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概念
2、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7、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
8、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
2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若外资的股本比例低于25%的,则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呀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新社会组织:在我国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两新组织什么意思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新经济组织: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路径及案例【精品共享-doc】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路径及案例【精品共享-doc】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路径及案例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2011年3月目录前言.......................................... 1路径1: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和工作成果建团3路径2: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和匸作力量建团5路径3:依托行政部门建团 ...... 7路径4:依托行业协会建团. (9)路径5: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等企业聚集区域建团11路径6:借助团属社团推进会员单位建团14路径7:借助团的品牌丄作促进建团16路径8:发挥编外团干部和志愿者等群体作用推动建团................................................. 18路径9:依托企业总部推动分支机构建团21路径10:依托龙头企业推动关联企业建团24路径11:根据青年沟通、交流、联系和聚集的新方式灵活建团 (26)1亠人・・・■・■刖H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涉及领域不断扩大〜成为青年工作生活和成长发展的重要领域。
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丄作〜对于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H标〜有效履行共青团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团的十六大以来〜团中央书记处按照党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全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并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突破口。
各级团组织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迅1速行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新路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更好地帮助各级团组织把握社会机理、探索工作路径〜有效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团中央对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丄作路径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同时选择了部分典型案例加以详解。
干部学习课程:怎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怎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崔茂虎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前言根据培训班的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探讨怎么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两类组织的健康发展,党的建设工作在这两个领域也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
根据我们的研究情况,就这些问题和大家一起交流,主要讲十个问题: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建国以前已经存在,在建国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也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
但是由于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认识以及经济体制的原因,在这个过程当中,经历了一些曲折,怎么样认识这样一个问题呢?(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经历的阶段1. 阶段是限制发展时期。
也就是1949年到1978年,我国对私营经济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并且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经济在中国一段时期基本绝迹,这主要是受到姓社姓资观念的束缚,以及受到认识的局限以及经济体制的体现。
2. 恢复发展时期。
主要是1979到1991年,在这个阶段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逐步的恢复和发展,1982年的时间,党的十二大报告当中强调,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之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1987年党的十三大首次承认和肯定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第一次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利的补充,并且提出,要在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3. 快速发展时期。
主要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扫除了思想障碍。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浅谈如何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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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为先 。 一是从源头上引导 。 党建 工作管理部 门在企业 办理证 照前对企业人员构成情 况 ,包括党员情况进行调 查摸底 ,看是否具备组成支部 的条件 ,如具备条件 ,就要 求企业党组织建立与企业工商注 册同步进行 ,在这方面 要认真加 以引导 ,并采取适 当措 施加 以落实 。 二是在思 想上引导 。 要充分发 挥我 们党思想政 治工作的优势 ,协 同宣传部门对企业领 导层 面进行思想 动员 ,宣传 党的路 线方针 、 国家对非 公有制经 济组织 、 新社 会组织 的有 关 政策法规 ,邀请经济 类专家 、 非公 有制企业 代表对经济 社会发展进行现身说 法 ,让 他们切实感 受到党对 非公有 制企业 、 新社会组织 的政策 支持和各方 面的优 惠政策 。 三是在政治上引导 。 要求非公有 制经济组织 、 新社会组 织要从讲政 治的高度支持推 动党组织建设 ,本着 以规模 以上非公有制 企业 为重 点 ,切 实做 到发现一个 ,党的工 作就覆盖一个 组建条件成熟 一个 ,党组织就组建一个 。 在党建工作 开展较好 的两类组织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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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优先 考虑选任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等政治待遇 ,在 地方公开选拔领导 干部 时 ,企业领 导层人员如果符合报 名条件 ,可 以参与竞争选拔 。 二、 加 强非公 有制经济 组织 、 新社会组 织党建工作 要 坚持服务 为要 。 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 、 新社会组织党建 工作不能放任 自流 ,必须 在党建工作管理部 门和两个组 织之间搭建一 座畅通 的桥梁 ,才 能正常运 转 ,这 就要求 组织部 门要 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做好服务 、 协调 、 沟通工作 。 一是派员指导 。 对于已组建 党支部 的两类组织 ,组织部 门要派驻专职或兼职党建工 作指导员 , 为企业党组 织提供党建工作指导和支持 ,选 派优秀后备干部到部分 规模 以上企业挂任职务 ,参 与企 业管理与开展党建工作 ,积极配合有关部 门推介农村牧 区群 众中的优秀党 员 、 党员 下岗失业职工 、 部 分 已二线 的党员干部 、 乡镇机构改革分流的党员干部 到企业就业 服务 进一步 畅通行政事业 单位党建人才 出 口 ,鼓励熟 悉党建工作 的行政事业单位的 同志提前离 职 ,可被企业 聘用 ,协助企业搞好党建工作 。 二是政策扶持 。 对于成立 党组织 的非公有制经济 、 新社会组织要 给与相应 的政 策 扶持 ,通过 资金扶持 、 协调贷款 、 党费扶带等措施推动企 业 长足发展 ,同时 ,协 同宣传文化部 门 ,加强企业文化建 设 和精 神文明建设 ,以企业文化 的大发展推动企业发展 的大繁荣 。 三是人才服务 。 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接近非 公有 制经济 组织 和新 社会组织 中的技 术骨干 、 管理 人 员 ,认 真做好在经 营管理人员 、 业务骨干和生产一线 、 青 年职工 中发展党员 的工作 ,积极稳妥地发展符合条件 的 业 主人党 。另一方面组织部 门要为企业做好技术人才 、 管理 人才储备 工作 ,建 立非公有制经 济组织 、 新社 会组 织人才库 ,最大限度地 缓解企业 的用 人之需 ,为企业提 供人 才服务 。 三、 加 强非公有制 经济组 织 、 新社会组 织党建工作 要 坚持规范为本 。 党 的十七大 明确提 出 要通过选好配 作者系翁牛特旗委常委 、 组织部长 强党组织领 导班 子 ,进一 步完善规 章制度 ,积极 创新 活 动方式 和工作 方法 , 不 断推进党 组织各项 工作 的规 范 化、 制度化等途径 ,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 、 新社 会 组织党组织 自我发展能力 。 