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书面申请
XXX关于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站)
的申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电话号码XXX,家庭住址XXX,已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操作技术能力XXX 类,操作证号XXX。
为合法开展业余无线电活动,现申请个人业余无线电呼号及设置个人业余无线电台。
拟设置业余无线电台设备型号为XXX,生产厂家为XXX,型号核准代码为XXX,出厂编号为XXX,使用XXX类业余无线电操作允许使用的频段频率及发射功率,拟使用区域为XXX,拟使用期限为XXX。
本人承诺: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无线电台(站)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电台,将书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做相应申请。
妥否,请批复。
申请人(盖章):
XXXX年X月X
日
(经办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电话:XXXXXXXX)。
国无管表19
国无管表 19
① 申请类型
■个人申请 □单位申请
台站种类:
■一般 □特殊(请注明)
② 台站数据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如有)
设台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设台单位信息ຫໍສະໝຸດ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固定台天线馈电点海拔高度
地理坐标
东经 °′″ 北纬 °′″
③ 设备数据
设备型号
TG-UV2
生产厂家
福建泉盛电子有限公司
型号核准代码
2010FP3365
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 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1240MHz及以上
最大发射功率
100 W
100 W
100 W
50 W
20 W
5W
④ 停用设备数据
设备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⑤ 中继台数据
上行频率 □数字调制 □模拟调制
下行频率 数字调制系统种类
备注 2012年版
下行功率 遥控措施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己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新版北京地区业余无线电台验机申请表格(国无管表17、04)10样版.doc
国无管表17
PA
0001
①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设台地址
邮政编码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参加社团或俱乐部名称
北京无线电协会
主管单位
名称
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说明
事项
②设台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北京无线电协会监制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2018版)
国无管表04
LM
0001
①台(站)数据
申请表编号
台(站)类别
业余电台
■新设□变更
是否机车制式电台
□是■否
设备数量
台
工作方式
单工
使用区域
北京市
启用日期
年月日
②频率数据
序号
发射频率
接收频率
□KHz
■MHz
必要带宽
■KHz
□MHz
调制方式
16
FM(16k0F3E)
□KHz
■MHz
FM
■KHz
□MHz
□KHz
■MHz
FM
■KHz
□MHz
③设备数据(以下为会员填写)
序号
设备型号型号核ຫໍສະໝຸດ 代码天线增益□dBd■dBi
发射功率
(W)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出厂号
呼号
备注
表号
2 / 2
2018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北京无线电协会监制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技术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已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以下的无线电台(站)。
凡新设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或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内填写“√”号。
2.本表中所有频率共用一幅天线;当多个频率使用多幅天线时,应分别填写,对应某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一张表上,对应另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另一张表上,且资料表表号不同。
3.此表右上角的“H____”,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H”后由4位数字组成。
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
4.“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者在已建网络中增加台(站)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5.“台(站)类别”栏,系指所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类别,可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AL 航空无线电导航陆地电台 AM 航空无线电导航移动电台AT 业余电台 AX 航空固定电台FA 航空电台 FB 基站F C 海(江)岸电台 FP 港口电台F S 专为生命安全而设的陆地电台 LB 便携台L C 车载台 LR 无线电定位陆地电台L S 手持台 MR 无线电定位移动电台M X 用于气象资料传输的固定电台 NL 水上无线电导航陆地电台O D 海洋数据电台 OE 海洋数据询问电台P K 用于新闻传输的固定电台 RA 射电天文电台R D 雷达 RM 水上无线电导航移动电台S M 气象辅助电台 SS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电台T A 卫星业余业务空间操作地球站 TD 空间遥令地球站T F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固定地球站 TH 空间研究业务地球站T K 空间跟踪地球站 TR 空间遥测地球站T W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地球站 JT 其他电台(以上所列台站类别中未包括的电台)。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录1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 17①申请类别(必填)申请项目:□新设□变更个人信息□变更电台级别□变更电台其他参数台站种类:□一般□特殊(请注明) □个人申请□单位申请②申请主体信息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信息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类所持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及编号服务单位邮政编码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传真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单位和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信息单位名称* 登记机关* 单位地址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传真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台站名称(如有)③设台情况拟通信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范围内□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设台地址设台车牌号特殊台站说明拟设电台类别:类原指配呼号原操作技术能力:类④其他说明事项⑤申请主体保证遵守本表背面的承诺条件并签章(必填)申请人签字或者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备注(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写):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A4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2.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3.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附A4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电台使用过程中,如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者系统造成有害干扰,本单位(或者本人)将及时予以消除;3.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4.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5.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6.本单位(或者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设台参数等信息或者准备注销电台,将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7.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请表不能保存表单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请表不能保存表单
