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就业问答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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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问答作者:辽信来源:《共产党员·上》2015年第11期!!!!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有哪些主要内容?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69条。

第一章总则,共10条,包括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就业工作的方针等内容。

第二章政策支持,共14条,包括多方面政策支持就业等内容。

第三章公平就业,共7条,包括多项措施保证就业的公平等内容。

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共12条,包括全方位加强对就业的服务与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共8条,包括多渠道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第六章就业援助,共6条,包括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等内容。

第七章监督检查,共3条,包括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八章法律责任,共8条,包括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1条,包括施行日期等内容。

问:在就业工作方面采取的方针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问:劳动者享有哪些就业权利?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问: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1、《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2013年12月修订】

1、《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2013年12月修订】

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年月(修订)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的内高班学生大学毕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教民〔〕号),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有关文件编制成就业政策问答,供学习宣传和就业指导。

第Ⅰ部分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基本就业政策问答一、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存管、户籍迁移、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按照教民〔〕号文件精神,离校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内学办)存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人、来函送达自治区内学办,由自治区内学办将档案转寄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一般不能由个人自行提取。

毕业生离校前应主动提醒所在高校将本人档案、报到证开具至自治区内学办(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号,邮编),户籍迁移证开具至新疆生源地。

毕业生返回新疆时,须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前往自治区内学办报到登记及办理报到证改派(特殊情况也可委托办理);报到登记后毕业生应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生源地(州、市)、县(市)人社部门、原迁出地公安部门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离校时尚未转正的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所属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二、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委托自治区内学办存管,其工龄计算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号)精神,年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教民[]号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新疆班大学毕业生须根据学校规定按时离校,学校应及时把其户口和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就业政策与法规类的内容

就业政策与法规类的内容

就业政策与法规类的内容
1. 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国家对就业的政策、目标和措施,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就业服务机制和失业保险制度。

2.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终止的要求,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倡平等、自愿、公平的劳动关系。

3.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了各类职业资格的取得、管理和使用的办法,促进了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与技术提升。

4. 民事诉讼法:涉及劳动争议和就业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法律途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就业优先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特定群体(如残疾人、退役军人等),推动社会公平与就业机会均等。

6.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提供就业指导、创业支持和就业岗位拓展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7. 外商投资企业就业政策: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用地支持等措施,吸引和扶持外资企业,增加就业机会。

8. 劳动力市场调节政策:通过灵活就业、职业转换、劳务输出等方式,调节劳动力供需,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

9. 人力资源开发法:规定了人力资源开发的原则、目标和措施,推动劳动力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益。

10. 企业职工集体合同法:规定了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通
过集体协商订立的劳动合同,保障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一、总则1. 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开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开展什么位置""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开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3.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促进就业中的根底性作用。

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动力的供求。

"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展考核和监视。

6.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就业政策与就业制度

就业政策与就业制度

就业政策与就业制度导论:就业问题一直是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实现充分就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就业政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就业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就业政策与就业制度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一、就业政策的重要性就业政策是指国家政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和政策来推动就业的政策体系。

就业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充分就业可以提高经济的生产效率,降低劳动生产率的浪费。

同时,就业增加了人民的收入,促进了消费的增长,同时也会刺激投资和企业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

2.社会稳定:就业问题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高失业率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增加犯罪和社会不公平的可能性。

通过实施就业政策,可以减少失业率,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加社会的稳定性。

3.人才引进和留住:就业政策也有助于引进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

通过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吸引海内外人才的到来,同时保持一定的就业机会,促使人才留在本国工作,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就业政策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的力度。

政府可以提供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认证等政策来促进劳动者的技能提升,使其更有竞争力。

2.创业支持和创新创业: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贷款等手段来促进创新创业,鼓励创业者创造就业机会。

3.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劳动力市场来促进就业。

例如,通过完善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劳动力向需求量较大的行业或地区流动等。

三、就业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就业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以下是就业制度的一些发展趋势:1.灵活就业: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传统的全职就业模式正在改变。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灵活就业,如自由职业、兼职、远程办公等。

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就业创业政策解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业和创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解决就业和创业的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

一、就业政策1. 就业优先政策:我国实行就业优先政策,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各级政府将采取措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确保就业机会的公平和公正。

2. 职业培训政策: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我国实施了全面的职业培训政策。

各级政府将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帮助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