一是建立联系沟通机制 。 建 立旗直 系统党委 和苏木 乡镇党委联 系负责非 公有 制经 济 、 新社 会组织党 组织 制度 , 明确 党委领 导的职 责和任 务 ,各党 委要经常 性地 到非公 有制经 济组织 、 新社 会组 织指导党 建工作 ,加强与业 主 的思 想沟通 ,指导党 组织 开展活动 ,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 要深入调查研究 , 全面了解非公有制经 济 、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 ,明 确把握 工作 目标 ,理清工作思路 ,不断改进党建工作 。 同 时与工会 、 妇联 等组 织密切配合 ,建立 “ 职工之家 ” ,推动 非公有制经济 、 新社会组织党建健康发展 。 二是创建 “ 社 区党建 非公有制经 济及 新社会组织党建 ” 工作机 制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案1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提高地区生产力、新增就业岗位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快技术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扩大和加强这一领域党建工作不仅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我旗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这些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普遍存在着“阵地建设难、活动开展难、作用发挥难”等不规范问题。
随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伸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这一领域建立健全党组织,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旗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这一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把这一领域党建工作放在与其它领域党建工作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旗直有关部门(开发区)必须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做实党建工作,推动这一领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要求1、提高组建率。
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100%单独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00%单独建立党组织。
2、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通过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加强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途径,使党的工作100%覆盖到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
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附件3: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目录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11)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
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组织分类表
附件3: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目录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5)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
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概念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概念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
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7、外商投资经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两新”组织涵义
“两新”组织涵义“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两新组织什么意思
这两个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缩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两个新”组织蓬勃发展,已成为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这两个新组织中的新经济组织是指各种非国有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例如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企业。
科技企业,个体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
新的社会组织是指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
扩展数据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分类: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的新经济组织包括: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国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混合型非国有控股所有制企业等“新的社会组织”一词是1990年代以来在上海出现的一个新词。
新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私营非企业单位,一些中介组织和社区活动团队。
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是指中国公民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规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它们包括学术协会,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联合协会等,以实现会员的共同愿望并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私营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使用非国有资产建立的,依照国家有关部门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暂行条例关于私营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的规定。
新经济组织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港澳地区的所有外商都绝对受私营经济控制。
另外,就所有权特征而言,现行法律法规将这种经济组织称为“非公共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包括:个体企业,民营企业,外国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非公有制它指的是各种社会和经济要素中除公有制之外的其他经济要素。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个人经济它也被称为“个体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一种所有权经济成分,其中生产资料由劳动者本人拥有,基于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的劳动,劳动成果由劳动者本人拥有和控制。
社会组织分类表
附件3: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目录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0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6)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
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暂行办法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暂行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壮大党的力量,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严格标准,因地制宜,重在实效,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需要,为党员和职工所拥护,为所有者(经营者)所支持。
(三)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使党的工作普遍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点是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要做到100%都有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
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推动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具备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比较强。
二、选派方式(五)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社区党委负责选派。
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六)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社区优秀党员中选派,也可以从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中挑选,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社会组织分类表
