签字确认的,不得分。(旧件处理应以书面记录或公示征求托修方的 意见,采取对已修车辆档案查询与现场回访客户。)
(3)配件明示
5
未将常用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明码标价的,不得分。未提供常用配件产地、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期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资料,扣3分。
(4)配件质量保证与追溯制度
未建立合格证发放制度的,扣10分。(发放制度内容包括明确的合格证发放范围,发放与管理机构以及责任人。)
5、维修车辆档案
30
未按规定建立一车一档的不得分。车辆维修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有效文本、检验单(包括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返修记录、结算清单等,不全或内容记录不全的,或保存期限不到2年的,扣20分/项;使用电子档案的,并且电子档案查询时能够找出与其对应的完整档案的不扣分。
2、机修、电气维修、钣金、涂漆人员
30
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每少一名扣5分。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的,扣5分/人;提问至少3个工种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15分。
3.其她岗位人员
30
一类企业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配备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作业人员1名与检验人员1名。每少1名扣5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从业人员素质
100
1.技术负责人员与质量检验人员
40
一二类维修企业至少配备符合GB/T 21338要求的1名技术负责人员与2名质量检验员,每少一名扣10分。
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一、背景介绍机动车是现代生活的必要交通工具之一,维修企业作为机动车维修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保证机动车安全和正常运行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涌现出来,因此,如何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进行考核,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
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
二、考核内容2.1 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注意维修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维修中必须使用必要的防护设备和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
2.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衡量机动车维修企业信誉的重要指标。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服务应该及时、周到、细致,如做好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告知车主可以避免车辆出现什么问题、及时的沟通等。
2.3 收费标准机动车维修企业收费标准要完全透明,消费者可以清晰地知道该维修服务的标准和费用,严禁以低价诱骗或隐瞒费用。
三、考核标准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采用科学、严谨的考核标准,考虑到企业的规模、行业、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等因素,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3.1 主观评价主观评价采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评估,通常通过消费者调查、公开表扬和投诉等方式进行。
定期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以期了解消费者对企业的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及时解决消费者反馈的问题。
3.2 客观评价客观评价采用收费标准、维修质量和维修时间等方面进行评价,调查企业是否遵循操作规程,检查企业经营是否合法等。
3.3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的综合体现,综合评价可通过消费者评价和专业机构的评估得出。
四、考核结果处理根据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考核采用A、B、C、D、E五个等级,A级企业是最优秀的机动车维修企业,E级企业需要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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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试行)前言随着汽车维修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汽车维修业逐渐从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各种经营类别的汽车维修企业应运而生,呈现风格各异、模式多样的市场经营环境。
为满足市场日益增长汽车维修服务的需求,引导汽车维修企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经相关专家研究、论证,制定《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此标准突出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专业化要求方面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强化各项场地、设施、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化要求,不只是要求汽车维修企业相关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适应服务项目的需求,而且特别强调作业规范、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专业化要求。
二、标准化要求方面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强调汽车维修服务的标准化、程序化,如,汽车维修企业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5S(整理、整顿、清扫、保持、素养)管理要求。
汽车维修服务的标准化、程序化是服务质量的保障。
三、服务质量要求方面随着汽车服务业的发展,顾客对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也成为了许多顾客评价该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服务质量从深层体现了管理中“以质量求生存”的理念和经营方式。
具体体现为每一个服务的每一个细节。
四、价格收费透明性要求方面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强调了收费标准透明化,体现明白消费理念。
汽车维修服务收费不透明是造成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透明化消费是星级企业的必要标准,如,收费标准应公示。
五、引导性要求方面面对汽车维修服务市场的不断变化,星级评定标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引导汽车维修业的发展,从而充分显示星级评定标准的导向作用,引导汽车维修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汽车维修企业星级评定标准把握了汽车服务业未来走势,引入了一些新的理念和思维,显示了其先进性和专业性。
此标准的实施,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汽车维修服务业更专业、更优质,更具市场竞争力。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和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2.参考、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T16739.1-200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汽车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经营单位。
3.2 星级 star-rating用星的数量表示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等级。
星级分为三个等级,即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最低为三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星级越高,表示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等级越高。