3. 失业保险政策:为解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我国实行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增强其就业自信心,促进社会稳定。

二、创业政策1. 创业扶持政策:为鼓励创业,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支持、创业场所提供等。

通过创业扶持政策的实施,能够降低创业风险,激发创业热情。

2. 创业引导政策:为引导创业,我国推出了创新创业引导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创业导师制度、创业孵化器设立、科技创新基金设立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提供创业指导和资源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3. 创业支持政策:为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难题,我国实施了创业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创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基金等。

通过创业支持政策的实施,能够提供创业所需的资金支持,降低创业风险。

总结起来,我国的就业创业政策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实施各项政策,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同时,也能够鼓励和引导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相信就业创业政策将进一步完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促进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的问答

关于促进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的问答

我 省 大量 农 民工 失 业返 乡 , 直接 已 影 响 到农 民增 收 、 济发 展 和 社 会 经
扶持政策。对失业返 乡农民工从事
种 植 养殖 业的 ,积 极给 予小额 信 用
施 建设等供需对接 。 大力发展优势
特 色效 益 农 业 , 励 失 业 返 乡农 民 鼓
j稳 定。为积极稳妥应对 当前形势 ,
答 : 确保 失 业保 险 金 按 时足 在
额发放 的前提下 , 凡参加 了失业保
险 的地 震 灾 区企 业 , 对其 暂 时失 可
问 : 依 法 维 护 失 业 返 乡农 民 在 工 合 法 权 益 方面 作 出哪 些 规 定 ? 答 :开 辟 失业返 乡农 民工权 益
!的协调 ,特别是要加 强与 1 8个灾 j后重建对 口援助省 、市的协调 , 尽
}些就 业援助措施?
活补助。对在务工地 已参加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返 乡时办理 了
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农 民工 , 其 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及 时
接 续养老保 险 关 系。

答: 加大培训投入, 在全省统
l一组 织实施 百万农 民 工免 费技 能
J大培训 , 包括技 能提升培 训 、 岗 转
工积极从事种植养殖业 , 办农 民 领
专 业合 作 社 . 宽就 业 渠道 。 鼓 励 拓
业返 乡农 民工的有 关问题 , 省政 府 i近 日通过 了 《 关于促 进农 民工稳 }定就业切 实解决 失业返 乡农 民工 有关 问题的意见 》(以下 简称 《意
见 》) 。
公 共职介机 构免 费为失业返 乡农
促进 农 民 工稳 定 就 业 , 实 解 决 失 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判断题文章标题: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全面评估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1. 宏观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确立了宏观政策,包括就业优先、多渠道就业、积极就业政策、培训就业等。

这些政策为就业提供了基本指导,促进了全社会的就业形势。

2. 就业服务:法律规定了就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帮助。

3. 就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保护特殊群体的就业权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为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得以全面展现。

了解了该法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也得以深入思考和理解其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结语:本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全面解读,以深度和广度的方式探讨了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也共享了我对这个法律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以上为我根据你提供的主题内容撰写的文章,希望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与监督除了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明确了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该法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就业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就业战略的实施和政策的改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一)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一)
报到证 。
问 :什 么 是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选 拔 储 备 高 校毕业生计划?
业 生按 照国家和 自治区近年来 出 台的一 系
列 优 惠 政 策 要 求 到 农 村 牧 区 、城 市 街 道 社 区 和 中小 企 业 等 基 层 创 业 就业 。
问 :具 备 什 么 条 件 可 以 享 受 学 费 补 偿
间获得 国家助学贷款 的毕业生 ,可 申请代
偿 助学 贷款本金及利 息 。我 区学 费补偿政 策只针对 应征 人伍 服义务 兵役 的毕 业 生 。 定 向 、委培以及在校 期间 已享受 免除全部
学 费政 策 的学 生 除外 。
问 :我 区 高校 毕 业 生如 何 申请 助 学 贷 款代偿?
遇?