附件3: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目录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4)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
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
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
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
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
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的调研与思考保康县妇联当前,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成熟壮大,我们保康县妇联依托党建带妇建,坚持有利于妇女组织和妇女作用发挥的原则,立足在党政大局、妇女工作、企业发展上找准切入点,重点从女性就业密集、党建基础扎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入手,指导和帮助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妇联组织,走出了一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部署和典型先行相结合的妇建之路。
按照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青、妇组建工作调研活动的要求,县妇联对妇联组织组建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妇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妇联组织组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措施1、强化领导,组建网络不断延伸。
县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对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妇女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依靠党组织加强领导和协调,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分步实施,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推动建立妇联组织。
目前,已在符合条件的13家民营企业建立妇联组织,其中就业人数达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1家,与工会联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1家,组建巾帼创业带头人联谊会,吸纳19名女企业家、女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指导、就业培训等联谊服务活动,形成了“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开放协作、服务高效”的组织建设新格局。
2、强化措施,组建领域不断拓宽。
采取“三个一批”的措施拓展妇联组织组建领域,即巩固一批,针对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妇联组织撤消、功能弱化的实际,抓住加强企业党建的契机,积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督促其恢复妇联组织。
新建一批,对一些具备成立妇联组织条件的民营企业,主动上门做工作,帮助业主提高对妇女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建立妇联组织。
联挂一批,对一些女职工人数集中又具备建立妇联组织的行业,采取联合、挂、靠等方式建立妇联组织,把妇联工作融入各个阶层的妇女群体,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影响力、感召力和渗透力。
非公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创新活动载体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非公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创新活动载体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为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大动力,还在促进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创新活动载体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通常涵盖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形式。
这些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展现出了极大的活力和灵活性,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新社会组织则包括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它们在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创新活动载体对于非公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方面,创新活动载体能够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的活动,如技能竞赛、团队拓展训练等,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进而提升组织的整体运行效率。
另一方面,创新活动载体有助于提升组织的外部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例如,组织公益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等,不仅能够展现组织的社会责任,还能够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非公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创新活动载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组织对创新活动载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些组织仅仅将活动视为形式,未能充分挖掘其潜在的价值和作用。
其次,创新活动载体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
不少活动内容和形式千篇一律,无法满足员工和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资源投入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部分组织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限制,无法为创新活动载体提供充足的保障,导致活动效果大打折扣。
社会保障问题同样是非公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非公制经济组织中,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存在少缴、漏缴社会保险的情况,这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由于工作稳定性相对较低,员工在养老、医疗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两新”
“两新”摘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是一项开拓性、探索性极强的工作。
党的十六大修订的党章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明确规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却没有提政治核心作用。
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资料,从“政治”、“政治核心”、“政治核心的作用”三个概念的不同内涵,分别论述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定位和主要职责,最后得出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应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一样“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结论。
关键词:“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中图分类号:D26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4-0033-04近年来,“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如何对其在“两新”组织中的作用作出确切的定位,是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党的十七大修订的党章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明确规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对“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却没有提政治核心作用,只在第三十二条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这仅是对非公企业党组织职责任务的规定,还不是对其作用地位的明确表述。
因此,需要既遵循这一规定,又在此基础上加以提炼,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作出简单明了、较为确切的定位。
根据我们党是“执政党”、“领导核心”的总的定位和党章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明确规定,加上我们在调查中获取的实际材料,笔者建议明确“两新”组织党组织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一样“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两新”组织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前提是准确把握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
一、准确把握“政治”的内涵。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非公有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