4.符号星级用五角星为符号,用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5.总则5.1汽车维修企业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评定,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三年有效的星级及标志使用权。
5.2 汽车维修企业星级的划分以汽车维修企业设施、设备及管理、技术服务水平为依据。
5.3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汽车维修企业的设施、设备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4申请评定五星级的汽车维修企业必须是市交通局核定为一类的汽车维修企业。
6.星级划分条件6.1 三星级6.1.1 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要求。
6.1.2汽车维修企业标识清晰、布局合理a.功能划分合理(接待室、客户休息室、生产厂房、设备工具房、配件仓库、办公室、停车场、洗车区);b.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
c.各区域整洁明亮,通风、卫生良好。
6.1.3 汽车维修企业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
6.1.4 有与汽车维修企业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
6.1.5 有相关汽车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仪器、工具,并安装合理。
6.1.6 设施条件6.1.6.1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a.有明确的客户接待区域,面积不少于30 m2,提供顾客座位,2人以上专人专岗接待客户;b.客户接待区域应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质保期、工时定额及单价、市交通局和行业协会投诉电话(公布上墙);悬挂统一式样机动车维修标志牌;c.有明确区域的顾客休息室,面积不少于20m2,环境安静舒适,有空调,光线好,通风好,有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播放系统,报刊杂志(定期更新);有客户专用洗手间;6.1.6.2停车场a. 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m2;b. 顾客报修专用停车位不少于2个,竣工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待修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车位标识标志明晰;车位周转及时,不被占用;6.1.6.3 生产厂房a. 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600 m2 ;b. 照明、通风良好;c.车间工位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标识清晰,车辆进出、行驶标志标识清楚,便于车辆移动;各工位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动火区与动油区严格分开;c. 举升工位不少于8个;d. 相关工具柜摆放合理、整齐;e. 相关水电气安装安全规范;f. 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图文上墙;g. 有车辆安全防护措施,有防尘、防护垫,作业台架化;油水、工具、零部件、废弃物四不落地;场地、工具、零件、设备四清洁;车辆停放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有序;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量具;有废油、废水、废气收集设施或设备,废油、废水和其他有害物质回收并妥善处理;空调冷媒回收再利用;h.有工人专用洗手间,清洁卫生,定时清洁;6.1.6.4 设备工具间(含维修技术资料间)a. 有专用设备工具间用于车辆维修专用设备、工具、仪器存放,管理有序,保持技术性能良好;b. 有专用区域存放车辆维修技术资料供查阅,主修车型技术资料齐备。
6.1.6.5配件仓库a.主修车型配件齐全,配件周转及时,摆放整齐,上架(大件不落地),货架清洁,建立卡片(标明车型、规格、零件号、名称),标识正确,有防锈、防潮、防火、防挤压措施;b.实行计算机管理;6.1.6.6洗车间a. 面积不少于30 m2;b. 洗车间与其他区域分开;c. 相适应的相关清洗设备;d. 相关防水处理合理;e. 设置排污循环系统设施、设备,实现水资源再生利用;6.1.7 设备a.与主修车型相适应的设备、仪器、工具齐全,技术状况良好;b.有汽车电脑故障检测仪、尾气分析仪、冷媒回收机、调漆设备、烤漆房及设备、车身、车架校正仪;6.1.8从业人员a. 企业经营者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汽车维修三年以上工作经历b. 技术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了解汽车相关行业法规及标准,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质量检验员人数应达到2人以上,并持证上岗;c. 机修、电器、钣金、油漆工种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持中级工证书;维修工人高中级所占的比例不少于1/3,工人持证上岗率达70%;d. 有相关技术、服务提升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6.1.9 服务规范a.注重礼仪规范;b.有完备的接车、修理、质检、交车/结帐、跟踪服务规范流程;c.有科学合理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等;d.有专人专岗客户回访,每车必访;回访及时,记录详实;有主管领导专门处理客户反馈意见,对客户反馈意见处理及时;e.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保障。
6.1.10 经营状况a.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汽车维修纳税总额不低于30万元b.生产效率高,上年度每举升工位年产值50万元c.客户满意度不低于93%;6.1.11 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度a. 参与行业协会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b. 参与行业协会举办的全市性汽车维修技能竞赛活动6.2四星级6.2.1 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要求。
6.2.2汽车维修企业标识清晰、布局合理a.功能划分合理(接待室、客户休息室、生产厂房、设备工具房、配件仓库、办公室、停车场、洗车区);b.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
c.各区域整洁明亮,通风、卫生良好。
6.2.3 汽车维修企业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
6.2.4 有与汽车维修企业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采用局域网联网管理。
生产调度采用无线寻呼装置。
6.2.5 有相关汽车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仪器、工具,并安装合理。
6.2.6 设施条件6.2.6.1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a.有独立客户接待区域,面积不少于40 m2,提供顾客座位,有2人以上汽车服务顾问,专人专岗接待客户;有重点客户接待室;b.客户接待区域应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核心服务流程、质保期、工时定额及单价、市交通局和行业协会投诉电话(公布上墙);悬挂统一式样机动车维修标志牌;c.有独立的顾客休息室,面积不少于40m2,环境安静舒适,有空调,光线好,通风好,有沙发、茶几,提供各种冷热饮料、茶水,有专人服务,有播放系统,有报刊杂志(本地主流报刊至少3种,主流当月最新杂志不少于5种),有可上网的电脑,有外线公用电话;有男女分设间隔式客户专用洗手间(定时清洁);6.2.6.2停车场a. 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0m2;b. 顾客报修专用停车位不少于4个,竣工车辆停车位不少于6个,待修车辆停车位不少于4个,车位标识标志明晰;车位周转及时,不被占用;6.2.6.3 生产厂房a. 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800 m2 ;b. 照明、通风良好;c.车间工位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标识清晰,车辆进出、行驶标志标识清楚,便于车辆移动;各工位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动火区与动油区严格分开;c. 举升工位不少于10个;d. 相关工具柜摆放合理、整齐;e. 相关水电气安装安全规范;f. 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图文上墙;g. 有车辆安全防护措施,有防尘、防护垫,作业台架化;油水、工具、零部件、废弃物四不落地;场地、工具、零件、设备四清洁;车辆停放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有序;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量具;有废油、废水、废气收集设施或设备,废油、废水和其他有害物质回收并妥善处理;空调冷媒回收再利用;h.有工人专用饮水间、洗手间,清洁卫生,定时清洁;6.2.6.4 工具间(含维修技术资料间)a. 有独立工具间,车辆维修专用设备、工具、仪器专人管理;b. 有专用区域存放车辆维修技术资料供查阅,车辆技术资料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