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2014年12月1日实行)

合集下载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二、商品房信息1.商品房名称:2.户号:3.建筑面积:4.房屋单价:5.总房款:6.付款方式:7.交房时间:8.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9.其他:三、付款方式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 天内向甲方支付 RMB X 元(以下简称首付款),用于支付本房款的首期款项。

2.乙方应于首付款之日起 X 天内向甲方支付 RMB X 元(以下简称中间款),用于支付本房款的中期款项。

3.乙方应于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之日起 X 天内,向甲方支付本房款的剩余款项,并与甲方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

4.付款方式为:(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贷款付款5.以上条款应在合同内详细注明,并由双方签署。

四、房屋交付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内部装修达到甲方指定的标准。

3.楼宇应符合消防及其他相关法规。

4.物业管理应达到甲方和政府规定的标准。

5.具体交付标准详见甲方对合同的附加协议。

五、风险责任1.自乙方签订本合同起,房屋财产损坏、人员受伤及其他因素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如因乙方未按照约定如期付款或未能按期交房,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如因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或房屋质量不达标,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合同的效力、解释、修改、变更及争议解决均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对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1.特别条款:(在此注明)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解析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解析

GF-2014-0172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司(预售)文本出卖人:______受买人: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o—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六章房屋登记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八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2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 ,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购买苏州市商品房房产合同

购买苏州市商品房房产合同

购买苏州市商品房房产合同1. 引言本文档为购买苏州市商品房房产合同的一份样本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和规定的条件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投资、建设并经营的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不动产项目。

2. 合同目的本合同双方为购房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购房交易的相关事项。

3. 合同条款3.1 乙方信息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3.2 甲方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3.3 房产信息项目名称:房号:楼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装修标准:3.4 房屋交付和交付标准1.乙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按时按质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2.乙方交付的房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规范标准,保证建筑质量达到相应的要求。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房屋交付单据,包括相关房屋证件、质量保证书等。

3.5 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1.房屋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XXX 万元。

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3.6 产权和过户手续1.乙方应办理甲方购房所需的产权过户手续,确保产权转移的合法性。

2.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购房材料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7 保修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对购房交付的房屋进行一定期限的保修,确保房屋在一定时间内免费修复由开发商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2.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包括解答甲方关于房屋使用和维护的问题。

3.8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交付或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 合同生效和争议解决4.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4.2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诉讼解决。

5. 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本文围绕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展开,首先分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接着详细介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素。

在此基础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合同纠纷处理进行了简要介绍。

最后,对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概念、内容、要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实施效果、建议一、引言2014年是我国商品房市场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关键时期。

本文旨在对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商品房买卖活动的规范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方与售房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所签订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特征。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信息、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的面积、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付款方式等。

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素则包括合同当事人、商品房的信息、价格和交易方式等。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购房标的物、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关键条款,并且进行认真书面记录。

此外,双方还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示透明。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履行。

对于如期交付、付款、过户等履行情况,双方应当进行相应的验收、支付和登记手续。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如需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而合同的解除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合同中的双方权益合法合理。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篇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四个产权人自愿将其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方,为了更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___室,共___(间),房屋户型为_______,建筑面积8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另免费赠送约6平方米的阁楼,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用房;该房屋平面图及原房屋买卖合同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产证。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自述建筑面积。

如甲方自述建筑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屋实际面积与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差别不超过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2%(包括±2%)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自述面积差别低于自述面积的±2%时,则甲方违约,乙方有以下权利选择:(低于和不超过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按照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计算误差不好吗?)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天内依据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定金。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必须是出让,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随着城市发展的迅猛,房地产市场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预售买卖合同则成为了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

本文将围绕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展开讨论,探究其中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项目未竣工前,与购房者签订的一种买卖合同。

这种合同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中非常常见,可以有效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事项。

这些事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在苏州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还受到《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约束。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预售阶段提供充足的信息,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共配套设施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对房屋的了解和知情权。

除此之外,苏州市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而如果购房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开发商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此外,苏州市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问题的约定。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承诺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时,如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更换。

然而,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时,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购房者应当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对其中的条款进行逐条核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文说明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文说明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文说明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工商备案号本合同格式文本已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后获取的备案号。

编号:苏房商XX合同XXXXXXXXXXXX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编号按照唯一性的原则,由7个汉字和12个阿拉伯数字组成。