递交 《 嘎查村任职 高校毕业生 国家助学 贷 款代偿 资助 申请表 》和本人 与就 业单位签
署的 《 内蒙古 自治 区选聘高校毕 业生 到嘎
查村任 职合 同书》 并 在与 国家助学贷款 经 , 办银行 签订的还款计 划书上 注明 已申请 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 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 。
问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基 层 如 何 获 得 学 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答 :面 向中小 企业选拔储 备高校毕业 生计 划 ,是为 我区经济社会 各项事业 的发
展 储 备 人 才 、 蓄 智 力 , 养 造 就 具 有 一 定 积 培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 过 实 践 锻 炼 的管 理 人 才 、 经
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 旗 县 ( 区 )苏 木 乡镇 事 业 单 位 在 市 、 有空 编的情 况下 , 由旗 县 ( 区 ) 力 资 源 市 人

就业促进法讲解

就业促进法讲解

就业----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的和谐发展,民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民生主题”第一次作为独立的章节写进报告,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极大关注,就业工作也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

对我们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来讲,既带来了机遇,也面临着挑战。

按照局党委的安排,下面我就《就业促进法》和相关就业政策作一个解读,与大家共同学习。

就业促进法解读及贯彻实施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对劳动者来说,就业是他们赖以生存、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手段,也是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

因此,就业是基本的人权,是民生之本。

从经济学角度看,就业关系劳动力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是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就业关系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因而也是安国之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之一,就业工作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我国有13亿多人口,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

我国就业所面临的转轨就业、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相互交织的“三碰头”局面,决定了就业问题之复杂、就业任务之艰巨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未有过的。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要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特别是需要通过法制化手段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的首部基本法律(95年劳动法作了一些规定),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颁布实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五个方面讲: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有什么特点、《就业促进法》有哪些亮点、《就业促进法》规定了什么、如何贯彻《就业促进法》)一、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一)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四大背景:一是充分就业,政府宏观调控四大指标之一; (一是GDP,即国内生产总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行深入解释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从总则中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和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而企业和个人也有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为我们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依据。

三、就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还规定了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政府将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些规定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招聘环境,从而促进了双向选择,更好地满足了供需双方的需求。

四、就业创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于鼓励和支持创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政府将出台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和金融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这一部分内容的出台,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评台,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创新。

五、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薪酬、劳动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用工环境。

这体现了政府的立法理念和民生情怀,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结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解释和讨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政策进行推进,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理解提供一些帮助。

就业政策100问

就业政策100问

就业政策100问问:政府的就业政策是什么?答:政府的就业政策是为了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满足人民群众就业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问:为什么要制定就业政策?答:就业是民生之基,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

制定就业政策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促进人民就业,实现全面的社会进步。

问:政府的就业政策目标是什么?答:政府的就业政策目标是实现人民就业的全程全面覆盖,建立公平的就业环境,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问:就业政策中有哪些具体措施?答: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劳动力市场监测,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等。

问:政府如何推动创业就业?答:政府通过创新创业政策,简化创业手续,提供创业扶持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创业者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问:政府如何提高就业质量?答:政府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改善就业环境,确保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等方式,提高就业质量。

问:政府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答:政府通过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提供岗位和实习机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问:政府如何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答:政府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加大对就业援助力度,提供就业培训、就业创业补贴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脱贫致富。

问:政府如何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答:政府通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农村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促进农村就业和良性经济发展。

问:政府如何推进劳动力市场监测?答:政府建立劳动力市场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数据分析和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问:政府如何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答:政府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了解就业市场信息,提高就业匹配度和满意度。

问:政府如何改善劳动者权益保护?答:政府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2022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2022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2022
1、学校中组织的劳动就业
学校可以组织或参与相关的劳动就业活动,通过实践教育、劳动就业能力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机会,提高他们在劳动就业方面的素质,为他们拓展职业前景。

2、相关行政机关的劳动就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的有效就业应当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政府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促进政策。

各级政府都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惠及劳动者,妥善管理劳动就业市场,促进就业,保障其合法权益。

另外,在促进学生就业方面,各级政府也应该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学生参加更多的实习、实践和就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劳动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规定,社会保障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及政府支持就业的其他政策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充分享受法律保护。

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就业促进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法律。

本文将解读《就业促进法》,探讨它对于民生和国家的作用。

一、背景和意义作为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就业始终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就业促进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对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权益保障《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其中包括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劳动时间、工作环境等。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重要内容,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完善的保障措施。

这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不仅提升了劳动者的福利水平,也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基础。

三、促进公平就业《就业促进法》还关注于促进公平就业机会的分配。

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和培训过程中不得歧视劳动者的性别、年龄、民族、残疾等因素,确保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鼓励和支持女性、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就业的措施,进一步缩小就业的差距。

四、灵活就业与职业培训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提出了灵活就业的概念,鼓励各类就业形式的创新,打破传统的用工模式。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这有助于提供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并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