摘要:
一、问题背景
二、解决方案
1.了解原因
2.采取措施
3.检查设备
三、总结
正文:
一、问题背景
作为一名中文知识类写作助理,我收到的一份任务是关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请表无法保存表单的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
因此,我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找出问题所在,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首先需要了解问题的原因。
可能的原因包括:网络问题、浏览器兼容性问题、表单本身存在问题等。
在了解了问题的原因后,我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1.了解原因
为了了解问题的原因,我可以与申请人沟通,询问他们在填写表单时是否遇到了其他问题,例如页面打不开、表单无法提交等。
此外,我还可以检查网络连接,确认是否是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无法保存表单。
2.采取措施
如果问题是由网络问题导致的,我可以建议申请人更换网络环境,或者尝试使用其他浏览器进行填写。
如果问题是由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导致的,我可以建议申请人更换浏览器,或者尝试使用其他设备进行填写。
如果问题是由表单本身存在问题导致的,我可以检查表单代码,修复其中的错误,并重新发布表单。
3.检查设备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还需要检查申请人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例如操作系统、浏览器等。
如果申请人的设备存在问题,我需要建议申请人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三、总结
通过以上解决方案,我相信可以有效地解决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请表无法保存表单的问题。
国无管1-9各类表格填表说明
各类表格填表说明(一)《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1)1、“系统代码”*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
在新的系统代码更新前,仍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数字代码。
2、“网络编号”(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设台单位名称”*指申请设置使用电台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4、“缴费单位名称”*指缴纳设置无线电台(站)管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5、“设计单位名称”指设计无线电通信网的单位全称。
6、“申请类别”*根据实际申请填写。
7、“业务名称”*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名称。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L Y 陆地移动业务GD 固定业务WG 卫星固定业务GB 广播业务YU 业余业务AQ 安全业务SY 水上移动业务HY 航空移动业务HR 航空移动业务(R) HO 航空移动业务(OR)QF 气象辅助业务GZ 港口操作业务CY 船舶运行业务SW 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HD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TB 特别业务WW 无线电定位业务ST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WA 射电天文业务KZ 空间操作业务KY 空间研究业务WL 卫星陆地移动业WS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WH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SC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SD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SS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SH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SE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SQ 卫星气象业务SG 卫星广播业务SA 卫星业余业务WP 卫星标准频率业务WT 卫星时间信号业务WI 卫星间业务8、“业务性质”*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性质。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CP 公众通信电台CO 专用通信电台CR 有限的公众通信电台CV 私营机构、个人通信电台FS专为生命安全而设的陆地HP使用高空平流层的固定电台MX 用于传输气象信息的固定电台OT专用于操作业务的电台PX 用于新闻传输的固定电台RC 非定向无线电信标RD 定向无线电信标RG 无线电测向电台RT 旋转无线电信标ST 使用对流层散射的固定电台9、“台站类别”*(1)无线电台站:除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陆地移动电台、微波站、地球站、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雷达站和空间电台之外的各类无线电台站;(2)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器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3)移动台:陆地移动电台;(4)微波站:各类微波站;(5)地球站:除机载、船载地球站除外的各类地球站;(6)广播电视台:广播业务中的各类广播电台;(7)船舶电台:各类船舶上所设置的全部无线电设备;(8)蜂窝电台:各类蜂窝系统电台;(9)雷达:各种雷达站。
(完整版)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①台(站)数据申请表编号台(站)类别□新设□变更台(站)名称工作时间/台(站)地址工作方式□单工□半双工□双工地理坐标东经O / 〃北纬O f ff海拔高度m 设备数量启用日期年月日②设备和频率数据序号设备型号型号核准代码设备出厂号设备生产厂家发射功率自动选频□W □kW □是□否□是□否□是□否序号发射频率(kHz)接收频率(kHz)工作时段必要带宽(kHz)发送信息类型调制方式呼号------③天线数据天线类型天线型号极化方式天线生产厂家最大增益dBi天线距地面咼度m最大辐射方位角O射线仰角范围° / °垂直方向图(另附)水平方向图(另附)国无管表3 H _____④馈线数据型号长度m 馈线系统总损耗dB⑤通信对象数据通信对象的无线电台(站)申请表编号或名称通信对象的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号生产厂家备注表号/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1. 本表用于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 以下的无线电台(站)。
凡新设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或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 内填写号。
2. 本表中所有频率共用一幅天线;当多个频率使用多幅天线时,应分别填写,对应某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一张表上,对应另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另一张表上,且资料表表号不同。
3. 此表右上角的“ H___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H”后由4位数字组成。
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