“苏”表示苏州市,“房”表示房地产,“商”表示新建商品房,“XX”为汉字,代表商品房所在行政区域,如“姑苏”代表姑苏区、“吴中”代表吴中区、“相城”代表相城区、“高新”代表高新区(虎丘区);“园区”代表工业园区;右端“XXXXXXXXXXXX”中前8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合同打印日期,后4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当日合同打印的顺序号。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文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出卖人部分反映的是出卖人以及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的名称及基本信息。

提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理销售本市范围内商品房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经市住建局备案,代理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向买受人出示销售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买受人部分反映的是合同当事人中买受人主体(购房者)的姓名(名称)、家庭成员及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由买受人据实提供,出卖人应当查验原件。

提示: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务必选择【本人】并在姓名栏载明全名;买受人为非自然人的,务必选择【法定代表人】并在姓名栏载明全名。

买受人可以对产权份额进行约定。

法定代理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可以全权代理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员或机构。

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销售(预售)条件,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上市【销售】【预售】,【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分割证编号为。

提示:凡未公示在“苏州房产信息网”(www.szfc )或“苏州市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网站上的商品房,一般情况下尚未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1. 合同的当事人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缔结:买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营业地址。

卖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营业地址。

2.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商品房名称:(填写房屋名称)。

地址:(填写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填写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

3. 购房价格和付款方式购房总价(包括装修及附属设施):(填写具体金额)。

付款方式:订立合同时支付定金:(填写具体金额)。

签订正式合同时支付首付款:(填写具体金额)。

余款支付方式(按揭贷款/一次性支付):(填写具体方式和金额)。

4. 交付和验收房屋交付时间:(填写具体时间)。

房屋交付标准:(填写具体交付标准,例如装修、管道、设备等)。

房屋验收标准:买方应在房屋交付后(具体天数)内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

5. 商品房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卖方保证商品房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

卖方承诺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和保养,保修期为(填写保修期限)。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违约责任若买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填写具体违约金金额)。

若卖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填写具体违约金金额)。

7. 合同解除和变更若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后应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若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8. 争议解决对于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条款合同的附件:(如需附件,列明附件名称和内容)。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详细列明)。

10. 合同生效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和卖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为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档,基于Markdown格式输出。

关于《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014版)》部分条款的说明

关于《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014版)》部分条款的说明

关于《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014版)》部分条款的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存量房买卖和房地产经纪行为,健全与完善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制度,维护存量房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法利益,建立公平、公开、公正和安全透明的市场秩序。

本着务实、实用和方便操作的原则,对原《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部分条款作出以下新增和调整,现说明如下:一、为了更好的提示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和把握的细节,本《合同》新增设了“特别告知”。

特别告知就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当着重了解和注意的问题做了条款性提示,请买卖各方当事人在草签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充分了解,避免引起合同纠纷。

二、在“特别告知”第八条4、5款中特别提出“买卖双方还应约定对房屋上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承担,买受人应充分了解上述费用的结算情况”和“买受人应如实告知是否受到购房政策、贷款政策以及保障房政策等因素的相关限制”的条款。

强调买受方在房产交易中对应行使的权力义务,约定时要清晰明了、告知时应准确无误。

三、在《合同》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及其约定中,新增加内容第8款“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已支付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进一步明确了费用给付的责任主体,应据实填写。

四、在《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中新增加“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内容,旨在明确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关的法律依据。

五、新增签订《合同》时买受人承诺内容。

“买受人承诺:本人已知晓苏州市区相关购房政策,如果由于本人违反相关购房政策,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用以提示和明确如因买受人承诺不实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和相应的责任。

六、在《合同》附件中新增了“附件三: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代收代交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结清凭证”,此项增设内容主要是为了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附件是用以黏贴以上费用的缴费凭证,方便房产交易登记收件时查验。

苏州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限购版,不含工业园区)

苏州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限购版,不含工业园区)

工商备案号: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编号:X 合同XXXXXXXXX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住房限购版 X X留存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文本,市市区围(不包括工业园区和江区)商品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受务必审慎从事,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合同容,签订合同时应当尽量全面、具体、密,必要时可咨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

三、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获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售可或现售前备案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不得修改,提示性容的选择、补充性容的载入,应当由买卖双自主协商确定。