五、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促进法》强调了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性。

政府要加大对就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提供就业信息、职业规划、创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就业和发展。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促使双方建立和谐、互利的劳动关系。

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法律还加强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期刊名称】《实践(党的教育版)》
【年(卷),期】2010(000)008
【摘要】@@ 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指的是什么?rn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改善农村牧区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总页数】1页(P40)
【作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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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

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

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就业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就业质量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以下是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1.就业机会政府应该通过鼓励企业雇佣员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扩大就业领域等方式,增加就业机会。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扶持新兴产业、鼓励创业和提供创业支持等方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例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高校毕业生培训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与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提供更加实用的职业培训。

3.劳动法规劳动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

政府应该完善劳动法规,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劳动法规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就业服务就业服务是帮助劳动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和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加大对就业服务的投入,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例如招聘服务、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和人才交流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与高校、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合作,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服务。

5.人才流动人才流动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促进人才流动,例如打破地区限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人才引进和加强人才流动机制建设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人才的利用效率和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6.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政府应该通过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等方式,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劳动监察制度、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和调解劳动纠纷等方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雇主也应该履行其社会责任,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等。

总之,个人对就业政策的理解是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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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就业问答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完成哪些与就业有关的事项?1.参加毕业教育;2.进行身体检查;3.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4.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和所借公物;5.交纳超标用水、电费;6.上缴学生证、借书证和医疗证(应撕下个人相片);7.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8.领取户口转移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9.尚未按规定交清学费的,到学校财务处交清所欠额款;享受贷学金的同学办理还贷手续;10.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求职择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毕业生求职择业一般要准备如下材料:◇经二级院(系)签署意见并由学校审查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自荐书或求职信;◇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发表的文章、作品﹑研究成果鉴定材料及其复印件。

◎毕业生体检不合格怎么办?所有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要进行身体检查,经体检查出身体有问题且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办理回家休养。

一年内治愈的(要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受的,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迁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结业生可以派遣吗?5月31日前,有接受单位的结业生,学校可按计划派遣。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才发现是结业生的由学院与用人单位联系后再派遣。

结业生“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怎样办理户口关系的转移?保卫处将统一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毕业生在办离校手续时,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手续。

◎怎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中共党员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由所在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然后发至本人保管。

共青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由毕业班团支部负责人将《团员证》收齐,集中到学院团委办理。

毕业生入党、入团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应由毕业生本人持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到接收单位办理。

◎就业方案公布以后,毕业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就业方案公布以后,毕业生应该注意如下问题:1.自觉按照规定办理离校手续;2.准备好纸皮箱和绳子,捆绑好书籍和行李,写上姓名和报到单位,以便搬运、装车和托运;托运手续由学校指定地点时间委托相关部门协助。

3.妥善保管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其它证明,以防丢失;4.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离校。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需出具哪些证件和材料?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需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需向接收单位的党组织上交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团员需向接收单位团组织出具《团员证》。

另外,有的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需鉴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的单位还要求毕业生出具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发给毕业生的接收函。

◎毕业生档案主要材料有哪些?毕业生个人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1.毕业生录取读大学前的有关材料,如中学生登记表,中学德育考核表,招生报考登记表;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3.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4.大学体格检查表;5.大学期间二级学院(系)以上奖惩材料;6.学年鉴定表;7.在校学习成绩单;8.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存根;9.定向生合同书(非定向生无)等。

◎毕业生可自带档案离校吗?不行。

毕业生档案由校档案馆凭毕业生报到证的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到单位报道后,须关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转到保管单位。

◎报到证的有效日期和毕业生的报到期限有何规定?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0日,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报到,无特殊原因而延期报到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就业方案公布后,能改派吗?毕业生就业方案公布后,原则上不办理改派手续。

但有特殊原因要求改派的,如果新接收单位在同一市(指设区的市)内范围,由市主管部门调配;如果新接收单位是跨省、市,按如下程序办理:1.出具有效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2.原报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配的证明;3.递交本人申请报告,由院(系)党委盖章或副书记签署意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4.对于符合改派条件的,上报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批。

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如能批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帮助毕业生办理更改报到证手续,并出具证明由毕业生本人去办理户口转移证明更改手续。