4. “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者在已建网络中增加台(站)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中“发射标识”的填写方法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中“发射标识”的填写方法本栏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根据国标GB12046-89规定,其发射标识由九位字符组成。
具体结构如下:×××××××××必要带宽发射类别发射类别基本特性附加特性其前四位字符表示必要带宽,第五位、第六位、第七位字符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一、必要带宽必要带宽由三位数字和一位字母组成。
一位字母相当于小数点的位置,并表示带宽的单位,注意:第一字母不能是O、K、M、G。
各种不同频段的频率所使用的单位规定如下:频段单位标识字母举例0.001-999Hz Hz H 0.002Hz:H002 25.3Hz:25H31.0-999KHz KHz K 180.5KHz:181K 12.5KHz:12K51.0-999MHz MHz M 1.25MHz:1M25 10MHz:10M01.0-999GHz GHz G 5.65GHz:5G65 100GHz:100G二、发射类别基本特性发射标识中第五位字符表示主载波调制方式,具体标识符规定如下:主载波类型标识符未调制的载波发射 N调幅主载波发射双边带 A单边带、全载波 H单边带、减幅载波或可变电平载波 R单边带、抑制载波 J独立边带 B残余边带 C角调主载波发射调频 F调相 G同时或按预编序列进行调幅和角度调制的主载波发射 D脉冲发射未调制脉冲序列 P调制脉冲序列用幅度调制 K用宽度/时间调制 L用位置/相位调制 M在脉冲持续时间内主载波用角度调制Q采用上述方式的组合或通过其它手段V以上各项未包括的发射,但其发射中含有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调幅、调角、脉冲、同时或按预编序列进行调制的主载波。
W其它上述各项未包括在内的情况 X发射标识中第六位字符表示调制主载波的(各种)信号的性质。
申报电台执照
只有正确申报才能及时准确的取得电台执照申报网址:http://123.124.164.138/rsframe申报说明:/,CRSA总部以及相关部门动态板块,臵顶帖子。
申请表编号:PA1100-2010-排队号后四位(验机排队时打印的那个号)PA代表业余电台1100代表北京2010验机年份没排队写会员证号,如果后四位的是小于2000,那就第一位改成9例:XXX 会员证号是120896 那申报时的表号为PA1100-2010-9896注意:一、你的申请备案表只填一次;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①、申请人信息不能空白;②、业余无线电台站设臵申请表信息如实填写,如没有的可以填写无;③、社团俱乐部情况:参加社团或俱乐部名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会员编号:填写自己会员证的编号(不是操作证的)注意填写完成后点增加,不然无法保存!④、设台情况表中:FB(固定)或LC(移动)H(短波)、V(固定),LM(移动)台站地址家里为固定台,车载或手持为移动,如果为车载必须填写车牌号。
呼号:没有暂为空不用填写。
⑤、最后检查无误后生成上报文件(不是EXCEL文件),文件名不可修改,不然不能上报。
二、技术表按自己等级及设备情况有选择的填写H(短波)、V(固定),LM(移动)表,表单号第一次申报为0001,今后再添臵设备时,为0002,以些类推;㈠LM-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①、申请表编号与申请备案表一致=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LM0001台站类别:业余电台是否机车制式电台:否工作方式:单工使用区域:北京启用日期:2010-05-10②、请选择频率填写方式:频率范围③、V段频率范围,144--145.8MHz;带宽为16KHZ,注意频率单位的选择。
④、北京U段频率只有438.500,434.750,439.750(MHz);带宽为16KHZ,注意频率单位的选择。
⑤、短波频率范围,29200—29300;29550—29700(KHz);带宽为16KHZ,注意频率单位的选择。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填写样表)
台站地址(车载台车牌照号) 4 操作证书编号
③ 申请人承诺
1、 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 、 无线电台(站)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 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3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 规定; 4、 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 负责; 5、 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6 、 本单位(或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电台,将书 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7、 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国无管表17 PA __ __ 可不填 PA__
①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常住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中国无线电运动 协会 参加社团或 俱乐部名称 主管单位 名称 你的姓名 汉 性别 文化程度 不多说 您的学历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19XX 年 X月X日 您的18位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XXXXX XXXXX
您的工作单位 您的住址 这里必须填详细(以后好收杂志)
这里也需要填详细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单位电话 其他说明事 项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② 设台情况
■新设□变更 □集体■个人 操作证等级 台站类别 □BS■VS□HS□OT 根据您的设备情况和使用方 法选择资料表类型 固定台填家庭住址、车台填车牌号、手台填家庭住址或车牌号 均可 资料表号 呼号
申请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1 日 / 1
备注 2006年版
表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苗圩2012年11月5日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余无线电台,是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的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所需的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第三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四条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通信技术的研究、普及和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无线电通信活动。
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第五条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分类管理。
业余无线电台分类管理规定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六条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二)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三)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个人申请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第七条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二)《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三)个人身份证明或者设台单位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余无线电台,是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规定的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所需的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第三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四条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国家法律保护。