合同文本打印以后,未被选定的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以示删除,未被删除的容视为双同意容。

五、买卖双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依托市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电子合同具体容并打印出合同草稿,经双修改、校对确认无误以后,由买受在线设置合同密码,然后由出卖即时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打印合同时自动生成唯一的合同编号及防伪代码,最后经买卖双签章后由出卖负责即时上传备案。

六、买受设置的合同密码,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

买受设置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对电子合同全部容的认同。

合同密码一经设置,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容进行任更改。

买受务必自行设置合同密码,承担慎重保管密码的责任。

七、合同正式打印文本不得做任涂改。

买受留存合同文本一经买卖双正式签章,务必当即交由买受妥善保管。

八、本合同提示性条款、专业用词以及网上签约备案操作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当事人:出卖: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联系地址: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子信箱:邮政编码:买受:【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邮政编码:(购买房屋若为非政策性商品住宅,必须如实填写以下家庭成员情况信息。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引言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签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了规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国家颁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本文将介绍2014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以参考为主,具体合同签订应以最新版为准。

合同条款第一章基本条款第一条合同当事人该条规定了合同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第二条买卖标的该条规定了买卖的房屋具体地址,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产权情况等详细信息。

第三条房屋交付该条规定了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的时间、方式以及交付前需要满足的条件。

第二章价款条款第四条房屋价款该条规定了房屋的总价款和分期付款的时间及款项情况。

第五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该条详细规定了房屋价款的付款方式和时间,首付、贷款和最后付款的时间节点等。

第六条房屋价款的计算该条详细规定了房屋价款的计算方式,包括基准价款、装修价款、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等。

第三章过户条款第七条房屋过户手续该条规定了房屋过户的手续和流程,包括卖方的过户手续、买方的付款的情况、产权证等。

第八条房屋交付与接收该条规定了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买方对房屋的验收和确认流程。

第四章违约条款第九条卖方违约该条规定了卖方的违约情况包括房屋质量问题、资质问题等。

第十条买方违约该条规定了买方的违约情况包括拖欠房屋款、放弃购买、未经卖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等。

第十一条违约金该条规定了买卖双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争议解决条款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该条规定了买卖双方之间对于合同违约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该条规定了争议解决的费用由谁承担,包括仲裁费、诉讼费等。

本文简要介绍了2014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主要包括基本条款、价款条款、过户条款、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我们希望在购买商品房时,能够参考并签订一份规范的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苏州市楼房买卖合同范本

苏州市楼房买卖合同范本

苏州市楼房买卖合同范本《苏州市楼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楼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所售楼房位于苏州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1.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3. 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4. 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相关事宜1. 甲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当书面记录,并协商解决。

3. 甲方应当将房屋的相关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四条产权过户及税费承担1. 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5篇

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5篇

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5篇篇1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甲方:(卖方名称)乙方:(买方名称)鉴于甲方是商品房的合法所有人,拟将其位于苏州市(具体地址)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面积约为(具体面积),房屋的使用权证编号为(具体编号),土地证号为(具体编号)。

第二条房屋交付及付款方式1. 甲方将在(具体日期)将房屋的所有权及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房屋总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剩余70%应在(具体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完成。

第三条房屋交付交付标准1. 甲方应保证房屋在签订本合同时为乙方提供清晰、完整的房屋产权证书、土地证及相关手续。

2. 乙方应在接受房屋时,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房屋内外设施完好。

3.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未按约定交付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缮或降低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权利及责任1. 甲方在转让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应承担相应的保证和责任。

2. 乙方在接受房屋后,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进行合法经营和使用。

3. 房屋转让后,产生的税费、水电费等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承诺,应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签订本合同时,如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等)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以上为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祝双方合作愉快,交易成功!篇2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编号: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商品房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信息1. 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房屋设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房屋权属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房屋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 预交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商品房交付与过户1. 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过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所出售的商品房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纠纷;(2)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商品房的移交;(3)在交付商品房时,将相关证明文件及钥匙一并交给乙方。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和数量本合同的标的为受让方购买出让方所指定的商品房,具体数量、面积和位置等详细信息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

第三条定价和支付方式1. 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商品房。

2. 商品房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全部支付。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指定期限内向出让方支付房款。