如果省主管部门不批准,毕业生仍应到原派遣单位报到。

◎推荐表和协议书损坏或遗失怎么办?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份推荐表原件及一套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没有特殊原因推荐表或协议书不能多发或补发。

如毕业生不慎将推荐表或协议书损坏,可凭坏的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换取。

如遗失则需个人将真实情况写成书面申请,并由两位同学签字见证,经所在学院(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补发,就业指导中心在就业网上公示,10日后决定是否予以补办。

◎什么是《报到证》?怎样才能办到《报到证》?答:《报到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其它证件无法替代。

毕业生应该妥善保管《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持《报到证》以及有关的证明到当地的公安机关部门报户口,《报到证》交由工作单位留存。

若遗失《报到证》,应立即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并到学校办理了审批手续之后,学校凭材料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手续。

◎什么是《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答:《户口迁移证》是居民户口迁移的证明。

该证不准涂改、转借,遗失须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将此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凭《报到证》,可以办领《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遗失了怎么办?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应及时将遗失过程的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明交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户口关系迁移证遗失怎么办?毕业生离校后若不慎将户口关系迁移证遗失,应立即到遗失地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遗失声明,然后将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登报手续及公安局的证明带回学校,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然后到保卫处户籍科重新办理户口关系迁移。

由于补办户口关系比较困难,所以请同学们一定要小心保管各种证件。

◎拿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要注意什么?答:毕业生拿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要注意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到用人单位报到。

◎毕业证遗失了怎么办?毕业证是不能重办的。

毕业生离校后若不慎将毕业证遗失,应尽快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补办“毕业证明书”,由教务处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证明书”。

◎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怎么办?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离校后若不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遗失,党员应回原院(系)党组织重新开具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补办。

团员则由原院(系)分团委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团委补办。

◎学校什么时候交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如何跟踪自己的档案?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档案馆将于7月上旬,按毕业生报到证的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

档案通过机要通讯局寄发。

交寄时间一般延续至8月底。

毕业生在报到后3个月至半年内,应向接收单位人事主管了解本人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

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到学校档案馆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学校档案馆电话查询。

南校区档案馆电话:84113897 北校区档案馆电话:87331576◎如果用人单位方面违约,怎么办?答:毕业生一定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要了解用人单位为什么违约。

如果是用人单位恶意违约,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关事宜,无法解决的,可以与学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议纠纷。

在问题未得妥善解决前勿轻易接收其退回的一切个人资料。

◎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之后又考取了研究生,该如何办理手续?答:如果毕业生要工作,而不读研究生,就应该到我们学校的研究生院办理取消研究生资格的手续;如果不工作,要读研究生,就应该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凭用人单位的退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须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理就业手续?答: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须签订就业协议书,特别是公务员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凭用人单位的接受函和空白协议书到学院/系、之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和档案问题,怎么办?答:如果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或者是个体经济单位,一般都无法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将档案和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来解决户口和档案的问题。

◎如何判断一个用人单位有无人事权?答:首先可以向用人单位咨询,如果还有问题,再到学院或者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找老师咨询。

◎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怎么解决档案户口问题?答:申请了自费留学的毕业生的户口注销,档案可以选择留在学校的学生档案室或者转回生源地。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带齐什么资料?答:一般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须带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生毕业工作后还能不能申请办理违约手续?答: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只有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才能申请办理违约手续,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不予改派。

◎如果回生源地就业,档案和户口会自动打回生源地吗?答:如果回生源地,档案将会由学校寄回生源地(广东省外寄到省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广东省内的寄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不会自动打回,毕业生需领取《户口迁移证》,到指定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后方能把户口迁回生源地。

◎许多录用公务员的单位要到六、七月份才正式录用毕业生,已被列为录用人选的同学是否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答:对已被列为公务员录用人选的同学在我校办理暂缓就业期限内确因公务员录用工作滞后而未能签订协议书者,先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申请表中注明)。

在7月1日前被正式录用的,7月2日后继续办理签订协议和发放报到证手续。

◎准备出国留学的学生可否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答:准备出国留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如果自己不能确定成功与否的可先办申请,一旦批准出国留学,须提前将户口和档案迁回生源地;在生源地办理相关手续。

◎已办理出国留学但取消出国,或者无法出国而选择就业能否办理“报到证”?答:《中山大学200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因准备出国或去港、澳、台而不参加学校派遣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

同时文件也规定,已将就业方案列为出国但毕业后未能出国的毕业生,提出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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