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台参与无线电通信技术研究、普及活动以及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通信活动。
第二章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第五条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分类管理,具体规定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六条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二)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三)最大允许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限值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规定;(四)无线电发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个人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第七条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业余无线电台设台申请表;(二)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三)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四)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申请书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申请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一位对业余无线电操作非常感兴趣的爱好者。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后,我决定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以下是我对执照申请的详细内容:1. 个人信息:- 出生日期:- 执照类型:(请根据业余无线电操作执照类型填写)2. 申请理由:我对业余无线电操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并且通过参加业余无线电培训课程,我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操作技能和相关知识。
获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将进一步提高我的能力,并能更好地参与到各种业余无线电活动中去。
我希望通过业余无线电通信,结识更多的同好和从业者,共同交流学习和提高技术水平。
3. 自我评估:我具备良好的电子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无线电理论知识,能够理解并正确操作相关设备。
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责任心。
在相关培训课程中,我也通过了相关的考试,并具备了基本的通信技巧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执照类型选择和附加要求: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我希望申请以下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类型(请在相应选项前打“√”):- 个人无线电台操作证(类别1):√- 业余电台实验证(类别2):- 临时性无线电操作证(类别3):附加要求(如果有,请在下面详细说明):5. 执照使用计划:一旦获得执照,我将根据规定的频率和时段进行无线电通信活动。
我将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频率使用规定,保证自己的操作不对其他电台的正常通信造成干扰。
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业余无线电活动,包括交流会议、竞赛和公益活动等,为业余无线电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6. 执照有效期和更新:我知道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为几年(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在执照即将到期前,我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执照的更新。
同时,我也将按照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
以上是我对《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申请书》的详细内容,请您审阅后给予批准。
如果还需补充材料或有其他要求,请及时告知。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敬祝工作顺利!申请人:(姓名)。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除卫星业余业务空间业余无线电台外的所有业余无线电台。
凡新设业余无线电台或变更已设台表中所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内填写“√”号。
2.“地理坐标”栏,系指该站所在地的地理经纬度,秒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例如:东经118°18′5
3.4″。
3.“工作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栏,凡在该频段内具备发射能力的,则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并在对应的栏中填写最大发射功率。
4.“设备型号”栏,系指发信机或收发信机的设备型号,应与型号核准证中的设备型号一致。
若为自制设备,请注明“自制设备”,并附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
5.“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
自制设备请注明“自制设备”。
6.如新增、变更或停用设备数据较多、表格正面填不下,可继续填写在反面的“③新增或变更设备数据(续前页)”和“④停用设备数据(续前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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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国无管表 19
①申请类型
□新设□变更台站种类:□一般□特殊(请注明)
②台站数据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如有)
设台人信息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设台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固定台天线馈电点海拔高度m 地理坐标东经°′″北纬°′″③新增或变更设备数据(新增需全部填写。
变更申请仅需填入待变更的新信息)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④停用设备数据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⑤中继台数据
上行频率MHz 下行频率MHz 下行功率W □数字调制□模拟调制数字调制系统种类遥控措施种类
备注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③新增或变更设备数据(续前页)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
型号核准代码出厂编号
工作频段□ HF以下□ HF □ 50MHz □ 144MHz □ 430MHz □ 1240MHz及以上最大发射功率 W W W W W W
④停用设备数据(续前页)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除卫星业余业务空间业余无线电台外的所有业余无线电台。
凡新设业余无线电台或变更已设台表中所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内填写“√”号。
2.“地理坐标”栏,系指该站所在地的地理经纬度,秒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例如:东经118°18′5
3.4″。
3.“工作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栏,凡在该频段内具备发射能力的,则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并在对应的栏中填写最大发射功率。
4.“设备型号”栏,系指发信机或收发信机的设备型号,应与型号核准证中的设备型号一致。
若为自制设备,请注明“自制设备”,并附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
5.“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
自制设备请注明“自制设备”。
6.如新增、变更或停用设备数据较多、表格正面填不下,可继续填写在反面的“③新增或变更设备数据(续前页)”和“④停用设备数据(续前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