第四条商品房交付和接收1. 出让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商品房交付给受让方。

2. 受让方应在商品房交付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接收商品房。

第五条商品房质量和保修1. 出让方保证所售商品房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

2.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限为自受让方接收商品房之日起的一年。

3.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受让方有权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出让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出让方原因导致无法交付商品房,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3. 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房款,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章买卖时间和条件第七条买卖时间1. 本合同的买卖时间为_____________。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买卖双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八条条件和附加条件1. 本合同的生效条件为_____________。

2. 除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双方还约定了以下附加条件: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买卖相关费用1. 本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公证、保险、税费等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

2. 商品房交付过程中产生的装修、验收、过户等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如今繁荣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是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法律文书。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应充分了解房产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度。

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只有合法合规的开发商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可以通过查询开发商的资质证书、了解其在市场中的口碑和业绩等方式评估其信誉度。

此外,购房者还应仔细查阅法定公示的有关房产信息,如商品房预售面积、房屋类型和质量等,确保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与合同中约定一致。

其次,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主动与开发商协商讨论。

合同条款对于双方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因此购房者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买房者应特别关注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的面积、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模糊或片面的条款,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改或补充,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处理的责任。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对于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和维权方式。

同时,购房者还应对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测和验收程序进行仔细审查,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障自己权益的途径。

最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专业律师能够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为购房者提供解答和指导,避免因合同中的漏洞或风险给购买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房产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度,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与开发商协商讨论,明确规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责任,并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备案号: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苏房商X合同XXXXXXXXXXXX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二〇一四年印制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适用于苏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

二、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买受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查阅。

三、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调整。

四、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合同条款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咨询。

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应该向房屋所属区域房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五、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未被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以示删除。

合同要体现平等原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应当公平对等。

六、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商品房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

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合同每份原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八、出卖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九、出卖人在出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顶层有可能安装无线基站等事项。

十、本合同网签密码分为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均由买受人设置,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

买受人设置草稿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草稿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如有错误可以修正。

买受人设置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

合同密码一经设置,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十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情况。

十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本合同电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预先拟定的条款,以及合同附件预先拟定的补充条款内容向房屋所属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买受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别告知》!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其他有关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出卖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销售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产权登记时】约定共有方式合同约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法定代理人(一):国籍:【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理人(二):国籍:【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机构):【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配偶:【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未成年子女:【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父亲:【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母亲:【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产权登记时】约定共有方式合同约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法定代理人(一):国籍:【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理人(二):国籍:【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机构):【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配偶:【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未成年子女:【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父亲:【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母亲:【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出卖人依法取得位于区(镇)路号、地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苏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划拨】【_】,终止日期:年月日,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销售(预售)条件,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上市【销售】【预售】,【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分割证编号为。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上述项目公安门牌号为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属自然层为层(主管部门提示:如存在4层、13层、14层等不编层和有架空层、地面车库等,所属自然层应作相应处理,架空层、地面车库算自然层次,半地下车库不算自然层次)。

房屋竣工后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本款所列地址、幢号、室号发生变化的,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为准。

该商品房用途为,属结构,所属楼宇主体建筑自然层数为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是住宅的,【符合】【不符合】日照标准。

如果该商品房不符合日照标准的,双方约定处理方式为:。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阁楼、跃(夹)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自行车库、汽车库、其他等部位层高2.2米以下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该商品房层高及面积构成详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已经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测绘机构测绘的【预测面积】【实测面积】。

在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均以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该商品房的层高为米(主管部门提示:房屋如低密度住宅、跃层式住宅、复式住宅等各部位层高不一致的,开发商应对不同部位的层高在合同中予以载明)该商品房为【毛坯房】【全装修房】,装修及设备设施标准见附件七和附件八。

该商品房共有个阳台(个封闭式,个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平面布局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商品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本建筑区划的配套设施在本合同补充条款或附件中约定,未作约定的,按房屋所在地的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图纸为准。

其中:(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人防工程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

第三条(抵押情况)与(出租情况)1、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1)、该商品房或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2)、该商品房或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出卖人保证在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已注销该商品房原由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

2、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下列第___项。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买受人不是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价款和付款方式第四条(计价方式和价款)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如是装修房的,总价款包含房屋全装修款,下同):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载明的建筑面积,该商品房的总价款暂定为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_________元)。

2、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载明的套内面积,该商品房的总价款暂定为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_______元)。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_______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