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非公有经济组织分类: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详细分类如下: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新社会组织:在我国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及社区活动团队。
新社会组织分类:社会团体、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联合性社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区活动团队、中介组织、非营利机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条件及程序(1)摸清本单位35岁以下青年情况。
(2)本单位向所辖地团组织提出建团申请。
(3)指派一名优秀团员负责筹建工作。
(4)所在地团组织下发批复,统一成立团组织。
团总支部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团支部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5)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宣告团组织成立。
(6)上级团组织下发第一届团委班子组成人员批复。
第一届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并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或补发、换发团员证。
团组织可以与党组织或工会、妇女组织等联合办公,但应该有固定办公场所,条件允许的可以将团旗、团歌、入团誓词、团员权利义务、团的制度、团组织架构图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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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1-6月份团建工作报告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集中行动、重点突破,通过认真摸清底数、制定工作计划、研究社会机理、寻求最短路径、克服人力困难、集中力量攻坚等扎实推进工作。
城市部作为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书记处各项要求,通过编制《团建实用手册》、《非公有制企业有关统计口径问题》的说明等进行部署和沟通,通过建立数据月报制度、台帐录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责任分工制度和工作评价制度等进行过程控制和绩效评估,通过分片联系和调研走访进行靠前指导。
在全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团建工作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截至6月30日,全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新建团组织37334家,覆盖35岁以下青年4722891人,其中团员1912358人;在新社会组织中新建团组织4149家,覆盖35岁以下青年668616人,其中团员2950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6%。
累计在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中录入了22662家新建团组织的台帐信息。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进度完成情况。
从各地上报数据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超过50%的省份有11个,这些省份共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新建团组织22459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低于30%的省份有5个,这些省份共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新建团组织840家。
2.台账录入情况。
从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新建团组织录入率超过60%的省份有10个,这些省份共录入新建团组织10932家;录入率低于30%的省份有15个,这些省份共录入新建团组织1753家。
3.工作部署情况。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除团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外,共有16个省份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共有11个省份下发进一步推进工作的相关文件,共有8个省份转发团中央相关文件。
(具体情况附后)
4.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18个省份经常性报送推动工作的相关信息,部分省份存在工作反应迟缓、部署滞后、工作力量配备不足等情况。
二、情况分析
1.组织覆盖迅速扩大。
6月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增建团数13222家,较之5月底增加55%。
这主要是全团强力推进,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出台具体推进措施,克难攻坚的结果。
总体来看,一是借助党组织力量推进团建工作,河南、福建、四川、陕西等地采取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建立常态指导和协调联动机制等方法推动工作;二是整合工作力量,强化保障措施,重庆、北京、黑龙江、广东等地通过成立“两新”团工委等方式,整合不同战线工作力量,形成了推动工作的合力;三是构建工作体系,浙江、辽宁等地根据“两新”组织个体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将团建任务分解到团的不同组织层级,逐级推动;四是层层落实责任,广东、河南等地层层签定团建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追究;五是集中力量攻坚,江苏、辽宁、新疆等地通过“百日攻坚”、“推进月”等形式强力推进“两新”团建,新建速度快速增长。
2.工作路径科学有效。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大部分省份认真梳理了工作路径,有效地建立和扩大了组织覆盖。
一是利用经济模式、商业模式等与各类社会组织联系的最短路径推动团建,江苏、浙江、湖北、北京等地依托开发区、专业市场,加大区域企业集群和块状产业的建团力度;二是依托行政、行业力量,推
动条线建团,河南、湖北等地借助工商、司法、财政、教育、劳动、民政等政府主管部门和个私协、美容美发、酒店餐饮等行业协会的力量,推动青年相对集中行业建团;三是充分利用团属社团资源,黑龙江、山东、天津、内蒙等地依托青联、青企协、青商会的力量,着力推进会员单位建团;四是借助品牌工作影响扩大组织覆盖,山东、山西、黑龙江、重庆等地把“两新”组织团建与青年文明号、见习基地等品牌工作结合起来,共促共赢;五是加强联系与指导,重庆、湖北等地建立团建指导员制度,对未建团单位进行宣传和推进,对新建团单位进行联系和指导,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工作进展梯度明显。
第一梯队完成进度超过50%,台账录入超过60%,新增建团超过1000家,特点是思想重视、研究深入、部署到位、措施得力;第二梯队完成进度在30%-50%之间,台账录入差异较大,新增建团在500-1000家;第三梯队完成进度不足30%或台账录入不足10%,新增建团低于500家。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就完成进度而言,落后的省份大多没有更进一步的工作部署,没有研究制定有效推进措施,存在强调客观困难和得过且过的心态,工作力量配备不足或变动频繁。
同时,存在对台帐录入重视不够,没有形成规范严谨工作习惯。
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整改。
三、近期举措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拟于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 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进一步与各地深入沟通,推动各地切实加快非公企业建团步伐,把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深入研究,靠前指导。
同时,继续强化追责措施,
对工作不力的省份,坚决予以通报批评。
2. 定向督导,强力推进。
落实城市部内部建立的责任分工,通过不定期调研和督导,加强各级团组织推动工作的力度和韧劲。
同时推动各省、市、区(县)建立相应的指导员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非公建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3.建立制度,强化管理。
进一步推动各级团组织建立新建团组织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并将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
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各地非公有制企业团建进展情况。
每月电话抽查建团信息台帐,核实相关数据情况,定点向各省通报电话抽查情况。
4.推动培训,增强活力。
按照“逐级建立、属地对接”的原则规范建团程序,推动各地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尽快提升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组织编印团建实用工作手册,为各地团组织和团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5.加强研究,梳理路径。
指导各地探索完善企业共青团管理体制,建立省、市、县(区)团委联系企业的有效机制。
探索完善行业管理体制,借助行业力量,链条式推进行业性团的工作。
城市部着力联合科技部、商务部推进开发区,联合旅游总局推进餐饮旅游企业,联合财政部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司法部推进律师事务所建团等。
6.抓好宣传,示范引路。
截至目前,城市部共在城市青年工作简报中编发“两新”组织团建专报10期,先后梳理并推广了部分省、市团组织的经验做法。
已建立涵盖省市县三级团委近万人的全团城市战线团干部短信寻呼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加强工作指导。
下一步,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积极
选树不同类型“两新”组织、不同建团模式的先进典型,深入分析解剖,认真总结经验,广泛予以宣传,发挥示范效应。
城市青年工作部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